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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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及全国、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为根本导向,充分发挥中医药资源优势,着力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廉价、优质的中医药服务。(二)工作目标。在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三县一区全部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区)。建立以市中医院为全市中医药医疗中

2、心,各县区中医院为区域中医药医疗中心,综合医院中医科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诊所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打造“15分钟中医药服务圈”。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达到国家标准,满足广大城乡居民不同层次的中医药需求,推动全市中医药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发展。二、重点任务(一)加强对基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1.充分发挥党在中医药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

3、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2 .建立市、县区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发展相关事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3 .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工作方案,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到工作开展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成立市、县区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4 .畅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建议和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实现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满意率290虬(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二)

4、促进中医药工作全面发展。5 .建立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和质量管理等工作,将基层中医药服务打造成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和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6 .制定支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高端人才的政策。对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予以政策倾斜。建立中医师承培养制度,与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挂钩。完善公立中医医疗机构薪酬制度。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5、)7 .提高财政支持力度,设立中医药财政专项,保障中医药事业发展。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督促各县区财政部门落实中医药发展财政投入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甘肃省中医药条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9 .加大中医药宣传推广力度,将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中医药科普知识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加以推广。加大新闻媒体对中医药宣传力度,加强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传播,营造城乡居民知中医、信中医、用

6、中医、爱中医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10 .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保障中医医疗机构的立项、建设和政府投入,改善市中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切实保障公立中医类医院投入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11 .根据市、县区医疗服务规划,监督和保障中医诊疗机构和公立中医医疗机构用地的规划、审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12 .将中医药科技发展纳入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支持促进中医药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科研规划。组织重大中医药科研项

7、目,促进医药科技协同发展。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与中医药主管部门协同联动的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13 .完善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政策,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技术评估体系,定期调整优化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服务价格。组织制定适宜的中医药诊疗支付方式,完善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优惠政策。对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的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及时核定价格。优化中医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审核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优先考虑中医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14 .推进中医药科普教育,丰富中医药文化

8、教育内容和活动形式,组织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把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华传统文化课程,促进青少年了解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开设中医药职业教育,为当地乡村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中医药人才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15 .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改善各级机构信息化基础条件。推进基层中医药信息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信息规范化进程。(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16 .支持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并进行质量监管。支持基层开展自采、自种、自用中药材,并制定相关标准,进行规范的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武威执法检查局)17 .挖掘保护中医药文化旅游资源,组织和指导各县区开展中医药文化旅游项目,作为促进全市旅游产业特色优势和组成部分,推动中医药文旅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18 .深入实施中药材产业乡村振兴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中药材基地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植与当地相适应的中药材。开发药材深加工等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19 .制定传统健身活动计划,普及和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督导和推动各街道、乡镇、村、社区开展中医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20 .坚持中西医并重,制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落实中医药相关政策,逐步实现基层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提升等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三)建立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21 .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扶持有中医药特点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专科医院全部设置中医科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22 .发挥市中医院辐射带动作用,成立基层中医药指导科室,设置专人负责各县区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23 .市中医

11、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并覆盖各县区,加强对县级中医医院业务指导,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所纳入到医联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24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00%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00%设置中医馆。(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25 .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县级中医医院电子病历达4级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市、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联体内信息互通、共享。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管理局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及统计数据。(责任单

12、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26 .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机构设置、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和注册护士数、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医护比、中医药人员占比等指标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城乡每万名居民有0.60.8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27 .各县区100%的中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合理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28 .市卫生健康委督导和检查各县区组织开

13、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督导各县区建立标准化西学中培训基地,开展西学中培训,推动基层医生及乡村医生广泛、规范开展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29 .支持市中医院建立市级西学中培训基地,对各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西学中培训,市域内的临床执业医师和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培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五)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30 .市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的辐射作用,完善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医技科室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全市中医药服务的覆盖率,中医药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60%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31 .市中医院

14、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诊疗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的中医诊疗能力。拓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范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32 .鼓励市中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联体或紧密型医共体。市中医院专家负责培训和指导基层家庭医生团队,向居民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并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中医诊所组成团队,规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并按规定收取费用。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中医诊所免费提供服务场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33 .督促市中医院加强对重点人群、亚健康人群等提

15、供预防保健、养生指导等“治未病”服务,指导和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34 .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支持市中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组建培训专家队伍,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规范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35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制定中医药宣传、预防、诊治传染病工作方案,培训和指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开展传染病中医药宣传、预防和诊治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36 .制定中

16、医药参与医养结合、康复、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工作计划,指导中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采用中医药方法开展相关工作。县级以上中医院全部设立康复科和老年病科。(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37 .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市疾控中心、市中医医院派专家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市中医医院应有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或展览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加强监督考核。38 .加强对全市中医药服务督导检查,建立中医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其年度工作考

17、核目标;中医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中占比不低于15%o(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39 .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建立中医药监督管理科室,或有专人负责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内容包括上年度本市内中医医疗秩序、中医医疗案件查力、发布虚假违反中医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监管情况,落实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监督检查要求。市疾控中心有专人负责中医药疾病预防工作,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到县域内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40 .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落实核心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基层医疗机构规

18、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加强并推进中药合理使用。指导县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采、自种、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管理,规范其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武威执法检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七)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41 .城乡居民对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0%,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市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o(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实施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

19、(2023年7月)。成立武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考核评价标准,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二)全面创建阶段(2023年7月一8月)。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与深化医改有机结合,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大基层中医药财政投入,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示范单位创建宣传力度,全面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补缺补差,组织自评,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审报材料。(三)迎接考评阶段(2023年8月一2024年12月)。2023年8月做好省卫生健康委初评,初评合格后报国家中医药

20、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国家评审,通过形式审查、信息化评审和现场评审方式对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四、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武威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县区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保障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明确责任,督办落实。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创建任务,要对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现

21、场评审评分表,认真研究,细化任务,制定措施,抓住重点和难点问题,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市政府将根据创建工作的阶段性安排,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创建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突出重点,创新监管。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要重视群众关切的中医药服务突出问题,建立重点工作项目数据库,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全程监控;创新工作机制和监管方式,有效解决中医药服务能力问题,促进中医药服务健康持续发展。(四)广泛宣传,凝聚共识。各县区和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主流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组织发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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