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共治)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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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共治)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这是我国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新要求,也是改革的新境界。本文首先探索社会共治的实践,而后借鉴多中心治理理论与政社合作理论,分析社会共治中多元主体的构成和主体间的关系,探析多元共治的思想内涵,探寻共治的机制以及实现共治的制度保障。(一)多元共治的必然性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也带来了巨大变革。经济体制转型迎来经济高速增长的奇迹;产业结构调整改变了我国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比例以及劳动力结构;社会形态变革使城镇人口超过农村;治理结构变革使基于官僚权

2、威的行政方式向依法行政、更多公民参与转变。与此同时、特定条件下形成的改革措施已成为刚性制度,使对利益结构的调整变革困难重重,碎片化的公共政策使局部性、适应性的改革和打补丁的做法难以为继。当前,制度转型问题、资源污染与资源约束的矛盾、既得利益主体结构调整等问题突出,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成为深化中国改革的必然。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打破了我国原有的国家统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所有事务的格局,在国家体系之外出现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体系,而且在国家体系与市场体系之间,挤出一个新生的且日趋独立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体系。尽管尚未形成国家、市场和社会三大独立的体系,但是市场特别是社会组织

3、体系随着外部制度环境的逐步改善其独立性和功能发挥日益显著。政府自身的改革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成为新一届政府的第一件大事。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并一律向社会公开、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成为2014年政府工作的重点。政府自身的改革为市场和社会的发展腾出了空间,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市场已成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因素,这意味着政府要将简政放权、减少对微观经济事务的干预落到实处,采取更合理的方式消弭市场经济运行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和“外部效应:社会组织在数量、结构优化、社会创新和内部管理等诸多方面呈现出积极繁荣的景象,各类社会组织之间的网络体系和结构框架已初步成型,社

4、会组织不断涌现、能力不断提升,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需求和动力口渐增强。因此,在政府、市场和社会三重体系日臻完善的条件下,以政府或市场为主的一元治理模式已不能满足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求,由政府、市场与社会组成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社会共治模式呼之欲出。实际上,社会共治一一基于法治的多元共治体系是我国实践中形成的要求和制度创新。在应急管理方面,2008年汶川地震和南方暴雪后,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救灾格局;实践探索中,政府提出健全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抗灾救灾应急机制,中央统筹帮助支持,地方就近统一指挥。在雾霾治理方面,政府提出健全政府、企业与公众共同参与的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

5、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探索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在慈善事业发展方面,政府的角色从主导向支持转变,明确了社会是慈善事业的主体。在扶贫方面,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事业。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在社会服务领域,提出要扩大服务消费,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服务机构,重点发展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各个方面的实践探索形成的要求都包含了社会共治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本质与内涵。(二)多元共治的实践探索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为特征的社会共治并非来源于西方实践,也不

6、是西方社会治理模式的总结,而是我国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事实上,近十年来我国许多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探索已经蕴含了社会共治的理念。比如,汶川地震后,面对灾后援助资源分配不均、社会资源流失严重和资源协调乏力等问题,由绵竹市政府主导建设和维护,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与麦肯锡管理咨询公司等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技术平台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志愿服务与协调支持,共建了“绵竹市灾后援助社会资源协调平台二该平台的建立改变了政府在应急管理中一元主体地位,形成了政府、社会组织与企业平等合作关系,开放的平台为资源融合、各主体间合作互动提供了条件。又比如,雅安地震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等六家基金会联合

7、发起成立“基金会救灾协调会”,为参与雅安救灾的基金会与政府抗震救灾工作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促进了基金会救灾行动与政府救灾计划的融合与互补,促进了基金会之间互通信息和行动协调。四川省彭州市在灾后重建过程中,面临基层治理中存在的公共权力运行中的不公开、不透明、无约束、无制衡等问题,他们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平台开发了“民心通”工程,建立多元共治的基础权力运行防控监督体系;同一时期,广东的南海和珠海也在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探索基础治理创新的实践,并取得显著效果。再比如,杭州市社会复合主体是“由党政界、知识界、行业界和媒体界等不同身份的人员共同参与、主动关联而形成多层架构、网状联结、功能融合、优势互补的新型

