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益芝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菌类种苗培育基地及有机肥生产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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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海南益芝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菌类种苗培育基地及有机肥生产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海南益芝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海南益芝祥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菌类种苗培育基地及有机肥生产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黄崖村文敬坡地理坐标(E:110JK30分28.643秒,N:19度11分11.35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A0142食用菌种植、C2625有机肥料及微生物料制造、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5、肥料

2、制造一其他;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口新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50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O是:截止至2022年12月27日,项目已动工进行建设,但新增生产线设备安装未完全。已于2023年6月30日取得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琼海综执(生态)决字第099号)并于2023年

3、7月4日缴纳罚金。用地面积(m2)14734.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项目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一、农林业”中第20条规定的“农作物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青贮饲料,秸秆氨化养牛、还田,秸秆沼气及热解、气化,培育食用菌,固化成型燃料,秸秆人造板,秸秆纤维素燃料乙醇、非粮饲料资源开发利用”和第24条规定的“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019年9月16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准

4、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的通知,本项目行业类别不属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甘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发展政策。其他2、与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相关条款相符性分析符合根据国务院印发全国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农性1计发2015145号规划中的重点任务第四条:治理环境污染,改善农业农村环析境。防治农田污染,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使用效率,减少农业内源性污染。普及和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料和绿肥种植,到

5、2020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努力实现化肥施用量零增长。本项目利用无毒无害的秸秆、菌渣、厨余等为原辅材料进行生产有机肥,加快推进废弃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符合要求。3、与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污染防治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通过并公布的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第二十四条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整改,防止恶臭气体排放。第三十八条禁止生产、

6、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但经省政府批准的特殊需要和限用的品种除外。鼓励使用有机肥、生物肥和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本项目所处的区域不属于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项目的采用秸秆、菌渣、厨余等为原辅材料进行生产有机肥和种植营养土等,符合相关要求。4、与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琼府20228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和市县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8号中的第四条: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确实无法避让生态保护红线且符合国家和我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的新建和改扩建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第五条:

7、未经批准,建设项目严禁占用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和林地。确需占用的,应按照占补平衡的要求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厂房用地属于设施农业用地,符合相关要求。5、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琼环函(2021)287号)相符性分析经查询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根据其“三线一单”综合查询报告书(附件11)可知,项目位于琼海市重点管控单元2,管控单元编码:ZH46900220002,经核对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Ll项目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相符性分析表陆域综合管控单元琼海市重点管

8、控单元2管控单元编码ZH46900220002分区类型重点管控管控维管控要求(摘录)本项目符度合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液体有机肥生产,不外排。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进入洗车池,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2.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 .严格控制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2 .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L本项目为采用秸秆、菌渣、厨余等为原辅材

9、料进行生产有机肥和种植营养土等,不属于“两高”行业项目。2.本项目发酵恶臭经密闭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密闭收集处理进入袋式除尘器过滤后通过5m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通过23m排气筒排放;菌包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各项废气均有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区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属于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符合3.对区域内已建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全面实施城镇燃气工

10、程建设。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达标排放污染物,不属于大气重污染企业。项目新增燃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2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生活污水不能并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应当单独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3 .排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确保按证排污。1 .本项目使用的污泥原料均为琼海市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提供的污泥,用于生产种植营养土。2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液体有机

11、肥生产,不外排。3 .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详见附件7。建设单位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的规定,确保按证排污。符合2.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1 .现有企业改扩建提高节能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区域内最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区域内现存的高污染项目。2 .推动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等污染控制措施C3 .控制城市扬尘污染,加强施工工地污染防治,严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4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逐步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5 .全

12、面禁止露天烧烤。6 .严格执行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1 .项目改扩建均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实施区域内最严格的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蒸汽发生器使用天然气燃料,不属于高污染项目。2 .本环评已要求建设单位1台燃气蒸汽发生器均设置低氮燃烧装置。3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均对粉尘污染采取相应措施,其中运输车辆均经过自建洗车池,降低运输扬尘污染,破碎筛分粉尘等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过滤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4 .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标准及其修改单中表2规定限值。5 .项目秸秆用于有

