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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核磁共振诊断报告签发、核对、发放制度一、主班人员负责核对胶片和报告,确保正确无误。二、门诊患者凭登记卡上午10时前、下午4时前检查完后最迟2小时取报告;上午10时后检查者,下午上班后取报告;下午4时后检查者,次日上午上班后取报告。三、当日检查,当日取报告。如因病人太多、疑难或需特殊检查、会诊而延时取报告者,应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四、住院病人的报告及胶片应送达病房,每天上、下午上班后及下班前各送一次,所在病房值班护士或医生做好签字,避免资料丢失,不允许病人及亲属取结果。五、个别特殊患者及时与病房医师沟通检查结果。六、对门诊急诊、重症患者应即时出具临时报告和胶片,以便及时诊治,挽救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