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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65”一般瓦斯事故调查报告2017年6月5日10时许,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10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发生一起一般瓦斯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6月6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组织灵石县人民政府、公安局、工会、安监局、煤炭工业局等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灵石县监察委员会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
2、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概况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煤炭开采、经营和矿产投资为主的能源类综合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729696678492H,企业性质为民营,注册地址为灵石县翠峰镇水头(水头华苑商铺24号),成立时间为2009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窦红平。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矿山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矿井生产建设。经销:矿山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根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于2010年9月30日下发的晋煤重组办发201066号文,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具有
3、煤炭重组整合主体资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编号:(晋)MK安许证字2016XQo41YIBQ有效期从2016年1月6日至2019年1月5日。公司产能为330万吨/年,共有五个煤矿,分别为:山西灵石银源兴庆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山西灵石银源新安发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60万吨/年)。(二)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概况1.矿井基本情况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煤业”)位于灵石县英武乡小和平村,隶属于灵石银源煤焦开发
4、有限公司。2009年11月2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晋中市灵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晋煤重组办发200964号),批复同意山西灵石华强煤业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重组整合后矿井名称为“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根据2012年6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行发2012611号文批复该矿生产能力核定为600kta0该矿井田面积6.552kn,批准开采2-11#煤层。矿井开采石炭系太原组10+11#煤层,生产能力为600kta该矿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10#、11#煤层具有爆炸性,自燃倾向性等级为II级,属于自燃煤层。2.生产系统概况(
5、1)开拓开采系统矿井采用两斜一竖开拓方式。主、副斜井井口位于井田西北部工业广场;回风立井位于井田中部。主斜井主要担负矿井提煤、兼作进风等任务,副斜井担负矿井提砰、下料、上下人兼进风任务,回风立井设有梯子间,担负全矿井回风任务,兼矿井安全出口。井田共划分三个采区。一采区布置有运输、轨道、回风三条采区巷道;现有Iool03回采工作面,100l05回风顺槽综掘工作面;矿井回采工作面采用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二采区现有集中轨道巷开拓工作面。(2)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其中主斜井、副斜井为进风,回风立井回风。回风立井安装两台型号为FBCDZN&23型防爆
6、对旋式轴流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矿井总进风量3251min,总回风量3347m3min,其中主斜井进风量1231m3min,副斜井进风量2020m3min,主扇负压689a,等积孔2.550?。(3)矿井排水系统按煤矿防治水规定划分依据和分类原则,9#、10#、H#(1O1P)煤层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属于中等型。矿井达到600kta生产能力时,正常涌水量27n?/h,最大涌水量38h0中央水泵房位于副斜井井底附近,中央水泵房采用半圆拱混凝土砌筑。主、副水仓有效容积1200,可以容纳8小时正常涌水量。矿井排水采用集中排水系统。主水泵房安装3台MDI55-67x5型多级离心泵,流量155nh,扬程
7、335m,1台工作,1台备用,1台检修。排水管沿副井井筒敷设,排水管采用159x6mm的无缝钢管,吸水管为直径219x5.5mm的无缝钢管。一采区水仓安装有2台BQS50-70-45型潜水泵,其额定流量为5()h,扬程为7()m,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用功率45kW电动机,电压660V。排水管路选用108x4.5mm无缝钢管。(三)矿井证照情况1.采矿许可证: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941,有效期限2012年10月9日至2032年10月9日;2 .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晋)MK安许证字(2015)X042Y3B3,有效期限2015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2日;3 .营
8、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6991342500,有效期限2010年1月21日至2032年10月9日;4 .矿长资格证:证号320304196405121219,姓名王荣生,有效期限2019年9月9日。(四)事故地点及相邻区域基本情况(一)事故地点1.事故地点为一采区1()()1()2工作面回风顺槽联络巷内,距离一采区轨道巷口45m(见附图6)。2.一采区100102工作面回风顺槽联络巷断面为4m2.5m,坡度27.5。,斜长28m,采用锚网索联合支护。(二)相邻区域1.l(X)102回采工作面于2017年3月底回采结束,5月4日对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进行了永久密闭。其中回风顺槽永久
