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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贯彻落实调研一、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党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题中之义现代政党都有一整套制度规范体系,没有政治上的纪律和规矩就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正如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所“一个政党,不严明政治纪律,就会分崩离析”,因此,“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请示报告制度就是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制度集成。一方面,通过制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从“程度”和“内容”两个维度对请示报告的主体、内容、程序作出规定,其中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向所属党组织请示报告重要工作
2、”,同时要“向党组织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另一方面,多次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对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家事”“家产”等事项、不如实报告的后果及其影响进行明确规定。至此,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成为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当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构建起了一整套操作性强、衔接度高的集中报告、抽查核实、认定处理机制。这项制度从探索起步走向逐渐成熟,进而趋于制度化、体系化、精细化,在实践中以制度约束引领纪律自觉、以制度权威塑造廉洁形象。具体而言,报告主体从干部本人扩展到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员;报告事项从最初的*项(仅限于本人收入)发展到现在的*项(*项家事、
3、*项家产);报告内容从工资收入到本人、配偶和子女的房产、出入境、违法犯罪情况,再到本人健康、婚姻变化,持有股票、基金、投资型保险、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报告用表从*年的*页拓展到*年的*页,同时将境外的房产、存款及投资等情况单列出来;报告管理从纸质版变成了数字化,即拥有独立系统、*软件,同时严格落实专人、专机、专件、专场、专柜等“五专”措施。如果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年来实践探索和总结经验表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范围广泛、事项全面、内容翔实、要求严格等“中国特色”得以进一步彰显。随着报告程序的完善、配套制度的健全、抽查比例的提升、填报工作的规范,使报告制度
4、真正管到了位上、严到了份上,对那些企图以权谋私、无视党规党纪的干部形成震慑,让那些企图“破笼”、“破窗”、沦为“两面人”的干部无机可乘。(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并未简单移植西方模式,而是立足我国现阶段国情、挖掘已有制度潜力,致力于建立中国特色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形成了“一个规定、三个办法”的制度体系。从制度本身看,从*年*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至年*月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汇总综合办法,再到*年*月印发
5、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从*年*月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并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再到*年*月修订形成新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报告事项越来越严实细,家事家产一样都不能少。从配套制度看,纪律处分条例将“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范畴,将“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的”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范畴;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可以“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将“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视为组织观念淡薄并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纪
6、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时可调取个人有关事项”,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经程序,“对动议的人选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将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与干部提拔、进一步使用直接挂钩,增强了制度的威慑力。从制度执行看,将只报不查变为既报又查,将部分查核变为“凡提必核”,将随机抽查比例从*Q*%提高至*%,党的二十大后提高至*%,同时加大查核验证力度,尤其是全面开展抽查核实,对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全部查核,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实现对中管干部全覆盖查核一遍,彰显了制度的约束性。加之干部监督联席机制运行顺畅和政务信息化建设数字赋能,委托查询房产、股