13、机肥和种植营养土生产。不用于焚烧。符合综上,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版)相符。6、与琼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经套用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信息显示,本项目用地不属于生态红线一般控制区和核心保护区。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详见附图7。(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液体有机肥生产,不外排。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进入洗车池,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冲破水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厂房密闭设置,周边有绿化带以及灌木林,其中发酵恶臭经密闭收集进入活性炭

14、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粉尘经密闭收集处理进入袋式除尘器过滤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器废气通过23m排气筒排放;菌包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各项废气均有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区废气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太大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大气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本项目为生物有机肥生产和种植营养土项目,项目生产所需能源为项目生产和生活用水及电能供给,都属于清洁能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

15、,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及生态空间管控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建设项目,同时未列入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和限制类。且不属于高耗水和水污染严重的项目,其定位及用地布局符合海南当地规划要求。因此本项目在产业政策和空间布局方面未被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海南省琼海市嘉积镇黄崖村文敬坡,经与“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叠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管控单元ZH46900220002,关于琼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2与琼海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陆域综合管控单元琼海市重点管控单元2管控单元编

16、码ZH469()0220002分区类型重点管控管控纬度管控要求本项目鬣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 .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3 .对区域内已建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开展“散乱污”企业及水环境: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液体有机肥生产,不外排。蒸汽发生器排符合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全面实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污水进入洗车池,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大气环境,项目厂房密闭,设置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搅

17、拌、破碎筛分等区域产生的粉尘,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发酵区产生的恶臭。项目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依法达标排放废弃物,不属于大气重污染企业。项目新增燃气蒸汽发生器,天然气不属于高污染燃料。污染物排放管控1.执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执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符合综上,项目的建设与琼海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相符。7、与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琼海市嘉积镇黄崖村文敬坡,根据与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叠图对比分析(详见附图5),项目用地性质为IV级保护林地、其他农用地、一般耕地和自然保留地。根

18、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项目全厂总占地31075.66m2均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同时扩建项目所占用的12919.2m2N级保护林地已取得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同意菌类培育种植项目使用林地的复函(琼自然资委托(琼海市)12O21O5),详见附件4,符合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要求,其他需办理相应用地手续的,建议建设单位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完善相应的用地手续。8、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2144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21】44号)“第八条优化

19、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设施农业用地”的相符性情况见下表:表13项目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2144号)相符性分析表序号具体要求本项目落实情况相符性第十条规范设施农业生产分类。设施农业生产分为工厂化生产方式的农业生产和传统生产方式的农业生产。传统生产方式农业生产所配建的简易大棚(温室)、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简易看护房用地,不属于设施农业用地,按照农业生产原地类管理。工厂化生产方式的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照国家和我省设施农业用地有关政策执行。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占用规划林地的,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项目生产

20、车间及原材料堆放车间等均属于钢结构封闭大棚,本项目建设单位已向琼海市嘉积镇人民政府备案设施农业用地(详见附件2)o设施农业用地涉及占用规划林地的,已取得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同意菌类培育种植项目使用林地的复函(琼自然资委托(琼海市)202105号),详见附件4。相符第十I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要严格依法查处,严防农地非农化。项目农业设施用地均用于菌类培育、有机肥生产和种植营养土生产,上述行为不属于非农建设。相符综上,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发展规划和用地保障的意见(试行)(琼府【2021】44号)相符。9、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

21、划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相符性分析表14项目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项目文件要求本项目相符性严界设农地围一、格定施用范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等用地:规模化养殖的畜禽舍(含给排水设施、种禽场内孵化房、奶牛场内挤奶间)、引种隔离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规模化水产养殖池、工厂化养殖池(车间)、进排水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等水产养殖用地;食用菌堆料场、菌种与菌包(菌棒、本项

