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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合作经营合同(30篇)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精选30篇)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1合伙人:甲方,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现住地址:。合伙人:乙方,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现住地址:。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元(大写:),甲出资元(大写:),乙出资元(大写:),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乙占投资总额的机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第三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1、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2、企业债务按照各自
2、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五条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一)合伙期满;(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甲方:(签字盖章)合伙人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阅读甲方:王乙方:曾丙方:根据
3、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南溪-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第一章合作项目第一条: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砂石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乙方负责砂石厂的生产和管理。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砂石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
4、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96、30%资金。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4000元。第五条:砂石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七条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
5、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一万元支出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第九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第十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2甲方:(以下
6、简称“甲方”)乙方:东莞市康来富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经营方式:1、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料及厨工住宿。2、乙方负责厨房设施的维护,若财产发生人为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3、乙方自行采购、加工,自负盈亏。4、乙方自行安排厨房员工,并负责厨房员工工资福利。5、承包期内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负责。二、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做好协调工作。2)甲方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
7、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3)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教育。2、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3)乙方必须按时供应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4)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5)做好消除蚊、蝇、鼠害。6)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7)
8、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8)所有食堂工作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乙方负责。9)厨房员工应遵守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厨房纪律。三、伙食标准:早餐元/人,中餐元/人,晚餐元/人,夜宵元/人。其中中餐标准为大荤小荤素菜汤及水果,晚餐标准为大荤小荤素菜汤及水果,米饭任食。(如有变动,双方协商核定)四、结算方式:甲方按双方核定用餐数,每个月计算餐费,于每月的5日前以现金或支票付给乙方。五、合同期限: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一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满,若双方均无修改或终止要求,则直接进入正式合同期。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自动续约。六、合同终止条例:若甲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9、乙方有意终止合作关系,须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七、违约责任:1、因乙方提供不洁食物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甲方无故未按时结清乙方账款超过15日(以结算确认单日起)的,应承担违约金0.3%/天。3、一方有意终止合作而没有提前通知对方,须赔偿对方最后一个月餐费的10%.八、其它: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签约日期:年月日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3甲方:乙方:为了不断发展和壮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连锁酒店的规模,最终达到“你发财,我发展”这一双赢的结果,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谅互让、共同
10、进步的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在_省_市开发的店注资入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合作期限和乙方的投资额及持有的股权份额:本协议自年_月_日起至该物业租赁期限到期终止。乙方同意在_店注入总预算资金的_%、即现金人民币万元作为的股权。此金额为预计投资额度,最终出资额的股金参股,并同时持有该店确定,将以该店实际装修和开办费等的总合、双方按所占股份比例的多少核算后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在甲方与业主因谈判破裂暂无适合的物业开设酒店前:乙方的入股资本由甲方暂时按30%的回报率按月支付乙方;如乙方认为无必要在此期间继续投资时,亦可以随时撤资,甲方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二、注资方式:乙
11、方的股本分两次向甲方注入。1、第一次注资时间,为乙方口头向甲方表明有参与甲方投资的意向之日,此时的注资比例不低于投资人所持总股份比例的10%,即人民币一万元;2、第二次注资时间,为双方正式签订本协议后的三日内,此时的注资比例将是投资人所占全部股份比例的90%,即人民币一万元;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绝对的经营权和管理权;2、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享有收取管理服务费的权利,费率为营业收入的4%或年利润的8%,用于该店参与公司对各连锁酒店经营、管理的各种费用开支。3、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展开联合销售的义务;4、甲方对双方投
12、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物资采购供应的义务;5、甲方对双方投资开设的酒店负有与其他酒店同等的开展企业宣传的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享有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查阅该店经营状况、财务收支状况,对甲方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的权利;2、当乙方持有的股权达到10%即人民币一万元时,享有在该店重要岗位(如总台接待、库房保管等)选择安排一名人员进入岗位任职的权利;3、当乙方持有的股权达到20%即人民币一万元时,享有在该店财务中心安排一名人员进入岗位任职的权利;4、自酒店开业之日起,乙方享有按所持股份比例按期获取股份红利的权利;5、乙方负有按时、足额向甲方注入约定资金的义务;6、乙方负有主动
13、向甲方管理者提供有关酒店经营管理思路及建议的义务,但不得擅自以股份持有人的身份对该店正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提出要求指责,必须通过正常途径方可。四、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上述条款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取约定金额30%的违约金作为赔偿。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4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合作方式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并挂靠甲方的名
14、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2、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3、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第二条、合作时间本合作项目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1、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2、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亏损。若超过%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
15、损。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第六条、每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
16、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2、对外订立合同。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万元支出。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17、,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二条、退出合作经营1、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
