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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通用30篇)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1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
2、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年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省(自
3、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
4、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年月日前交付土地。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
5、同,方可使用。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
6、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份。第二十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
7、土地使用权合同)篇2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J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
8、字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日内,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颁发(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美元或港币等),自年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五年后根据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规定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不作调整。)(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
9、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年月日前交付土地。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
10、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J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土地使用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距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
11、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相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华人民共和国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所有日期均为公历。本
12、合同于月日在中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本合同一式份签署,甲乙双方各执份。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乙方:(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0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3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O(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通过
13、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年限为年,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算。第四条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或:第四条依据合资或合作企业合同,由乙方中的(注: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包括土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第五条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须于本合同签字之日起日内全部付清。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支付了全部土地开发费后日内,乙方必须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领取(更
14、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六条土地使用费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自年月日起,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收取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有关规定五年后由甲方作相应调整,调整后乙方应自调整年度起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或:土地使用费在合资(或合作)企业经营期限内作调整)。(注:乙方依照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减免优惠政策的,可依照减免规定拟定此条。)第七条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银行帐号内。银行名称:银行分行,账户号O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天内以书面形式通
15、知对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乙方必须按规划要求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经甲方同意后办理变更土地用途的手续。第九条甲方同意承担该土地的征地、拆迁、界址定点具体事务,并于一年一月日前交付土地。乙方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重新埋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或:第九条乙方利用合资(或合作)企业中方原有场地,原有场地的界桩应由甲方重新核实。)第十条土地使用年限期满或乙方提前终止经营时,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办理注销
16、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乙方对该土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但时间不得超过逾期由甲方无偿取得。如乙方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期满六个月之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用地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须重新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方可使用。第十一条乙方依据本合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如需转让、出租、抵押,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规定办理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第十二条如果乙方(或中方合资者或合作者)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费,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滞纳金。滞纳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第十三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有土地使
17、用权,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期限应推延,乙方有权请求赔偿。第十四条如果乙方在该土地上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已付土地费用不予返还。第十五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第十六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一份签署,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九条本合同于年一月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二十
18、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4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使用产权交易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土地使用产权情况二、出让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1、监督乙方依法
19、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其损害土地资源的行为;2、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承担如下义务:1、继续履行原承包合同规定的法定义务;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帮助或服务;(三)乙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不得用于非农建设;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失;四、出让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1、乙方按每亩元价格,将名下亩土地承包给甲方,承包期年,承包费年一付,金额元。到年月日之前,将后年承包费金额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2、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在承担任何费用,甲方负责交清亩土地的一切费用。
20、3、在承包期间乙方所开垦的荒地有乙方收益,与甲方无关。五、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六、其他事项1、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农经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沙湾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村民委员会、乡(镇)农经站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0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5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
21、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该宗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第四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
22、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赠与人:受赠人:年一月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6甲方: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房产抵押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已达成的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使用权的位于市镇,面积为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权利抵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该主合同的担保。该抵押物名称、数量和价值等情况详见本合同的件一。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中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以及
23、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三条甲、乙双方特别声明,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手续。甲方还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前,土地使用权等证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第六条抵押期间,未经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其他形式处置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第七条甲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甲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
24、而对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第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六条;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第九条甲方保证乙方对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及利息,工程款,违约金的利益有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第十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不足清偿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第十一条处分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乙方应退还甲方。第十二条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25、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甲方保证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第十四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债务人已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偿了债务或已提前清偿了债务,或甲、乙双方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并完成登记后,抵押权自动撤销。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物: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产生后,甲方未依约清偿债务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偿债务。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第十六条违反本协
26、议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一切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预期利益和为处理此违约行为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的协议。在未达成书面的协议之前,本合同的各条款依然有效。第十八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在双方协商后仍未达成协议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补充协议必须是书面的。第二十条本合同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
27、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件:1 .抵押物清单。2 .甲、乙双方的有效证明。甲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乙方: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日期: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加快农业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优质高效、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甲乙
