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全文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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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20)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4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

2、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国家、省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部署,助力我市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支撑电动汽车推广应用为核心,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快构建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行列。到2025年底,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2.7万个。二、重点任务1 .规范新建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设计方案审查时,明确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充电基础设施预留容量应纳入居民变压器管理。各级城建、资源规划部门及电力企业在规划报批和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将充电

3、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2 .加快现有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因地制宜推进现有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在具备建设条件前提下有需要的固定车位应装尽装;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居住小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牵头单位:市住房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3 .完善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机制。各级住房保障、城建部门要联合消防管理部门、企业等指导社区居委会和

4、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完成现有居住小区停车位加装充电基础设施的综合评估工作。到2025年年底前,所有居住小区要明确充电基础设施产权人、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等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建设、使用、管理流程,并对居民进行公示。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住房保障局、郑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应急局,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二)单位内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4 .推进单位内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备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市直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其他市级公共机构

5、和县级公共机构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o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政府国资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三)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5 .加快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对公交、出租、环卫、物流、通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电动汽车,可在自有停车场建设充电站或其运营线路沿途规划建设专用快充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满足企业自身电动汽车发展与社会充电的需求。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30%o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四)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6 .推进公共场所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

6、点推进商场、超市、宾馆、商务楼宇、公共文体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所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建设条件的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新建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并将其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结合实施旧城改造、停车位改建、道路改建等工程,合理利用路边临时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7 .推进旅游景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文化公园、人文旅居乡村、黄河文化旅游带等各类旅游景区(点)、康养度假地既有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提高我市文化和旅

7、游公共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既有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5%,预留充电基础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o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资源规划局,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五)综合充能项目建设8 .探索开展加油、加气、加氢、充换电等综合能源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充能项目建设,鼓励开展光储充放等多功能综合一体站建设。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各区县(市

8、)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六)超充站布局建设9 .加快超充站布局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具备大功率、充电快、噪音低、安全性高等优势的超充站,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架构的全新升级,积极推动充电行业产品升级,提供高效充电服务,提升电动汽车用户充电体验。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充站300座。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七)其他区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10 .加快城际快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要按照停车位不低于4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加快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实现2023年年底

9、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所有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延伸,到2025年基本全部具备充电条件,实现有效覆盖。其中,国道沿线服务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应满足8台以上电动汽车同时充电需要,必要时增加移动充电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11 .推进县乡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新能源汽车下乡、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等工作,积极引导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农村公路交通枢纽及公共停车场等便利群众充电的场所,合理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构建“县域示范站+公路沿线充电站+村居充电桩”县乡村充电网络,到20

10、25年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12 .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在公交、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考驾培、城市物流配送、公路及旅游客运、环卫、建筑垃圾和混凝土运输、执法执勤及公务等公共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在私人消费、企业用车等非公共领域开展换电汽车商业化运营。加快车电分离模式推广应用,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形成覆盖多领域、多场景的换电运营体系。支持电动汽车生产、大型运输等企业在高速服务区(站)建设布局换电站,加快构建便利高效、适度

11、超前的充换电网络体系。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类换电站46座。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13 .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服务能力。停车场(库)运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营管理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辆分区停放等方式进行秩序化管理。对于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14 .加强充电运营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行业垄断、价格垄断、恶性竞争等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充电运营市场正常秩序,

12、提高充电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检定工作,加强充电产品质量监管,促进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检定和服务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15 .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全市统一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管理平台,全市充电基础设施接入市级平台统一监管,探索发布全市站桩投资热点、建设热点、充电热点等信息,为用户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费用结算等服务。与智慧停车管理平台融合互通,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停、充一体的用车服务,通过对充电数据的挖掘分析,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城建局、市工信局

13、、市财政局16 .加强配套电网保障能力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纳入电力规划,加快电网设施建设进度。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电力企业主动靠前服务,简化用电报装程序,压减办电时间,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加大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道和城际快速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配套工程建设力度。重点对公共区域、居民小区、城郊待建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等场所的供电设施进行摸查,加快改造升级不满足增容需求的电力设施。牵头单位:郑州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相关电力企业

