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实操-新入职一家公司会计遇到财务做账问题的解决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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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账实操-新入职一家公司会计遇到财务做账问题的解决方案入职一家新公司,乱账怎么处理?答案:处理乱账,以下九点一定要注意!第一,盘点出纳库存现金;第二,核对开户行银行存款;第三,盘点仓库存货;第四,盘点公司固定资产;第五,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第六,与供应商核对应付账款;第七,核查税务纳税申报情况第八,收集各种单据凭证;第九,建账或财务处理。公司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会计竟错误计入工资薪金,请问正确的会计处理是什么?答案:企业因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10万元,属于辞退福利,不属于工资薪金。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10万元贷:银行存款10万元企业因解除劳动关系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会计核

2、算作为辞退福利,企业所得税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直接扣除。但不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公司账面上有好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还有好多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都是好多年遗留下来的,如何清理掉呢?请简单说出1种常见思路!这个您需要逐一进行一下清理,对应收款要核对一下是否对方还在,是否有可能收回,如果不能收回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人相关要求进行损失处理;对于应付账款部分也是需要每一笔进行一下核对,是否还需要支付,如果确定不需要支付需要转营业外收入进行纳税。员工工资为零,单位只缴纳社保,个税如何处理?请简单说出3种常见思路!参考答案:一、员工工资真实为零企业只承担缴

3、纳的社保费用中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个人需要以现金形式交给企业,或者从后期工资里扣除,这是真正意义上的零工资。假设:该企业当月为该员工缴纳社保1361.53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361.53元,需要员工当月将对应的现金交给企业,则当月该员工的工资为零元。会计处理如下:1)计提该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保借:管理费用-社保100O元(企业承担社保)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100O元(企业承担社保)2)企业缴纳该员工的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100O元(企业承担社保)其他应收款-员工361.53元(个人承担社保)贷:银行存款1361.53元3)员工缴纳个人承担的社保对应的现金

4、借:库存现金361.53元贷:其他应收款-员工361.53元(个人承担社保)我们关注到,员工应承担的361.53元的社保,并不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不计入企业费用。4)个税申报次月申报该员工个税时,其累计收入为企业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如果员工是第一个月入职,则其累计收入为零。二,员工工资实际不为零企业承担社保,不仅仅承担缴纳的社保中由企业承担的部分,应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部分,企业也不再收取现金或者在后期扣发,而是由企业全额缴纳。假设:该企业当月为该员工缴纳社保1361.53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361.53元,但其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企业承担,实则当月该员工的工资为361.53元,而

5、不是零元。我们通过会计分录分析可以更明了清晰:1)计提该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保借:管理费用-社保100O元(企业承担社保)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100O元(企业承担社保)2)企业缴纳该员工社保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1000元(企业承担社保)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361.53元(个人承担社保)贷:银行存款1361.53元3)企业负担该员工社保,实则是企业将该员工应承担的社保金额直接作为工资金额,直接扣除,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361.53元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361.53元(个人承担社保)通过以上会计分录可以看出,该员工当月工资薪金应为361.53元,只不过扣除3

6、61.53元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金额后,实发为零,造成其当月工资为零的假象。因此,企业在为该员工进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其累计收入为企业上月为其申报的收入数+361.53元;如果员工是第一个月入职,则其累计收入为361.53元。三、延伸解析某些企业因为经营原因,数月不发工资,但正常申报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每月申报纳税时,应如何进行个税申报?假设:企业某员工每月工资8000元,因特殊原因,企业平常不发放其工资,只是每月为其缴纳社保3000元,其应由个人承担部分为950元。企业会在年末将工资扣除累计缴纳的社保后,一次性发放给该员工。这种情况下,该企业每月为该员工申报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时

7、,应按照每月工资950元为其申报纳税,而不是零元工资。我们通过会计分录分析如下:1)员工工资为8000元,会计应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8000元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8000元2)计提该员工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保借:管理费用-社保2050元(企业承担社保)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050元(企业承担社保)3)缴纳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950(个人承担社保)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050(企业承担社保)贷:银行存款3000元通过以上会计分录,我们可以看到,企业缴纳该员工社保后,虽然没有为该员工发放现金工资,但企业应支付给该员工的工资薪金余额已经变为7050元,说明该员工应由个人承担的社

8、保金额对应的工资已经产生资金的流出,即该部分工资已发放。因此本月申报时,虽然貌似没有为该员工发放工资,但实际应将本月由个人承担的社保金额作为本月工资薪金金额进行个税申报,而不是申报零工资。我公司采购了一批5万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员工,会计应该这么做账?请简单说出2种常见思路!一、购买购物卡购入购物卡时:借: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贷:银行存款【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所以这时候,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预付卡(购物卡)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附加】不征税购物卡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二、购物卡(一)购物卡发放1 .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时借:应付

9、职工薪酬一一职工福利费贷: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借:管理费用等一一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一一职工福利费2 .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一一业务招待费贷: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文件)【个人所得税】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一般情形下合并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属于生活性困难补助等特殊规定,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

10、,一般情形下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购物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50号)。【增值税】销售购物卡属于不征税,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3 .用购物卡购办公用品、茶叶、纸巾等集体福利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一一办公费贷:预付账款一一预付卡【税前扣除】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我单位找了一批临时工,请问发放工资要发票还是做工资表?到底要不要缴社保?请简单说出3种常见思路!临时工工资属于工资还是劳务报酬?(1)按月正常发放工资的,是否雇员选择是,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报表;(2)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

11、动合同的,是否雇员选择否,填写劳务报酬报表。这是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主要区分口径。既然如此,所谓临时工工资,其实属于劳务报酬,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1月I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一并作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支付临时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回答:这是毫无疑问的。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因此,若向个人支付上述款

12、项,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临时工工资实务理解(一)临时工工资也是工资政策依据:临时工工资纳入工资薪金支出。(二)并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属于非经营活动,并非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关问题:发放职工工资,使用什么原始凭证入账才能税前扣除?包括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工资表)、银行单据、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税收核算中,职工工资奖金是否纳入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则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必要条件之一。临时工薪资处理职工,是指与

13、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具体而言,职工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以及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因此,临时工工资应当纳入职工薪酬核算,而与正式职工一样。说完了工资,就要说说社保,临时工需要缴纳社保么?临时工到底要不要缴纳社保?分情况讨论!去年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引起了大家广泛的关注,其中第46条”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

14、门统一征收更是引起了强烈的讨论。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对社保缴纳的稽查就更加严格了,那么临时工怎么办?临时工是否也一定要为其缴纳社保呢?接下来,就带着大家一起来看一看。临时工主要有以下4种情形: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若临时工与企业:L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2.按月定期支付报酬。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举例来说: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

15、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2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如果临时工与企业:L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2.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3.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

16、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比如: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接受劳务的企业不需要为提供劳务的人提供社保。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银行存款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无

17、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3被劳务派遣员工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员工工资,并且缴纳社保的,那么该情形下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的员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不需要承担社保,并且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可以一旁协助。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项。政策依据

18、: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4退休返聘的员工退休人员返聘分两种情况:1、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则退休返聘人员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2、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后再任职是不需要再缴纳社保。所以无论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动报酬,企业都不需要再考虑要为退休返聘员工缴纳社保的。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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