28、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一、租赁土地位置及用途租赁土地位于,面积亩,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四至范围见附件宗地图)。其中林地(含五荒地)亩,耕地亩,由甲方租赁给乙方用于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甲方保证所出租的上述土地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且已经村民会议表决程序表决通过。二、租赁期限、租赁费及支付方式1、租赁期为30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2、租赁费:耕地为年每亩小麦标准产量斤,折现金元计算,以后每三年按国家定价调整一次。林地(含五荒地)每亩元。3、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当年的租赁费。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
29、付方式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元,乙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付给甲方70%,甲方收到款项后日内负责协助乙方地上附着物交接确定界桩,乙方在日付清余款,地上青苗补偿根据实地面积双方协商确定。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农业种植农场的确权证书等证件。协助乙方对租赁土地进行通水、通电、通路,费用由乙方支付。3、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应为乙方及时腾清土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土地租用手续。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的自主经营权。5、甲方收取租金、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等补偿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
30、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本村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6、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大力发展农业种植养殖等产业,新植和已补偿的树木所有权归乙方Q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林地、荒地等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乙方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建设生态农场,林业育苗及农家旅游项目,实现以农业种植为基础的生态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3、乙方应加强对土地树林的关
31、护,不得闲置、荒芜土地和私自开采矿产。4、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5、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全部或部分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租,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五、合同的变更或解除: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非因甲方原因超过个月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2、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及保证,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六、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外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3
33、、合同期内,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和有关政策的改变,双方都必须服从,有关补偿按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执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七、其他1、租赁期满,如租赁土地规划用途不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甲、乙双方应于租赁期满前6个月续订租赁合同。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订立合同附件,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报镇经管站备案一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租赁土地四至范围宗地图甲方:(章)代表人:乙方:(章)20202X月代表人:
34、日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8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47号)、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出租面积甲方将其位于仓房镇村组172水位线以上亩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养殖、具有农业特色的农家乐等休闲、度假、餐饮、建设等经营项目。(注:172水位线以下邻水区域土地也归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单位不得占用或用于经营。)土地性质:土地
35、类型:土地面积: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出租土地定界图)甲方承诺:该块土地为非国有土地,也不属于丹江水库管理局管辖土地,属淅川县仓房镇二、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一月日起至年一月一日止。三、出租价款及交付时间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万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属物、建筑物等)。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四、支付方式1、乙方以现金向甲方交付租金。2、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五、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发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条件,帮助乙方协调处理好地方及村民关系。2、甲方有权要求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交付出租土地使
36、用权。4、甲方有权代理村民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已经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时征得了当地政府的同意,即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权利。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内所有墓地根据村民意愿自主迁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开发中需要迁坟,甲方有义务协助村民迁出坟墓,费用由乙方承担,每座坟墓费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土地范围内新建墓葬坟地。6、乙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和继承权,乙方可以自主组织土地开发、生产经营和产品营销。7、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自主对第三人转让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被转让人享有本合同的约定权益。但转让期限不得超出甲
37、乙双方约定的出租期限。8、在合同租赁期内,国家所有补偿及依法向国家和集体交纳的农业税费,归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9、乙方在开发建设中用工,优先使用甲方民工(技术工种除外)。价格随行就市,甲方不得无故刁难乙方,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10、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护乙方在承包区内的合法权益,实行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外人不得入内,严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种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六、合同的变更、展期和解除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1、国家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需要,国家给予乙方承包区内所有的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不
38、得干涉。2、乙方在承包期内需要将承包土地使用权指定给继承人时,可自主与继承人签订继承文件,不需要变更本合同,但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3、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内无故终止合同。4、本合同期满,甲方若继续对外出租该土地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金标准在原合同总金额上可上浮30%,租赁期限、租赁条件与原合同相同。5、本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该宗土地的,可聘请双方都认可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乙方在该宗土地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建筑、地上附属物、土地前期开发投资、土地增值收益等)进行评估,由甲方按照评估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6、本合同期满
39、,若如乙方不再续租,可自行处置承包土地范围内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并享有受益权。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恪守诚信,遵守承诺,加强协作沟通,建立互信。甲方应当提供其享有对该宗土地享有出租、发包权的相应证明,保证乙方的权益不因甲方出租权瑕疵而遭受损害。2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登记等手续、协助乙方协调当地村民的关系、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权。3甲方应如实提供有关土地文件证明及村民身份证明,不得出具虚假证明。如有不实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退还租金,并赔偿乙方投资全部金额,及违约所造成的连带损失。因单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
40、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律判决。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改造、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请仓房镇人民政府调解。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可以将合同到仓房镇政府进行签证、仓房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机构备案。十、其它条款1、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
41、份,仓房镇政府签证机关、备案单位、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出租方:(公章)代表(签字)承租方:(公章)代表(签字)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9甲方:乙方:住址:身份证号:为了切实解决三农问题,迅速调优调高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项目,种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导广大农户走上致富道路。为使土地有序流转,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流转机制,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在承包组、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此土地流转使用权承包合同。一、落实地点:二、承包期限:三、土地租金:每年每亩租金按每亩斤稻谷标准计算,折算价格县贸粮局前一年月日左右公布的粮食价格计算。年月日长兴县贸粮局每百斤稻谷元,即年每亩租金元。其余
42、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类推。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租金每年在月日前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五、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及相关项目征用土地,权益损害(设施等)赔偿归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应该给农户的常规地面作物青苗等补助费归农户所有。六、其他事项:1、土地复耕费:2、承包期内允许种植蔬菜,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与当地农户一视同仁。3、乙方在承包期间,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统一种植、管理、包装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规定应享受的各项政府政策,乙方的钢管大棚由甲方统一提供。4、本合同未尽事宜,再行共同协商。七、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办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如单方违约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
43、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责任,按经济损失程度负责赔偿,经调处不成的,可向县农业合同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0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10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愿意将的亩面积与乙方在的亩面积进行互换。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三、互换的年限
44、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四、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五、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兀六、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七、此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村委会一份。甲方(签字):一年一月一日乙方(签字):一年一月一日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范文(划拨土地使用权合同)篇1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
45、:电话号码: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住所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根据中华人森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祖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为:平方米(土地级别级),住宅用地为:平方米(土地级别:级),商业用地为:平方米(土地级别:级),公共设施用地
46、面积为:平方米,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年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0止。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标准随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而调整。调整后乙方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第五条在现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前,土地使用权租金缴纳按下列第项执行。(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年月曰起,乙方座于每一年的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年月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月日前和每年的月日前分两次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每次缴纳的款额为当年应缴租金的50%。第六条乙方应按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的滞纳金。乙方连续拖欠租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