7、票、基金、保险、经商办企业等信息更加便捷精准,为查核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途径相比西方国家财产申报侧重强调权力制约,我国的报告制度既重视权力制约,更强调权力监督,这是由政治体制差异决定的。领导干部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一种双向的互动关系,即“官员所属组织进行管理、监督与官员接受管理、监督的关系”。一旦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底数不清,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就是镜中月、水中花。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就是把“严”和“实”的要求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净化党内不良风气,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这项制度实施之初,由于“只填
8、报不核实”,少报漏报、隐瞒不报等问题比较突出,对此,指出:“从这次抽查情况看,多数填报不完整,那填报还有什么用?出台的制度要可行,抽查要有一定比例,查出的问题要纠正,必须有个严肃的说法。”正因如此,*年建立抽查核实制度,*年全面实行“凡提必核”,*年探索开展财产来源合法性验证,*年修订出台“两项法规”,*年再次修订报告制度形成“加强版”,把制度的笼子织得更密,把监督的“螺栓”拧得更紧。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一方面时刻提醒广大干部对党忠诚老实、保持廉洁自律,远离那些可能导致腐败的行为,保护好权力辐射下的家人;另一方面党组织可以及时发现干部身上的问题,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二防止“亚健
9、康”变成“重症病二尤其是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中,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发挥着“预防”“惩治”双重功能,通过如实向组织亮家底,有效监管违规兼职、以权谋私、政企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行为,进一步释放一体推进“三不腐”叠加效应。只有把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置于新时代新要求下,用好这种制度化的反腐利器,才能促使领导干部心怀敬畏、心存戒惧,切实做到秉公用权、为民谋利。二、少数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通过严格执行“既报又查”“扩大抽查比例”等措施,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极大强化了日常管理监督,巩固发展了良好政治生态。但从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10、公开通报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来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等情况仍不时出现。(一)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表征从“九项家事”看,仍存在不如实报告的情形有:有的干部不情愿报告本人健康状况尤其是身患重大疾病的情况;有的干部不认真报告本人持有因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以及因私出国(境)等情况,甚者未经审批私自申领有关证件、因私出国(境);有的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等情况;有的干部不主动报告家庭成员被监察机关留置或者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的干部不仔细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信息尤其是受聘担任外资企业、私营企业高管职务,等等。
11、从“六项家产”看,仍存在不如实报告的情形有:少报告或未报告本人、配偶持有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及其市值等情况;未报告本人、配偶与他人共有产权的房产,已经出售或协议转让但仍在名下的房产,以及少报告房产建筑面积;少报告或未报告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及投资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与本人填报的从业信息前后不匹配,有的应报而未报,有的少报告投资认缴金额,有的未报告担任高级职务情况,有的未报告已吊销但未注销企业,等等。以上常见情形,对于多次填报的领导干部,大多能够避免“入坑”,但对于已有违纪违法事实但还未被查处、心存侥幸的领导干部,或首次填报的领导干部则时常踩“红线二由此造成近年来有的地
12、方或单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如实报告率高位下滑或时而波动,不少领导干部也因少报漏报、未报瞒报影响了提拔使用,受到了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追究法律责任。(二)领导干部填报情况与查核反馈不一致的原因分析从组织层面看,主要是制度的执行力出现偏差。有的党委(党组)将党中央三令五申的政策规定转化为领导干部如实报告的自觉行动存在较大差距,甚至存在“大而化之”“含糊过关”的心态。一是责任落实不严。一些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年度集中填报“一填了之”,干部出了问题“一下了之: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只挂帅不出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有的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告制度的政策宣讲力度不够、辅
13、导培训深度不够、业务指导精准度不够。二是结果运用不足。一些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对出现不如实报告情形的斗争精神不足,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的处理不及时,运用也不够,“当下的执行”与“事后的运用”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三是压力传导不够。一些党委(党组)未真正将组织层面的应然要求转化为干部个人的实然行动,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不足;多数单位注重向领导干部本人讲政策明规矩,却忽视了干部家庭成员这一重要变量,由内而外的压力传导不够。从干部自身看,实质是党性不强、不忠诚不老实。有的领导干部平时把对党忠诚老实挂在嘴边、写在纸上,报告家事家产时却是阳奉阴违,也不排除极少数干部主观故意的可
