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121014 上传时间:2022-12-20 格式:DOCX 页数:19 大小:35.0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制度范文集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docx(1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制度范文集锦一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地产集团会计核算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中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制度,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行业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集团公司会计机构设财务管理中心,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开展具体的财务会计工作,并对总经理、总会计师负责。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设财务部,在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部的业务受财务管理中心指导。第三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须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财务会计工作。第四条财务会计人员须严格履行会计岗位职责,遵守集团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2、度。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以下统称各公司)。第二章中国会计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第六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等。第七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八条记账原则和方法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第九条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十条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第十一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十二条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出租开发产品按直线法进行摊销。第十三条公司对应收款项按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第三章美国公认会计

3、准则下的主要会计政策第十四条对投资者公布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GAAP)编制的。第十五条列报及合并的基础:子公司和其他受控实体均从控制权转入集团之日起划入合并范围,从控制权转出集团之日起停止合并。如果集团对某子公司或其他受控实体的控制权有所丧失,合并财务报表包括的是集团拥有控制权当年的经营成果。第十六条会计估计的使用:按照USGAAP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使用会计估计和假设。会计估计被使用,但并不仅限于以下方面:机器设备可使用年限的选择、或有负债的计提、公允价值、收入的确认、税费、预算成本及其他类似的费用。第十七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在自愿

4、的双方之间现时交易的价格。现金、受限现金、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收/付股东/关联方/员工款、以及银行贷款的账面价值约等于它们的公允价值。第十八条外币折算:会计报表折算成美元时,资产和负债项目按照期末的汇率折算,收入和费用项目按照平均汇率折算,资本账户按照资本业务发生时的历史汇率折算。第十九条在建房地产及已完工房地产的期末计量:在建房地产及已完工房地产均按照成本与公允价值孰低计量。第二十条收入的确认:房地产收入按照SFASNo66”房地产销售会计”的要求确认。一、对于建造工期在小于或等于12个月的项目在每个单元销售结束时以交付确认收入,在房产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的

5、时候确认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时,才可以确认销售:a.双方都受合同条款的约束b.所有对价均已交换c.所有卖方负责的融资都已做安排d.所有结束销售前的条件都已实现e.卖方在实质上已不再对该财产有所有权f.与所有权相关的通常的风险和收益都已转移给买J1O此外,买方的初始投资和持续投资都足以完成购买此房产的承诺。买方的应收款项,如果存在,也不会受未来的附属关系的限制。若不满足以交付确认收入的任何一个条件,收到的现金都应确认为预收账款,而所有的相关成本仍应记录在存货中。二、对于建造工期大于12个月的项目在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时,在每个单元销售结束时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a.工程已经超越了初始阶

6、段b.除非不能交付,否则买方不能要求退款c.销售量已经足够确保整个项目不会被归于租赁房产d.售价可以收集到e.销售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可靠估计如果以上条件中有一条不满足,收到的款项就应作为预收账款,直到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或者直到销售完成。第二十一条长期投资:若集团能对被投资方施加显著影响,集团用权益法进行会计核算。投资以成本计量,包括集团应享有的被投资方的净损益的份额,再减去各项减值损失。集团在合并利润表中确认其享有被投资方净利润的份额。若集团不能对被投资方施加显著影响,这项投资就被划分为其它长期投资,并按照成本法核算。在被投资方宣告分配股利,并且集团认为这项股利可收到的时候,才会确认投资收益。集

7、团定期评估成本法下投资的账面价值,任何投资价值的损失都会被划为投资减值损失。第二十二条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第二十三条广告费用:按照“广告费的报告”的规定,广告费用在发生时,或在广告第一次播出时,就应费用化。第二十四条按照SFASNo.13“租赁会计”的规定,租赁在开始之日就应划分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对于承租人,满足以下任一个条件,都应作为融资租赁核算:a.租赁合同到期时,出租物的所有权将转移给承租人b.有折扣交易选项c.租期占出租物预计剩余使用寿命的75%以上d.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占出租物公允价值的90%以上。融资租赁的计量,就如取得了该项资产一样,在租赁开始之时就有权利与义务的约

