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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和职责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的管理,保障临床供应,促进安全及合理使用,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成立我院医疗器械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全面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做好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2.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院长副主任委员:业务院长委员: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剂科主任、网络信息员、后勤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护士长3.标准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三大效益。3.2 加强医疗器械的宏观管理,结合我院实际,审议、制定年度采购计划,避免和减少医疗设备装备工作中的盲目性和失误。3.3 切实做好医用新材料、高值耗材等卫生材料的临床论证及评价工作,为院领导当好参谋。3.4 对引进大型医疗设备的重大决策和医疗设备管理工作进行评价或咨询。3.5 对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的应用质量及使用效率进行监控,组织对不良事件的调查和报告,行使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小组职责。3.6 受理各专业组的初步讨论意见,并着重进行二次评估和论证。3.7 将论证结果提交院领导办公会审批。3.8 定期开展工作,督导本院医疗器械的采购和管理。3.9 定期对我院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