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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保监方案(2017)7号签发人:沈雪建关于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报告水利部: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位于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境内,正线运营长度794.55公里,设计速度350公里J、时,总投资842.22亿元。2014年9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4)317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在后续设计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弃渣场位置发生了变化,建设单位组织编报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2016年10-11月,我中心已对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核实,该项目有多处弃渣场存在未批先弃
2、的情况,违反了水土保持法及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按水利部水保函(2016)431号文件进行了处理,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再次组织编报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经进一步审查,我中心基本同意该报告书,现将技术评审意见报部。附件: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2017年5月9日附件: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新建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铁路位于河南省、安徽省、浙江省境内。线路起于河南省商丘市,向南途经安徽省亳州市、阜阳市、六安市、淮南市、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宣城市,浙江省湖州市,止于杭
3、州市,正线运营长度794.55公里。线路为双线客运专线,电力牵引,设计速度35()公里/小时,利用既有、在建线路178.83公里,新线建筑长度618.02公里。项目建设还包括联络线23.27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842.22亿元,已于2015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0年4月完工。2014年9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4)317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中共设置弃渣场46处(其中利用取土场24处),弃渣总量1556.74万立方米。在后续设计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深度的变化,综合考虑项目线位横向位移、地方政府的要求等因素,实际设置弃渣场68处(利用取土场4处),弃渣总量13
4、75.25万立方米,均为另选地点设置。2016年10月1821日,我中心在内业初审的基础上,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分两组对该项目拟设置的68处弃渣场进行了现场查看,之后在安徽省合肥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参加评审的有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安徽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的代表以及8名水利部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建设单位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和郑西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和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到会。与会代表和专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和弃渣场变更情况以及水
5、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评议,建议通过技术评审。2017年45月,我中心对再次报来的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进行了审核。经研究,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现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如下:一、基本同意本项目弃渣场选址方案。项目实际设置弃渣场68处,其中利用坑塘洼地47处、平地弃渣场3处、沟道弃渣场13处、坡面弃渣场5处。弃渣场占地面积由原批复方案的301.47公顷调整为321.41公顷。二、基本同意变更后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方案,主要措施包括表土剥离、坡脚拦挡、截排水、边坡防护和场地植被恢复等,其中已开始启用的弃渣场已采用拦挡、截排水和表土剥离等措施。下阶段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渣场工程设计,要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设计,确保渣场工程安全。三、同意弃渣场水土保持投资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基本同意本项目弃渣场水土保持总投资8478.23万元,其中工程措施5071.54万元,植物措施2323.66万元,临时措施236.79万元。本技术评审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