9、密闭墙距联络巷交叉口5m。2 .相关巷道情况100102工作面回风顺槽在一采区运输巷开口处的顶板标高为691.878m;沿11#煤层底板11。下山施工19米,到该区域巷道最低点,顶板标高为688.011m;从最低点沿煤层倾角3。上山施工至密闭墙的距离为17.5m,巷道断面为4m2.5m,采用锚网索联合支护。100102工作面回风顺槽在一采区轨道巷开口处的顶板标高为704.131m;沿9#煤层顶板以3。下山施工37米到100l02回风顺槽联络巷变坡点,变坡点处顶板标高为702.097m;变坡点后按27.5。下山施工28m到11#煤层底板,与100I02回风顺槽贯通,贯通点标高为688.8m;巷道
10、断面为4m2.5m,采用锚网索联合支护。根据上述巷道情况,100102工作面回风顺槽与联络巷在交叉口附近形成一处低洼区域(见附图6、7、8)o3 .事故地点通风路线为:一采区运输巷一100lO2回风顺槽T10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一100102回风绕道一一采区回风大巷。4.100102回风顺槽与联络巷交叉口附近低洼区域被积水淹没,全风压通风系统被破坏,造成两处盲巷(一处为IO(Ho2回风顺槽开口处到水淹区,一处为联络巷的回风绕道口至水淹区)。5.根据标高分析,积水水位最高时标高为689.378m(IOolO2回风顺槽口顶板标高69L878m-巷高2.5m),积水可从IO(H02回风顺槽口直接流
11、入一采区运输大巷。二、事故发生前安全管理及监管情况灵石县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根据灵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石县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灵政办发201016号)规定,灵石县煤炭工业局主要职责有:承担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县煤炭工业经济运行、煤炭销售管理、行业统计、信息化工作、煤炭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培训及从业人员核发证、地方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和指导,环境保护及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灵石县煤炭工业局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灵石县煤矿安全监管巡查队、综合股、行管股、总工办、安标办、安监大队、经济运行股、煤炭技术服务中心、网格化监管
12、中心、安全信息监管中心、瓦检站等部门完成。2017年以来,灵石县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巡查队第六分队(五人小组)对华强煤业安全检查7次,下达检查文书7份,回查文书7份。2月20日发现问题12条,3月6日发现问题12条,3月22日发现问题8条,4月7日发现问题11条,4月26日发现问题9条,5月4日发现问题15条,5月12日发现问题13条。均未发现一采区100102工作面回风顺槽联络巷积水淹没巷道形成盲巷。三、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前IO(HO2工作面情况100102回采工作面于2017年3月底回采结束,5月4日对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进行了永久密闭。其中回风顺槽永久密闭墙距联络巷交叉口5m。6月2日晚
13、7点左右,机电矿长马炳元安排保运队队长王俊亮说,上级部门要检查中央水仓,中央水仓沉淀池的污水有煤泥,需清洗中央水仓沉淀池的底板,让王俊亮把中央水仓沉淀池的污水先用泥浆泵抽到1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沉淀后再用风泵抽到采区水仓。王俊亮安排夜班工人将污水抽到100l02回风顺槽联络巷。(二)事故当班作业情况及事故经过(1)事故发生经过6月5日7点左右调度会后,王俊亮告诉机电矿长马炳元10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内沉淀后的水用风泵向采区水仓抽水效果不明显,看是否应更换水泵。7点30分左右,马炳元在机电科召开班前会,会上提到了100l()2回风联络巷口有积水,但没有具体安排怎么处理。8点20分机电科
14、副科长谷元楼,8点50分机电矿长马炳元相继下井,10点左右两人到达事故地点。14点30分左右,机电科科长赵志荣因工作需要从地面打电话、安排在一采区检修设备的薛志奎去找马炳元。薛志奎与侯二勇、赵海洋3人沿一采区轨道巷找马炳元。14点50分左右,他们走到100l02回风联络巷第二个调节风门,走在最前的薛志奎看到前方有头灯灯光,继而看到地上趴着一个人。三人退回到一采区轨道大巷内,侯二勇马上联系附近的王建党、任龙保、杨海雄进行救援。王建党先进去用仪器测定气体确认安全后,招呼工人将马炳元和谷元楼抬到一采区轨道大巷,对他们实施了急救。15点35左右,伤员到达副斜井井底。15点50分左右,伤员出井,随即由煤
15、矿皮卡车送至灵石县人民医院,抢险救援结束。16点30分,经灵石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马炳元、谷元楼死亡。(2)事故当班矿领导下井带班情况2017年6月5日八点班,华强煤业带班领导总工程师赵永生6时54分从副斜井入井,井下行走路线为:井底车场采区轨道巷一集中轨道巷一一采区轨道巷一100105掘进面一1()0103运输巷一一采区轨道巷一井底车场一副斜井井口,于15时04分升井。(三)事故报告情况14点55分,侯二勇向赵志荣汇报在100102回风联络巷看到有人在地上趴着。15点08分,王建党向调度汇报事故。15点50分,华强煤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汤祥武向银源公司汇报事故。16点30分,汤祥武汇报灵石县煤
16、炭工业局。17点15分,灵石县煤炭工业局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监察分局进行了汇报。自华强煤业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汇报(15点08分)至晋中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17点15分),超过了1个小时的事故报告规定时间,属于迟报。四、事故现场勘察及技术分析(一)事故现场勘察井下事故现场勘察情况1.现场勘察时水位已下降1.36m,100102回风联络巷通风系统已基本恢复,巷道实测风量为152min;巷道气体:氧气20.6%,一氧化碳OPPm,硫化氢OPPm,瓦斯0.14%(见附图1-1、1-2)。勘察时IoolO2回风联/络巷气体实测数据02勤卜:Ztco8(M2Sw*A*:0(CHW:.(2)在1001
17、02回风顺槽联络巷下部交叉口顶板有积水淹没痕迹,现场勘察时有风流通过下部巷道,水面有波动(见附图2)。(3)在100102回风顺槽与一采区皮带巷交叉口有一台已连接排水管路的风动涡轮潜水泵,100102回风顺槽巷道内布置一趟e89mm的静压水管路和一趟e89mm的排水管路(见附图3)o(4)现场勘察时,在100102回风顺槽距离一采区皮带巷口约7米处有一风量调节设施,巷道有积水,通风设施上部有积水淹没痕迹(见附图4)。(5)100102回风顺槽密闭墙前有积水,其中密闭墙上部有积水淹没痕迹,密闭墙完好(见附图5)。附图6勘察现场示意图IoOlo2回风顺槽开口段剖面图2-2 (勘察时)附图8(6)现