22、目属于食用菌堆料场、菌种与菌包(菌棒、培养料)生产及培育。符合培养料)生产及培育、出菇场所(钢架结构PC板房)等食用菌生产用地;育种育苗场所;场区内宽度在8米以内的生产道路用地附属商)设施用地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直接为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生产服务的附属或配套设施用地。1.作物种植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主要包括规模化农业种植和工厂化作物栽培后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作物种植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作物种植配套的蓄水池、化粪池、配肥池设施用地;种植生产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产品分级处理场所(含烘干晾晒、分拣包装);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产品保鲜储藏冷库、农资和农机具

23、临时存放场所用地;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须的设施用地(包括粮食晾晒场、粮食育秧烘干设施、粮食临时存放场所)必要的管理用房用地。2.畜禽水产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养殖生产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物疫病防控等设施用地;饲(草)料存储、加工与配制等设施用地:畜禽养殖类便、污水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肥料加工设施用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环保设施,渔业机械、渔用饲料等临时仓储用地;农产品清洗转运、冷藏存储用地;必要的管理用房用地本项目主要将建设菌类培育基地,同时利用产生的菌渣进行有机肥生产。本项目在租用场地内空地上新建:原料堆放车间、发酵车间、生活区、办公区及餐厅等配套生产、

24、管理区域。相符合确设农用规慎二理定施业地检生产设施用地规模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不得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变相圈占土地。养殖设施可建设多层建筑,但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建筑层数控制在六层以下。本项目已向琼海市人民政府备案设施农业用地(详见附件);菌类培育房为4层,高度约16m,未超过24m,建筑层数控制在六层以下。相符附属闿萄设施1.作物种植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工厂化作物栽培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控制在设施农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农业种植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按照以下标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原有项目占地面

25、积13304.2m2,本次改扩建项目建设新增用地14734.2m2,全厂总占地面积31075.6m2,其中菌类种苗培育基地占地面积为14060m2,其余相符用地规模准确定:种植面积不超过500亩(含)的,按不超过种植面积3%定,最多不超过10亩;种植面积50()亩-100亩(含)的,用地面积不超过15亩;种植面积IoOO亩1500亩(含)的,用地面积不超过20亩;种植面积1500亩-2000(含)的,用地面积不超过25亩;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的,用地面积不超过30亩。2.畜禽水产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工厂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设施农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规

26、模化养猪、养牛、养竿的附属设施用地控制在20%以内),面积不超过30亩,采取多层建筑从事规模畜禽养殖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可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45亩;工厂化水产养殖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设施农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面积不超过15亩。采取多层建筑从事规模水产养殖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可适当提高,最多不超过30亩。作物种植与畜禽水产养殖结合的设施农业项目,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按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规模分开单独核算。为菌类培育附属设施,用于厂区内有机肥和种植营养土生产,生活区、办公区占地面积约145Om2。本项目设施农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5%为736.71m2,

27、因此本项目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规模6742m2在设施农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未超过10亩,并且同时满足本项目琼海市人民政府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要求(详见附件)。综_规范设方10、本I选址周E口密集村(南。恶臭经W粉尘经2器废气为b,项目的建设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位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相符。选址可行性分析页目利用无毒无害的秸秆、菌渣、厨余等为原辅材料进行生产有机肥,司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无学校、医院等人Z域。据调查,项目生产废气所涉及到最近的周边敏感点有为文敬上小78m),项目厂房密闭设置,周边有绿化带以及灌木林,其中发酵否闭

28、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破碎筛分否闭收集处理进入袋式除尘器过滤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蒸汽发生电过23m排气筒排放;菌包搅拌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项目各项废气均有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区废气达标排放,通过以上措施,运营期的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太大影响。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液体有机肥生产,不外排。蒸汽发生器排污水进入洗车池,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的建设不会冲破水环境质量底线。综合前文分析中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结果、项目与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分析结果可知,项目建设符合琼海市“三线一单”管控要