8、创业主体”,这其中包含了多元共治的一些因素。这些探索彰显了社会共治的理念和精髓。社会治理中以基于法治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为特征的社会共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非常重要的方面,它不仅仅是政府治理社会,而且是包括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更确切地说,是政府与社会共同推进的过程。社会共治有哪些多元主体?这些主体间是什么关系?何谓共治?什么样的状态才能称为共治?共治的机制又是什么?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实现多元共治?公共管理学中的多中心治理理论和政社合作理论为我们理解社会共治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启示。(一)多元共治的主体国外学界普遍将治理的主体概括为公共机构、私人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用我国的话语体系表达则是指政府

9、、市场与社会组织。这种概括聚焦于三个主要层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并不十分全面。现代社会复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使现代社会的决策变得愈加困难,需要更多的专业经验、特别信息、专门技术知识和不同意见的合作参与,需要社会权力更多地参与秩序整合,这显然不是任何一个组织或简单的组织间合作就能承担的,它需要社会各方面对公共事务承担责任,需要既代表“公”利、又代表“私”利的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我们对多元共治的主体理解是五个层面,即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各种市场主体(包括消费者和代表整体利益的行业组织等)、社会组织(公益性和互益性)、公民和公民各种形式的自组织。根据所治理问题的不同,多元主体结构存在差异,

10、可以表现为由各级政府构成,也可以由政府、市场和社会等跨界主体构成。从空间维度分析,多元主体不仅仅停留在国家层面、还应包括国家和地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等各个层面。这些多元主体之间相互独立,他们可能是委托代理关系,也可能是合作关系,还可能是兼具竞争与合作的博弈关系。比如,对恐怖事件的治理是跨国家和地区、跨界的多元主体的合作关系,对环境、对水资源、对雾霾的治理可能是各级政府间或者政府与企业、社会组织、公民等各种主体间的博弈与合作关系。在2元共治五个主体层面中,社会组织将成为社会共治的核心主体。这是因为:一方面公共域和伴随市场经济发展而形成的私人域已经发展成熟起来,而社会域并未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发

11、展起来,因此社会域还有很广阔的发挥空间,社会域的发展能使其成为与公共域、私人域并行的社会共治主体。社会域不是简单的政府加市场加个人,而是一个重新成长的空间,动用的是社会资源,参与主体正是公众和社会组织。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组织的社会性、民间性和相对独立性,使其具有摆脱体制失灵的制度资源;而相对于体制外的市场力量来说,它并非完全外生于体制而不存在对立甚至对抗的危险,它们与既有的党政体制存在天然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独立于体制之外又表现出体制内吸的公民社会组织,能较多地吸纳来自社会的公益或共益资源,是政府培育和支持的社会共治主体。毋庸置疑,社会组织已成为解决政府失灵的一种新的和有效的制度因素,特别是公

12、益性社会组织以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倡导为己任,致力于满足多样化、专业化的社会需求,弥补政府管不了和管不到的社会空白地带,利用其广泛的民意基础和雄厚的专业实力,与各级政府建构起制度化的政策咨询机制,影响决策过程和结果,促使公共政策体现多元相关者的共同价值和共同利益,并在决策执行过程中能够形成与国家建制对等的监督力量,有效约束公权力的扩张。(二)多元共治的系统建立于法基础上的多元共治蕴含了法治、协商和自治的理念,它是一个基于法治和一定程度自治的相互融合复杂的开放系统。多元共治中,对不同治理主体的权力、公共责任处理必须以法治为基础。多元主体一定程度的自治是共治的前提条件,因为缺乏一定自治权的多元主

13、体无法摆脱自上而下的官僚控制,无法限制公权力的扩张,与共治的开放、平等、协商的理念相背离,限制了各主体发挥各自功能和优势,无法实现共治的目标,重新折回到一元治理模式。正如奥斯特罗姆(EIinOrOStrom)所说“在多层级系统内,除非适当的自治权被授予每一级,否则多中心体制的优点将不能被充分实现:如果说一元治理决策系统是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那么多元共治决策系统则是通过多个主体自由进入、平等交流、表达诉求、协商对话形成公共领域。公共性、开放性、多元性是其基本特征,一方面各种观点汇聚其中,通过对话、竞争、妥协与合作等机制由分歧到达成共识,最后采取集体行动,形成集体决策结果;另一方面多元主体组成的

