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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筑小区给水2.1 水源、用水量和防水质污染2.1.1 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应按下列原则选择和设计:2.1.2 虑选用市政给水作为水源;如无市政给水时,可自设水源。2自设水源应首先选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如不经济或不可能时,可选用地表水为水源。3水源的设计应执行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I3-86)(1997年版)的有关规定。2.1.3 居住小区的生活最高日用水量应按以下各项用水量之和确定:1居民生活用水量应按居住人口和表L1.1中的用水定额确定。2公共建筑等用水量应按建筑性质、用水单位数和表1.1.2中的用水定额确定。3冲洗汽车用水量可按表L1.3确定。4浇洒道路、场地和绿化用水量应按道路
2、、绿化面积和表2.1.2T中的用水定额和浇洒次数确定。5室外游泳池最高日的补充水量可按池水容积的1015%确定。6室外水景池日补充水量可按小时补充水量和喷水时间确定,小时补充水量可取最大循环流量的1.02.5%。7采暖、空调水系统的日补充水量应按系统24小时泄漏量确定,系统小时泄漏量见22.3.1条。8空调制冷系统冷却水的日补充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1. 2)Qi=qTa式中Q冷却水的日补水量(m2d);qr冷却水的小时补水量(Wh);可按20.3.12条确定;T冷却塔运行时间(h),无资料时可参考表2.1.22取值;a日平均系数,无资料时可参考表2.1.2-2取值。9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之
3、和可按总用水量的10%15%计算。注:当小区内各栋建筑不可能同时用水时,应分别按不同建筑的用水量标准,计算各自的最高日用水量,并将一天内可能同时用水者叠加,取最大一组用水量作为整个小区或建筑群的最高Fl生活用水量表2.1.2-1浇洒道路、场地和绿化用水定额和浇洒次数浇洒项目碎石路面土路面水泥或沥青路面绿化及草地用水定额(L112次)O.40.71.00-1.5O.20.51.0-1.5(2)浇洒次数(次/d2222注:括号内数字摘自北京市城市部分行UL用水定额(试行)表2.1.2-2冷却塔运行时间和日平均系数建筑物类型宾馆、医院住院部等办公等商场、餐饮、娱乐等冷却塔运行时间T(h)241012
4、日平均系数a0.40.70.62.1.4 生活饮用水供水水质应符合L2.1条的规定,且应采取下列防污染措施:1自备水源的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市政给水管网连接。2生活饮用水管网不得与非饮用水管网直接连接(室外消火栓除外)。3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免穿过垃圾堆、海物污染区。4生活饮用水贮水池(箱)的设置、构造、配管、材质应满足1.2.6、1.2.7条的要求。5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IOm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坑、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6 当小区生活饮用水采用二次升压供水系统时,应在贮水池、高位水箱或水塔之后
5、设二次消毒装置。7 符合下列情况时,应在管道上设置倒流防止器。D绿地等自动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和自动升降式时,其管道起端;2)从城市给水管网的不同管段接出引入管向居住小区供水,且小区供水管与城市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时,其引入管上(一般在总水表后);3)符合1.2.4条的其他情况。2.1.4饮用净水(管道直饮水)水质及防污染措施应符合3.6.2条的规定。2.2给水系统、给水方式和管道敷设2.2.1 小区的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可按下列原则确定系统形式:1当市政给水管网的水量和水压能满足小区给水要求时,应采用直接给水方式(包括高位水箱夜间进水,白天使用的给水方式)。2高层或高层和