18、场勘察时,10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积水范围内未进行排水作业,现场积水水位无明显升高情况。(7)现场勘察时,积水水位标高为688.011m,与100I02回风顺槽最低点巷道顶板标高相同,由于巷道成型不规则,部分风流可通过,经计算现场勘察时积水量约为28Om)勘察时事故现场示意图及巷道剖面图见附图6、7、8o(二)事故技术分析1.通过现场勘察(见附图2、附图4、附图5),根据积水淹没巷道痕迹情况,判定IO(Ho2回风顺槽联络巷全风压通风系统曾被破坏,形成两处盲巷(一处为100lO2回风顺槽开口处到水淹区,一处为联络巷的回风绕道口至水淹区)。2 .通过现场勘察(见附图5),100102回风顺槽永久
19、密闭墙完好,实测空气成份中无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见附图7),可排除采空区有害气体溢出可能。3 .根据勘察现场的积水痕迹,经计算10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积水水位最大标高为689.378m(100102回风顺槽口顶板标高691.878m.巷高2.5m),最大积水量约为400m)积水量最大时100102回风顺槽积水可直接流入一采区运输巷,具体积水范围等情况见附图9、10、11。(三)事故类型经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该起事故为瓦斯事故。附图9最高水位平面图回风绕道积水范围100Io2回风顺槽;附困4拍摄位置;附图5拍摄位置;附图2柏摄位置附图10704.131调节风墙调节风墙IOolO2回风顺槽联
20、络巷剖面图17(最高水位)积水范围一采区轨道巷回风绕道100IO2回风顺槽100102回风顺槽开口段剖面图2-2 (最高水位)附图11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次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95万元。六、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0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低洼区域巷道被水淹没,全风压通风系统被破坏,形成盲巷(一处为100lO2回风顺槽开口处到水淹区,一处为联络巷的回风绕道口至水淹区),fi园、胫元搂2人进入联络巷的回风绕道口至水淹区盲巷,窒息死亡。.间接原因1.矿方违规向100102回风顺槽联络巷排放污水。2马炳元卜I谷元楼2人安全意识差,自保互保不到
21、位,并且身为煤矿管理人员,入井未携带人员定位卡,导致遇险后长时间没有被发现。2 .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及时。煤矿机电部门未能及时发现事故地点积水量增大情况;矿通风部门未能及时发现通风系统变化情况;矿安监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3 .银源公司对华强煤业业务指导不到位,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华强煤业违规向100102回风联络巷排水行为,未能及时发现IOol02回风联络巷全负压通风系统被破坏的隐患。4 .灵石县煤炭工业局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发现华强煤业违规向100IO2回风联络巷排水行为,未能发现1()()1()2回风联络巷全负压通风系统被破坏的隐患。(二)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本次事故
22、是一起责任事故。七、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马炳元,男,52岁,群众,华强煤业机电副矿长,违章指挥向100lo2回风联络巷排放污水,作为矿级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在未检查100lO2回风联络巷通风及有害气体的情况下,擅自带领谷元楼进入盲巷,导致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5 .谷元楼,男,57岁,群众,华强煤业机电科副科长,具体分管矿井排水工作,违规向100l02回风联络巷排放污水,作为煤矿中层领导,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差,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6 .赵永生,男,45岁,群众,华强煤业总工程师,分管矿
23、井一通三防”工作,当班带班领导,通风工作管理混乱,未能及时发现污水淹没巷道破坏全负压通风系统,形成两处盲巷,导致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华强煤业撤销其总工程师职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7 .王建党,男,49岁,群众,华强煤业矿长助理兼通风科科长,分管全矿日常“一通三防”工作,通风工作管理混舌L,日常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污水淹没巷道破坏全负压通风系统,形成两处盲巷,导致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华强煤业给予撤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8 .陈金万,男
24、,55岁,群众,华强煤业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安全管理工作,对全矿井日常安全监管不到位,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未制止向100l02回风联络巷排放污水,对本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建议:由华强煤业给予降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9 王荣生,男,53岁,中共党员,华强煤业矿长(任职4天),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华强煤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矿井日常管理混乱,对本起事故负重要责任,对事故迟报负主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银源煤业给予降职处分。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一条条第(
25、二)项的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8.3万元)60%的罚款,计人民币4.98万元。10 汤祥武,男,50岁,中共党员,华强煤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对华强煤业的全面管理,对华强煤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银源煤业给予降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8000元。11 李恩祥,男,49岁,中共党员,银源煤业总工程师,负责公司“一通三防”和地测防治水工作,对华强煤业业务指导不到位,对本起事故负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