14、公共领域能够制衡政府专制、强权和对资本的垄断,有利于形成共同利益,实现共治。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开放了一个公共的网络空间和平台,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自由进入、平等交流、竞争、协商对话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平台支持。(三)多元共治的机制对话、竞争、妥协、合作和集体行动是多元共治中的五个核心机制,其中合作是最重要的机制之一,在此我们重点讨论经过对话、竞争、妥协后形成的合作机制。随着民主政治、联邦主义、分权、政治参与、社会资本、文化等概念的介入,国家与社会的差异乃至对抗的零和博弈已经过时。一方面,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加剧了财富的不断积累和社会两极不断分化,社会冲突和矛盾日显突出;与此同时,在体制转轨、政

15、府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进程中,政府自身面临全面的职能转变和转型,国家与社会关系格局也面临重新建构,而公共需求不断增长与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等矛盾加速了政社合作的进程。另一方面,政府改革的深化、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建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顶层设计的推动,很快激起了全社会的结社热情和自下而上的全面响应,社会组织迎来新的发展高潮和更多广阔的发展空间,包括社会空间乃至政治空间;与此同时,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高涨,各种市场主体在日臻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活跃起来,并随着行政审批制度、工商登记制度、税收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举措的推行,在多元共治中发挥着日益显著的功能和作用。由此,国家与社会展开普遍、广泛

16、、深度地互动与合作,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融合,共生、共存、共荣的合作格局,是共治的发展方向。政社合作有许多不同的模式,我们简要介绍四种重要模式:一是法团主义模式(CorPoratiSm)O法团主义旨在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结构中,寻求在社会团体和国家之间建立制度化的联系通道和常规性互动体系。简单地说,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建立有序、稳定、制度化的合作关系,通过合作与协商代替竞争与排斥,解决社会冲突和失序。随着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统一的直接登记体制在四大类社会组织中放开,国家承认“自下而上”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允许社会组织间通过自下而上的竞争性淘汰获得与政

17、府合作的机会,参与合作的社会组织数量众多,社会组织间功能分化弱化,社会组织接受国家承认和管理。需要指出的是,法团主义模式下的政社合作绝不是一种行政上的等级控制关系,社会组织绝不是政府的延伸,而是相对独立和平等的合作关系。二是合作治理模式。近20年来,一种名为“合作治理(ConabOratiVegovernance)的新治理理论得到发展。该理论旨在将包括政府在内的多个利益相关者聚集在一个公共舆论空间(COmmOnforums),公共和私人部门的界限变得模糊,通过协商达成共识(COnSenSUS-Oriented)形成决策。安塞尔(AnSe11)、戈(Gash)等学者认为合作治理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18、,即针对公共政策或公共管理问题,合作由政府等公共机构发起,治理主体包括利益相关的公共和私人部门、利益无关者(nonstateactors),这些主体直接参与决策过程而不仅仅是公共机构的顾问,协商的公共舆论空间组织化运作并要求共同参与,协商目的在于达成共识,采取共同决策。三是第三方治理模式。第三方治理(third-partygovernance)强调公共与非营利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共享责任、公共资金和公共权威,通过开放一部分公共领域让非营利组织参与进来,使公共服务提供具有一定程度的多样性和竞争性,从而有助于提高效率、减少成本。其实质是政府与非营利部门基于共同目标而联合行动,与此同时,通过协调/整合补

19、充资源实现各自目标。值得一提的是,政府对效率、成本、责任和公平的需求,必须与非营利组织独立性相协调统一。四是契约关系模式。契约关系(ContraCtingrelationship)模式是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直接产物,被认为是替代传统官僚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的最佳选择;它是指政府通过委托或购买等契约方式将公共服务外包给其他政府、私人部门或非营利组织,其目的在于减少政府成本、提高效率。根据政策环境的不同,可以采取竞争(ComPetitiOn)、谈判(negotiation)和合作(CorPOratiOn)三种不同的契约形式,契约关系模式蕴含了合作参与、民主行政、公平效率等价值内涵。(四)多元共治的制度保

20、障多元共治使用的权力不是一般意义的公共权力,也不是私人权力或公权力与私人权力的集合,而是一种不可垄断的、不特定多数的社会权力,其权力边界并不是非常清晰。多元共治是多个权力主体通过多种机制相互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融合过程中,多元主体间的权力、资源和责任的行使是实现共治的制度保障。多中心治理理论关于如何处理多个主体间权力、资源和公共责任的观点值得我们借鉴。首先,多元主体的权力行使可以采取协商和建立规则两种方式。在多元复杂开放的系统,多个权力主体对不同问题或不同政策的争论旨在通过反复对话、反复竞争找到分歧,通过反复妥协、反复合作平衡各主体的利益,最后形成集体行动。虽然这个反复协商的过程会增加协调成本,

