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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学生用餐餐费收取和退款操作规程一、总务处根据江阴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的学生用餐标准和学生一学期中在校吃饭的具体天数,确定收费标准,报校长室审核后,于期初到教育局财务科审批。二、根据教育局批复,各年级按三种类别(只吃一顿午餐的通学生、吃中、晚二顿的通学生、吃早、中、晚三顿的寄宿生)分别一次性收取一学期的餐费。三、食堂会计处每天记录好各年级学生的用餐情况台账。四、若有中途转学、退学或因故不来吃饭的学生,由班主任报给年级部,年级部报总务处,总务处登记后报校食堂会计处,会计处告知食堂具体操作人员。学生的退款从接到通知的第二天算起。五、到期末,食堂会计处根据各年级三种类别学生实吃的顿数多退少补。六、由各班主任按通学生、寄宿生两种类别提供学生在备注栏内详细、正确标明开学到期末一学期中学生进出和变动情况,以电子表格形式交食堂会计处。七、食堂会计处对各班上报的、信息仔细核实后,打印出学生退款清单。八、班主任到会计处领取退款和清单,学生领到退款并签字确认后,退款清单交食堂会计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