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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构建与股份公司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预防质量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等质量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企业、项目部(工厂)(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质量工作应坚持“一次成优、品质为基”,系统围绕“十二个到位”推进“三基四化”建设,全面重基层、强基础、苦练基本功,着力提高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精细化水平。第
2、四条各单位应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责任,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第五条股份公司质量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根据所属企业主营业务特点、生产经营规模、质量风险程度等,将所属企业分为质量一类、二类、三类企业。所属企业质量分类另行印发,实行动态调整。第二章质量领导力建设第六条各单位应加强质量领导力建设,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监督落实,推动各层级领导者在管辖范围内充分利用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带动本单位实现质量目标。第七条各单位应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本单位的质量工作,研究决策质量工作重大事项。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期主
3、持召开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第八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并落实质量责任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质量责任体系。(一)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全面负责。(二)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质量工作。(三)其他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应按职责分工抓好业务范围内的质量工作。(四)质量监管部门对质量工作负综合监管责任,应对本单位质量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责任制,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组织或参加质量事故
4、(事件)调查处理。(五)其他各业务部门对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责任,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业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六)全体员工对本岗位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履行岗位质量职责。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与生产经营相匹配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足额配备资格能力满足要求的专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建立专业化质量监管队伍。第十条各单位应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第十一条各单位应推进质量数字化管理,加强质量监管新模式、新方法、新手段、新工具的开发应用和大数据分析,提升质量管理数字化水平。第十二条各单位应深化质量精细化管理,开展
5、质量提升行动和群众性质量攻关、创新活动,推动创优工作,提升质量精品意识。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树立正确的质量价值观,增强质量意识,弘扬工匠精神,践行质量诚信理念,打造质量诚信企业。第十四条各单位应足额投入质量费用,保证质量工作正常开展。第三章制度化管理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有效的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清单和文本数据库,及时更新发布并督促执行。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构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定期评估规章制度的适宜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过程与结果记录,加强质量文件、档案管理。第四
6、章质量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教育培训制度,明确质量教育培训主办部门,定期识别有关需求,制定、实施质量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教育培训资源。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对从业人员(含分包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质量意识、质量管理知识和专业操作技能,熟悉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工作流程、质量标准和工艺要求,知悉自身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能力标准,加强有效、刚性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和定期评估,确保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能力并持证上岗。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质量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
7、结果等信息,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第五章质量风险管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监管部门归口管理、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质量风险管控工作机制,开展质量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价,实行分级管控。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工厂)应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机、料、法、环等质量影响因素进行全面识别,采用定性、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价,按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后果,将质量风险划分为一般风险、较大风险和重大风险三个级别,逐项制定风险管控措施,编制质量风险管控清单(样表见附件1),按规定审批并动态更新,及时上报上级质量监管部门。第二十四条所属企业质量监管部门应组
8、织相关业务部门,对项目部(工厂)上报的质量风险管控清单进行审核,汇总形成本单位的质量风险管控清单,按规定进行审批发布并动态更新。第二十五条所属企业应遵循风险级别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质量风险管控清单中的风险实行分级管控,一般质量风险由班组负责管控,较大质量风险由项目部(工厂)负责管控,重大质量风险由所属企业负责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质量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具体管控并定期汇报管控情况。较大及以上质量风险须设置质量控制点,制定专项计划并明确控制要求。第二十六条所属企业应制定年度质量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内容、时间、要求等,对项目部(工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质量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9、应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或隐患,应下发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项目部(工厂)整改闭环。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工厂)应常态化开展质量隐患排查,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明确排查范围、频次、方式、要求等,质量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应纳入隐患排查重要内容。排查出的质量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形成信息台账(样表见附件2),逐项销号闭环。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全面掌握项目部(工厂)质量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开展分析评估,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第六章工程项目过程质量管理第二十九条所属企业应遵循“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开展工程