29、求,符合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要求,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用地权属明确,符合琼海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的要求。综上所述,项目选址是可行的。11、与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I2662022)的相符性分析表1一5项目与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表项目文件要求本项目相符性总体要求应根据后续堆肥方式对生物质废物的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预处理。建设单位将根据后续堆肥方式对生物质废物的要求,对其进行适当的预处理。相符危险废物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残余物不得直接进入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项目固体有机肥生产原辅料主要为厨余、菌渣、

30、秸秆、发酵剂、菌类培育废菌渣、菌类原料搅拌回收粉尘、液体有机肥滤渣:液体有机肥生产原辅料主要为果皮、果渣、花生饼、芝麻饼、豆饼等、糖蜜、微量元素、固体有机肥发酵渗滤液、生活污水、污冷凝水、喷淋塔废水。不使用危险废物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残余物进行生物质堆肥。固体有机肥发酵将在有机肥车间发酵区发酵,液体有机肥于发酵罐内发酵,城市污水厂污泥均不会进入该两处堆肥发酵区。相符堆肥处理适用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园林废物和不可回收的纸类,农业固体废物中的畜禽粪便、桔秆和其他作物残余,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厨余垃圾厌氧消化沼渣及食品加工废物项目固体有机肥生产原辅料主要为厨余、菌渣、秸秆、发酵剂、菌

31、类培育废菌渣、菌类原料搅拌回收粉尘、液体有机肥滤渣;液体有机肥生产原辅料主要为果皮、果渣、花生饼、芝麻饼、豆相符饼等、糖蜜、微量元素、固体有机肥发酵渗滤液、生活污水、污冷凝水、喷淋塔废水。种植营养土原辅料为城市污泥和固态有机肥半成品。满足要求。采用堆肥方式进行处理的生物质废物,宜在源头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置明显标识。建设单位将会在原料车间和污泥库房对各类原料进行分类贮存并设置明显标识。相符、输染制求收集贮存运污控要在生物质废物的贮存、运输过程中,应根据其类型采取适当的密闭措施,避免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生废物洒落、气味泄漏和液体滴漏。项目原料车间采取隔断独立分区、地面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进出口处设置

32、微生物除臭剂自动喷雾装置。原料堆放区内东北侧污泥库房污泥进场停留时间短,设微生物除臭剂喷雾装置除臭。污泥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渗透系数10)cm相符生物质废物的贮存装置应能有效收集装置内的渗沥液。在不影响发酵效果的条件下,可将渗沥液作为堆肥原料送入发酵装置处理。固体有机肥发酵渗滤液少,可通过在发酵区周边设置集水沟收集后,泵送至液肥生产发酵罐,作为液肥的原料,减少产污,不外排。种植营养土发酵渗滤液可通过在发酵区周边设置集水沟收集后,全部用泵回喷于种植营养土混合物料堆体,不外排。相符生物质废物卸料和贮存场所地面应做防渗处理,须无阻水、存水缺陷。项目原料车间采取隔断独立分区、地面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污

33、泥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渗透系数10cm,无阻水、存水缺陷。卸料于原料车间和污泥库房内卸料。相符处和酵程染制求预理发过污控要生物质废物的预处理工艺包括分选、破碎和混合等,应满足以下要求:a)生物质废物的预处理装置应设置局部密闭和气体收集装置;b)预处理产生的渗沥液和不可生物降解杂质应收集后进行处理。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破碎、筛分工序的传送带、振动筛进行密闭处理,利用钢板进行密闭,接口采用软密闭,上空设计一个集气罩收集废气,并配置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引至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固体有机肥发酵渗滤液经收集后泵送至液肥生

