《宁津县华润橡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津县华润橡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5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3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0六、结论55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6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噪声敏感点监测布点图附图6、项目车间现状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立项备案证明附件3、土地文件附件4、营业执照附件5、项目50m范围内敏感点噪声检测报告附件6、现有工程环保手续附件7、总量确认书附件8、承诺书(建设单位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
2、目名称宁津县华润橡塑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03-371422-04-05-50258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大曹镇西塘工业园宁津县华润橡塑有限公司院内地理坐标116度36分18.000秒,37度33分10.8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也(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
3、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203-371422-04-05-502584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思OO用地(用海)面积(m2700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9年8月27日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经取得了宁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备案证明,备案文号2203371422-04-05-502584。
4、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分布情况如下:表1宁津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21110007大柳水库1.192YS3714221II0008宁津水库0.86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大曹镇西塘工业园,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宁津水库(YS3714221110008),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西南侧14
5、.3km,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大曹镇西塘工业园,未在上述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大曹镇西塘工业园,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废气。导热油炉燃天然气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VOCS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的颗粒物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a(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浓度控制限值;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浓度限值要求;VOCS废气车间外Im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PM2.5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包括VOCs、颗粒物、二氧
7、化硫、氮氧化物,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并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水环境治理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大曹镇西塘工业园,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无废水外排,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无影响。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位于大普镇西塘工业园,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区域土壤影响轻微。(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
8、涉及的资源消耗主要为天然气、水和电,项目无新增生活用水,生产上用水循环利用,补充损耗量较少,采用市政供水,不开采地下水;设备上无大功率高耗能设备,电耗量小;导热油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用量较少。项目资源消耗较少,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所用原辅料中不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满足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中关于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4)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
9、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单元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2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23000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大曹镇管控单元分类一般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 .漳卫新河禁止新设排污口,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3 .限制报告书级别工业项目建设(农副产品
10、加工业、家具制造业、机械加工业等除外)。4 .现有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项目,应限制改扩建并实施逐步退出。5 .重点喷漆工业项目应进工业园建设。1 .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准入要求。2 .本项目不属于漳卫新河管理范围内,且本项目无废水排放。3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根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应编制报告表。4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属于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化工。5 .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属于重点喷漆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桶拗(DB37/2376-2019)规定的一般控制区排放标准,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执行重点管控区排放标准。2
11、.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801)O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重点排放源VOCs处理效率达到L本项目不涉及有组织颗粒物产生,燃气导热油炉排放的烟尘执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一般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浓度控制限值。2.本项目VOCS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80%以上。3.执行流域水
12、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建设。4.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严格控制高毒高风险农药使用,执行化肥质量标准,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5.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加强属地网格化监管,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VOCs废气车间外Im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本项目VOCS处理效率达到80%以上。3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4 .本项目不涉及左侧第4/5条内容。环境风险防控1 .生产、使用、存
13、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2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1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承诺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编制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专职环境救援机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演练。2 .本项目承诺建立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转移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隙。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2 .改进高耗水行业的
14、生产工艺,推行少水、无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3 .倡导生活节约用水。推广节水型器具。4 .按照集约化的原则,建设乡镇工业园,统一配置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L本项目属于工业项目,不涉及农业。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承诺在办公生活中做到节约用水。4本项目不涉及左侧第4条内容。综上,本项目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要求。3、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
