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精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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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二、主要任务(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二)坚决

2、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X月20日-X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X月1日-X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S)集中检查阶段(X月20日-X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

3、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四)总结验收阶段(X月10日-X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XX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

4、,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降低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风险,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二、排查与整治重点(一)安全制度。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场站安全管理制度

5、,按照有关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场站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排除。二是各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配备相应的应急人员和设备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企业抢险备品备件是否齐全、有效,应急报警电话是否完好、畅通。(二)瓶装燃气。一是生产场站内禁火警示标志是否醒目,齐备,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消防水泵是否定期试车、记录完整,水源充足,灭火器落实“三定”措施。二是站内平面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无违章搭建;与周边建构筑物、道路、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其他管道、铁路、火花地明火或散发点

6、等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条件。三是电气设备选型及电气线路布设是否符合规定,装卸台设置静电接地卡,装卸液化石油气用胶管两端(装卸接头与金属管道)间用铜线跨接,炷泵、压缩机的外部金属保护罩和灌装秤与接地装置相连。四是在用各类受压容器是否定期检验、维护,安全阀、压力表、衡器等定期检验,安全阀下阀门是否处于全启状态、且铅封固定,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是否灵敏可靠,避雷防静电是否装置完好。五是贮罐区水封井水位是否达到水封要求;备用发电机运行是否正常,定期试车并有记录。三、时间安排(一)开展全面隐患排查(4月中旬前)。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燃气企业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部位,要加大检查督

7、促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应要求燃气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应采取停产整顿、处罚等严厉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二)巩固提高阶段(9月底前)。燃气主管部门全面复查,巩固成果,对隐患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完善相关工作措施,适时组织对辖区内的燃气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三)开展回头看工作(12月底前)。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停产整顿。并持续做好燃气安全防范和风险排查管控工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辖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实际

8、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要依法严厉查处。(S)统筹工作,有序推进。要认真统筹安排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乡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为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决定在全乡开展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一、工作目标坚持以燃气行业安全知识大宣传、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深入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升燃气使用相关行业及其用户安全使用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积极防范和处置燃气行业风险,完善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有效防范燃气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全乡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大局和谐稳定。二、工作任务(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X月16日至X月310)以宣传贯彻XX市燃气管理条例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落实定期入户安全宣传检查制度

10、。进一步明确燃气使用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对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学校、卫生院、酒店、养老院以及餐饮等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督促用户及时更新老旧器具设备,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降低燃气使用事故发生率。(责任单位:各村(居)委员会、各乡属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及宣传工作)(二)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安全隐患大排查,实施气瓶产权置换,建立以液化气气瓶充装单位为安全责任主体的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新模式;建立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所有气瓶采用二维码,实现对气瓶充装、储存、销售使用、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跟踪追溯,确保气瓶流向清晰。禁止液

11、化气气瓶充装单位充装非企业自有气瓶、超过安全使用年限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查处违法违规充装气瓶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液化气气瓶充装等环节安全规范长效管理。(责任单位:乡市管分局、住建办、安监站、交通站、派出所、各村(居)委员会)(S)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X月16日至X月31日)加强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宣传教育,集中对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各类酒店、饭店、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等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相关餐饮场所全面落实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

12、单位:乡市管分局、住建办、坪管队、安监站、派出所、消防队、各村(居)委员会)三、工作措施成立四个工作组,到各燃气企业、村(居)各户、工商业用户及公共场所进行大宣传、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实施销号管理。(一)成立燃气安全宣传组。由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牵头,村(居)干部和属地燃气企业送气员共同参与,进村入户进行燃气使用宣传、检查用户燃气器具使用情况、发放张贴燃气安全宣传画报、建立燃气使用“一户一档”排查台账,实现燃气档案全覆盖。开展燃气安全“进小区、进校园、进机关”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燃气火灾处置“云课堂”直播、燃气安全使用教育片等宣传教育内容,在楼梯、电梯、门厅等处张贴燃

13、气安全宣传画报等;在公共场所进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标语和宣传广播。(二)成立液化气瓶专项治理组,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等单位共同参与,排查燃气经营企业的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和瓶装燃气信息化监管体系是否落实到位,对燃气气瓶的储存、使用、检测等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查处对非自有产权气瓶进行充装的违法行为;对燃气器具市场的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出售液化气瓶及带气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对液化气站的场站充装设施、消防设施、操作行为、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应急处置能力等进行排查检查。(三)成立餐饮场所燃气整治组,由县商务局牵头,各乡(镇)及城市社区管委会参与,对照餐饮