34、产发酵罐,作为液肥的原料,不外排。种植营养土发酵渗滤液经收集后,全部用泵回喷于种植营养土混合物料堆体,不外排。相符生物质废物预处理后进入堆肥装置时,不可生物降解杂质质量百分数应项目生物质废物预处理后进入堆肥装置时,不可生物降解杂质质相符低于5%。量百分数应低于5%。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应满足以下要求:a)堆肥主发酵装置内的物料最大颗粒粒径不宜大于50mm;b)堆肥主发酵装置内的温度及持续时间应满足表1的要求;c)堆肥熟化发酵装置应保持有氧条件,发酵堆体空隙中气体的氧含量(体积比)应大于5%。项目堆肥主发酵区的物料最大颗粒粒径不宜大于50mmo项目采用好氧发酵,一次发酵,发酵时间约60天,当温度升

35、高至60-7(TC时采用翻抛机进行翻推,每7天1次,满足表1的要求。项目采用好氧发酵,发酵堆体空隙中气体的氧含量(体积比)大于5%。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主发酵装置产生的臭气应进行收集,不同类型堆肥装置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a)密闭式堆肥装置,应保证装置的气密性;b)敞开式堆肥装置,应通过表面密闭覆盖和负压通风方式有效收集气体;c)半密闭式堆肥装置,应在构筑物内采用负压方式有效收集气体,室内保持5PaIOPa的负压。项目固体有机肥及种植营养土于生产车间发酵区内进行敞开式堆肥装置,项目拟对固体有机肥和种植营养土发酵车间进行密闭处理,建设密闭的发酵车间,采用钢板进行密闭,并设有一个进出口,发酵车间上空设

36、置一条管道,在车间负压的条件下,恶臭气体通过管道引至活性碳吸附装置处理在经过15m排气筒排放。液体有机肥发酵罐为密闭,原料配料输送及产品灌装均为管道密闭输送。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设施应配备相应的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将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过程产生的渗沥液和清洗废水收集并处理后排放,收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应进行收集。排放的废水应根据受纳水体功能或纳管要求,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固体有机肥发酵渗滤液少,可通过在发酵区周边设置集水沟收集后,泵送至液肥生产发酵罐,作为液肥的原料,减少产污,不外排。种植营养土发酵渗滤液可通过在发酵区周边设置集水沟收集后,全部用泵回喷于种植营养土混合物料堆体,不外排。项

37、目内无设备清洗废水。相符堆肥处理各环节收集的气体应进行除尘和脱臭处理,达到GB14554和GB16297或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规定后方可排放。脱臭处理宜优先采用腐熟堆肥床过滤技术。建设项目发酵工序布置在封闭式发酵区内,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管道收集后进入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恶臭气体通过15m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除尘装置和脱臭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堆肥装置的进料,及时检修,尽快恢复正常。如果无法修复,应停止堆肥装置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堆肥装置污染物排放。项目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除尘装置

38、和脱臭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时,将立即停止堆肥装置的进料,及时检修,尽快恢复正常。如果无法修复,将停止堆肥装置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堆肥装置污染物排放。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应根据设备特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加工,仅风机相征,配备噪声控制措施,保障周界噪声符合GB3096的规定。在运行,各生产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符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产物的污染物含量应满足以下控制要求:a)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为原料的,应符合GB18918的要求;b)以其他类型生物质废物为原料的,应符合GB/T3

39、3891的要求。根据琼海市污水处理公司提供的琼海市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2022年06月排污许可监测的检测报告(见附件)结果显示,项目所使用的琼海市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各指标均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中表1中B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8中的酸性土壤标准。其他类型生物质废物原料应符合GB/T33891的要求。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产物土地利用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应符合GB384(M)的要求;b)种子发芽指数应符合NY/T525的要求;c)好氧呼吸量不超过20mg02/(g有机物);d)杂质含量指标:

40、杂质(粒径2mm的玻璃、塑料、金属、橡胶)质量百分数不超过0.5%(以干燥样计),塑料类杂质(粒径2mm)质量百分数不超过0.1%(以干燥样计),塑料类杂质面积质量比不超过25cm2/(kg湿堆肥)。本项目未添加污泥的生物有机肥成品必须满足有机肥料(NY/T525-2021)中对产品的标准限值要求;据了解,我国尚无营养土相应产品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有添加污泥的营养土生产线成品必须满足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T23486-2009)标准。相符境污物测求环和染监要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自行监测的规定及本标准的要

41、求,对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进行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运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可自行进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监测。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单位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HJ864.2-2018)、生物质废物堆肥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266-202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的监测要求委托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监测。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监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项目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监测方法将符合以下要求:相符a)生

42、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臭气监测采样应按照GB/T16157、HJ905规定的方法进行,并符合HJ/T397的要求;b)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废水监测采样应按照HJ91.1规定的方法进行;C)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运营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采样应按照HJ1209规定的方法进行;d)生物质废物堆肥的原料和产物的监测采样应按照HJ/T20的方法进行,测试方法除已有标准规定的外,可按照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臭气监测采样按照GB/T16157、HJ905规定的方法进行,并符合HJ/T397的要求;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运营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采样按照HJ1209规定的方法进行;生物质废物堆肥的原

43、料和产物的监测采样按照HJ/T20的方法进行,测试方法除已有标准规定的外,可按照附录A和附录B的规定。生物质废物堆肥主发酵装置内的温度测试要求为:a)采用密闭式堆肥装置时,宜在反应器中心与距反应器内壁100mm处各设2个测温点。温度按测温点均值计,温度需连续记录;b)采用半密闭式和敞开式堆肥装置时,宜在条垛或槽式堆肥设备的长度方向每间隔5m横截面的中心与距表面和底部100mm处各设1个测温点。温度按测温点均值计,间隔2小时记录温度1次。项目固体有机肥和种植营养土采用敞开式好氧发酵,将在槽式堆肥设备的长度方向每间隔5m横截面的中心与距表面和底部100mm处各设1个测温点。温度按测温点均值计,间隔

44、2小时记录温度1次。液体有机肥采用密闭式堆肥装置,将在反应器中心与距反应器内壁Ioomm处各设2个测温点。温度按测温点均值计,温度需连续记录。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污染物监测频次应符合以下要求:a)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臭气的监测频次应为每个月至少1次;b)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废水的监测频次应为每个月至少1次;c)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运营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频次应为每年至少1次;d)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原料和产物的监测频次应为每个月至少1次;e)对6.9和6.10中指标的监测,应按照堆肥产物生产量进行,每生产500吨采样检测1次;每月生产量不足500吨的,应每月至少采样检测1次。项目发酵区废气排放口臭

45、气的监测频次为每个月1次;项目厂区内无废水排放,无需检测;运营厂区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频次应为每年至少1次:生物质废物堆肥处理原料和产物的监测频次应为每个月至少1次:建设单位将按照堆肥产物生产量进行,每生产5(X)吨采样检测1次:每月生产量不足500吨的,应每月至少采样检测1次。相符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运营单位明确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将明确专门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负责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相符运行管理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46、的应急预案制度。相力根据有关要求对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物质废物的污染特建设单位将根据有关要求对生物质废物堆肥过程的所有管理和作业人员开展培训,内容包括但不相符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环境应急处理等。限于生物质废物的污染特性、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环境应急处理等。生物质废物堆肥装置运行期间,根据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建立运行状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运行管理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接收原料的类型和质量、预处理分流的杂质质量、发酵装置进料质量、运行参数和环境监测数据等。运行情况记录簿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保管。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根据排污许可相关要求建立运行状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运行管理情况,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接收原料的类型和质量、预处理分流的杂质质量、发酵装置进料质量、运行参数和环境监测数据等。运行情况记录簿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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