6、多层建筑混合的小区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其中多层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低层部分宜采用市政给水直供系统,高层建筑的高层部分应根据高层建筑的数量、分布、高度、使用性质、管理、安全等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采用分散、分片集中或集中贮水调节加压给水系统。3当小区生活给水采用集中加压给水时,其供水方式应根据小区的规模、投资、运行费用、供水的安全可靠性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环境等多项指标的综合比较确定。4室外可采用生活和室外消火栓合用系统。2.2.2 当供水水质不能满足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GB5749-85)的要求,或用户对水质有更高要求时,小区可采用集中设置净化水站的小区管道直饮水供水系统。2.2.3 小
7、区给水管网应遵循供水安全可靠、距离短、工程量小、造价经济和施工维修方便的原则,按下列要求布置:1当居住小区的规模在3000人以上时,小区干管应布置成环状管网或与市政给水管道连成环状,且与市政给水的连接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连接管应能通过不小于70%的流量;当居住小区的规模在3000人及以下时,小区干管可布置成枝状(需环状供应消防用水的情况除外)。2小区支管和接户管可布置成枝状。3小区干管宜沿用水量较大的地段布置,以最短距离向用水大户供水。注:小区鄙腰倒耐为:与市政给水的连接管(小区引入管)小区干管一小区支管接户管一建筑物引入管,见图2.2.3o1建筑物引入管2、雌户管4、
8、5小区支管6小区枝状管网干管图2.2.3小区给水管网示意2.2.4小区给水管网的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1给水管道应与道路中心线或主要建筑物平行敷设,宜敷设在人行道、车道或绿化带下,并宜减少与其他管道的交叉;当不可避免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符合5.6.4条和5.6.5条的要求。2给水管与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管线最小净距离宜符合表5.6.4的规定。3应根据土壤的冰冻程度、外部荷载、管材强度及与其他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道的埋深,北京地区管中距地面宜为1.2m。4给水管道可直接敷设在未经扰动的原状土层上,但当土质很差(例如流砂、淤泥、回填垃圾等),应做垫层或其他基础,敷设在基岩上时,应铺设沙垫层。5小区管
9、道直饮水管道宜采用管沟敷设。当采用埋地敷设时,管线应尽量短且应有可靠的防水质污染措施。2.3设计流和管道水力计算1.1.1 3.1小区内住宅及公共建筑生活给水秒流量,应按1.6.31.6.6条确定,1.1.2 小区内建筑物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由室外管网直接供水时,应按生活给水设计秒流量确定。2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全部自行加压供给时,引入管的设计流量应为贮水调节池的设计补水量;其流量不宜大于最大时平均秒流量,且不得小于平均时平均秒流量。3当建筑物内的生活用水既有室外管网直接供水,又有自行加压供水时,应按上述1、2款分别计算秒流量后,将两者叠加作为引入管的
10、设计流量。1.1.3 住宅和小区内配套的文体、餐饮娱乐、商铺及市场等设施的室外生活给水的管段流量、节点流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枝状管网室外给水管道节点流量和管段流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1)向每个建筑物入口供水的节点流量应按建筑物引入管的计算方法计算(例如图2.2.3中向1管段供水的A节点)。2)各节点汇合后的管段流量应如下计算:(1)当计算管段为同一类型建筑物供水时(均为住宅或均为配套设施,例如图2.2,3中管段2),应将所有建筑物作为一个整体,按各栋建筑物内管网直接供水的卫生器具当量总数之和,计算该管段管网直接供水部分的设计秒流量,再加上各栋建筑物自行加压供水部分的平均秒流量,作为该管段的设
11、计流量。(2)当计算管段向不同类型的建筑物供水时(住宅和配套设施,例如图2.2.3中管段3),应将所有相同类型建筑物作为个整体,分别计算管网直接供水的住宅设计秒流量和配套设施设计秒流量,二者再加上各栋建筑物自行加压供水部分的平均秒流量,作为该管段的设计流量。2环状给水干管,应按各栋建筑物最大时平均秒流量计算每个建筑物入口的节点流量;管段流量应为各节点流量之和。枝状的支管和接户管可按本条1款的方法计算。1.1.4 住宅小区配套的文教、医疗保健、社区管理等设施,以及绿化和景观用水,道路及广场洒水,公共设施用水等,均应以平均时平均秒流量计算每个建筑物入口节点流量。1.1.5 3.5当计算管段同时为住
12、宅小区中多种类型的建筑供水时(例如图2.2.3中管段4),应根据建筑物类型,分别按2.3.3条和2.3.4条进行计算,其计算结果之和为该管段的设计流量。注:I节点流量为管道分支点处向用水方向的供水流量。例如图2.2.3中枝状管网的A点,供社区管理建筑的节点流量应按2.3.4条确定(平均时平均秒流量),与该建筑物的引入管流量(按2.3.2条确定为设计秒流量)不同:而供住宅的节点流量和建筑物引入管流量均应按2.3.2条确定(均为设计秒流量),其数值相同。2管段流量为计算管段的设计流量。例如图2.2.3中A、B之间的管段流量应为A点的供社区管理建筑的节点流量和供住宅的节点流量之和,而非2栋建筑物的引