21、但实际上增加的协调成本会被随后形成的公共政策及较好的效果所抵消。需要指出的是,协调成本的高低取决于权力主体的组织方式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互惠型关系协调成本较低,而零和博弈关系则成本较高。当公开协商的方式不能有效协调多元主体的利益并形成集体行动方案时,建立新规则就可能达到理想的结果。由于在多元治理中不同政府单位行使权力的本质差异极大,通过建立新规则能起到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的作用。例如,对污水的治理,将污水排水口设置在进水口的上游的规定将会迫使每个权力主体把外部性问题内部化从而达到理想的治理结果。需要明确的是,法治是解决权力冲突或管辖权争议的根本依据。其次,多元主体资源的配置方式。由于个体对公共服

22、务需求的差异化,统一的服务安排有失偏颇,而小群体个体需求同质性较高,因此,多元共治决策过程比高度集权的官僚体制能够更有效地确定对服务和物品的需求;资源的配置应该由多元决策主体的性质决定。对国家和地区、跨地区、跨部门的多重层级政府间应当考虑如何分配税款、配置税种和转移支付等方式;对政府与社会组织和私人部门之间应当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各自的优势,运用市场工具和其他政策工具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后,多元主体责任的处理方式。多中心治理理论提出两种责任承担模式:一种是将责任分配给较大的管辖单位或权力主体,从而扩大责任主体的规模,建立逐级负责的责任供给模式;另一种是委托,中央或区域政府将某种服务委托

23、给地方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社会组织和私人部门提供,建立多层级的责任分担模式。这两种责任承担模式对多元共治具有借鉴作用,需要强调的是,服务责任的落实与公众参与的意愿和能力紧密相连。(五)多元共治的结果多元共治制度并不是简单的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合作,它还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市场与社会间的协商、博弈与合作。共治不是自上而下的指挥管理过程,而是多元主体间对话、竞争、妥协、合作最后采取集体行动的过程。共治改变了进入者最初的动机和行为模式,它通过对话和竞争找到了多元主体间的分歧,通过妥协与合作达成共识,并采取集体行动。集体行动可能会产生新的更高的目标和选择,产生超越之前共识的结果

24、。很难说共治的结果代表哪一方,因为共治实际上是多元主体通过协商、博弈与合作的机制相互融合,在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彼此的边界和利益被完全打碎,一个代表共同利益的结果呈现出来。这个结果无法瓜分,它是所有主体共同拥有的,与所有主体的利益相联系,辐射所有的主体,有效避免了搭便车行为。当前,在政府改革和职能转变、向社会赋权增能的过程中,源于实践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法治为基础的多元共治是我国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多元共治不是政府退出,也并不意味着“小政府、弱政府”,而是“小政府、强政府、大社会”的模式。当前,实现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应当把握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坚持法治原则,健全法治;二是提升各级政府、市场各类

25、主体和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应当理顺政府内部、政府间的权责界限,推进政市分开、政社分开,明确政府、市场与社会的职能分工和权力边界,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创造更多的空间;三是开发提升共治技术,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提供技术支撑和平台支持。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多元共治机制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重要论断从宏观上体现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建设中华民族现

26、代文明,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方位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征:“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上述论断对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擘画了宏伟蓝图,明确了价值旨归,意味着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我国现代化的发力重点,必须回应人口数量庞大、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阶段发展特点在同一时段呈现等社会问题,回应人民群众的广泛期待,从社会治理角度达成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人的现代化,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

27、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这一论断首次提出了“社会治理”新概念,标志着我国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模式转型。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面对深

28、刻变革的社会结构与多元多发的社会矛盾.,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须以多元化、民主化、参与化为实践路径,深入挖掘人民群众的主体优势,统合运用社会组织、企业、居民等治理力量满足居民差异性、个性化的诉求,实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基于此,从人民期望、社会活力、治理诉求等角度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内在契合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内涵与目的旨归,是对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回应与实现路径。多元共治机制的既有研究回顾与理论框架构建随着新公共管理研究范式与公共治理研究范式的兴起,学界纷纷对多元共治机制展开研究探索,主要从不同主体的多元共治机制研究、不同理论框架的多元共治机制构建以及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