14、能。一是反复重申仍思想懈怠。有的干部站位不高、内心抵触,把组织上反复强调的政策规定、报告纪律等当作“耳旁风”,要么认为家事家产是个人隐私,没必要全部向组织报告;要么认为向组织报告、接受监督是小题大做,组织管得太宽太多。基于这些错误思想、模糊认识,所填信息必然不能真实反映其家事家产情况。二是明令禁止仍漠视纪律。仔细分析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的种种缘由,主客观原因看似充分,根子上是对报告制度及相关规定的执行不够,实则是对纪律和规矩的漠视。正是担心东窗事发、害怕见不得光,集中填报时就想藏着掖着、瞒天过海,组织函询时仍然支支吾吾、欺骗组织。究其本质就是党性不强、不忠诚不老实的表现,甚至有贪污腐化、财产来源
15、不明的嫌疑。三是不予采信仍心存侥幸。有的干部填报前准备不充分,未利用好辅助查询工具,不愿花时间做准备功课。有的干部填报时态度不认真,家事家产底数不清,不核对原始凭据,不梳理往年情况,想当然、凭印象填报。还有的干部与家人沟通不到位,或与配偶财务独立、互不干涉,或夫妻离异分居、子女长期在外等,也容易造成漏报瞒报。面对组织上已经明确的不予采信的主要情形,仍然心存侥幸,企图打“擦边球”。综合分析近年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常见情形、主要原因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可以进一步看出:一些领导干部对自身要求不严,没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回事,漠视党的组织纪律、毫无组织原则,甚至在组织
16、谈话、函询时人仍不如实说明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对家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家人或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搞“家庭式腐败”;一些领导干部“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兼职取酬等,甚至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灌一气,搞权钱交易、隐性腐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由风及腐、风腐一体是典型表现,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纪法底线上失守是根本原因。其中不少人都是从少报漏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这类被视为“小事小节”的违规违纪行为开始,久而久之在“温水煮青蛙”中滑向腐化堕落甚至违法犯罪的深渊。三、思考与建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一项从严管党治吏的制
17、度安排,更是一种关心爱护干部的有效载体,最终目标是促进干部忠诚老实、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我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已历经*年的实践探索并不断优化,这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直接关系着对领导干部的政治、廉政、道德等方面“全面体检”的工作质量。强调:“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J因此,在迈步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要真正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释放报告制度功能,维护报告制度权威,使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更大作用,就必须坚持以压实“三方责任”为前提,以抓好“三个环节”为关键,以从严查核结果运用为保障,切实提高领导
18、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质量。(一)坚持以压实“三方责任”为前提。明确责任、细化责任、落实责任是确保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前置条件。正如“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二当前,推动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关键在于织密执行报告制度的“责任链”,持续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组织人事部门主抓责任、领导干部个人直接责任等“三方责任”,层层递进式种好“责任田”、担起“分内事”,进一步推动各责任主体把贯彻落实报告制度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一是压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
19、关事项规定以及与此相关的条例、规定、规则和政策解释等,一并列为领导干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应知应会清单”,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学习宣传,确保制度落地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贯彻执行报告制度,发挥表率作用,扩大“头雁效应”,带领“群雁齐飞”;同时建立“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学规双警醒工作机制,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监督。要对班子成员报告材料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逻辑性进行审核,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其是否如实报告进行把关,并对报告中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偏,面对面“先提醒再阅签二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
20、双责”责任,督促分管联系单位(部门)纳入报告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本人的直接责任。打铁还须自身硬。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绝不是个人“小节”,而是不守纪律的“失节”。作为领导干部,不如实“亮家底”,何以谈忠诚?必须“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当作履行党章规定“对党忠诚老实”的基本义务,也是践行入党誓词“对党忠诚”的庄严承诺。纵观报告制度演变过程,许多规定越来越明确具体,强调“报告”而非“申报”,内蕴着党中央自上而下强化组织监督之用意,更强调领导干部自下而上做到忠诚老实之自觉,集中体现的是“自律”和“他律”的内外统一。因此,领导
