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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中铁六机2014)330号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指挥部:为规范集团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工作,现将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2个月内,制订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实施细贝L报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部备案。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施工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装备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具体情况,制
2、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可供长期反复使用的施工设备、车辆和机具等固定资产,具体内容见设备目录及编号规则(附件1),不包括基建工程本身安装的设备、施工测量和工程试验用的仪器、设备,以及文教、卫生、公安、生活、科研等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第四条设备管理应坚持依靠科技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生产活动的方针;坚持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研制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采购与转让、租赁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施工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以资产为纽带,建立健全适应现代
3、企业发展需要的设备管理体制;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生产的需要,对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做到科学规划、合理装备、正确使用、规范养修;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第六条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目标:主要设备完好率N85%,利用率,80%;设备采购集中度280%。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机械专业公司(“机械专业公司”指子分公司成立的各类设备专业分公司)三级管理。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施分级管理。第八条机构设置各管理层级应确定一名领导分管设备管理工作,设立或明确设备管理部门,根据管理的设备固定资产原值和企业的生产规模配备必需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并保
4、持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设备类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1.集团公司设机械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是设备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综合管理。2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指挥部设物资机械管理部(以下简称物机部),配备必需的专(兼)职设备管理人员。3 .子分公司负责公司的设备综合管理,必须设立或明确设备主管部门,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4 .项目部、设备专业分公司项目部物机部为设备主管部门,负责项目部设备管理,配备必需的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必须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对于大型专用设备(如铁路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铁路、公路架桥机,岩石隧道掘进机、盾构等
5、)直接影响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项目,除成立设备管理机构外,还必须明确分管负责人。机械专业公司设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根据保有设备的固定资产原值,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是设备的采购、使用及报废全周期管理的归口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集团公司施工设备管理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 .编制集团公司装备发展规划;上报设备购置预算和实际购置申请;上报大型设备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掌握集团公司设备数量、技术状况、设备能力和资产状况,汇总上报有关报表。3 .参与企业生产经营,负责重
6、大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设备资源配置;参加重点工程施工调查和设备配备方案调研论证。4 .负责集团公司施工设备采购管理、合格供应商评价和管理工作。参加股份公司组织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境内外在股份公司权限外的设备采购计划审批及采购工作。5 .负责组织大型设备验收,负责设备转让、租赁、报废等的管理工作;负责设备的使用管理,组织闲置设备的调剂;组织大型施工设备的安拆方案、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改造方案评审等工作;6 .建立集团公司设备租赁平台,发布设备租赁指导价,审核大型设备租赁方案,对下属单位设备租赁进行监督指导。7 .负责特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参加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
