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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佃客部曲制东吴军队私有化的问题原创2024-02-1307:33历史长河边的磨坊#记录我的2024#“部曲制”是西汉时期的军队建制,后汉书百官志记载到:“将军不常置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大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后部曲连用,泛指部属或士卒,相当于现代军事组织中的“营连”。东汉初期,光武帝“度田”失败,即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刘秀下令各州、郡,清查人们占有田地数量和户口、年纪。结果豪族势力过大,“度田”失败,整个东汉阶层只得默认豪族的“私田,私军”模式,这种情况延续到东汉末年。“佃客”与“曲部”“佃”的
2、本意通“田”,即“耕作”的意思,后农民向地主或官府租种土地也称为“佃”,“客”指寄居或迁居外地的人,“佃客”即为从事租种土地的“客”。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吸引人才,纷纷养“客”,“客”的地位颇高。进入汉朝后地主阶级力量得到巩固和稳定,客在地主阶级斗争间的夹缝中生存壮大的优势丧失,所以客逐步丧失自由而变成依附于地主阶级的仙客。比如东汉儒学大家郑玄,“家贫,客耕东莱”,家里贫困就在地主家做佃客,赚“钱”养家。再如三国志中的“麋竺字子仲,东海胸人也。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览产铜亿。”有“僮客”万人。这种“农户”动不动就去当“地主”家“长工”的现象,称为“佃户(客)”制,这种现象大量出现与当时的“战争”
3、特别是“税收”有关。古代的税收有二种;其一是以“人口”为基础收税;其二是以“田地”为基础收税。朝廷想要以“人口”或者“耕地”为基础,进行征税,其前提之一就是必须知道人口有多少,土地有多少,即“编户齐民”的基础上进行。但秦朝因暴力执行“编户齐民”而灭亡,西汉吸取教训,在赋税上征收得很松,如“田税”是十五税一,或者三十税一,但最重要的“人头税”却极重,比如卫青为逃避“人头税”,主动投身大户人家,当奴役。这种投身高门大户逃避“税役”的做法,战国时期就有,韩非子诡使谓:“土卒之逃事状匿,附托有威之门以避徭赋而上不得者万数。”大户朝中有人,可以逃税避役,也乐于收留这种“人员”。地方大户收留人口成千上万后
4、,即成为地方豪族,为保卫财富,地方豪族会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不光是防朝廷,也防强盗还有流民。后光武帝想通过“度田”一并解决地方豪族的经济基础,也因豪族势大而失败。编制人数设官伍(二伍为什)5人伍长什(分左前中右后.五什为队)10人什长队(分前后,二队为官)50队长官(分左右,二官为图)100人官吏卒长/五百将/五百曲(分前后,二曲为部)20。人候部(分左前中右后,五部为校)40。人司马校(分两校,二校为军)2000A军尉或校尉军4000A将军工铝历史县河边的唐坊如开头所言“部曲制”自诞生之初是一种国家军事制度,部与曲在当时是军队的两个编制,之后人们逐渐将其连在一起称“部曲”来代替军队的某个编制
5、,当时的“部曲”与地主豪强没什么关系。东汉后期至三国并立,统一的国家军事制度被割据一方的豪强打破,国家军事制度中的“部曲”逐渐走向私有化,成为某一将领或者家族的私人军队。东汉末年以来主要形成了三种类型部曲制;其一,此种类型部曲制,以宗族为核心,杂糅附从宾客、乡党以及流民,筑坞自保称霸一方。如许褚,“汉末,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许褚聚的是“少年”及“宗族”,这里的“少年”不是指年龄,用地痞流氓形容比较好。第二种为“宗贼部党”,主要是一些平民,为躲避战乱或拒服租税徭役而逃入山林之地聚集在一起形成部曲。第三种为寒族侠士招募的义从,如甘宁“少有气力,好游侠,招合轻薄少年,为之渠帅”。这种