21、干部要深刻认识到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本质和初衷,既是一种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更是一种可靠的“防疫”与保护,进而以“君子坦荡荡”心态正确对待报告制度,带头如实向党组织报告,切实做到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要弘扬人“最讲认真”的精神,做足思想、家庭、数据“三大功课”,认真填好校准每个事项、每张表格、每项数据,不自作聪明、不弄虚作假、不避重就轻,切实把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过程变成学政策、受教育、正家风的历程,主动把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视为一次严肃的“政治体检”,促进个人自律与组织监督的“同频共振”,进而实现个人努力与组织培养的“双向奔赴二三是压实组织人事部门的主抓责任。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组
22、织人事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持之以恒抓好报告制度的组织落实,做到政策把握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及时提醒到位、跟踪处理到位,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汇总分析,注重潜在风险的防控和存在问题的整改。用好错情反馈机制,凡查核发现的错填漏报或轻微不一致情况逐一向干部本人书面反馈,确保次年不再出错、不再入库。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加强党内监督、防止带病提拔中的重要作用。一言以蔽之,组织人事部门既要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又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让瞒报非小事、说谎有代价”成为领导干部的共识。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本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注重健全工作台账和跟踪管理机制,聚焦首次报告干部、查核问题较多干部
23、,集中报告数据、及时报告数据、汇总综合数据、错情反馈数据,查核处理结果及其运用情况等重点对象和关键信息,做到分类建库、清晰明了、如数家珍。上级党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加强对下级组织人事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本地区本领域填报工作不规范、如实报告率偏低、认定处理不到位的地方或单位,做到及时提醒、持续关注、跟踪督导。(二)坚持以抓好“三个环节”为关键。教育培训、指导服务、审核把关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关键环节。倘若没有扎实的教育培训,精准的服务指导和严格的审核把关,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当前,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质量,客观上要求在集中填报、报
24、告受理等基础环节牢固树立问题导向,强弱项、补短板,打好教育培训、指导服务、审核把关一系列“组合拳”,在委托查核前把潜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推动报告工作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什么效果”转变。一是全覆盖开展教育培训。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开展教育培训是准确领会把握政策规定、统一思想认识的前提。就培训对象而言,要覆盖报告主体和工作主体。实际工作中,既督促干部本人认真学,又要求带动家人共同学,引导领导干部全面掌握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时刻对标看齐、自觉遵规守纪,切实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如实报告的政治自觉和廉洁从政的纪律操守。组织
25、人事部门从事报告工作的有关干部,更要深学细学、边干边学,深刻领悟纪律规矩、不断增强工作本领,努力成为报告制度的“政策通”和具体业务的“内行人”。就培训内容而言,要切实做到“五个讲清楚”。结合每年度的填报要求,讲清楚报告制度立规的主旨要义,讲清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政策要求,讲清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变化事项,讲清楚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义务,讲清楚不如实报告承担的纪律责任,提升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视度和知晓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因思想认识不到位或政策把握不精准造成的漏报错报。就方式方法而言,要正反结合促进入脑入心。积极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会、纳入主体班培训等方
26、式开展集中教育,提升领导干部学习掌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相关条例、规定、规则的精准度和覆盖率。尤其是针对首次报告、经常出错的领导干部,还要有针对性地重申严的要求、错的后果、罚的标尺,使其时时事事绷紧如实报告这根弦。同时,注重利用不如实报告典型案例、民主生活会反思剖析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少报漏报、未报瞒报都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就是典型的“不严不实”,在组织面前不可能蒙混过关。二是全过程从严审核把关。从严审核把关是减少无意漏报错报的“防火墙二首先,领导干部本人严肃报告纪律。始终牢记“如实报告、完整报告、按时报告”纪律要求。填报前应认真学习政策规定