7、全管理体系在施工设备管理中的有效运行,施工设备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8 .组织开展设备大检查、设备资产清查和评比表彰活动;对所属各单位施工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9 .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开展设备从业人员的管理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监管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组织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经验交流。10 .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开展设备科技情报和信息交流服务,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大型新型施工设备的研制开发工作。IL组织应用股份公司设备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和发布设备管理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二)工程项目指挥部施工设备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代表集团公司对投入该项目
8、的设备进行现场管理,落实片区所在地政府、业主对施工设备管理的有关要求。2 .负责审核工程项目设备配备方案,掌握设备动态,协调指挥部内部主要施工设备资源,建立指挥部主要施工设备、特种设备台账,做好大型重点设备进场检验、使用检查工作。3 .指导检查所属子分公司项目部设备管理,掌握设备的技术、环保、安全状况,检查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4 .组织项目部对大型设备及特种设备装、拆专项技术方案及大型设备作业方案进行编制和评审,对进场验证资料进行备案。5 .组织项目混凝土搅拌站的规划和建设、使用前的验收,进行日常检查和监督。6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三)子分公司施工设备管理
9、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设备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施工设备管理办法,制定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细则、工作流程。指导所属项目部、机械专业公司建立健全设备使用、保养和修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工作标准。2 .根据施工设备集约化管理和架子队建设的要求,明确机械专业公司、项目部、架子队的职责分工,完善管理机制,建立设备管理考核制度。3 .制定公司装备规划,负责施工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建立施工设备台帐,掌握设备数量、技术状况、设备能力和使用情况,并定期与财务台帐核对。4 .负责权限内的施工设备采购,向集团公司提报设备购置申请、大型设备购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采购合格供方的登记和评价工作。5 .参
10、加施工调查,组织编制审核工程项目主要施工设备配备方案;6 .组织制定设备使用成本管理办法,指导机械专业公司、项目部(作业队)开展设备使用成本控制工作;7 .定期组织公司设备检查,对下属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架子队的施工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考核。8 .负责公司施工设备管理系统平台的管理及运转;按期上报施工设备管理报表、提供统计数据。9 .负责公司施工设备资产管理工作,及时统计、上报闲置设备情况,开展闲置设备调剂工作;负责公司保有设备的内部经租管理。10 .根据设备保有情况,组织编制施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设备保养规程,审批和下达设备保养计划,负责指导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审核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对
11、修理实施情况进行抽检和验证。IL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设备从业人员的管理知识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监管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12 .负责公司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组织、参与施工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点对特种设备、自轮运转设备进行安全管理。13 .了解、收集施工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并组织推广应用。第十条子分公司所属机械专业公司、项目部、架子队设备管理职责,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确定。应积极推进设备集约化管理、架子队设备管理,认真做好顶层设计,界定各级管理职责。第三章设备购置管理第十一条机械设备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购置必须纳入企业的投资决策机制。子分公司应根据集团公司相
12、关规定、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制定公司机械设备购置决策程序。第十二条子分公司应制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的装备规划,并加强对规划的管理,确保企业装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规划的编制:公司应在主管领导主持下,由设备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要求的中、长期装备规划,报集团公司备案。应加强对装备规划的动态管理,应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装备规划进行适时调整。编制的原则:企业装备应坚持总量适度、结构优化、购租结合、保障需求、注重效益的原则。设备投入应遵循先调剂后购买并进行经济投入可行性分析。设备投资重点应是与企业发展战略要求相适应的关键设备,重点满足高、难、新、尖工程项目
13、施工技术要求,一般通用设备根据利用情况适当装备。编制的依据:企业发展规划、产品结构、生产经营目标和规模;企业财务状况及资金情况;自有设备施工能力、装备结构;市场资源供应情况;企业设备管理、维修人员情况,管控能力等。规划应包括:公司装备方向、装备种类和装备总量、分年度装备计划,以及所需资金情况等内容。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设备投资计划管理,集团公司实行投资计划与购置实施双管控的原则,施工机械投资计划、购置申请的申报和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按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无计划、无审批、越权采购。第十四条设备选型应遵循技术先进、配套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符合安全、环
