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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企业合同与离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用工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离职流程,确保公司及员工个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同及离职管理。三、职责3. 1总经理室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制度的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3.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本制度,负责员工合同的鉴定和离职手续的具体办理;离职员工信息与各类合同的归档、保管。3. 3各部门各部门主管应做好员工合同签订、与辞职员工的离职面谈及工作交接。各关联部门要做好离职手续办理各项工作。四、合同管理4. 1合同签订原则签订劳动
2、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贯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严格履行。4.2合同类别及附件合同类别:聘用合同书、劳动合同书合同附件: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4.3合同签订规定4. 3.1新员工合同新进员工应在查验其与原单位已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及其它能证明该员工与任何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管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研发关键岗位、高层管理人员)。普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制胶、配料都关键岗位的人员还需签订保密协议。4. 3.2合同期限公司员工首次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为1年,续签合同的期
3、限根据岗位需要和个人表现确定:管理人员一般为1年,重要岗位24年。技术及技术管理岗位为2年,重要岗位25年。主管以上岗位续签或时间超过2年的,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5. 3.3劳动合同续签员工合同期满前1个月,人力资源部将劳动合同续签/终止意见表传给员工本人和用人部门。员工合同续签手续必须在上一个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妥。4.4 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员工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由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共同协商处理。由公司出资进行学习培训(具体参见培训管理制度)或其它涉及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赔偿情形的员工,合同期内个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员工按国家有关法规及有
4、关协议的规定向公司作经济赔偿。如员工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违约的员工,公司保留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的权利。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员工经济补偿。4.5 合同争议的处理合同当事人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处理。五、离职管理5.1员工离职分类及管理个人原因自动辞职的;试用期内但发现不能胜任的;转正后合同期内因不合公司要求而被解雇的;公司战略调整的裁员离职。5.1.1个人原因自动辞职的由离职人员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仅管理人员)及
5、辞职审批表(分管理人员、普通员工两种),连同用人部门的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部门主管应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5.1.2试用期内但发现不能胜任的试用期间,若发现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由所在部门填写终止试用审批表提出终止试用申请,并按流程进行审批。5.1.3转正后合同期内因不合公司要求而被解雇的由用人部门编写一份有关被解雇人员情况的书面报告,报相关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如情况属实,且达到解雇的标准,则由人力资源部填写提前解除劳动协议通知书至用人部门及其个人。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详见行为准则及奖惩手册)如
6、严重过失、刑事犯罪、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公司将立即开除,并要求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保留起诉权力。5.1.4公司因经营需要战略性裁员的员工离职为促进公司人才流动与更新,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经营战略目标,公司可视情形进行一定比例的裁员。5.2离职通知所有劳动合同的解除,都需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个人,为保证后续工作的开展,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对辞职通知作如下规定(考虑到人才培养和适才适岗,员工离职可先由原部门领导填写员工退工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公司岗位情况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其他岗位,若没有合适岗位或其能力难以符合新岗位,则按规定的离职手续办理):5.2.1员工方面提出离职管理人员提出离职
7、须提前30天通知公司。财务、研发、审计、采购、营销、设计、行政中的关键岗位等须提前60天,部门主管(包括各厂长)以上级别员工,须提前90天。对于关键岗位和主管级以上的岗位,公司需对其进行必要的离职审计。普通人员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关键岗位如制胶、配料等,特殊工种如锅炉工、叉车司机、电工、金工等须提前30天。其它未列明情况详见附件劳动合同书。5.2.2公司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或战略性裁员,公司需提前30天向不再续签管理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普通人员需提前15天;对于不能胜任本职位或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人力资源部应提前15天向员工出具书面通知。5. 3离职程序5.1.1 离职通知提交
8、(具体见5.2离职通知)5.1.2 离职面谈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要对所有离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的原因,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5.1.3 离职手续办理本部门a)离职岗位的工作交接及安排b)审核并确认离职员工移交工作全部完成: 未办或正在办理的工作的交接 保管软盘光盘等电脑信息目录 办公书籍、印章、锁匙 办公设备如电脑及笔记本电脑等其他工具交接 收回所有业务帐号 通知与之有业务联系的客户后勤管理a)收回宿舍钥匙b)水电费结算C)宿舍押金的退还财务统计部a)各类借款、发票结算、罚款b)工资、赔偿金、押金的发放法务部a)审核合
9、同违约、培训合同违约及经济赔偿结算的合法性b)编制、审核所有合同IT管理部a)公司邮箱的取消b)公司远程办公帐号的取消人力资源部a)审核并确认离职员工的行政物品移交完成b)门卡、工作牌、手机、呼机回收C)负责确定合同违约、培训合同违约及经济赔偿金额,工资结算办公室、董事长负责离职人员的最终审批。5.4离职办理注意事项离职人员需细心保存好工作档案及文件,并认真指导继任人,不得恶意破坏及销毁工作档案及文件,否则将依法严肃处理。离职员工不能亲自办理离职结算手续时,需填写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办结算手续。5.5离职后续工作在离职人员已完全办理好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应向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用以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人力资源需及时建立离职员工档案,做好与离职人员定期交流、联系。六、执行6.1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如今后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6.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及解释,经董事长审批签发。6.3 本程序自20XX年XX月XX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