8、束。其他所有的租赁都作为经营租赁核算,经营租赁下的租金在发生时就费用化。第二十五条商誉及无形资产:商誉是收购时投资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SFASNo.142“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要求至少每年在会计报告单位(营业分部或者营业分部的下一个级别)层级上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减值测试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将报告单位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进行比较。公允价值通常是由此报告单位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确定的。如果账面价值大于公允价值,商誉就可能发生了减值。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第二个步骤,以确认减值损失。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按照与分配购买价相似的方式被分配到其资产和负

9、债中,以确认报告单位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再与商誉的账面价值相比较,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公司就应当确认减值损失。无形资产包括在收购中获得的物业权,按照取得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物业权是指向居住型房产的所有者提供长期的物业管理所享有收益的权利。无形资产已初始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物业权在合同规定的3年期限内用直线法进行摊销。第二十六条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SFASNo.128“每股收益”的规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是用可供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期加权平均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而得到的。稀释每股收益反映了在行使某些合同发行普通股或转换普通股的情况下对每股收益可

10、能的稀释影响。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转换时发行的普通股既包括在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中,也包括在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因为它们是参与性证券。或有行权价重设按照与或有发行股票相似的方法核算。如果普通股的等价物具有反稀释的作用,他们将不被包含在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第二十七条股票期权激励:公司采用SFASNo.123(R)uShare-BasedPayment,o向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时,对发放的期权,如受限股票及股票期权,应按照授予日该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补偿费用,并在一定的受益期内摊销,收益期一般为行权期。第四章会计科目的设置第二十八条置业类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并根

11、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会计科目。非置业类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应行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九条各公司财务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三级或四级科目,特殊情况经财务管理中心批准后可增设二级科目。第五章会计凭证和账簿第三十条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原始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一)从外公司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公司印章;(二)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三)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四)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

12、司的印章;(五)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六)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公司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七)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A)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第三十一条按规定应该使用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填制的记账依据。记账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一)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二)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

13、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三)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记账人、财务负责人等内容;(四)除结转损益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五)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共同负担的,应将其他公司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内部往来通知单并进行结算;(六)内部往来通知单必须具备通知方和接收方的名称、通知方的记账凭证号、通知金额、业务内容、附件名称和附

14、件复印件等基本内容;(七)当年内发现已登账的凭证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蓝字更正。第三十三条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台账、出租开发产品台账等账册。第六章资产资产是指由以前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公司拥有和控制、预期会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源。公司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一节流动资产第三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

15、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第三十五条货币资金指公司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途资金等。第三十六条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应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已记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公司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处置短期投资时,应将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短期投资在取得时,应按照投资成本计量,并按以下方法确定:(一)以现金购入的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

16、相关费用)作为短期投资的成本(实际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成本);(二)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将投资者投入作为短期投资;(三)公司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短期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做为短期投资的投资成本;(四)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短期投资,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做为短期投资成本。第三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和预付账款。(一)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并按照往来户名设置核算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二)

17、公司发生的债转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或收到低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等业务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三)公司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票据)按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坏账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坏账的确认标准: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2、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3、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以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公司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4、债务人与其为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5、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6、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

18、账款。对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应收款项,由财务部提出核销申请,IOOOO元以内的经本公司总经理签字后,确认为坏账,报财务管理中心备案;IOOOO元以上的还需经审计法务部和财务管理中心审批后,确认为坏账。(四)待摊费用。按收益期分为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待摊费用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承担、分摊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费用,如广告费、租赁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指公司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承担、分摊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五年(含五年)以下的各项资本性费用,如装修费、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待摊费用应按其收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成本、费用,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如果某项待摊