14、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城区及各乡(镇)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储存、气源来源等情况进行摸排及登记,建立“一户一档”排查台账,向商户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发放燃气安全宣传画报。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责令整改,必要时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四、职责分工(一)各村(居)委员会:组织开展安全用气公益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广播和1.ED显示屏等媒体多方式开展宣传,深入居民区、工商业企业用户广泛宣传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用气、应急处理等常识,讲解燃气事故案例,发放告知书,指导居民群众安全使用燃气,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全面排查,摸清使用管道燃气、瓶装液化气情

15、况,建立“一户一档”,切实做到及时排查隐患,并落实整改。(二)乡住建办: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做好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收集专项行动信息,及时整理上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乡燃气安全监管制度。(三)乡市管分局:负责对压力容器(含储罐、液化气气瓶)等特种设备及相关仪表的安全检查,对燃气质量和计量、燃气价格、燃气燃烧器具及相关附件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充装过期钢瓶、报废钢瓶、无二维码标识钢瓶和不合格钢瓶及在充装过程中掺杂使假的行为,督促燃气企业实行自有产权气瓶置换和气瓶信息化系统。负责督促餐饮经营者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履行安全用气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四

16、)乡交通站:负责道路燃气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排查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燃气运输等违法行为。(五)派出所: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和破燃气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城镇燃气行业恐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恐人防、技防、物防设置。(六)安监站:负责对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者指导燃气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督促各相关单位履行燃气安全管理职责。(七)消防队:负责对燃气经营场所、公共场所使用燃气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A)坪管队:开展对影响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违法建设的查

17、处、拆除工作;查处餐饮场所违规占道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流动餐饮经营户;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五、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员会、各责任单位要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加强人员组织力量,落实责任。各单位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乡里的工作安排,派出得力干部参加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各工作组要组织好人员力量,做好技术培训,按照本次专项行动要求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二)全面检查整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制定防范措施

18、,明确责任单位,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发现严重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工作组要建立宣传、排查、整治工作台账。(S)加强值班值守。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员在岗履职,信息畅通无阻;要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燃气行业各类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照乡里的应急预案,履行好职责;要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及做好妥善处理等相关工作。(四)强化统筹协同。各工作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馈给乡里,乡住建办并要做好后续整改情况跟踪督促,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实施销号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报送好以下工

19、作台账:1.实行每周报告制度,各工作组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向乡住建办报送XX乡燃气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周报表,如实填写活动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情况;2.各村(居)委员会在宣传燃气安全知识的同时,要做好燃气使用情况统计,于X月30日前报送XX乡燃气使用“一户一档”排查表。以上资料按规定日期报送至乡住建办(联系人:XX,XX)o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吸取发生天然气泄漏燃爆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全面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居民用气安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

20、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按照省委、市委市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城镇燃气在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使用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城镇燃气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深入开展本次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和减少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主要措施(一)全面落实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

21、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逐级、逐层次、逐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严守法律“底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逐级列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义务,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意识,增强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 .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燃气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

22、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燃气企业要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配套措施,强化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二)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

23、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3 .严格落实治理措施。燃气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及时修订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确保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4 .加强燃气使用管理。各县

24、区、XXX新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城镇燃气企业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督促燃气用户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并及时纠正燃气用户擅自拆、改、装燃气设施、违反安全规定安装使用燃气器具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燃气使用隐患。特别是要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大入户安全检查工作力度,针对冬季室内通风差、用气集中的特点,组织开展入户安全检查,消除用户端安全隐患问题5 .强化燃气设施评估。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管理,定期进行运行状况安全检测,对运行10年以上的城镇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估。对建(构)筑物占压、损害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构成严重隐患的,及时向辖区燃气管理部门报告,由辖区

25、燃气管理部门协调街道办事处、乡镇及有关部门依法处置。要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燃气管线设施防腐、绝缘、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公开报警服务电话。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城镇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市政、建筑、拆迁等施工作业的管控,严格落实城镇燃气设施保护措施及监管责任,防止燃气设施因外力损坏。因盲目施工造成城镇燃气设施损坏的,要依法追究建设、施工等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S)全面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1.各县区、XX区管委会是城镇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对城镇燃气单位遵守城镇燃气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

