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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医院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6年)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国卫医函2021)16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国卫医发2021)37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发布的安徽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及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院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2、,认真领会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自2023年至2026年,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在全院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采取“三个一批”措施,即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科室(单位)和个人,采取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等
3、措施,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建立健全医院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突出行风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为医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二、重点任务(一)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1.坚持党对行风工作引领作用。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党员干部自觉带头,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充分结合党史院史学习教育,以党史院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中的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见贤
4、思齐,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2 .强化行业作风教育。各科室(单位)要将行业作风教育贯穿于医疗工作的始终,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期职业精神。充分利用医师节、护士节等活动,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弘扬“大医精诚”传统医德医风。要将行风教育作为医务人员岗前培训、继续医学教育、职称晋升、医师定期考核的必要内容,有的放矢地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宗旨观念。3 .开展集中学习教育。
5、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此次方案要求,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皖卫医(2017)61号)加强新时代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要求(皖卫党建(2019)1号)及医院等相关规定,作为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充分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警示教育促进行风作风建设方面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要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广泛收集廉洁风险信息,突出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警示教育
6、,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坚决抵御不正之风。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要根据教育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做到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院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单位)负责人带头组织开展行风教育工作,形成“头雁效应”,在此基础上,每半年对重点部门及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和效果测试,确保行风教育实现100%全覆盖。4,营造浓厚氛围。医院宣传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站首页置顶、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显著位置张贴海报、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等形式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从业要求全面落实,强化医院工作人员对清廉文化建设的心理认同、行为趋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
7、院文化氛围。(二)强化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5.健全完善行风管理体系。医院将健全完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机制,建立行风建设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队伍,配齐具备相应知识储备、行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负责行风建设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6,压紧压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院长为医院行风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行动计划的第一承办人。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纪检监察、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学、设备、医保等职能和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设立行动计划办公室,由具体负责行风工作部门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相关人员担任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由各
8、党总支书记和直属党支部书记为组员,承担廉洁从业行动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医院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及落实。7 .着力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医院认真落实关于在全省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满意度调查的通知(X卫传202X)76号)要求,将“红包”、回扣行为作为满意度调查和病人回访的重要内容,持续完善对“红包”、回扣行为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完善回访制度、畅通举报途径、加强线索查办,构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线索移交、核实处置、跟踪反馈机制。医院以科室(单位)负责人及重点科室负责人和涉及招标、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岗位工作人员为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化作用
9、,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搜集工作线索,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三)强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8 ,细化明确“红包”内容。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通过各种方式赠予(给予)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及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有关情形,均应认定为“红包”,
10、全部纳入此次整治范围。9,加大纠治“红包”力度。医院坚决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完善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上缴登记制度,畅通上缴渠道,“红包”上缴情况按要求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在显著位置公布医院和上级相关部门举报途径,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严肃处罚。对严重损害行业形象的科室(单位)和人员,医院将进行通报,形成纠治“红包”的高压态势。10 .清除“红包”产生空间。医院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充分告知诊疗资源分布信息,增加诊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度,为门诊等候、预约诊疗、床位安排、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择期手术的患者提
11、供便捷的查询和提示服务。通过网络预约、扫码预约、线下预约等多种形式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排队等待时间。严禁床位、检验检查、手术等转介行为,清除“红包”滋生土壤。IL强化“红包”防控措施。医院充分发挥所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行风热线、媒体、病员座谈会监督等办法,加大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线索的发现力度。医院将要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在院内容易产生“红包”行为的重点场所,加强监管措施,消除“红包”行为高发场合的监控死角。(四)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12 .严防收受回扣行为。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院与相关医药企业必须签
12、订廉洁购销合同,与相关医药企业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依法依规与利益相关企业交往。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严禁医院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严禁医疗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形式接受回扣、提成等。13 .严格执行招采纪律。医院各级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及招采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采购政策,严格
13、落实医院各项内控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基本建设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药品、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和耗材,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医院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XXXX医院私自采购销售医药产品处理办法(试行),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14 .严控药品耗材使用。医院药品耗材采购及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管理职责,提高管理能力,承担管理责任;规范医疗运行管理秩序,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药品耗材要细化管理措施,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医务、药学部门
14、要以电子病历为基础,加强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监管。医务、药学、耗材、物资采供等部门对重点环节开展监控,严格审批程序,分类甄别、及时预警,充分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手段,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要根据行为性质,进行约谈、通报、调岗、核减绩效或暂停执业。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及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相关要求,预防、惩治医疗检查中的回扣、腐败问题。15 .严惩违规违法人员。医院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XXXX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医药、设备、耗材、物资采购、招标等部门
15、,要按照“三定”“三有”,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制定细化可执行的院内制度。医院借助人工智能、信息化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医药产品经销人员进入医院内部接洽营销行为的预警、监测,及时驱离违规出现在诊疗场所且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医院对经核实有输送回扣行为的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纳入惩戒性管理范围,对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根据金额从严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三、实施步骤(一)学习动员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根据XX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召开医
16、院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动员会,广泛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营造医院廉洁从业的良好氛围。(二)查摆整治阶段:2024年1月-2026年6月。医院要按照“查改治”一体推进的工作方法,坚持边查边改,边查边治。对照整治“红包”、回扣范畴,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畅通“红包“、回扣主动上缴渠道,按时向市卫生健康委上报“红包”、回扣主动上缴和“三个一批”处置情况。行动期间要对执行不力、有禁不止、工作弄虚作假的科室(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专项整治无明显成效,工作无实质进展的科室(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隐瞒问题、线索,压而不报的科室(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出现顶风作案、行业作风持续恶化、群众诉求视而不见等恶劣现象
17、的科室(单位)及人员要依规从严顶格处罚。同时,对诬告陷害的,按规定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对诬告者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依法保护医院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热情。(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年7月-2026年11月。各科室(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梳理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积极探索行业作风建设新途径,持续完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筑牢行风建设“防火墙”。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方案中重点内容所涉及科室,要认真拟定工作计划、实施督导检查并及时报告相关情况,要按照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硬化工作目标。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是科室(单位)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教育学习自查工作。(二)加强部门联动。各
18、重点内容所涉及科室,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开展联合核查检查等工作;对于经查实存在给付回扣、捆绑销售药品耗材等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相关科室;推动各部门对“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努力形成行风整治的强大合力。(X)加强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加强廉洁从业行动及工作成效的宣传力度,注重运用多种媒介,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工作成效,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要注意舆情信息收集、归纳分析,通过社会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引导医院所有工作人员落实好行动各项要求。同时宣传等相关部门要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带动、先行先试、因院制宜,提升整体廉洁从业水平。(四)强化监督效能。医院行动计划办公室要通过调研、督查和信访问题分析等形式,加强对廉洁从业行动各项工作指导督导;各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所属科室(单位)各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五)严肃处罚问责。医院将行动开展情况列入三甲复评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医院对“红包”、回扣问题查处情况,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的,要严肃问责、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