29、,这几个视角展开研究。从不同主体视角展开研究者,分别就党政机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以及自治组织等不同主体分析它们参与多元共治的行动逻辑。多数研究从党委主体出发探究社会治理的党建引领模式,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理顺社会治理不同主体互动机制,构建社会治理格局;部分研窕则更加重视群团组织或者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的多元共治中的主体作用。从不同理论基础切入展开研究者,目前多数以社会网络理论、协同治理理论以及系统理论为基础构建理论框架,展开多元共治的机制构建与逻辑探析。从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视角展开研究者,通过理论与实践、历史与现实的多重维度,探究多元主体价值耦合与利益整合模式,提出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治

30、理共同体的行动逻辑。英国兰卡斯特大学教授鲍勃杰索普(BObJessop)提出的元治理(Metagovemance)是指为了克服治理失灵而进行的自我管理或自我组织,追求科层制、市场和网络三种治理类型的协调,通过设计科层制、市场和网络三种治理类型的充分结合,以期达成最好的治理效能与治理结果。协同治理理论认为公共治理主体的众多子系统构成一个开放、整体的系统,运用法律、行政、科技、知识、信息、舆论等手段使一个无序、混乱的系统中诸要素或子系统间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形成一个有序、合作、协同的系统,实现力量的整合与增值,并使其高效地进行社会公共事务治理,最终达到维护与保证公共利益的目的。在中国特色治理场域下

31、,结合中国独特的政治体制与政治现实,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综合考量在中国具体实际下社会多元主体力量,不能仅限于平衡科层制、市场和网络这三种治理形式,而是需要统筹协调党委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甚至包含大众媒体在内的多元主体,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由此,本文以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中的“元治理者”,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力与凝聚力,整合多元社会主体的力量与资源,协调社会各方的行动,通过协商民主、沟通议事等形式调整多元主体的利益分配,统筹多元主体共治结构中的权力分配,明晰多元主体的权责边界与行为准则,引导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网络,构建多元共治机制。

32、具体包含以下三方面:一是党建引领机制实现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双向互动。市作为超大城市,存在诸多治理难题,社会领域不断生长、社会公共性有待加强、现代社会亟需再组织化、基层治理碎片化。面对这些问题,中国共产党在党建引领机制中通过政党组织形态嵌入基层社会,发挥党的统合引领作用,理顺基层社会治理的权力秩序,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二是协同治理机制充分协同社会各方主体,发挥社会多元主体力量,调动和整合各方治理资源,破解社会治理资源不足、资源分散的难题,实现资源倾斜、治理赋能、力量集聚,重塑现有社会治理架构,调动社会领域活力,构建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三是在协同治理机制中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构建协商治理、

33、共商共议、评价反馈等机制,释放社会参与权限和范围,拓展居民自治空间,激发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参与实践中的主动性,培育社会自主性。“接诉即办改革对多元共治机制的探索推出“接诉即办改革,整合了条块分割的政府部门,形成了统一高效的协同治理平台,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的问题为导向,推动实现了城市居民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建设,形成了党建引领下的协同治理机制和统一高效的协同治理平台,建立了政府和民众之间的“连心桥”,构筑了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实践路径。“接诉即办”改革对多元共治机制的实践探索与成效第一,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机制。在社会治理体系构建中,党的领导是实现基层治

34、理现代化的最大优势与根本保障。市“接诉即办”改革明确党建引领模式,发挥各级党组织总揽全局、统筹规划的作用,实现党的领导与社会治理的全面嵌入与深度融合。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有效发挥统合作用,藉由党的政治优势与组织优势,统合多元社会主体力量,推动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首先,市坚持市委书记亲自推动、高位统筹,由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推进落实“接诉即办”改革,将组织部门职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政务服务局负责改革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每月定期召开例会,适时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调度,统筹市级各部门政策资源力量,协调解决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其次,

35、发挥党建引领的共商共治作用。创新构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度,促进区域内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等单位资源充分整合、有效利用,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推动各单位参与协同共治。最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发“党员E先锋”信息平台,将广大党员干部的联系信息公布于平台,市各单位党组织以及在职党员回属地报到,承担深入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广大在职党员通过公开承诺、建言献策、沟通协商等方式,在生态环境、政策咨询、民生急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接诉即办改革将党的组织网络建设成为链接各类资源的平台和枢纽,发挥党政干部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凝聚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基层党建向社区的延伸进行基层力量的再组织化,将

