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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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执法总队、机场分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隐患,现就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在本市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电动

2、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紧盯本市生产和销售环节,重点打击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件违规销售和经营性“拼、力口、改”装等违法行为,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高发势头。二、工作重点(一)强化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查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动态更新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底数。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公开抽查结果,严格实施不合格后处理。积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调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牵头指导处室: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二)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加强对辖区内电动自行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活动监管,重

3、点查处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本市电动自行车获证组织,及时通报相关认证机构依法处理。(牵头指导处室:市局认证监督管理处)(三)打击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加、改”装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力口、改”装违法行为保持高压状态,涉及电池、电机、限速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罚。一要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实际,综合运用错时错峰、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检查效能。必要时配合房管、公安等部门对居住密集区开展巡查,发现涉嫌“拼、力口、改”装电动自行车,积极溯源。二要提升工作合力。各区之间就行政区划边界路段开展同步联合执法。主动与公安、消防、城

4、管、房管等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行刑衔接。三要强化社会共治。积极发动街镇、大学院校的平安志愿者、网格管理员等社会力量,拓宽“线索上传”“宣传下沉”的双向通道。(牵头指导处室:市局反不正当竞争处)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结合辖区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科学、精准、有效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实。对发现或接收的相关线索,要及时开展调查,形成工作闭环。(二)加强宣传发动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质量安全宣传,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合规的产品;对相关商户开展日常普法教育和标准宣贯,强化进货验收管理;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曝光,形成社会共治氛围。(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落实专人报送机制,于2024年5月20日前向市局报送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市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64220000转2321分机)。如遇重要情况、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属地政府和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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