19、费用已不能使企业受益,应将其摊余价值一次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第三十八条存货包括库存材料设备、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低值易耗品等。(一)公司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二)公司发生的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接受捐赠的存货及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存货等业务均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业务处理;(三)盘盈的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价格;(四)存货每半年盘点一次(具体按公司盘点细则执行),盘点结果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报批后进行业务处理;(五)存货按房地产开发产品和非开发产品分类。房地产开发产品包括已完工开发产品、在建开发

20、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和拟开发土地;非开发产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六)各项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一次性摊销;(七)出租开发产品为本集团意图出售而暂以经营方式出租的物业,应在预计可使用年限之内(20年50年)分期摊销;(八)在建开发产品为尚未建成、以出售为开发目的的物业;(九)拟开发土地是指所购入的、已决定将之发展为出售或出租物业的土地;项目整体开发时应全部转入在建开发产品;项目分期开发时,应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在建开发产品;后期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本项目。(十)公共配套设施按实际成本计入开发成本,应在完工时分清属于营业性配套和非营业性配套。非营业性配套摊销转入住宅

21、等可售物业的成本;但如有经营价值且拥有收益权的营业性配套设施按照可售物业的收益范围分摊单独计入“出租开发产品”或“配套开发产品”。第三十九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依照集团低值易耗品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第二节长期投资第四十条长期投资包括公司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各种股权性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它债权投资和其它长期投资。第四十一条公司对外投资必须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董事会批准执行。第四十二条长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含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入账,实际支付的价款(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

22、现金股利(或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权利息)后的差额,作为投资成本。第四十三条长期投资应根据持股比例分别采用权益法和成本法核算。第三节固定资产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公司价值在IOOO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如空调、复印机等。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应按取得时的成本(含买价、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入账。第四十六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提取。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

23、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的购建、报废、调入、调出、租出及对外作为投资等应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并应设置明细账核算。第四十八条固定资产应每半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本公司行政人事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支。第四十九条固定资产以原值减累计折旧记入资产负债表内。第五十条在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买或建造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在购建期间利用专门借款进行购建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24、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第五十一条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残值率按5%。以前年度折旧年限与此不相同的旧固定资产,按照原折旧年限进行会计核算和折旧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分别为:类别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房屋及建筑物205%机器设备105%运输工具45%电子设备35%其他器具工具家具55%第五十二条固定资产的管理依照集团关于固定资产的相关制度执行。第四节无形资产第五十三条无形资产是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如:软件、商誉、专利权、商标使用权等。第五十四条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

25、成本计量。第五十五条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5年摊销平均摊销,计入损益。第五十六条公司征用土地的使用权费用是为建造商品房的支出应列入商品房成本中,不能作为无形资产。第五十七条公司出售无形资产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七章负债负债是指公司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负债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第一节流动负债第五十八条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第

26、五十九条公司各项流动负债应按实际发生额入账。第六十条公司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小于或大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差额的计入资本公积或营业外支出。第六十一条债务转为股本的应按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份作为实收资本,债务账面价值与转作实收资本金额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第二节长期负债第六十二条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第六十三条各项长期负债应分明细进行核算将于一年内到期偿还的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单独反映。第六十四条长期负债应当按照负债本金和债券面值、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并按用途分别

27、计入成本或当期财务费用。第八章所有者权益第六十五条所有者权益为公司投资者所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益。第六十六条实收资本是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协议的规定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第六十七条企业实收资本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动:(一)符合增资条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资的,在实际取得投资者的出资时登记入账;(二)企业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投资时登记入账;采用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在实际购入本企业股票时登记入账;(三)企业应当将因减资而注销股份、发还股款以及因减资需更新股票的变动情况,在股本账户的明细账及有关备查簿中详细记录;(四)投资者按规定转让其出

28、资的,企业应当于有关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将出让方所转让的出资额在资本(或股本)账户的有关明细账户及各备查登记簿中转为受让方。第六十八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第六十九条盈余公积金按照规定或经股东大会批准从净利润中提取,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盈余公积可以用来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或股本)。第九章收入第七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企业应当根据收入的性质按照