36、政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深深嵌入到基层政权、自治组织与社会组织之中,打造“一核多元”的社会治理结构。以党组织的中心地位,一方面撬动多元治理主体与资源,牵引、汇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共治理过程;另一方面,在利益分化、诉求多元、治理碎片的背景下解决分散与多元的整合问题,将分散、多元的利益进行有机统合,形成代表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第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机制。市“接诉即办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构建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机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出诉求、表达建言提供多元渠道。一方面,坚持发展为了人民,从人民群众诉求出发,提升公共服务提供水平,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模式,让广大

37、人民群众共享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依靠人民的主体力量开展工作,激发人民群众在城市发展中的参与感、创新力。社会治理,一切为了人民。市以人民群众的诉求为改革驱动点、出发点,整合12345市民热线、“12345”微信小程序、“12345网上接诉即办”、“领导留言板”、互联网+督查平台等多个渠道,形成了全方位、一体化的居民诉求反映受理平台。居民可以通过多渠道反映诉求、提出问题,市指挥中心根据诉求性质以及所属范围等派件给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区人民政府等主体,这些主体统筹诉求并针对性地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和办结群众的诉求。在此基础上,市运用大数据、云计

38、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数据库资源,整合并定时更新城市问题台账,利用算法分析精准研判甚至预测居民集中诉求,由接诉即办向未诉先办升级。社会治理,一切依靠人民。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决将评价权、监督权交到人民手中,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构建接诉即办工作的评价体系。依据市城市治理特色,建立健全了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核心指标,以“七有”和“五性”为整体要求的评价指标体系,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满足群众对“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安全性”的需求。在此评价体系下,将居民对诉求办理情况的反馈意见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日常工作考核之中,并且

39、与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有效激发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此外,市探索建立社区议事厅制度,作为居民自治载体,社区党组织领导培育群众组织,广泛开展“微协商”“微治理”,实现小事不出社区村、大事不出街乡镇,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落地实践。第三,社会主体多元共治机制。市作为中国的超大城市,拥有着超过两千万的人口,居民对于公共服务有着无限需求。但是,政府的行政职能存在边界,并非所有诉求都能够通过政府解决,有限的行政资源与无限的居民诉求存在矛盾。针对此问题,市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协同共治。首先

40、,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构建了政府与市场协同治理模式,引领行业企业参与社会治理。一方面,构建行业党建协调机制,把分散在各部门各区域的行业管理、监督执法和党建工作力量聚合起来,引领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完善行规行约、商业准则、团体标准等工作,有效助力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工作,督促会员单位落实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动企业管理与社会治理互促互融,促使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担当社会责任,促进公益事业建设。其次,引领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一方面,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建成职工暖心驿站,为广大劳动者提供贴心服务;加强优秀青年榜样宣

41、传,彰显青年代表的朝气与活力;在各行业各平台组建妇工委,让妇联组织能够及时发现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另一方面,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社会组织依托其专业化优势通过接受委托、参加合作、购买服务、从事公益活动等方式提供社会服务;搭建党组织、居委会、社会组织三方联席会议机制,藉由社会组织搭建协商调解桥梁,对于百姓诉求的难点痛点协商共治,形成经验机制并加以推广。市“接诉即办”改革在社会治理中更多发挥群团组织与社会组织的作用,让政府精力更加集中于长远的政策引领、政务服务上,有效实现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综合上述社会治理多元共治机制,市“接诉即办”改革准确把握多元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定位,领导者、参

42、与者各司其职、交融互通,各类社会主体在党委领导下参与协同治理,形成健康有序的多元共治体系。“接诉即办”改革探索多元共治机制的完善空间第一,共治主体有待扩展。市“接诉即办”改革中参与共治的社会组织类型较为单一、数量十分有限,以文体活动类、兴趣爱好类的互益性组织为主,吸纳公共资源、反映公共诉求的公益性社会组织以及具有专业能力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化社会组织仍有待进一步培育。党建引领并不意味着党包办一切,而是在党组织的统合作用下加大培育社会组织的力度,发挥社会组织的主观能动性。第二,共治机制有待完善。市“接诉即办”的信息共享机制、权责清单划分机制以及系统化统筹多元主体机制仍有待完善。由于缺乏统筹规范,不

