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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昆山特迪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模具、塑料制品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206-320561-89-01-6818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369号6#房1楼地理坐标(31度30分32.88秒,120度97分28.4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其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ZI改建Zjr建Zl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U超五
2、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张备(2022)46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用地(用海)面积(m2)12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无需开展专项评价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K二嗯英、苯并a花、钮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
3、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不涉及不涉及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河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1、规划名称: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江
4、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省政府关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1849号2、规划名称: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同意昆山市E()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昆政复(2019)109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相符性分析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于201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8)49号文批复同意。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提出了昆山市城市化发展战略,即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5、合理确定用地布局结构和地块规模,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组织有序的空间,创造优美的环境,逐步将昆山市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制造业发达的工贸城市,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空间布局结构为:培育大城市核心,分组团平衡发展,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一核两翼三区”六个组团构成的空间布局结构。其中的“三区”指花桥商务城、北部新城(周市)、南部新城(张浦)。南部新城以张浦为主体,是以精密机械、生物科技、滨江产业为特色的综合性新城。注重对吴淞江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跨江交通联系,发挥轨道交通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低效用地更新,突出新城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
6、功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注重与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调发展。2、与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在昆山市规划编制单元划分中,本单元主导功能为工业单元。规划范围内涉及张浦镇德国工业园及千灯北部电路板产业园,现状制造业基础雄厚。规划区域内主要以保留建设用地为主,依托长江路与机场路进行对外交通联系。规划范围:北至吴淞江,东至千灯浦,南至机场路,西至长江路,规划总面积为20.02平方公里。总体定位:昆山南部新城产业高效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集聚高地、张浦城市创新的名片和经济提升的引擎、干灯产业提档升级的加速区。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主镇区
7、工业区,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17-2()35年)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的产业定位相符。3、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昆山城市集中建设区,包含高新区、开发区、花桥、陆家、周市、张浦、千灯机场路以北城镇建设连片地区。该区域培育大城市核心,分组团平衡发展,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一核两翼三区”六个组团构成的空间布局结构。一核指中环以内的城市核心区,两翼指西部副城(高新区)和东部副城(开发区、陆家),三区指花桥商务城、北部新城(周市)、南部新城(张浦)。城市集中建设区是昆山产业集中区、人口集聚区和公共服务设施核
8、心区,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生产生活服务综合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与区域影响力。本项目所在地为城市集中建设区,项目所在地为允许建设区,项目建设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369号6#房1楼,根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以及昆山市E03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项目选址合理。与昆山市空间规模周转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三区三线”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对照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2021年4月)中的土地
9、利用规划图、及昆山市空间规模周转指标落地上图方案(2022年12月)中的规划图,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根据昆山市“三区三线”成果中要求,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昆山张浦镇“三区三线”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区域。因此,本项目符合昆山市空间规模周转指标落地上图方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三区三线”要求。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经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与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如下:表1-1本项目政策相符性一览表序号文件本项目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相
10、符2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相符3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租赁已建厂房,不新增用地,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相符4苏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相符5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涉及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不涉及10万千瓦及以下纯凝发电机组等。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
11、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将太湖湖体、木渎等15个风景名胜区、万石镇等48个镇(街道、开发区等)划入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将和桥镇等42个镇(街道、开发区、农场等)划入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太湖流域其他地区划分为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位于昆山周市镇太湖北路999号,属于太湖三级保护区。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订版)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
12、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U)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四十六条规定: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
13、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实施区域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量替代。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本区域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获得的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LI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按照不低于该项目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的二倍实行减量替代;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
14、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前述减少的磷、氮等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具体减量替代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制定。综合以上,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不属于以上所列的禁止行为。项目无含氮、磷污染物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排放至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厂处理,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符合该条例的有关要求。3、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已经2011年8月24日国务院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
15、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技改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技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
16、0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技改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技改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技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过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厂处理,不在上述所禁止的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环境管理要求。4、“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建设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俱
17、进路369号6#房1楼,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本项目到其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12.15km(项目东北侧),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昆山市范围内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昆山市辖区内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划定的管控区域,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距离项目最近的为“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项目距其最近直线距离约3.04km(项目北侧),项目不在其规划的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不会导致其生态红线区域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
18、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1.1%,空气质量指数(AQD平均为74,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平均为二级,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03)、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io).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io)s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和25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03)评价值分别为1.()亳克/立方米和175微克/立方米。与2021年相比,No2浓度下降16.7%,PMIO浓度下降11.5%
19、,PM2.5浓度下降7.4%,CO评价值下降9.1%,二氧化硫浓度上升12.5%,Ch评价值上升1.2%o城市酸雨发生频率为00%,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降水PH值为6.56,同比上升了0.38。城市降尘量年均值为2.2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8.3%。2022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2022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HI类水标准
20、,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8.5,中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In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6.6,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IV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4.6,轻度富营。我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干灯浦口、朱库港朱库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和优In比例均为90.0%。2022年,我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3.4分贝,评价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加权平均值为67.8分贝,评价等级为“好”。市区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
21、类别要求。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昆山建工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张浦污水厂。噪声源采用减振、隔声、绿化吸收、距离衰减等有效降噪。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拟购置注塑机、模温机等共计55台设备,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模具100套、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医疗产品等)600万件。本项目年用水量948吨(生活用水90()ia,冷却用水48ta),折算为标准煤量为().17974吨(折标系数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水的折标系数为1.896tc
22、e/万t);本项目用电20万千瓦时/年,折算为标准煤量为24.58吨(折标系数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XGB/T2589-2020,电的折标系数为L229tce/万kwh),则本项目总能耗折算为标准煤为24.75974吨,由于本项目用电量用水量较低,能耗少用水用电在供应能力范围内,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实施后对苏州市能源消费的增量影响较小,对昆山市能源消费的增量影响较小。本项目无高耗能设备,项目生产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等,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与环境