26、织编制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贯彻实施。负责燃气工程的审批及监督、管理。负责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审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城镇燃气行为。负责城镇燃气设施保护工作,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防止建(构)筑物占压或损害城镇燃气设施。负责城镇燃气应急管理,制定燃气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保障城镇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城镇燃气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各县区、XX区城镇燃气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督促;并对燃气建设工程的消防行政审批(含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7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27、负责燃气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执法,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工作。8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燃气发展规划和燃气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衔接。在新区建设、旧区改变中同步配套建设燃气设施。在核发燃气设施建设工程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同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负责优先保障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和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9 .市监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负责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变、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的监督检查和安全监察。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及其监督管理。并按照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燃气

28、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行政许可的企业,不得登记发照。对已登记注册而未取得燃气经营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10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负责对汽车加气站、瓶装燃气供气站等燃气经营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宾馆、饭店和商场等公众聚集场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11 公安负责查处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严厉打击偷盗使用燃气的治安案件。依法查处拒不接受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妨碍行政执法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城镇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9、,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燃气运输的行为。1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燃气道路运输的经营许可,并对其运输经营实施监管,负责燃气道路运输企业的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9 .气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雷电祸患防御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会同城镇燃气管理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城镇燃气设施、储存罐区的防雷装置检测工作。10 .应急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燃气生产安全事故。三、时间安排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XX年X月XX日至X

30、月X日)各县区、XX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组织部署阶段及企业自查(20XX年X月XX日前)各县区、XX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组织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对各类用户调查摸底,建立台账(餐饮场所单独建立),制定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进行周密部署。(S)全面开展治理工作(20XX年X月XX日-X月XX日)各县区、XX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跟踪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31、,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四)完成治理工作总结(20XX年X月XX日-X月X日)各县区、XX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二)强化制度保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

32、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燃气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岗位职责情况列入对企业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以及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依法进行

33、查处。市住建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导检查,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指导服务,有效防范化解城镇燃气重大风险。(四)强化督查督办。市安委办将把安全隐患当做事故来对待,不断增强安全隐患整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整促改,提升各责任单位的重视程度,提高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能力。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加大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扣分比重。同时,市安办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检查,组织专业力量对企业和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活动,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安全理念入脑入心。(五)注重宣传推广。各县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

34、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燃气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区关于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区决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彻底排查和整治燃气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燃气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

35、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任务对全区燃气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对使用燃气管道及瓶装燃气供气的居民住宅、居住出租房、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场所和用户进行重点排查整1.室内燃气管道穿过承重墙、地板或楼板的必须加钢套管,套管内管道不得有接头,套管与承重墙、地板或楼板之间的间隙要填实,套管与燃气管道之间的间隙要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2 .软管与管道、燃具的连接处要采用压紧螺帽(锁母)或管卡(喉箍)固定。在软管的上游与硬管的连接处要设阀门,橡胶软管不得穿墙或顶棚。3 .燃气表安装在厨房的,表底距地面不小于1.4米。燃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的,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小

36、于30厘米。4 .燃气热水器要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或卫生间内。5 .对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用户,重点排查钢瓶是否超期服役、是否有“黑钢瓶”流通使用、是否有“倒罐”行为等。要查清钢瓶的出厂日期、编号、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以及连接软管使用年限、长度、是否采用喉箍固定、是否老化、是否有穿墙使用现象等。(二)对使用燃气作为主要气源的餐饮场所进行重点排查整治。1.依法取缔地下、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燃气和证照不全的;2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餐饮场所,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1)使用瓶装压缩天然气的,应当建立独立的瓶组气化站,站点防火间距应当不小于18米。(2)用气场所防火分隔应到位;定期清洗排油烟

37、罩和烟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3)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放置钢瓶、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4)严禁在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掺混二甲醍。(5)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燃气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燃气安全知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

38、应急措施。(7)应当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保证从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内容。(8)应当与液化石油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供气合同,每次购气后留存购气凭证,购气凭证应当准确记载钢瓶注册登记代码。3 .餐饮场所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4商业用气的规定。(三)对燃气充装、经营、储存及运输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整治。1.取缔非法瓶装燃气供应点。打击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非法供应点、经销点,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违法储存点、储存车辆。4 .查处违规液化石油气钢瓶。严肃查处提供或充装非法制