29、收入确认的原则合理地确认和计量各项收入。第七十一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十二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

30、给予的减让。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第七十三条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有关收入、费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数字。第七十四条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第七十五条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一)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当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5)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6)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31、二)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应按下列方法分别予以计量:(7) 利息收入应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8) 使用费收入应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第七十六条房地产销售收入应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一)购房款已全额收讫;(二)工程已经竣工且具备交付入住条件,已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入住手续;(三)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销售合同;(四)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十七条出租物业收入应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一)具有承租人认可的租赁合同、协议或其他结算通知书;(二)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开具销售发票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三)出租开发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七十八条

32、经营租赁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确认为收入。第七十九条劳务收入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确认为收入。第八十条资金使用费收入在合同规定的计息日或收款日确认为收入。第八十一条其他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合理加以确认。第十章成本费用管理第八十二条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八十三条开发成本费用包括开发成本和开发间接费用。开发成本包括土地使用权取得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资本化利息。开发间接费用是指企业所属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折

33、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第八十四条对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参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利润计划、销售预测、成本预测等资料确定目标收入、目标利润、目标成本,作为项目规划、设计的根据;(二)严格审核各项工程支出,按照公司授权、合同办理业务,对于不符合合同、付款节点的事项不予支付,并需查明原因;(三)对成本支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及时掌握各成本项目的发生额及余额状况,准确核算各项产品的成本,进行成本项目分析;(四)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应同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完成竣工决算工作,正确核算各项完工产品成本。第八十五条材料设备采购成本的管理。(一)严格按

34、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对设备和大宗材料的采购进行招投标;(二)所购置的材料设备必须到货并且审验无误后才能凭合同、验货报告、入库单、货运单据等有效原始凭证办理付款手续。合同约定有预付款的按照合同执行,同时及时取得合规发票。第八十六条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应作为期间费用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期间费用直接记入当

35、期损益。第八十七条公司对管理费用、营业费用、项目管理费实行预算管理。第八十八条购买烟酒及其他礼品,单件金额在500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IOOO元以上的,应事先询价、比价,比价单签批至公司总经理。第八十九条营销推广费、广告费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应事先询价、比价,比价单履行签批至公司总经理,项目管理费如晒图费、材料采购等比照办理。第十一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第九十条各公司每年应根据集团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生产经营任务等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并建立利润分析制度、明确利润的考核指标以及权责归属。第九十一条各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

36、积等。第九十二条各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第九十三条各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等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第九十四条利润分配按下列原则执行:(一)各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拟订并提请股东会批准;(二)各公司应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当期净利润与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扣除公司当期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后的余额作为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最大限额,在该最大限额内进行利润分配;(三)以前年度的亏损没有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四)各公司不得预分利润,即无盈利年度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37、五)各公司应谨慎选择适当的利润分配政策,要保证公司今后有充足的资金以进一步发展;(六)各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发放,如现金、股票、财产等。(七)各公司决定是否分配利润以及以什么形式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法律、负债契约、现金支付能力、税收政策等的制约。第十二章财务报告第九十五条各公司应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第九十六条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和其他有关附表。第九十七

38、条各公司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并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务管理中心的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第九十八条财务报表必须遵循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的原则。(一)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二)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三)报出的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公司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公司,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四)各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在报送前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和总经

39、理的签字,集团合并会计报表在报送前必须由总会计师、CFO审核、签字。第九十九条合并会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子公司指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占被投资公司50%以上(不含50%)权益性资本的公司或本公司虽然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只有在本公司对子公司占50%以上权益性资本或虽占其权益性资本不足50%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期间,其经营成果才反映在本集团的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作为独立项目记入合并会计报表内。合并时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包括集团间未实现利润及往来余额均已抵销。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百条此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制度变化及时修订,并有解释和监督权。第一百零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