14、(十)健全行业监管体系17 .规范市场准入管理。编制郑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自用、专用、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要求。研究出台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居住小区充电桩的建设标准、建设条件、建设要求及充电桩利益相关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市住房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区县(市)政府18 .落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符合有关安全建设和运营要求后投入市场。充电运营企业应严格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相关管理要求,全面实现

15、接入监测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对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电站实施备案制管理,公共充电站建成投运后,运营主体须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政府,郑州供电公司及相关电力企业19 .强化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当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区域内的充电基础设施及站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场所的日常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定期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民众安全、规范使用充电桩的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责任

16、单位:市城建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区县(市)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属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积极引导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研究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服务,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并督促本行业相关场所落实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郑州供电公司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接网保障,并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二)加强工作落实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有关

17、单位要围绕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要求及主要任务,认真研究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好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加强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重点支持服务质量优质的充(换)电场站,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区县(市)政府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支持。附件:L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2.各区县(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任务表(到2025年)附件1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序号工作内容责任部门目标任务1

18、负责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市城建局完成规划目标建设任务。2负责新建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资源规划局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3负责居住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市住房保障局累计建成17.9万个。4负责公交、出租、物流等运营车辆行业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推进公共交通领域和高速公路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累计建成1.3万个。5负责商场、超市、宾馆、商务楼宇、公共文体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所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环卫、加气站等管理行业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城管局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累

19、计建成3.5万个,超充站300座。6牵头推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机关事务中心市直机关及市属国有企业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不低于20%,其他市级公共机构和县级公共机构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7牵头推进国有企业等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国资委市属国有企业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不低于20%O8负责旅游景区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全市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4A级以上旅游景区要设立电动汽车公用充电区域,既有停车位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5%,预留充电基础设施接口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5%。9负责加油站等管理行业内充电基

20、础设施建设。市商务局按相关要求组织建设实施。10负责县乡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城建局到2025年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建设乡镇充电站458座。11负责电动汽车换电设施专项建设。市工信局到2025年,全市建成各类换电站46座。附件2各区县(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任务表(到2025年)区县(Tfr)新增公/专用(万个)新增居住小区设施(万个)新增换电站(座)新增超充站(座)中原区0.111.1121二七区0.121.14222管城同族区0.10.99219金水区0.171.64231惠济区0.050.66113郑州经开区0.111.08121郑州高新区0.050.67113郑东新区0.171.6

21、4232上街区0.030.2405中牟县0.060.73114巩义市0.080.91118荥阳市0.060.73114新密市0.080.86117新郑市0.151.34226登封市0.050.67113郑州航空港区0.111.1121合计1.515.520300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5年)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近年来,我市充电设施快速发展,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环境,但与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要求加快

22、充电设施布局建设;省政府印发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豫政办(2023)40号),要求郑州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为加快推进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落实好国家、省关于充电设施的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方案。二、主要目标2025年,郑州市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充电基础设施规模力争达到22.7万个,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先进行列,重点加强居住小区、公共场所等充电设施的布局建设。本方案提高了规划的执行标准,加强了充电设施的建设力度。三、重点举措为保障充电设

23、施建设完成目标任务,本方案从不同领域研究制定了19条建设任务。其中,重点在居住小区、公用领域、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超充液冷技术推广、任务分工落实等5个方面研究谋划了充电设施建设布局。1 .居住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了充电设施配建比例,新建居住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明确了建设时限,到2025年年底前,所有居住小区要明确充电设施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建设流程,并对居民进行公示。2 .公用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了公用领域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到2025年,符合建设条件的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比例不低于25%,新建停车场配建比例不低于15%,全市A级以

24、上旅游景区要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等,更好的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3 服务新能源汽车下乡。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精神要求,引导构建县域示范站+公路沿线充电站+村居充电桩县乡村充电网络,到2025年实现充电设施乡镇全覆盖。4 .超充液冷技术推广。液冷超充技术是新能源车未来的重要技术趋势之一,可以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加快提升充电设施架构升级,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充站300座,更好的提升新能源汽车的充电保障能力。5,加强任务分工落实。本方案明确了全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等任务的牵头部门,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就11个市直相关部门承担的具体职责进行了分工,制定了郑州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分解表。同时,对建设目标任务进行了量化分解,制定了各区县(市)充电基础设施配建任务表。四、保障措施方案明确市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及市有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做好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好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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