27、和纪律要求,认真梳理个人的家事、家产情况,摸清家底、掌握实情,做到“心中有数二填报中应主动耐心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沟通,变“一个人填报”为“全家总动员”,充分赢得家人理解与支持,仔细核对证照类、账户类、单据类信息凭证,确保应报尽报、需填尽填。填报后应对照“规范、准确、真实、完整”要求开展自查自检,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其次,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审核把关。切实将查核结果的事后被动处理转变为事前主动提醒纠正。受理报告材料时,明确“五个不予受理”工作标准,即填写不完整即报告内容有缺项、漏项的不予受理;填写不规范即不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的不予受理;反馈事项尚未核实订正的
28、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履行阅签手续的不予受理;未按要求签字郑重承诺的不予受理。选派专人采取“要求提一遍、现场问一遍、本人核一遍、专人审一遍”的方式,逐人逐项实现全过程校准。录入报告信息时,发现填报信息有遗漏、不规范、不合逻辑甚至有疑点的,一律反馈干部本人复核订正,及时核实纠错存在漏报、错填等问题,确保干部填报内容与录入系统数据保持一致,经得起系统校验和抽查核实。建立专班专人交叉审核、错情反馈复盘审核、校验存疑倒查审核等工作机制,对报告表、历年数据、查询凭证等报告材料进行横向对比和纵向比较,重点审核填报内容与查询结果是否一致、重点关注填报内容年度之间变化明显的,最大限度地降低漏报、瞒报的潜在风险。三
29、是全方位提供指导服务。提供填报辅导是帮助领导干部如实填报的“助推器:一方面,要多措并举及时答疑解惑。注重梳理和总结历年集中填报出现的易错易漏事项,及时编入填报指南,精心制作动漫视频,同报告用表中的填报须知、填表说明等一起构成相互衔接的、针对性强的填报指导体系。同时,通过安排专人答疑、开通咨询电话、拟定答复意见等多种方式,及时解答领导干部填报期间遇到的疑难问题。另一方面,要因人施策加强分类指导。针对首次报告、退出现职但未退休、在外访学借调、生病住院治疗、正值岗位调整变化、往年查核问题较多等领导干部,提供“一对一”指导服务,帮助他们把报告事项“捋清楚”,把填报内容“核准确”,从而把好如实填报“入口
30、关”。(三)坚持以从严查核结果运用为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抓好制度执行、防止制度悬空,既是加强制度建设的题中之义,也是检验制度成效的重要标准。严肃查核结果认定、处理及其运用是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到位的坚强保障。唯有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才能将我们党显著的制度优势转化积极的治理效能。推动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必须在增强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当下的执行”与“事后的运用”贯通融合,通过从严依规查核、精准甄别认定、强化查核结果运用等措施强化报告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决不能让其成为“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华丽摆设,而是要形
31、成严肃的制度威慑,产生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严格抽查核实工作。开展抽查核实是检验干部忠诚老实度和清正廉洁度的有效举措。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认真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查核工作,充分用好这两把“利剑”,落实“凡提必核”、从严“查核验证”等规定,做到政策尺度不放宽、工作标准不降低、查核范围不随意扩大,防止报告制度执行出现过于宽松、随意变通和过于机械、搞简单化的“两级化”现象。通过上下联动、各方参与,抽查核实不再是“纸老虎”,客观上检验了领导干部对于党组织的忠诚和信任程度,也在抑制领导干部道德滑坡、净化政治生态方面发挥着治本作用。二是严肃结果甄别认定。对于查核结果的
32、分析认定,必须坚持严实细相统一,对组织、干部、工作负责,把政策、实际、责任结合起来,既不能轻易放过问题,更不能简单放下干部。当查核结果与报告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首先要比对干部本人填报情况、校验信息录入情况、反馈相关部门复核。确属不一致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干部本人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可资佐证的依据,必要时通过一定方式进行了解或核实。在此基础上,对查核结果和干部本人说明、有关佐证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地提出认定意见和处理建议。对干部本人说明理由属于组织人事部门明确不予采信主要情形的,决不姑息迁就、包庇纵容、降格以求,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始终树牢严的主基调,坚持小过即问、小错即纠的原则,达
33、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的目的。三是强化查核结果运用。用好查核结果是充分释放报告制度应然作用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党组)对于“自我包装”“虚假瘦身”的敢于动真碰硬,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就要承担相应后果,接受处理处分。一方面对不按规定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漏报、少报或隐瞒不报等情形的领导干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让一切虚报、瞒报行为无处遁形,促进知错知止、形成震慑效应,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根据情节轻重准确界定漏报、瞒报的基本情形,同时用“少报告”“未报告”如实表述漏报、瞒报的具体情况,处理处分时则要采取差异化的处理原则和精准化的适用条款,做到既要让干部服气,又要让组织放心,更要让铁纪生威。另一方面坚持“把查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清正廉洁的重要参考”,分层分类建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清单制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实行全程纪实、动态管理,坚决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两面人”挡在门外,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边腐边升”,充分发挥报告制度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中的刚性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