10、项目过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第三十条工程项目应开展全过程质量策划,对质量目标、组织体系、制度建设、质量风险及控制点设置、首件样板计划、质量检查验收、工程创优、资源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过程管理工作进行策划,编制质量策划书(模板见附件3)。质量策划书应按规定审批发布并组织交底,适时动态完善,推动工程项目质量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第三十一条工程项目应实行首件样板制,制定首件样板计划,明确样板项目、制作时间、内容、工艺、流程、责任人和验收要求。首件样板验收合格后,应严格执行样板引路,按照样板施工工艺和流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督促落实,后续项目验收应以样板为标准。第三十二条工程项目应实行质量三
11、检制,依据质量验收评定计划,每道工序(或检验批)施工完成后,按照初检、复检、终检三级程序开展质量检查验收,形成记录。在质量检查验收过程中,质检人员应对工序(检验批)质量进行实测实量。第三十三条工程项目应对关键工序(检验批)、隐蔽工程和重要节点部位实行举牌验收制,举牌验收项目应在质量验收评定计划中予以确定。举牌验收采取验收人员手持验收牌与验收部位“合影”的形式,实现质量责任可追溯。验收牌应详细记录工程名称、验收部位、验收内容、验收结论、验收人、验收时间等信息,并纳入工程管理资料,建立台账。第三十四条工程项目应加强质量技术管理,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中明确质量要求,制定质量保证措施,
12、按规定程序审批发布后组织进行交底并监督落实。第三十五条工程项目应规范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质量例会,旁站监督,考核奖惩,信息分析,不合格品处置,满意度调查等全过程质量管控,以过程质量保实体质量。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承(分)包质量管理,落实承(分)包作业自有人员质量管理要求,严禁“违法分包、以包代管”。应在承(分)包合同中约定质量责任,签订质量协议,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并对承(分)包质量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检查并督促整改质量问题或隐患。第三十七条勘察设计、工业生产、装备制造、项目运营等其他业务活动,应比照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加强过程质量管理。第七章质量事故(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第三十
13、八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事故(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规范质量事故(事件)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各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报告质量事故(事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第四十条各单位应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开展质量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第四十一条各单位应加强质量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深挖根本原因,建立事故(事件)台账,强化案例警示教育,确保经验教训总结、吸取到位。第八章质量考核评价和持续改进第四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每年组织对所属单位开展质量工作考核评价,将其结果与经营业绩、绩效薪酬、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并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第四十三条各单位应强化质量正向激
14、励,鼓励良好质量行为养成、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创优争先等,表彰奖励质量先进单位、个人和项目,激发质量管理内生动力。第四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问责追责机制,对于违反质量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要求而导致发生质量事故或严重质量事件的,做到失责必问、追责必严。第四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质量经验反馈机制,加强质量管理典型经验成果共享交流,强化突出、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构建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工作长效机制。第九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股份公司QHSE部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规定(中能建股发质环2019)85号)同时废止。附件:1.质量风险管控清单(样表)
15、2 .质量隐患信息台账(样表)3 .工程项目质量策划书(模板)附件1质量风险管控清单(样表)单位:年月日编制:审核:批准:序号风险项目风险类别风险描述风险评价风险等级风险管控措施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发生概率影响程度一般较大重大附件2质量隐患信息台账(样表)项目部(工厂):序号排查日期质量隐患描述施工区域责任单位(人员)整改闭环验证情况备注附件3工程项目质量策划书(模板)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简介、工程特点、技术难点、质量要求、质量风险等。二、质量目标项目部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总目标、工程范围及上级单位管理要求,确定本项目的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包括总体质量目标和分项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分解至各部门、班
16、组。三、质量管理组织体系项目部应策划明确质量管理委员会或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运行机制,明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置、专(兼)职质量监督管理人员配备计划、机构和人员质量职责等。分包商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四、质量管理制度建设项目部应根据上级单位及相关方要求,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计划,确保能够满足实际管理需求。序号制度名称完成时间编制部门审批人12五、质量风险管控及控制点设置项目部应在项目开始实施前,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开展质量风险识别与评价,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识别出的质量风险分类、分专业进行管控措施策划,较大及以上质量风险须设置质量控制点。项目部质量监管部门汇总编制质量风险管控清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确认,按规定程序报上级单位审批后实施,实施过程中应定期动态更新。项目部应制定质量控制点计划、质量隐患排查计划。六、质量检查验收项目部应依据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质量验收范围划分表,结合进度安排制定质量验收评定计划、试验检测计划、实测实量计划,实行质量三检制和举牌验收制。七、工程创优项目部应明确工程创优目标、措施和要求,制定首件样板计划和创优计划。八、资源配置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开展人员、材料、设备设施、专项费用等质量管理资源需求分析,编制资源配置计划。九、项目质量文件管理项目部应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质量文件、记录提出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