18、钱结算,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第十三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1、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第十五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
19、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第二十条、本协议书共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甲方:乙方: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5合同编号: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为弘扬中华美食,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
20、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第二条: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对方任何行为的权利。任何一方的职员不是对方的雇员,也不是对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对对方及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三条:双方进行合作,甲方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认同格兰仕文化;2、能按照双方商定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制作门头、灯箱、喷绘等广告设施。3、能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开店手续和证明。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1、合同期间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费50000元;2、乙方不参与甲方店经营;3、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店店面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及其相关指引;4、乙方(含乙
21、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义务提供菜系配方及技术支持;5、乙方无偿提供格兰仕微波炉一台;6、合作期间内,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内增加微波炉、电磁炉、空调、电饭煲等电器设备,乙方有义务以出厂优惠价提供以上系列产品(需向_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7、乙方提供的电器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三包期内,提供免费的维修服务;8、乙方制作部分关于宣传单页、海报;9、乙方在媒体上对店给予宣传推广;10、其他事项:第五条:甲方应该尽到如下义务:1、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2、合作期间甲方承担店内、店外装修设计(参考格兰仕店专业指南);店内桌面菜单,桌面立牌可参考格兰仕店专业指南及附件;3、店内须增设价格适中的菜系
22、(不少于10款菜式)供顾客选择,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广,开发适当特色的新菜系;4、店内须积极推广光波炉的消毒杀菌功能,倡导绿色环保;5、根据双方协商的结果,在店内张贴乙方有关宣传品,并根据需要更换宣传品;6、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摆在店内使用,有条件的可摆在醒目位置,并能让消费者容易识别为galanz产品;7、应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立“格兰仕光波炉消毒专区”,有醒目的宣传品,并且尽可能在顾客面前用光波炉现场消毒;8、双方协议维护乙方提供的微波炉产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单独出售、转让、赠于、质押。9、其他事项:第六条:乙方的权力与义务乙方不定期对甲方微波炉美食店的门头、灯箱等物品的使用进行跟踪抽查,甲方
23、应给予配合,对不合格的地方应该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第七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年后,甲方若无违法本协议的情况出现,微波炉及乙方提供其他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第八条:甲方经营的“店”,若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可无条件的收回微波炉和其他物品:1、甲方经营过程中,出现有损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利益、商誉)的情况;2、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未满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经营的;3、己方未将乙方提供的微波炉用于本协议规定的用途;4、甲方和乙方的竞争对手进行有关宣传、联合销售等行为时。第九条:若甲方转让店,必须将微波炉一起转让,并且保证微波炉继续在美食店内使用,保证门头、灯箱设施不变。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实际经营者
24、的变更、营业执照的变更、经营地址的变更等。第十条:不可以抗力处理:如果甲方经营的店因拆迁、建筑物改造、整体规划变更等行为导致不能经营的,若经营期限未满三年,甲方应退还乙方微波炉;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二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在协商开始后15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第十三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甲方:公章: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公章:签约时间:年月日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6
25、甲方:乙方:第一章总则陈强、章国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江阴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第二章合作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姓名_性别_,年龄_住址乙方:姓名_性别_年龄_住址第三章入股合作经营公司合作公司名称:合伙公司地址:第二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第三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的愿望,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业务量,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
26、经济利益。第四条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汽车维修、汽车保养、做漆、年审、保险等汽车有关业务第五条生产经营的规模如下:本公司现是属于三类企业,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扩大,经营范围可增加,具体的经营项目根据合营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变更登记。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六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甲方均为人民币出资。甲方现有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人民币。第七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全部由甲方缴付。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将注册资本金汇入合营公司的账户。第六章股份占有比例及利润分配第八条双方商定不计算双方的投入比例,按照双方商定的比例占有合营公司股份和进行利润分配。第九条利润分配:
27、按国家有关规定,按月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后,盈余部份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乙方在完成甲方所给的目标时应得到每月工资500元底薪。第七章合营各方的责任第十条甲、乙方应各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甲方责任: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乙方责任: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积极发展业务,以发展业务为中心,配合公司日常经营。乙方一年须提供业务至少一万元产值。第八章税务、财务、审计第十
28、一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年七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帐薄,用中文书写。次年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营公司伦计应做好每月甲乙双方各自的业务记录,以备查询,核对。合营公司修计应在每个月月初将上个月的公司盈利状况提供给甲乙双方过目。第九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对本合同及期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第十三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营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标,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合同,他方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营公司的经济损失。合同解
29、除后,除甲方现有的固定资产,在加合营后甲方在乙方的同意下自己出资购买的工具或设备外,如是在合营后用公款购买的固定资产应把固定资产合出价格按比例分给乙方。第十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国际惯例赔偿守约方总投资%的.违约金。守约一方有权终止合司,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法律责任和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十一章适用法律第十五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理。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第十六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及其它第十七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如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
