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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材料用典】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例文】古人云:“胸有凌云志,无高不可攀。”做人若没有梦想、没有志向,就没有灵魂、没有目标,即使忙忙碌碌也难有收获。“无志者,天才可归于平庸;有志者,垄亩亦可飞鸿鹄“,拥有远大志向,并为之拼搏奋斗,岂不快哉!“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年轻人当早立志,在人生起步阶段即树立明确的目标,如此才能奋斗有方向,有一往无前的决心意志,而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一通,蹉院岁月。(解放军报志向决定人生走向)【典故】出自清代石成金传家宝俗谚,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释义】意思是,只要有远大志向,就算年纪小也没事,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即便活到很大的岁数也是虚度光
2、阴。【赏析】孟子说:“人若无志,与禽兽同类。”北宋文学家苏轼说:“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就是告诫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有毅力,有信心,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才能行路万里,誓如当初。立志,标定人生方向;奋斗,创造人生价值,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自古以来,就有立志“为民请命”者,牺牲小我抒写为民大爱;有立志“靖虏安邦”者,马革裹尸心亦不悔;有立志“经世致用”者,先天下之忧而忧,以治事、救世为急务。他们志存高远,激流勇进,开拓进取,用智慧和汗水铸就了不朽丰碑。实践证明,但凡成就一番事业者,莫不志向远大。马克思17岁即立志为全人类而工作,终成一代伟人,为世界人民揭示了社
3、会发展规律、指明了人类社会的前进方向。相反,一个人如果没有远大的理想,即便才华出众,也必然成就有限。大志之为大,首在为国为民。“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一生追求“禾下乘凉梦”与“杂交水稻覆盖全球梦”,造福苍生;“中国肝胆外科之父”吴孟超院士把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作为终身追求,行医70余载救治1.6万患者。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要志存高远、矢志奋斗,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干出一番事业,交出一份合格答卷。【用法】主要适用于年轻干部类、作风建设类讲话,侧重强调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大志、明大德,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工作汇报: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4、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近年来,随着各类社会矛盾激化,人民群众对疾病的诊治期望与医学技术的客观局限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医疗纠纷频发升级,“小闹小赔、大闹大赔”的畸形思维越来越影响医患纠纷的正常处置,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的“医闹”势力加入,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及医疗公共秩序,挫伤医务人员积极性的背景下。我县探索建立了独立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患双方之外的医患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即“县医患纠纷评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2023年进一步总结经验,将“不满意信访事项第三方评价”工作机制植入医患纠纷评价调处工作中,形成县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有效破解了医患纠纷化解难题,曾经多发
5、的“医闹”现象基本消除。基本做法如下:一、建立完善调处机构、构建调处机制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卫生系统、公安系统领导任副组长,县卫计局、县群工局、县维稳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医调领导小组负责重大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二是成立县医患纠纷评价调处中心,聘请和抽调专职工作人员4人,兼职副主任7人、调解员4人、警务员2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医患纠纷评价调处日常工作,形成了日常工作有人抓,难点工作有后盾的工作机制体系,为全县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建立完善规
6、章制度、强化工作规范化医调中心成立后,研究制定了中心简介、调解原则、调解工作纪律、调解员履行职务规范、调解员回避制度、受理范围、调解须知、告知书、调处程序、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等10余项动作规范;制作了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等10余种规范性调解工作文书;编印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资料汇编(发放到领导小组和医调中心全体成员以及镇乡政府和卫生院);建立了咨询、受理、出勤、回访(评价)等四类登记簿以及调解文书签收单与工作台帐等,为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及专家咨询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准入,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医疗
7、质量监控和评价制度、医患沟通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及医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利益。我县建立了240名医学专家和4名法律专家组成的医疗纠纷技术咨询和法律服务专家库,为医疗纠纷评价调处提供法学和医学方面咨询意见,确保性质认定、医疗责任划分客观公平、公正。四、加入医疗责任保险风险分摊机制为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防御医疗风险的能力,更好地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改善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23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属于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科医院、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社
8、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参加经绵阳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确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承担的医疗责任保险。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后,医疗风险得到分摊,医疗环境呈现良性循环,医疗保险将保险公司推到前台,使患者索赔的最终落点有了保障。五、建立分级调解、分类处置机制按照合理合法、平等自愿、不妨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贝L我县明确规定:凡赔(补)偿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医疗纠纷,由医患保三方自愿协商解决,较为复杂的纠纷也可由医调中心评价调处;凡是赔(补)偿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均由医调中心统一评价调处或依法诉讼;凡医调中心调解不成功或赔(补)偿金额的在10万以上的,坚持先鉴定再依法调解,或向人民法
9、院起诉,及时妥善、公平公正地化解医疗纠纷。同时规定,对“六种情况”不予受理,即:一方明确拒绝评价调解的;经双方协商或医调中心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患方在医疗机构摆花圈、设灵堂、烧纸钱、聚集哄闹等行为未停止且未撤出医疗机构的;出现患方死亡尸体未移出医疗机构存入殡仪馆的;医疗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的;其他不宜由医调中心评价调处的等。六、建立同步实施、多项确认机制凡医患保三方经协商、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均由医患保三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以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率和履行。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履行、赔(补)偿款项兑现后,医患双方填写“医患纠纷评价表”,对医调中心的评价调处工作作出“满意”、“基本满意”、“
10、不满意”评价。对调解前曾经走访、信访、网访的信访事项,在调解达成协议并得到司法确认后,坚持由上访者签具息访息诉承诺书,确保信访问题不反弹。七、建立预防为主、迅速处置机制为依法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及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第一时间现场控制、第一时间移离医院、第一时间启动调处程序”的要求,建立了群体性医疗纠纷快速反应、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公安、卫生、医调中心等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积极主动做好现场宣传引导工作,告知患方当事人解决医疗纠纷的程序、方法和步骤。对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甚至搞打砸行为的,将果断处置,依法惩处,对蓄意扩大事态及“医闹”插手医疗
11、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坚决控制事态。自医调中心成立以来,截止2024年1月底,已累计受理电话、上门咨询服务189起,提前介入因患者突发死亡而引发的激烈纠纷27起,已受理调解申请103起,其中:死亡49起,已成功调解纠纷96起,调解终结1起,还有6起正在鉴定或评价中。对已调解成功的96起纠纷双方进行回访和书面评价,患方满意率为93.6%(其中2023年患方评价的满意率达100%),医方满意率为100%,有两家患者还为医调中心送了锦旗。医调心受理并成功调处的96起纠纷共提出索赔要求1842.3万元,经评估、鉴定、协商而给予赔(补)偿的95起,赔(补)偿金额594.4万元(为索赔金额的32.3%),按调解总数平均每起6.25万元,最低赔偿1500元,最高赔偿34.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