39、造、报废、改装的气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行为,强制报废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燃气气瓶,清理市场上出厂满15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钢瓶。5 .整治瓶装燃气配送车辆。整顿瓶装燃气运输、配送市场秩序,审查运输、配送瓶装燃气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配送人员资格,查处违法装载瓶装燃气的车辆,清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私自从事瓶装燃气配送的车辆。6 .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引导燃气企业合法经营、优质服务,对冒充标识、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查处。三、部门职责(一)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构成刑事处罚的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的案件;负责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二)区教育局:

40、负责对学校燃气隐患排查治理。(S)区城管与执法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牵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负责查处无证瓶装燃气供应点;负责查处非法制造、报废、改装或超期未检验气瓶充装燃气的行为;负责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经营许可;督促燃气供应企业与餐饮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督促燃气供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向社会公示合法燃气供应企业名录;对存在违法违规供气行为的燃气供应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四)区安监局:负责燃气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工作。(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有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负责查处流通环节燃气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销售非法钢

41、瓶行为;负责查处以次充好、缺斤短两、强买强卖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负责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场所依法进行查处;对被撤销、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被区级以上依法关闭的餐饮场所,依法予以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六)区质监局:负责瓶装燃气钢瓶的安全管理;负责查处销售充装单位充装非自有产权燃气钢瓶,负责查处对气瓶进行改装和对报废气瓶进行翻新行为;负责查处燃气充装企业掺混二甲醍等影响气质安全的行为;对餐饮场所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出具查验证明,将存在上述问题的钢瓶移送专业检验机构依法处理,并依法追究充装企业责任。(七)区商务局: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

42、全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督促落实整改,主动消除隐患;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督促其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A)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负责对瓶装燃气运输中违反危险货物运输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查处未经许可、非法从事瓶装燃气道路运输的货物汽车。(九)区消防分局: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十)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社区、村(居)委会对属地燃气用户情况进行摸排并整治。(十一)各燃气企业、餐饮企业要健全完善日常检查管理机制和台账,强化措施,切实加强自查自改,及时查改隐患、堵塞漏洞。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依照有关规

43、定报告及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性保护措施。四、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开始,12月30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和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治理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区燃气行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X月27日至X月15日)。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彻底排查辖区内的燃气在经营使用、设备质量等方面安全隐患,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所需整改资金、整改期限、落实责任情况要列出清单、编印成册,并在6月底之前上报区城管与执法局。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月16日至X月30日)。对

44、在排查阶段排查出的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除了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外,还要有针对性地编制该隐患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燃气经营单位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己经发放的要立即吊销。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XX月1日至XX月30日)。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

45、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引导督促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隐患较多又不及时整改,特别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立即责令停产整改。(二)加强配合,务求实效。各相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长效机制。按照燃气、特种设备、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打击液化石油气充装、运输、经营、销售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预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三)广泛宣传,群策群力。要强化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

46、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相关力量,进楼入户,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做到家喻户晓,真正把宣传手册、宣传单送到居民手中,宣讲到位,切实提高广大用户安全用气、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控事故、保安全”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现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生命至上、至上,落细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严守安全底线,层

47、层压实责任,对全区城镇燃气储存、充装、配气及使用各环节的相关企业和居民用户开展拉网式排查,消除一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燃气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好转,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整治内容(一)深入开展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重点排查燃气场站(门站、调压站及瓶装液化气灌装站等)、供应站及相关配套设施事故隐患,排查封闭空间、地下综合管廊、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排查城市道路、集贸市场、老旧小区、学校幼儿园、商场、重点路段等的燃气管道,排查运行15年以上的燃气管道及设施,及时发现治理管道老化、施工影响、

48、违章圈围占压燃气设施等事故隐患。2 .排查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和应急管理情况。全面排查燃气作业制度规范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管理、日常维护保养、设备设施巡视巡检等制度执行情况。排查城市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可操作性、实用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和抢险设备配置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等。3,排查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配送、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重点排查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整治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者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4 .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管道燃气安全使用情况。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医院、学校、酒店及餐饮等场所用气安全情况,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情况,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是否存在地下室、半地下室用气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5,排查燃气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三级”培训教育情况,现场考核从业人员燃气知识、操作技能与相应岗位是否匹配。6 .排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企业和个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燃气经营、瓶装燃气供应活动,为无证无照液化气经营点提供经营性气源,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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