6、部曲制,家族化特征十分明显。比如曹操手下将军李典,“典从父乾,有雄气,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布别驾薛兰、治中李封招乾,欲俱叛,乾不听,遂杀乾。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整卒,典徙颍阴令,为中郎将,将整军。”李典从父李乾聚合“宾客数千”,先从曹操,李乾死后,其部由地乾之子李整统帅,李整死后,才由李典统帅。总之,“部曲制”是在独特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种与土地和家族乡党相结合的兵制,它既是战斗组织,又是生产组织。东吴的“部曲制”到三国时期,魏蜀吴对“部曲制”,也就是将领的“私兵”问题,处理方式各不相同。先是曹魏,曹操很早就意识以“部曲制”的根本原因。曹操早期没有时间解决,还是默认了将领私兵
7、的情况,比如臧霸等。后期则采用“屯田制”,将流民等吸引过来。当然,曹操敢屯田的前提原因是曹魏集团中,曹氏夏侯氏控制大部分兵力,其它将领势力太弱。屯田制占田制均田制不同背景利用流民和士兵屯田,是产生于战争时胡,为战争服务是在国家统一的时期颁布经历长期战乱,政府掌握了大量无主荒地授田形式民屯和军屯,没有目己的土地,为政府耕种政府分给农民土地,土地可以其卖,奴婢不授田政府分给农民她,土地不许买卖,分得土地比占田制多,并且分给奴嫂土地耕种形式由政府统一组织耕种,收成农民和政府分,农民承担比较重由政府授田给农民,按分图由数收取租税由政府授田给农民,按“新租调法”收税兼并土地统一归政府管理,抑制了兼并不抑
8、制兼并土地不得买卖,抑制兼并相同都是找西;起到了安抖t建时代的土地制度,衣民都横束缚在土地上,在早期都适应生产力发展,i流民,发展了农业生产,晚期都因为不适应生产力发催而横网除工吊历史长河边的唐坊蜀汉先前也是默认部曲制,结果刘备和曹操在汉中对峙时期,益州的豪族马秦与高胜起兵反对刘备的统治,拥兵数万人。诸葛亮时期,对益州之外的土著大多是攘和为主,打下他们还是要靠他们治理,至于益州豪族,则是以打压为主。东吴最特殊,由于东吴是外来势力,对本地豪族基本上是优待与拉拢。具体措施有一一授兵、奉邑、复客。授兵,又称给兵,一般授于武将二千人。如程普,“普皆有功,增兵二千,骑五十匹。”奉邑是随授兵所划的提供军赋
9、食邑的地区。即给将领某一片区,此片区的税收就是军队的军费,引片区往往是由该将领担任太守,如周瑜担任南郡太守时,他拥有刘阳、下隽、州陵、汉昌四县奉邑。复客,是国家赐予兵主的私家佃客,他们对国家不出租役,只对兵主负责,属于兵主有私家势力。一般情况下,授兵与奉邑,国家有权收回。复客则属于私家势力,不随授兵奉邑易主而转移。在这三条政策下,东吴的军队私有化明显,兵主的军队基本上只有兵主的族人能接收,其它人不能,即使是吴主孙权也不行。以鲁肃代周瑜为例,“即拜肃奋武校尉,代瑜领兵。瑜士众四千馀人,奉邑四县,皆属焉。”鲁肃接收了周瑜的兵,又收了周瑜的四座奉邑,这应该是东吴的“授兵”与“奉邑”,至于周瑜的私兵,
10、则由周家人接收,如周峻“瑜兄子峻,亦以瑜元功为偏将军,领吏土千人。”周瑜鲁肃还不是本地土著,孙权防范的不深。作为东吴土著豪族的陆家,则不一样,如陆逊死后,其子陆抗拜建武校尉,领逊众五千人;陆抗卒,其子陆景、陆玄、陆机、陆云,分领抗兵。这种本地豪族私兵化过深的情况,使孙权很不安,所以孙权晚年不断的打压本土豪族。部典制与佃客制只是历史进程中的一个问题,“部曲”私有化的直接原因是战乱,最核心原因是豪族的“佃客制”,地方豪族以塞族为骨干,聚集地区流民,形成一股较大的势力,为保护家族财产,势必从“佃客”中诞生一支武装力量,这支力量或农或战,且只在家族之间传承,最直接的就是父子之间传承,旁人不能干预。要彻底解决私兵,核心方案还是社会资源分配上,要减弱农民的人身依附,使农民与土地直接对接朝廷,这就是隋唐时期的“均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