30、工程协议、销售协议、利润分配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一并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国签字。此合同的年限为年,在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延续此合同。甲方:乙方: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7因甲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有限公司设计及销售第三条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三年,自_20_年月日起,至20年月
31、日止。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1.合作人甲方:一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离的原则由甲乙方经营管理。合作人(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2 .合作人(乙方):。各合作人的出资,于2220_年10月3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3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
32、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乙方占50%,丙方占50%,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4 .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第六条
33、出资的转让及退资1 .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2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其主要权责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3 .合作人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元,其权限为: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
34、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
35、5000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4 .丙方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5 .丙方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元,其权限为: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6 .由丙方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元7 .由丙方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36、每月薪金为人民币元8 .由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元9 .合作人的共同权利: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10 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 .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3 .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4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
37、的佣金。5 .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第九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作期届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
38、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8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就甲、乙双方合作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合伙经营的项目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并以公司名义在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二、合作期限合作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清算之日或双方共
39、同确认之日止。三、公司的出资金额、方式、持股比例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2、协议各方的出资,应于公司预核名通过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注入公司验资账户。3、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不按出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上述出资完成后,甲方持有公司外的股权,乙方持有公司%的股权。四、公司的治理模式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方指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由方指派。2、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于公司的重要经营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同意公司治理机制按发起人协议执行。3、元以下的支出由执行董事、总经理中任何一人决定并签认,元以上的支出须由和共同决
40、定并签认,与就财务签认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友好协商。公司的财务由双方共管,会计由方委派,出纳由方委派。4、双方应根据本条约定内容,公司设立时签署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本协议与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5、公司设立完成后方负责以公司名义办理沙石场开采和经营手续。6、手续办理完毕,公司进行开采作业和加工销售。7、公司在后续开采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的,由股东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公司开采完成后经营所得,应先偿还股东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后,再行分配利润。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1、利润分配:各方同意按照各方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以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
41、清偿时,按甲、乙方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六、特别约定砂石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双方协商同意除外。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日期:年月一日关于合作经营合同篇9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物业售/租中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合作事项: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将下列物业售/租予客户:1、物业名称:(该物业由方提供)。地址:O2、方同意负责协助租赁/买卖双方办理有关该物业租赁/买卖之全部手续。第二条中介费分配及支付:(一)如上述交易成功,甲乙双方按
42、下列方法收取、分配中介费。1、甲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作为中介费。乙方收取相当于成交房价的%作为中介费。(本项适用于物业买卖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2、甲方收取相当于月房租的%作为中介费。乙方收取相当于月房租的%作为中介费。(本项适用于物业租赁中介合作事项,上述中介费以双方出具之有关发票为准)3、甲乙双方各自收取的中介费之和即为该交易的总佣金,甲乙双方以总佣金为基础分配各自在合作事项中应得的报酬份额,甲方应得总佣金的%,乙方应得总佣金的%o(二)如成交后,无论由于业主或客户违约所造成交易终止,按租/售合同规定中介应得赔偿的,对赔偿款甲乙双方按本条第(一)款第项约定的
43、比例分配。(三)合作一方收取的中介费如超出合同规定其应得的份额,应将超出的款项在取得中介费后天内退还给另一方,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四)甲乙双方每月/季/年度进行中介费的结算,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分配方法进行结算。第三条双方义务:1、甲乙双方均不得在没有通过对方的情况下与对方提供的客户、业主联系或成交,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不得将上述客户、业主之资料转透露给他人或与第三方合作成交该物业,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3、甲乙双方均应出示有效、真实的发票,不得在发票等相关单据上弄虚作假,否则负相应违约责任。第四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1款约定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或相
44、当于楼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上述款项须于实际实施违约行为(无须实际成交)之日起天内支付,否则按每日%计算滞纳金。2、任何一方违反第三条2款约定的,违约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规定在发票等相应单据上弄虚作假的,按单据金额的%由违约方自另一方提出相应证据之日起天内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按本条第1款计算滞纳金。4、任何一方如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第4款的规定交出相应款项,滞纳金的支付按本条第1款的规定计取。第五条转让条款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合同终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5、,合同权利义务终止: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如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三项情况而终止本合同的: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
46、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4、甲方依据本款第1项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寻求救济(例如寻找本合同之外的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第七条保密条款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按的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八条免责条款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