43、同层级、不同部门、不同主体之间的工作联动缺乏统一性、传导性,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流程不够清晰的问题,导致政社沟通不顺畅,多元共治机制亟待体系化、常态化、长效化。第三,共治赋能有待加强。市“接诉即办”改革仍然存在自上而下的行政化倾向,社会多元主体的共治参与空间较为有限,有待进一步拓展。例如,当前12345热线问政数据仍以居民诉求类为主,公共问题关切类与建言献策类数量较少。目前,“接诉即办”面临居民诉求量的急速攀升,甚至部分居民诉求超越党委政府的职能覆盖范围,一方面造成治理资源浪费,另一方面造成居民对传统自治机制的路径依赖弱化。“接诉即办”改革对多元共治的机制构建展开了充分的实践探索与社会

44、创新,已经充分回应群众诉求、实现群众期待、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但是,多元共治机制的构建仍有不足,距离实现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治理目标仍有差距。基于此,本文对多元共治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及其必要性展开论述,探究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多元共治机制的完善路径与未来思考社会治理的本质是探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在中国特色场域下对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断打破与重塑的过程,具有阶段性和周期性特征。结合中国当前的具体实际,我国社会人口结构复杂、基本公共服务和资源配置失衡、区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较大、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等现实问题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单一管理模式,驱动着社会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在

45、此过程中要实现社会多元主体的诉求表达与利益协调,丰富治理结构、优化治理秩序。与此同时,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大同社会”“兼爱互利等思想理念为多元共治机制的构建提供了丰厚的历史文化土壤,能够有效推进西方的协同治理理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相结合,达成更具本土化治理优势的治理实践。基于此,本文为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多元共治机制提出如下完善路径:多元共治的空间方面社会治理的多元共治机制蕴含了自治、开放、平等、协商等理念。多元主体的自治权利保障与自治空间赋予是实现多元共治的前提条件。正如奥斯特罗姆(ElinorOstrom)所说“在多层级系统内,除非适当的自治权被授予每一级,否则多中心体制的优点将

46、不能被充分实现工在社会治理实践中构建多元共治机制,搭建多元共治平台,首先需要合理界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明确政府的职能边界,在多元共治协商平台中达成治理共识,保障社会主体参与权,系统划分多元共治空间,进一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多元共治的主体方面社会组织应作为多元共治的重要主体。一方面,在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社会域是一个具有极大发展空间的场域,丰富的社会资源为社会域主体成长提供充足养料;另一方面,我国社会组织遵循党建引领原则,既具有民间性和相对独立性,又与党政机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独立于体制之外又表现出体制性特征,能够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补充政府场域的空白。因此,应进一步培育

47、社会组织力量,助力其深入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公共政策体现更多主体的公共利益和价值诉求。多元共治的机制保障方面我国当前正面临着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社会多元主体的复杂性与异质性日益增强,个体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差异化、个性化。因此,为最小化多元主体的协商博弈成本,最大化公共政策的效能收益,多元共治机制亟需制度规范和技术支持为规则建立、责任承担、资源配置等提供机制保障。进一步打破社会治理多元主体间的信息壁垒,破除信息藩篱、实现信息共享,为多元共治机制的协商合作、共同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平台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从内涵上分析,人的现代化是人的

48、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人的现代化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是相互促进的。社会治理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现代化发展,其根本目的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也就是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与价值旨归。因此,为实现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构建多元共治机制。依据上文论述,持续完善的多元共治机制在党建引领的统合作用下,可以打破政社壁垒,弥合秩序与活力的张力,释放干部与群众的束缚,以期达成理想状态。理想的多元共治机制就是充分激发人这一有机体的活力,发挥人的主体性作用,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一方面提升自身的素质能力,另一方面推动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由此,在

49、这一机制下,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达成同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理念共识得以夯实,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与治理取向得以实现。多元共治机制是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对于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社会治理中的政府行政力量总是相对被动,因此社会治理必须发动多元主体力量,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市“接诉即办改革在实践中充分落实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在党建引领下统合资源、凝聚力量、协调各方、引领价值,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调动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思广益、汇聚众智,形成有序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为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生动经验。市“接诉即办改革也充分展示了多元共治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适用性,未来我们要进一步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以及组织优势同政府主导服务群众优势、企业活力优势、社会组织专业化优势有机结合,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德治、礼治、智治、自治、共治协同共进,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新时代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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