14、保和节能要求,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第十五条设备采购集团公司设备购置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两级集中采购,采购形式以招标采购为主。凡纳入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范畴的,子分公司在实施采购前必须提出购置申请,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按照“集中采购、分级管控”原则实施采购。设备采购应严格执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大型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办法要求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采购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招评、开标、评标工作,做到阳光采购。融资租赁设备因租赁期末承租设备所有权归属公司,属于设备采购范畴,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和设备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融资租赁设备管理纳入自
15、有设备管理。接收劳务队伍设备、采购二手设备等均属设备采购范畴,接收或采购实施前除应严格按照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办法履行审批程序外,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由合法的或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取得正规发票。必须按财务规定进行组资,加强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第十六条优质(合格)供应商管理施工设备的采购执行优质(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合格供应商实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两级管理,并坚持先评审后使用的原则。集团公司每年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并发布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设备采购应严格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发布的年度优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第十七条设备监造为确保大型非标机械设备
16、的制造质量,子分公司应成立监造组织,按合同约定进行日常监造工作,集团公司对监造情况进行检查。对安全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部件应实行第三方检测制度。第十八条安装调试施工机械的安装调试工作由子分公司组织进行。设备进场组装之前,子分公司应及时组织供应方编制设备安装及调试方案,大型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方案应组织评审,评审资料报集团公司备案。第十九条设备验收大型机械的验收由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组织,子分公司负责在正式验收前,依据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与供应商准备相关资料,并根据合同及机械的性能要求组织供应商进行初验,初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验收;其余施工机械的采购验收工作由子分公司组织进行。设备验收应签署验收报告。第二
17、十条自制非标准设备自制非标准设备的投资管理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自制非标准设备投入制造前,应先提出报告和设计图纸,经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制造。属大型自制设备的,需报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自制的设备经试用、检测,证明其质量、性能合格后,方可纳入企业固定资产。第四章设备基础管理和信息化第二十一条新购(或自制)设备投入使用后,子分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组成固定资产。如未及时取得购买发票的,可根据设备采购合同和验收记录单预组资,待取得发票后再正式组资。列入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取折旧。设备组成固定资产后,不得任意拆除。第二十二条管理编号与标识设
18、备管理编号是识别设备的唯一代码,凡属固定资产的设备都要由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编号规则(见附件1)进行编号,严禁由下属分公司或专业机构自行编号。管理号码要确保其唯一性,不允许重复使用;如设备报废或调出,该机管理号码即消除。设备标识应按照集团公司形象识别手册相关规定,在设备的明显位置上喷涂管理号码或钾(焊)标牌,以利于识别和管理。第二十三条设备台帐设备台帐是掌握设备信息的基础,各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施工设备台帐。设备台帐数据应及时更新,新组资、设备调拨、转让、报废等资产变动情况应在批准后及时登记到设备台帐中。子分公司每季度更新一次设备台帐,更新时间为次季度10日前;年末形成纸质台帐,
19、留存待查。第二十四条设备统计管理设备统计是全面掌握保有设备的数量、分布、技术状态等基本信息,反映企业装备程度和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指导生产、搞好开展经济管理、制定企业装备规划的依据。各单位要健全施工设备管理统计制度,加强设备管理信息的积累,做到各种原始记录、数据资料全面、真实、准确,能够为设备的技术、经济分析提供基础性服务;加强统计分析,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各单位应按集团公司规定上报各种设备管理报表(附表1-8),做到上报及时,报表数据正确。第二十五条设备管理信息化积极采用以计算机辅助管理为主要手段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加强设备成本管理、项目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效率。集团公司负责中国中铁设备
