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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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劳动防护用品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和公布(附件一),并实行安全标志管理(附件二);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第三条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能提出需求,业务分包部门负责申领采购,并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数量,适用以下人员。(一)各部门生产施工人员;(二)各部门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三)公司其他需参加生产劳动的人员。第四条安保部负责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集中采购、

2、保管、发放。因时间、地域等特殊情况需要自行采购的部门,应申报安全保卫部审核,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自行采购。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按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以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不同作业类别、材质的不可使用和可使用、选用规定等进行区别和对比后,确定款式、对比价格后方可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供货方应是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和定点经营单位的定点经营资格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还需具备安全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基本原则。(一)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根据专业、地区、劳动条件的不同有所区别:如生产人员和现场管理及检查人

3、员,设备、线路、维护施工人员和电焊、金属加工作业人员,平原与山区,寒冷地区与非寒冷地区,露天作业与室内作业等。(二)对于劳动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发放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工种相同而劳动条件不同的,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三)对于从事多样工种作业的员工应按其主要作业工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不能同时发放几个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但如发给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作业时不能适用的,可以同时发给其工作时所需劳动防护用品作为备用,使用年限应按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该物品的规定使用期限。(四)对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首次领取防护服装和防护鞋时应发放2套。(五)对公司招收的实习生,按接收部门的工作性质和

4、工种岗位,发放基本劳动防护用品,其中防护服装和防护鞋实习期间发放一套,实习结束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需交回,留用并签订合同的按新员工标准发放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使用期限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规定报废年限见(附件三)。第八条各部门在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先经安全保卫部审核,并做好发放记录,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报废,禁止发放。第九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等管理工作,负贲与安全保卫部的联系工作。第十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员工领用劳动仿护用品登记卡片,一人一卡,并指定专人负责登记、保管,在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同时登记卡,并由领用人签名确认,再次发

5、放时,凭卡核对;做到发领手续齐全。因工作需要调整部门时,登记卡延续使用。第十一条对退休、退职退养或在职死亡,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或辞职的人员停止发放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第十二条对工伤、病事假、脱产学习或借调到外单位的人员,原发放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时间顺延。第十三条对辞退、辞职、离职的人员,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未到该用品的使用年限的,按照下列办法处理:(一)安全帽、安全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需归还所属部门,并办理归还手续;(二)工作服、工作鞋等一般劳动防护用品,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时间不到六个月的,按每单套(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价格的一半金额在绩效工资中予以扣回;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不扣减。(三)对

6、于特殊作业环境下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防寒服、雨衣等,自领用之日起,工作时间不到该劳动防护用品规定使用时间一半的,按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价格的一半金额在绩效工资中予以扣回。(四)以上劳动防护用品都需由部门负责收回,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应交安全保卫部统一销毁。在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人保管,在用公共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和领用制度;对特种防护用品,使用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不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使用过程中发现劳动防护用品存在质量问题时,由部门提出报告,安全保卫部核实情况后进行更换。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标准规定期限的,应停止使用,并按劳动防护用品的

7、申领程序以旧换新。安全保卫部对收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强制报废,确保使用安全。第十四条对于无正当理由造成劳动防护用品损坏、丢失的,应承担维修、补足劳动防护用品的相应费用。第十五条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三证不全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公司损失。第十六条对冒领、变卖劳动防护用品的,追缴公司损失,并扣除责任人公司损失的五倍金额的绩效工资。第十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部门或个人应按照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各部门应督促本部门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日常检查。未棣规定使用的,不得上岗作业。安全保卫部对劳动防护用品日常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并按照

8、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考核。第十八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国家标准规定的有效期定期更换。相关国家标准号:安全帽(GB2811-2007);安全带(GB6095-2009);电绝缘鞋(GB12011-2009);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GB20653-2006)第十九条如有运营商或建设单位提出着装要求,并指定服装款式的,遵从其规定,相关部门需制定相应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等规定,并交安全保卫部备案,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条本办法中未涉及的专业、工种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发放范围、使用期限,可根据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

9、2008).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国家、行业标准,由部门提出报告,安全保卫部审核,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参照执行。第二十一条国家、行业有新标准实施的,或上级部门有规定的,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相应调整本办法O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劳动防护用品申请、采购、发放流程图使用部门:提出需求业务分包部:确认数量,核定专项费用,申请采购安保部集中采购、发放特殊情况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公司安保部审核使用部门签收,按要求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使用部门采购、发放,做好相关台账记施工班组人员使用录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一、头部护具类安全帽二、呼吸护具类防尘口罩、过滤式防

10、毒面具、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三、眼(面)护具类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四、防护服类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五、防护鞋类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鞋、导电鞋、防刺穿鞋、胶面防砸安全靴、电绝缘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模压靴。六、防坠落护具类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SM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说明一、本标识采用古代盾牌之形状,取“防护”之意。二、盾牌中间采用字母“LA”表示“劳动安全”之意。三、“xx-xx-xxxxxx”是标识的编号。编号采用三层数字和字母组合编号方法编制。第一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标识使用授权的年份:第二

11、层的两位数字代表获得标识使用授权的生产企业所属的省级行政地区的区划代码(进口产品,第二层的代妈则以两位英文字母缩写表示该进口产品产地的国家代码);第三层代码的前三位数字代表产品的名称代码,后三住数字代表获得标识使用授权的顺序。四、参照安全色(GB2893-2001)的规定,标识边框、盾牌及“安全防护”为绿色,“LA”及背景为白色,标识编号为黑色。五、标识规格与适用范围:(一)焊接护目镜、焊接面罩、防冲击护眼具:18mm(包括编号)X12mm(如图一所示)(二)安全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自给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27mm(包括编号)x18mm(如图二所示

12、)(三)阻燃防护服、防酸工作服、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导电鞋、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防砸安全鞋、耐酸碱皮鞋、耐酸碱胶靴、耐酸碱塑料膜压靴、防穿刺鞋、电绝缘胜:39mm(包括编号)X26mm(如图三所示)(如图四所示)(四)安全带、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69mm(包括编号)X46mmXX省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暂行)序号工种工作用()大褂的工作帽(现网轴i手套网防宋(件)蹴(件)胶靴网眼面护具的)防空口罩(只)历*护具(套)职业用商可视性警示服(件)帽(W安全带(条)护外器的)1保管工2424fzQ52线务员、机务费670.25O487240OOO3虹6jyjy4820OO

13、4电、田虹ZrZQfz0.25旭5XOfz0.25CjOO6汽车驾驶员240.254848O7皿fzcc0.254824jfO8小翱摭操作fz0.254824JfO9通像络24724100.2548OO注:一、此标准是根据国家经贸委2000189号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公司实际施工生产中所含工种,及作业条件进行筛选后所制定;“工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中所述名称。二、此标准为各部门生产施工人员的发放标准,其他人员的发放标准应适当延长12个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外。三、表中标记“7”为必须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标记“O”为部门根据生产作业实际须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四、表中所标示的数字表示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月”以为单位;已标记但未标示数字的为12个月。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除外。五、表中所标示的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还应具有“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Fz)防砸(1一5)级hj)焊接护目fg)防割jy)绝缘cj)防冲击jf)胶面防砸zr)阻燃耐高温CC)防刺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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