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推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推动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党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制度性安排。2020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2022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对此均有明确要求。今年3月以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先后4次组织部分市直相关单位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县市区相关负责人,赴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委办现场观摩指导专题会商会。通过压实责任、细化施工、树立标杆,以点带面,促动全局,进一步在面上推动形成了转理念、严日常、强落实的良好态势。
2、上半年,市县两级13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与742家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全部高质量组织召开了一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会。为确保会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今年9月上旬,市纪委监委成立文件起草工作专班。文件起草组系统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党内法规,先后召开座谈会4次,全面总结前期现场观摩会商会经验,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起草形成了会商制度。会商制度主要对会商事项、会商方式、会商启动、专题会商会任务、专题会商会程序、专题会商会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共15条。在会商事项方面,会商
3、制度规定,要重点对被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重要工作部署等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及有关重要文件精神等情况;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党组(党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情况等13个方面事项进行会商研究。在会商方式方面,会商制度明确,会商会分为专题会商、沟通会商、即时会商三种方式,其中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专题会商时,要求被监督单位每年度在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时,双方根据市纪委
4、监委工作部署,对会商重要事项作出安排,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商会议。与被监督单位“一把手”或分管领导沟通会商时,明确遇有需向被监督单位“一把手”会商的情况,可通过工作提示、情况反馈、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会商,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被监督单位领导分管工作范围内开展的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等重要工作,可就其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与被监督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会商。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即时会商时,明确可以采取会议会商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对于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需要及时会商的,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会商或即时会商,确保年内与各监督单位会商“全覆盖”。专题会商是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
5、责任、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载体,也是派驻机构监督和支持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专题会商会议有哪些工作任务?会商制度明确,主要包括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通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听取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党风廉政情况和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二级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专题报告;听取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上次会商会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的专题报告;听取被监督单位人事部门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的专题报告;派驻机构通报监督、执纪
6、、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有关情况;讨论研判本单位(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综合分析本单位(系统)政治生态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等八项主要任务。专题会商会议有哪些程序?会商制度规定,专题会商会议召开前,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应与派驻机构沟通协调,拟订会议方案,并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专题会商会议召开中,在听取情况报告、专题报告、专题通报后,由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分管领导向会议汇报会前综合分析情况,其余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实际,就存在问题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表明意见。之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一把手”总结会商情况,形成明确的会议意见和决定。派驻机构提出会商意见建
7、议。专题会商会议召开后,应形成会议纪要,经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和派驻机构会签后,以双方名义印发至被监督单位所属各级党组织。会商制度还明确,派驻机构应建立健全会商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各类会商事项、问题整改、工作进展及办理结果反馈等情况,并督促被监督单位对会商问题和意见抓好整改落实,立行立改。同时,按照重要情况报告有关制度规定,每年度综合汇总各类会商情况,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形成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报告,报市纪委监委。“下一步,我们将严格督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会商制度有关要求,加强对各地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商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以问题为导向、以会商会为推手、以“四责协同”为目标,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生动局面,不断提高派驻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J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刁K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