15、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己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涉及左侧所列行业。符合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还未建设,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符合3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颗粒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拟采
16、取污染物治理措施,经预测分析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己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符合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宁津县大曹镇西塘工业园,属于工业园区。符合由上表可见,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2)与德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相关内容符合性分析W4与德州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相关内容符合性分
17、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1(三)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根据省部署要求,依据安全、环保、技术、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地炼、燥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鼓励支持钢铁企业实施短流程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完成短流程改造,长流程钢铁产能原则上转移至沿海钢铁基地。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无法实施的,视情况报省政府同意后作相应调整。到2022年,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到2022年,直径3.2米及以下水泥磨机全部整合退出。逾期未完成产能置换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和水泥磨机,直
18、接关停退出。到2022年,淘汰不能实现密闭式自动投料轮胎企业的炼胶机及不能实现充氮工艺的子午胎行业硫化设备。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施分类整治。各县(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对生产工艺装备进行筛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属于左侧所列行业,符合。2(四)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重大项目建设,必须首先满足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
19、策,深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不属于左侧所列重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铁合金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市。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3(五)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行
20、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优化整合钢铁、地炼、焦化、媒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对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大、污染物排放强度高的区域实施重点管控,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前提条件,加强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以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根据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制定德州市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在能源
21、、冶金、化工等13个重点行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选树一批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2023年年底前,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力争达到3家以上。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重点行业完成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升级改造,鼓励高炉一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加强燃煤机组、自备电站、锅炉、钢铁行业超低排放运行管控,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玻璃、陶瓷、铸造、有色等行业污染深度治理。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从源头减少VoCS排放。到2023年,每个县(市、区)建立不少于3个原辅材料替代示范项目,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达到9
22、%o提升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提高化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实施建材、化工、铸造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提高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到2023年,化工园区(含化工重点监控点)内化工生产企业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达到75%o围绕炼化一体化、新材料、煤化工、精细化工、轮胎制造等五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产业链重点产品和关键环节,强化产业链优势,加快补齐补强短板,推动化工园区优化提升。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各县(市、区)组织对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布局情况进行摸底,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工作计划。已经明确退城的企业,按计划退出城市建成区;未明确退城的企业,分批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改造,实
23、现“有组织排放稳定达标、无组织排放全流程收集处理、物料运输清洁化”,到2023年,明显降低对县(市、区)城区空气质量影响。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业,本项目含VoCS物料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粉末、聚乙烯颗粒、硬脂酸钙等固态物料,常温下性质稳定,不挥发VoCS废气,且均为封闭式的包装。本项目位于宁津县大曹镇西塘工业园,所在区域为工业聚集区,项目的建设符合宁津县大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符4(七)严控化石能源消费。严控能源消费总量,在满足全社会能源需求的前提下,持续推进燥炭消费压减,增加清洁能本项目生产热源由电和源供给,加大清洁能源替R度,进一步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实现新增能源需求主要由清洁能源供
24、给。到2023年,全市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00万吨标准煤以内,非化石能源消费总量力争达到335万吨标准煤以上;煤炭消费总量压减6%以上,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5个百分点。天然气提供,冬季采暖采用空调,不使用煤炭,符合。5生活用水量为330m3a,由宁津县供水系统提供。本项目生产上新增冷却水用水量为15m3a,不新增生活用水,由宁津县供水系统提供。总用水量380m3ao其中生产上冷却水用水量50m3a,生活用水量为330m3a,由宁津县供水系统提供。排水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64m3a,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生产上无废水排放,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
25、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64m3a,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供电项目用电量31万kwha(本项目新增用电量为15万kwha(项目总用电量46万kwha供暖项目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供暖本项目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供暖项目办公室取暖采用空调供暖供热项目模压车间热源由天然气导热油炉提供,挤出车间热源由电提供。本项目模压车间热源由天然气导热油炉提供,挤出车间热源由电提供。项目模压车间热源由天然气导热油炉提供,挤出车间热源由电提供。供气配套1台1.3th的依托现有1台配套I台1.3th的燃燃气导热油炉、1台2.0th的燃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用量为25万m3aL3th的导热油炉,新增天然气用量为20万m3a)气导热油炉、1台2.0th的燃气导热油炉,天然气总用量为45万mVa3其中现有工程仅用2.0th导热油炉,扩建项目依托1.3th导热油炉。储运工程1#原料仓库1座,建筑面积700平方米,位于模压车间南侧,用于储存聚乙烯颗粒等原材料依托现有I座,建筑面积70()平方米,位于模压车间南侧,用于储存聚乙烯颗粒等原材料2#原料仓库1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位于机加工车间南侧,用于储存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粉末等原材料依托现有1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位于机加工车间南侧,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