20、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维护和推广应用,各子分公司负责系统的使用、设备数据的录入、修改,信息化系统按各级管理权限使用。第二十六条设备档案机械专业公司负责建立和保存大型和通用重点设备(附录2)技术档案,做到“一机一档”,有关资料填写及时,内容真实、齐全、规范,子分公司应对技术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设备技术档案在该设备报废处置之后方可销毁。设备档案内容包括(不仅限于)以下资料:1.资产相关资料:(1)采购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购货发票复印件(汽车还应有购置税发票复印件);2 .资质证件:(1)汽车应有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置税证等产权证书复印件;(2)特种设备以及铁路自轮运转设备、铁(公)路架
21、桥机等应有相应的使用许可证复印件;3 .交接验收资料:(1)新增设备验收记录单;(2)交接记录4 .随机技术资料。随机资料是设备的基础技术资料,包含(1)产品合格证(免税进口设备还应有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货物进口免税证明书);(2)使用说明书;(3)出厂检验单;(4)图纸;(5)备件目录;(6)技术图纸;(7)型式实验报告(如有)等相关原始资料。应由设备保管单位负责,妥善保管。大型施工设备随机技术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全套的技术资料原件由子分公司备齐存档;一套技术资料(可以是复印件)交付大型施工设备的使用单位,随机转移;新机验收完毕后,一套技术资料(可以是复印件)报集团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备案。5
22、.设备履历书。履历书是设备历史的记载,履历中应详细记录操作人员的变动,设备的检测、消耗、产量、维修、改造记录,事故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和信息。大型施工设备组资后,子分公司必须建立设备的履历书。履历书随机转移,使用单位每月/季度及时填写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等记录,其内容填写要求齐全、规范。6 .设备运转记录。运转记录是设备使用、保养、修理、统计、核算的原始资料,由操作人员正确填写,保管单位的设备部门按月收集、审查,作为统计报表、分析使用情况安排维修保养的依据。7 .设备外形照片等资料;第五章设备使用、保养与维修第二十七条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原则。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
23、设备使用、保养、维修制度,保证设备使用、保养、修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第二十八条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1 .施工设备使用中应建立并执行岗位责任制、持证上岗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2 .各类别设备均应编制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编制保有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报集团公司备案,分公司、项目部组织实施。新设备应在投入使用前完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3 .设备的安装调试与拆卸规定、设备走合期规定、设备用油用水规定、设备保管规定,按照附件3参照执行。第二十九条设备使用管理1 .设备使用实行计划管理,公司应加强设备需求计划、租赁计划、机械
24、配置方案的编制、审批。2 .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需要,依据公司批复的机械配置方案,有计划的组织施工机械进场。凡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包括自有、外租和劳务队伍自带的机械设备,均应纳入项目施工设备的管理范围。3 .项目部应对所有进场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杜绝不合格设备进场使用。4 .项目部应对投入设备实行动态管理,集中管控、合理调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生产安排,及时清退进场设备,严禁机械设备闲置,充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使用效率。第三十条设备操作人员设备应配备固定的合格操作人员。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调整设备操作人员要征得设备管理部门的同意。对一机多人操作的大型设备,要实行机长负责制,司机长必须由公司正式
25、职工担当。岩石隧道掘进机、盾构、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T梁架桥机、道祚捣固车、动力稳定车、电气化作业车、铺轨机、焊轨机(车)等成套大型设备的机长,要选择专业对口,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担任。汽车、汽车起重机实行一机一人,不允许一人操作数台设备。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四会(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要正确使用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设备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任何指挥或指令。第三十一条特种设备管理各单位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法要求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制定安全卡控措施,确保现场施工
26、设备使用安全。无论是公司自有、外部租赁或劳务企业自带的特种设备,均应纳入子分公司、项目部的特种设备管理范畴,并按要求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型式试验、登记、定期检验制度。项目部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出厂合格证明、登记注册、安全技术状态检测、检验等资质情况进行验收,留存相关复印件;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地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装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三十二条轨道车及自轮运转设备