26、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12 贾海林,男,49岁,中共党员,银源煤业安监部分管通防副部长,分管公司通风工作,对华强煤业通风工作监督检查不严不细、指导不力,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由银源煤业给予降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13 .孙清岭,男,55岁,中共党员,银源煤业副总工程师兼通风部长,负责公司“一通三防”工作,对华强煤业“一通三防”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
27、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14 李长生,男,54岁,中共党员,银源煤业机电副总工程师兼机电部长,华强煤业挂牌责任人,未能正确履行挂牌责任人职责,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15 .方席礼,男,53岁,中共党员,银源煤业安全副总经理,对华强煤业安全工作监督检查不严不细、指导不力,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
28、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16 .李爱民,男,49岁,中共党员,银源煤业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对华强煤业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给予罚款人民币5000元。17 .窦红平,男,49岁,中共党员,银源煤业董事长,对公司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风险意识不强,对华强煤业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向灵石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18 .闫庆峰,男,37岁
29、,中共党员,灵石县煤炭工业局驻华强煤业驻矿小组组长,日常监督检查不严不细,隐患排查不及时,未能及时制止向100102回风联络巷排放污水,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9 .马映魁,男,33岁,群众,灵石县煤炭工业局驻华强煤业驻矿小组成员,日常监督检查不严不细,隐患排查不及时,未能及时制止向100l02回风联络巷排放污水,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20 .邱杰,男,32岁,群众,灵石县煤炭工业局驻华强煤业驻矿小组成员,日常监督检查不严
30、不细,隐患排查不及时,未能及时制止向100102回风联络巷排放污水,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记大过处分。21 .吴星明,男,32岁,中共党员,灵石县煤炭工业局巡查分队成员,包保华强煤业,日常监督检查不严不细,隐患排查不及时,未能及时制止向IOol02回风联络巷排放污水,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2 .燕青,男,37岁,中共党员,灵石县煤炭工业局巡查分队分队长,包保银源煤业,日常监督检查不严不细,安全工作指导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及时,对本起事
31、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23 .张立平,男,45岁,中共党员,灵石县煤炭工业局局长,分管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监管指导不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到位,对本起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建议: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1.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华强煤业实行整顿恢复机制,停产整顿一个月。整顿结束后,履行复产验收程序。1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
32、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暂扣华强煤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 .华强煤业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华强煤业罚款人民币4()万元。4 .华强煤业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上报,依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华强煤业罚款人民币5万元。5 .灵石县煤炭工业局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规定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力。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建议灵石县煤炭工业局向灵石县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八、防范措施及建议为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针对本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以下措施:1.加强地面污
33、水处理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2 .加强通风系统管理,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齐全、完好;3 .简化矿井通风系统,对不使用的联络巷、小系统进行封闭,未封闭前加强通风、瓦斯管理;4 .完善各积水点的排水设备、设施,排水能力符合要求;5 .加强无人作业点、偏远区域的安全巡查工作;6 .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带班领导、安全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履职情况的督促检查,把日常安全检查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到实处;7 加强应急管理,落实应急救援措施。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反应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和职责,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演练;8.加强职工安全及应急救援培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应急处置及自保互保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