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24).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169506 上传时间:2024-03-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7.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24).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24).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24).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24).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2024).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云浮市优秀制造业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落实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府办202311号)精神,更好地提升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强化重点企业对我市制造业的支撑和示范作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评选范围(一)本市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且符合我市产业导向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二)企业在上年度营业收入30000万元(含)以上。(三)企业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及责任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第二条评选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采取企

2、业自愿、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第三条评选指标(一)指标内容评价基础指标包括:主营业务收入(权数30)、亩均增加值(权数30)、亩均税收(权数20)、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权数20)根据企业获得由政府机构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称号等,可给予一定加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二)计算方式1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得分二(主营业务收入-申报企业中该项最小值)/(申报企业中该项最大值与小值之差)*40602 .亩均增加值亩均增加值二工业增加值/用地面积亩均增加值得分二(亩均增加值-申报企业中该项最小值)/申报企业中该项最大值与小值之差*40+603 .亩均税收亩均税收二应缴税金/用地面积亩均税收得分

3、二(亩均税收-申报企业中该项最小值)/申报企业中该项最大值与小值之差*40+604 .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得分二(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2%)2%*60+605 .加分项评选年度获得以下荣誉的企业可进行加分:1.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加2分。2 .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绿色工厂、单项冠军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3分。3 .被评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企业技术(工程、研发)中心、单项冠军等省级荣誉称号的,每项加1分。4,获得云浮市政府质量奖等市级荣誉的,每项加0.5分。4 .主板上市企业加4分;新三板上市企业加

4、2分(申报企业与上市企业名字一致)。非加分项单项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总得分二各分项得分*权数+加分项第四条评选程序(一)公开申报条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评选工作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具体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等具体事项。(二)推荐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填报申报表,并根据所列评选指标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初审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部门审核。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金、用地、工业增加值

5、、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信用等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核实。经初审合格,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推荐意见,转交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专家评审。(四)专家评审。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按评选指标进行评审打分,初步评选出排序前10位的制造业企业。(五)公示公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初步评选出的企业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核查)后,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第五条命名奖励对评定为年度“优秀制造业企业”的,由市政府颁发证书、牌匾,并按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该资金来源按照市级财政与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按税收收入分成比例分担。第六条附则(一)参加评选者必须提供按年度评选指标相对应的相关有效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参评。(二)对弄虚作假或侵犯他人权益者,取消参评资格。已授奖者,取消荣誉、收回奖励资金,并给予批评或处分,且5年内不得参与评选。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本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云浮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结束即终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