13、入管流量之和。1.1.6 公共建筑群室外生活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量,可根据其性质、规模和供水安全等情况,参照2.3.3条中居住小区配套设施的计算方法确定。1.1.7 3.7当室外给水管段负担消防用水量时,应按2.3.3条2.3.6条计算节点流量,再叠加消防用水流量(不包括供消防贮水池的流量),对管道进行水力计算校核。1.1.8 计算管段流量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未预见水量和管网漏失水量可不计入管网节点流量,仅在计算小区管网与市政管网的引入管时,考虑预留此余量。2按上述设计流量确定的小区室外生活给水管管径不得小于建筑物给水引入管管径。2.3.9 在给定的供水压力下进行管道水力计算时,应在充分利用其水
14、头而不设置二次升压设备的条件下选取流速。一般宜取1.01.5ms;消防时可取1.52.0ms,但最大不宜超过2.5ms2.3.10 给水管道的单位长度沿程水头损失应按附录A计算确定。局部水头损失一般可按沿程水头损失的15%20%计算。但局部水头损失较大的水表、过滤器、倒流防止器等,应单独计算;当未确定产品时,可按表1.6.9-3选取。2.4管材、附件及其他2.4.1 埋地敷设的小区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的管材,宜符合下列要求:1给水管道直径DN50mm,工作压力PWO.75Mpa时,可采用普压给水铸铁管、球墨铸铁管、给水塑料管和金属塑料复合管;工作压力P075MPa时,宜采用高压给水铸铁管、球墨铸
15、铁管。2管道直径DN50mm的建筑物引入管,可采用与室内相同的管材。2.4.2 管沟敷设的小区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的管材,可采用与室内相同的管材。2.4.3 小区给水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1小区干管从市政给水管道引入管段上;2环状管网分段处;3从给水干管接出的支管上或接户管起端;4每幢建筑给水引人管上。2.4.4 小区给水管道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水表:1小区干管从市政给水管道接入处,设总水表;2住宅设单元楼门分水表(1520户);3每个独立用户设用户水表。2.4.5 阀门、水表应设在阀门井、水表井内,且应采用保温井盖。2.4.6 应在每个绿化地块设置给水栓或洒水栓,间距不宜大于70m;给水栓、洒
16、水栓宜设于井内,若地面设置,应采取防冻措施。绿化用水宜采用喷灌方式,且应按产品要求设置喷头。2.5水池(箱)、水塔和水泵房1.1.1 5.1可参照1.7.1条的规定设置小区用水的吸水池(箱)或贮水调节池。1.1.2 水池或水箱的有效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吸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符合L7.2条1款的规定。2小区贮水调节池应按流入量和供出量的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当资料不足时,宜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0%确定。3水泵一水塔(或高位水池)联合供水时,可按表2.5.2确定。表2.5.2水塔(高位水池)生活用水贮水量小区最高日用水量(m3)100101-300301-500501-10001001-20002
17、001-4000生活用水贮水量占日用水量的比例(%)30-2020-1515-1212886641.1.3 贮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1贮水池可设在室外地下或地下室内。2贮水池宜分成两格,当容积超过100Om3时,应分成两格或分设2个。3两格或两个水池之间应设连通管及阀门;连通管管径应按水泵吸水管总流量确定,管内流速不应大于水泵吸水管流速,管口内底宜与池底相平;每格(个)水池应按单独工作配设阀门及管路。4室外埋地贮水池覆土厚度应不小于O.5m。5贮水池设置和接管还应符合1.7.3和L7.4条的有关规定。1.1.4 水塔及其配管设计,可参照1.7.4条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符合L2节的有关卫生要求;2应设人孔,尺寸不得小于60OnImX60Onml或660OnIn1,盖板应防雨和固定;3应设水位监测溢流报警装置:4应采取防冻及防结露措施。2. 5.5小区水泵房可独立建设(包括与锅炉房或热力站等公用动力站、房合建),也可设在小区内建筑物的地下室设置位置宜靠近负荷中心。3. 5.6增压设备和水泵房的设置要求,参见1.7.5L7.1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