27、的管理自轮运转设备是接触网施工、维修及铺轨、架梁施工过程中需在铁路营运线或工程线上使用的自带动力的轨行式设备,含大机养设备、接触网施工用的架线作业车、放线车、轨道起重车、立杆作业车、高空作业车,以及内燃机车、重型轨道车、轮轨式铁路架桥机、铺轨机、轨行式运梁车等。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应执行铁路行政管理部门轨道车及自轮运转设备的有关规定。在营业线上使用的轨行车辆,应按当地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上线手续。自轮运转设备保有单位应建立自轮运转设备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设备保养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故障、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一项重要工作。设备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特殊保养(见附件6),子分公
28、司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编制保养规程,根据设备使用情况科学编制保养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保养,保养实施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具有可追溯性。(一)设备保养规程子分公司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技术资料等,组织编写各类别保有设备的保养规程。新组资的设备,应在投入使用一个月内完成保养规程的编制;特种设备的保养规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养规程以公司设备管理文件下达,机械专业公司、项目部组织实施。大型设备保养规程编写完成后,报集团公司备案。(二)设备保养计划及实施保养计划的编制。机械专业公司根据设备使用计划,按照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按季度编制设备保养计划,并上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备案。保养的实施。机械
29、专业公司负责按保养计划对设备实施保养,经过验收合格,填写保养记录,并归入该机的技术档案。子分公司对设备保养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抽查。统计上报。公司每季度对主要设备的保养计划和完成情况、保养费用进行统计汇总,以季度报表形式报集团公司。(三)设备保养费用各级设备保养费用来源于设备台班费中的经常修理费,各单位应足额保证各级设备保养费用,确保设备技术状况良好。第三十四条设备修理设备修理是恢复设备技术状况的重要手段,设备修理分为大修、项修、评估整修(见附件6),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技术状况、维修需求,正确处理施工生产与设备修理的关系,建立设备定期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检测和状态监测,将定期修理和状态
30、修理相结合,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子分公司每年向集团公司上报年度修理计划,每季度上报修理完成情况。(一)设备修理计划机械专业公司根据设备技术状况、计划使用情况、设备修理间隔期,于每年底编制下年度设备修理(大修、项修、评估整修)计划及修理预算费用计划,由主管领导批准后,上报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子分公司对机械专业公司修理计划、修理方案、修理费用等进行审核、汇总,编制下达公司年度设备修理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设备部备案。(二)修理的实施设备修理由子分公司组织机械专业公司按计划实施。机械专业公司应配备一定的修理力量,具备一定的维修能力,复杂的故障修理和项修可依靠社会资源,确保修理质量。特种设备的修理,应严
31、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修理完成后,由子分公司组织或授权机械专业公司对设备修理进行验收,并收集修理资料,填写修理记录,将修理和验收情况归入该机技术档案。(三)修理质量控制子分公司应加强设备修理质量管理,完善设备修理工艺,建立、健全修理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设备修理技术标准,认真核实修理项目和内容,进行必要的检查、测试和鉴定,保证修理质量。委外修理应实行合格修理厂商管理,要对修理单位资质情况等进行审查,不得委托给无修理资质的企业修理。应签订修理合同,明确相关事宜,以确保修理质量、工期和费用。必要时应选派人员常驻修理单位对修理过程进行监督。(四)修理费用管理子分公司应加强机械修理经济管理
32、,建立设备修理成本分析机制,开展设备修理经济核算工作。设备大修理费来源于台班费中的大修理费,故障修理费用来源于设备台班费中的经常修理费,设备修理费用直接进入当期工程成本。集团公司鼓励子分公司采取机械大修理费用年度预提的方式,对公司大修理费用集中使用,以确保机械修理资金和督促机械保管单位及时对机械进行修理,确保机械技术状况的稳定和提高。第六章设备安全、环保、节能管理第三十五条设备安全管理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使设备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运行。第三十六条设备操
33、作人员必须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设备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的任何指挥或指令。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或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三十七条子分公司必须组织制定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大型专用设备(如铁路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铁路、公路T梁架桥机,岩石隧道掘进机、盾构,50吨以上起重机、电气化作业车等),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作业指导书,由设备使用单位对相关操作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第三十八条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
34、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输检验手续,在取得有效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铁路自轮运转设备和铁路营运性车辆按照交通部有关规定办理检验手续。供变电设施、水工设备、矿山设备等其它类设备应按照有关行业或系统相关规定使用。第三十九条设备因非正常损坏导致停机并影响正常使用,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对外造成一定影响的,属于设备事故。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类(设备事故引起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交通事故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执行)。1 .一般事故:设备修复费用5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内。2 .重大事故:设备修复费用10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内
