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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巩固五指山创新型县(市)建设成果,落实中共五指山市委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生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本市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科技人员将科技、信息、管理、资金等现代生产要素导入我市农业农村一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科技精准扶贫,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
2、3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7)16号)海南省农业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琼科规2022)45号)精神,按照本市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五指山市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实施的生态科技特派员认定及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生态科技特派员是指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技术特长,围绕“科技支撑生态文明”主题,深入我市农村、基层一线进行科技服务、科技创业的农业科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返乡复转军人、乡土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等。同时允许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以及农业科技型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组织生态科技
3、特派员团队,以团队或者单位名义服务产业和区域发展,带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科技特派员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时,不得以损害生态环境为代价。第四条生态科技特派员主要从事以下活动:(一)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派出单位优势条件,结合各地优势特色资源开发,宣传、推广、普及、培训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装备、信息与经营管理模式等,开展应用示范带动,建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科技示范基地;(二)围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深入农村产业链各环节等开展创业和服务,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管理到贫困乡、村,与农户、经济合作组织、种养基地等结对帮扶,实施科技精准扶贫;(四)参与和服务
4、美丽乡村建设,宣传、普及、推广科学技术知识和科学生产生活方式,结合乡村建设和乡村新业态开发,开展相关新技术、新成果应用示范。(五)通过技术服务或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领办或共同创办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六)其他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科技活动。第五条市科工信局对全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实行统一认定、分级管理、择优支持。市科工信局负责组织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的认定工作,成立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建立生态科技特派员信息库,对认定的生态科技特派员实行信息化管理,各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分别负责服务本区域科技特派员的认定申报的受理、审核、推荐工作以及科技特派员
5、的选派和日常管理工作。第二章遴选与认定第六条生态科技特派员分为服务型、创业型、团队型三种类型。(一)服务型生态科技特派员:指深入农村、企业或者星创天地等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服务活动的农业科技(经营)人员、在农村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乡土人才或致富带头人。(一)创业型生态科技特派员:指创办(领办)企业或者经济合作组织,以及符合相关规定以技术(知识产权等)入股的方式与企业、经济合作组织结成利益共同体的农业科技(经营)人员。(三)团队型生态科技特派员:指围绕一个产业链开展科技服务,且组成成员不少于3人的生态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队,组成团队的成员应先被聘选为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第七条五
6、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申报的基本条件是:(一)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二)专业素质强,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且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三)自愿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在服务和创业过程中与服务对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规范经营。(四)服从科技特派员管理机构工作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自觉维护生态科技特派员形象。(五)服务型科技特派员必须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团队型生态科技特派员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新型职
7、业农民资格。(六)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第八条生态科技特派员选派方式:(一)双向选择。生态科技特派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与拟派驻单位所在乡镇政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市科工信局申报。(二)定向选派。乡镇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站(农业科技110服务站)根据实际情况,定向选派技术员,与全市各行政村对接,开展科技结对帮扶。(三)创业优先。以领办、创办、协办企业、合作社、协会等形式开展农村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的人员或组织可以优先选聘为生态科技特派员。第九条市科工信局每年集中组织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遴选认定工作,每年定期发布遴选公告。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申报表一式四份并提
8、供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职称学历等佐证材料,按服务属地原则由各乡、镇审核后统一推荐上报市科工信局。第十条市科工信局受理申报后,负责材料审核、评审的具体工作。拟认定名单经市科工信局局务会议审定通过后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并颁发证书,认定有效期为3年。第十一条市科工信局认定的生态科技特派员需在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信息化平台进行信息登记,并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定期将工作情况、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等登记入库,作为市科工信局择优支持的依据。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生态科技特派员选派服务3年为一个服务周期,在生态科技特派员认定有效期内,考核连续合格以上者