23、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表1.2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经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符合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厂房出租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发20201号)符合4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符合其中,本项目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的相符性分析如下表:表1-3本项目
24、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对照分析T负面清单内容是否属于1禁止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否2禁止化工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禁止设立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
25、否3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否4禁止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否5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否6禁止尿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碱新增产能项目。否7禁止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否8禁止不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
26、产业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否IO禁止水泥、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否11禁止平板玻璃产能项目。否12禁止化学制浆造、制革、酿造项目。否13禁止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生产项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否14禁止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否15禁止含有毒有害粗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否16禁止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否17禁止不可降解的次性塑料制品项目(范围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PP)、聚氨气(PS)、聚氯乙烯(
27、PVC)乙烯一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否18禁止年产7500吨以卜.的玻璃纤维项目否19禁止家具制造项目(利用水性漆工艺除外;使用非溶剂性漆工艺的创意设计家具制造除外)。否20禁止绿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否21禁止,低端印刷项目(书、报刊印刷除外;本册印制除外;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印刷生产环节除外)。否23禁止生产、使用产生“三致”物质的项目。否24禁止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否25禁止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
28、的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否26禁止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金属铸造企业、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否27禁止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否表1.4本项目与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6)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行业协会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制定规范、协作互助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支持钢铁、汽车、机械、
29、电子、纺织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创建,强化绿色生产理念,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项目选择的原辅料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采购供应商为正规有营业资质的供应商,运输过程按照最优方案,项目产生的废弃产品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置,与文件要求相符合。(十六)促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适度弹性控制能耗总量,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持减污降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确保按期实现“双碳”目标。严格节
30、能审查制度,坚持“两高”新增用能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主要以电能为主要的能耗来源,与文件要求相符合。(5)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22禁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项目。否313号)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属于太湖流域,相符性见下表。表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
31、区管控要求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I.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 .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 .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o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属
32、于禁止类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相符环境风险防控1 .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 .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 .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涉及上述禁止行为。相符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
33、及航运等需要。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本项目所在地水资源可满足居民生活用水相符因此,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是相符的。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位于主镇区工业区(含德国工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属于模具制造、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俱进路369号6#房1楼,不在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本项目不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依托厂区接管至污水处理厂达标后外排。本项目符合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l-60表16苏州市重点
34、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控别管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间局束空布约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1)本项目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
35、类产业。(2)本项目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及控规中的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4)本项目不属于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染排管S污物放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能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采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雌涉及环境风险
36、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常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本项目投产后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同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源发率求资开效要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本项目使用的能源为电能。其他高污染燃料因此
37、,项目的建设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是相符的,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4、与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7本项目与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判断结果I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苏环办(2014128号文)其他塑料制品废气因根据污染物种类及浓度的不同,分别采用多级填料塔吸收、高温焚烧等技术净化处理本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烧、苯乙烯、丙烯腊、甲苯、乙苯、13丁二烯、氨、四氢吠喃)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抽至室外经1根15m高排气筒DAOOl排放,符合相关要求。相符2关于印发U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
38、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昆山张浦镇。本项目废气采用管道收集;处理方式采用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油类挥发废气经油雾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可达90%以上,符合相关要求。相符3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末端治理与综合利用(I五)对
39、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注塑成型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置后抽至室外经1根15m高排气筒DA(X)I用排放;油类挥发废气经油雾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相符4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
40、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设施,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符合规定相符5、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表1-8与GR378222019的相符性分析表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符断果相判结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
41、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料仓中。本项目VOCS物料为塑料粒子、火花油、切削油、润滑油,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相符VoCS物料(1)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本项目液态VoCS物料(火花相筒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2)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油、切削油、润滑油),粒装塑料粒子采用密闭的包装进行物料转移。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有机聚合物产品用于制品生
42、产的过程,在混合/混炼、塑炼/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挤出、注射、压制、压延、发泡、纺丝等)作业中,应采取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注塑成型使用有机聚合物产品,采用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排放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相符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他要求)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含VOCs原辅材料和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企业拟建立台账,记录含有机聚合物的名称、使用量、回收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
43、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将不少于3年。相符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应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通风生产设备、操作工位、车间厂房等均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行业作业规程与标准、工业建筑及洁净厂房通风设计规范等的要求,采用合理的通风量。相符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车)、检维修和清洗时,应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并用密闭容器盛装,退料过程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不涉及相符工艺过程产生的含VoCS
44、废料(渣、液)应按照第5章、第6章的要求进行储存、转移和输送。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应加盖密闭。不涉及相符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时,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停止运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相符企业应考虑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废气性质、处理方法等因素,对VOCS废气进行分类收集。本项目根据废气组成、
45、浓度、风量等参数选择适宜的技术,低浓度大风量废气采取活性炭吸附,削减有机废气排放相符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应密闭。废气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本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密闭,在负压下运行相符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本项目拟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相符6、与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21)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
4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中要求严格准入条件: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项目。2021年起,全省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木材加工等行业以及涂料、油墨等生产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需满足低(无)VOCS含量限值要求,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黏剂等,符合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要求。7、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一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内容见表1-9。表1.9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525模具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