35、或对外造成影响的。3 .特大事故:设备修复费用30万元及以上或对外已造成严重影响的。4 .未构成事故的均为设备故障。第四十条设备事故处理程序(一)设备事故上报制度设备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同时,应迅速向上级设备部门报告。具体程序是:一般事故一一由项目部负责处理,上报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重大事故一一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上报子分公司,由子分公司负责处理,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特大事故一一事故发生后必须即时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负责处理,上报股份公司工业设备部备案。(二)设备事故处理1.设备事故的处理原则: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
36、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2 .设备事故的处理设备事故发生后,设备使用单位主管领导与设备部门应立即组织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分析事故的原因,核定损失价值,确定修复措施,确定事故责任者,进行事故定性。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并认真落实。3 .发生设备事故的同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有专业规定的其他事故,如铁路行车,交通事故、锅炉及火灾事故等,设备部门应协同安全监察、公安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设备自身的损失程度,按设备事故类别划分,由设备部门按本规定处理。第四十一条设备事故责任(一)设备事
37、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发生后,除按程序办理外,应根据情节给予各类责任者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具体处分的种类和处罚的数量,本着对事故责任者受到一次深刻的安全教育为原则,在规定的范围内综合各种情况,由各单位规定。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照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违规违纪处分暂行办法执行;对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二)设备事故责任分类发生设备事故,对有关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行为同事故原因的关系,按下列情况确定责任地位。1 .直接责任者(1)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者。(2)违章指挥的生产主管人员及其
38、他人员。(3)在特殊环境或非常规施工作业时,没有提出安全措施的主要负责人。(4)其它与事故有直接关系,并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2 .间接责任者(1)对违章指挥提出了不同意见,而未被主管人员采纳,仍执行其错误指令的操作人员。(2)其它与事故有间接关系,是造成事故的条件,但不起主导作用的有关人员。3 .领导责任对发生设备事故单位的主要领导和主管设备工作的领导,应视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等情况,确定领导责任的大小。第四十二条设备事故统计各单位要做好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对重复发生故障的部位和部件,应组织设备生产厂商及专业人员分析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各单位每半年填写“设备事故统计表”(附表4
39、)报集团公司设备部。第四十三条设备环保、节能管理1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设备环境保护管理,针对涉及环保的噪声、尾气、排污等项目,在日常设备管理中不定期进行检查,使设备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2 .设备运行的能耗应当达到国家或者行业有关节能标准,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不能达标的设备,应当限期治理。限期治理仍未达标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强制报废。3 .设备排放的噪声、尾气作为检验设备技术性能是否良好的标准之一,在进场检验时要严格控制,不合格者严禁进场,并形成设备进场检验记录。施工设备的噪声、排放尾气不满足环保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停机维修保养。4 .对设备产生的废
40、水、废油应集中收集处理,对施工设备产生的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对设备产生的放射性和噪声污染,应当有防护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5 .设备保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渣及其它废弃物由维修人员及时清理回收,进行重复利用或交给专业回收部门处理,禁止将污染物直接排放,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规定。6 .抓好设备选型、报废处置关,使节能、环保成为主要施工设备的重要指标;努力将新技术、工艺用于施工设备改造升级,以降低油品或电力消耗,按国家有关政策适时更新、淘汰老旧高耗能设备。第七章设备租赁管理第四十四条设备租赁遵循“层级管理、集中管控、先内后外、经济实用”的原则,通过设备租赁,盘活设备资产,最大限度地
41、调剂使用自有机械设备,减少重复购置,提高设备的投资效益。第四十五条设备租赁分为内部经租、外部租赁(租赁外部设备)、对外出租,子分公司应制订设备租赁管理细则,明确设备内部经租、外部租赁和对外出租管理流程,建立公司设备租赁平台,发布公司设备租赁限价,对项目施工设备租赁计划、租赁合同、费用结算等进行审批,对下属单位设备租赁进行监督指导。第四十六条项目设备配置应以内部租赁为主,外部租赁为辅,应严格执行设备租赁指导价、租赁合格供方、租赁审批、结算审批等规章制度,规范租赁机械的使用管理。机械专业分包属机械租赁管理范畴,涉及大型专用设备的机械专业分包,分包方案应上报集团公司,并严格按股份公司有关大型设备租赁