9、可以申请连续选派。生态科技特派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任务、派驻单位需求及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灵活掌握在基层的服务时间,通过现场服务、电话咨询、网络会诊等多种方式开展科技服务,但原则上生态科技特派员每年要深入派驻单位开展工作。第十三条生态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每次开展服务需在信息化平台端口进行签到并报送工作日志,每季度需报送服务工作阶段性小结。市科工信局负责收集生态科技特派员季度阶段性小结和工作日志(见附件),并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履职情况、专业能力、服务绩效、创业成果、廉洁自律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作为连续选派、认定及推荐优秀科技特派员的依据。生态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10、合格与不合格三档,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评定为合格:(一)生态科技特派员现场服务时间(含路途时间),市内来源的达80天以上,省内市外来源的达60天以上,省外来源的40天以上。其中,团队型科技特派员服务时间可以由各成员进行累积;(二)创业型、服务型科技特派员直接带动农户30户以上;(三)当年创办、领办经济实体,或与经济实体已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项目;(四)按照生态科技特派员派驻(合作)协议书或技术服务合同进度完成相应任务;(五)取得其他显著成效的。年度优秀生态科技特派员,由乡镇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站、乡镇政府或市科工信局及有关单位推荐,市科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考评,报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最终评
11、定。年度优秀生态科技特派员入选比例不高于全市科技特派员总数的20%。第十四条乡镇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服务站(即农业科技110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应当明确本服务站生态科技特派员管理负责人,一般由服务站站长兼任,服务站技术员根据省科技厅要求自动被聘为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各服务站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生态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考核的具体办法,加强对生态科技特派员的管理、考核工作,及时组织将生态科技特派员的相关信息、科技服务和创业情况等在科技特派员信息化平台登记入库,发现生态科技特派员有违反管理规定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市科工信局。第十五条市科工信局对认定的生态科技特派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2、的,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认定:(一)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考核;(一)有违法违纪行为;(三)存在损害农民利益或严重失信的行为;(四)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五)不接受管理,长期不参加科技特派员相关活动。第十六条市科工信局每年对科技特派员信息库进行动态更新,将生态科技特派员的履职情况、服务绩效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七条本市生态科技特派员的考评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派出单位,并作为职务晋升、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市外来源生态科技特派员的考评结果,可以根据本人要求,选择报送与否。第四章组织保障第十八条完善生态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服务支持政策(一)市属科
13、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事业单位对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生态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实行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原单位科技人员考核体系,作为其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对在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在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评审、优先聘任、优先晋升职称层级。(二)对离岗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市属有关单位或乡镇派出的生态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的权利,社会保险按照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第十
14、九条完善生态科技特派员经费保障机制(一)市政府每年安排600万元科技特派员工作专项经费。(二)根据五指山市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实施方案,生态科技特派员成为在我市产业发展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产业人才及团队,以“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100O万元的项目资助。第二十条完善生态科技特派员表彰奖励制度(一)建立和完善兼职获得股权及红利等收入的报告制度。(二)对在科技支持乡村振兴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优秀生态科技特派员,支持其参加相关科技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对科技特派员的创业项目、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要求和条件的,给予相关支持。(三)对工作突
15、出、绩效显著的优秀生态科技特派员进行表扬和典型宣传。(四)对生态科技特派员创办的为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退役军人等提供农村科技服务,并取得成效的星创天地、科技孵化器、创业园区和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配套资金奖励。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五指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各乡、镇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起施行。原生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件:1.五指山市乡(镇、部门)科技特派员需求表2 .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遴选报名表3 .五指山市团队型生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4 .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
16、员信息登记表5 .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志6 .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季度工作绩效考核表7 .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8 .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派驻(合作)协议书9 .技术服务合同一10一五指山市乡(镇、部门)生态科技特派员需求表序,乡镇行政村企业、合作社名称企业、合作社或行政村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所需专家专业领域乡镇分管领导、联系电话备注推荐部门(盖章)年月日五指山市年度生态科技特派员遴选报名表(服务型、创业型)姓名性别照片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专业手机号电子邮箱工作经历序号起止时间在何地从事何种专业技术工作任何职主要研究成果
17、或专长(含主持技术创新项目、获技术创新类奖励和专利等方面的情况)拟从事项目计划达到的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承诺声明本人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担任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签名:年月日派出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拟派驻乡、镇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五指山市团队型生态科技特派员申请表团队(名称)团队总人数: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依托单位名称性别出生年月特派员原工作地点是否市外或省外籍贯民族学历专业技术职称/级别联系电话QQ负责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领域(200字以内)近年来在此领域取得的成就(300字以内)团队其他成员(可扩展行数)序号姓名在本单位担任职务学历专业技术职
18、称/级别专业方向联系电话(手机)QQ123456团队依托农业科技产业链种植口养殖口农产品加工、运输与储藏口农旅口其它口团队在相关领域具备的基础(包括已建创新平台、科研条件、承担科技项目、取得科技成果、开展科技服务、取得服务成效等)工作内容(包括要解决的问题、服务区域和服务对象、团队人员分工、要开展的工作及时间安排)任务指标(量化指标2年选派期满考核时需提供详细证明材料)团队全体成员签名本人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担任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年月日工作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接收方(行政村、企业等)意见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意见市科工信局意见(盖章)年月日五指
19、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信息登记表登记号姓名原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类型手机注:团队型科技特派员共用一个登记号。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工作日志姓名性别科技特派员类型、登记号电话QQ科技特派员苏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服务日期服务地后、服务对象、联系人及电话服务内容概述服务日期服务地点服务对象、联系人及电话服务内容概述服务日期服务地点服务对象、联系人及电话服务内容概述以上情况属实。科技特派员签字:年月日乡镇(街道)科技特派员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注:本表由科技特派员填,可自行复制,可手写填写纸质版或电子版,交给乡镇生态科技特派员服务站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团队型科技特派员共用一个登记号。五指
20、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季度工作小结姓名职务/职称服务单位学历性别出生年月籍贯目标任务主要活动情况工作任务任务完成情况时间、地点主要工作内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意见评定意见优秀口合格口不合格年单位盖章月日口优秀市科工口合格信局评口不合格定意见签字:年月日五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姓名职务/职称服务单位学历性别出生年月籍贯目标任务主要活动情况工作任务任务完成情况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意见评定意见口优秀口合格口不合格单位盖章年月日市科工信局评定意见口优秀口合格口不合格签字:年月曰市人社局评定意见口优秀口合格口不合格单位盖章年月H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定意见口优秀口合格口不合格单位盖章年月日五
21、指山市生态科技特派员派驻(合作)协议书入驻单位(甲方):派出单位(乙方):生态科技特派员(丙方):根据五指山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的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1.丙方作为乙方派出人员到甲方任科技特派员,时间为年,从年月至年月,派驻类型为o2.派驻期间,丙方在甲方任,主要任务为:(1)(4)6 6)7 ,派驻期间,乙方确保丙方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乙方在职人员一样进行。8 ,派驻期间,甲方承担丙方的食宿和基本交通费,为丙方提供必须的生活、工作条件。9 .丙方应认真履行五指山市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科技特派员职责,完成本协议商定的工作任务。10 派驻期间丙方应
2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和丙方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应保障丙方派驻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安全。11 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12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0O1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甲方(入驻单位):年月曰乙方(派出单位):年月曰丙方(生态科技特派员):年月曰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有效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
23、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
24、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 .技术服务的目标:O2 .技术服务的内容:O3 .技术服务的方式:O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 .技术服务地点:2 .技术服务期限:3 .技术服务进度:4 .技术服务质量要求:5 .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 .提供技术资料:(1) (2) (3) 2 .提供工作条件:(1) (2) (3) 3 .其他:O4 .
25、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O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 .技术服务费总额为:2 .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 (2)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地址:帐号:3 .经费开支预算如下: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备注一、直接费用设备费材料费协作费检查/测试/化验/分析费租地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会议费通讯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人员费(含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研特殊岗位劳动保护津贴)其他二、间接费用管理费5%绩效支出经费开支原则上按上述预算执行,但甲方允许乙方根据项目开展实际
26、情况对项目预算额度做适当调整。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O2 .涉密人员范围:3 .保密期限:O4 .泄密责任:O乙方: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O2 .涉密人员范围:3 .保密期限:O4 .泄密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 2. 3. 4. 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 .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O2 .技
27、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O3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O4 .验收的时间和地点:O第八条:双方确定: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 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 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 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4. 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
28、定,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 发生不可抗力;2. 3.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
29、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 2. 3. 4. 5. 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 .技术背景资料:;2 .可行性论证报告:;3 .技术评价报告:;4 .技术标准和规范:;5 .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6 .其他:;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 .申请登记人:2 .登记材料:(1)合同文本(2) (3) 3 .合同类型:技术服务4 .合同交易额:5 .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