42、规履行租赁方案审批程序。第四十七条股份公司对大型设备实行动态管理、租赁调剂和监管,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定期发布大型设备使用地点、进退场时间、闲置状态等动态信息。第四十八条集团公司建立大型设备租赁平台,定期收集、上报大型设备动态信息,每半年发布设备租赁指导价和外租设备合格供方名录,负责协调子分公司之间的设备租赁。铁路混凝土箱梁提、运、架设备,轨行式铁路T梁架桥机,电气化作业车、大机养设备、长钢轨铺轨机、岩石隧道掘进机、盾构、船舶及其它原值大于300万元的大型专用设备租赁方案需报集团公司公司审批。第四十九条外租设备与外协队伍自带设备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外租设备、协作队伍自带设备进场时,项目
43、部必须组织对设备进行进场验证,保存设备验证资料,建立外租设备、协作队伍自带设备台帐。每月对其机械状况、安全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第五十条自有设备出租管理积极开展闲置设备对外出租,是盘活企业设备存量资产,提高设备资产效益,确保设备资产保值和增值的有效手段,各子分公司应规范对外出租管理,确保出租效益和设备资产安全。1 .子公司应对承租方的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核实。原则上不对个人出租,必要出租时可查明对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并保存其复印件;2 .设备出租应优先采用专业分包或采用带人出租的方式;采用裸机出租时,双方应明确设备维护责任和设备技术状况要求,并应分别在出租前、后
44、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评估确认。3 .出租设备要签订租赁合同,明确设备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安全管理责任。双方要严格按照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合同签订应按规定进行评审。4 .对外出租的设备,其租赁价格要随行就市,原则上不低于内部租赁价,并收取押金;5 .大型机械出租前应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第八章资产管理第五十一条设备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资产管理包括购置、转让、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设备的资产管理应纳入企业投资决策机制;各级应遵循设备有偿使用的原则,通过调拔、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设备调剂,盘活设备资产,减少重复购置,提高设备投资效益。第五十二条设备资产管理要适应建筑业
45、“营改增”及增值税管理有关规定,满足业务、发票、资金三流一致的要求。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必须建立设备资产清查制度,定期与财务部门建立的固定资产台帐进行核对,保持设备帐物相符,资产清楚。对长期闲置设备依据管理权限,企业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产权转让、租赁等方式处置。第五十四条设备调拨管理1.集团公司内分公司之间、子/分公司内部的设备调拨,实行无偿调拨;其他设备调拨均以产权有偿转让方式。设备调拨引起的资产转移,按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6 .调出单位应保持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并将设备随机附件及技术档案一并移交。7 .调拨手续:由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交接记录”(格式见附表4),经双方负责人、交
46、接人签认,单位盖章,报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作为调出、调入单位的销帐列帐凭证。第五十五条设备转让或报废应依据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按分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子分公司应成立设备转让或报废领导机构,制定公司设备转让、报废管理规定,明确决策程序。第五十六条设备转让管理设备转让应遵循内部企业受让优先的原则。在设备转让实施前必须进行价值评估。国家有明文规定禁止交易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其它按照集团公司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执行。(一)设备转让给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以外的行为,应按照中国中铁股份公司资产转让管理的有关办法,严格执行资产评估、审核备案制度以及进场交易的要求,按价值原则,分级管理。1.对于单笔原值在50
47、万(含)以下或批次原值在100万(含)以下的,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处置,需将处置结果报集团公司。8 .对于单笔原值在50万以上或批次原值在100万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批准,按股份公司评估管理办法执行,经过评估报告备案后,以评估备案价值为基准,在指定的交易机构进场交易。9 .对于单笔原值在IOoO万以上或批次原值在5000万以上的各类大型资产,需报集团公司批准,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按股份公司评估管理办法执行,经过评估报告备案后,以评估备案价值为基准,在指定的交易机构进场交易。盾构、TBM等设备的转让,均需履行评估备案及进场交易程序。(二)设备转让在股份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进行的
48、,按以下规定执行:1.单笔原值在50万(含)以下或批次价值在100万(含)以下的设备转让,原则上由子分公司自行组织评估,报集团公司备案。设备评估由子分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牵头,财务、工程等相关部门参加,对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其价值,估算其价格,提交设备评估报告,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审批。转让价值原则上不得低于设备资产净值,特殊情况折价转让应附情况说明,严禁以显失公允的价格转让设备资产。2 .单笔原值在50万以上的或批次价值在100万以上的,需报集团公司批准。由子分公司提出设备转让申请,按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经批准后,将设备转让的申请报告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或委托对设备进行评估。3 .经批准后,子分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办理设备有偿转让手续,应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有偿转让,签定资产转让合同。资产转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