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3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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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34篇)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精选34篇)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1订立合同双方:_县_乡_村_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一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_。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_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

2、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一年,从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2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3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一斤,一,斤,一斤,O交售时间是一o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O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一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月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4 .乙方经甲

3、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5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士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士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6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

4、对集体的义务。2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3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乐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4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

5、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5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队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第六条不可抗力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第七条其它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

6、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_县_乡村组(公章)代表人:_(盖章)乙方户主:_(盖章)年月日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2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农业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

7、政府批准,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1 .土地用途为农业科技园艺开发、推广、培训、服务及农业种植和养殖。2 .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年_月日至年一月一日止。四、地上物的处置该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包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五、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

8、金。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3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4 .协助乙方进行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宣传、褒奖、应用。5 .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6 .按本村村民用电价格收取乙方电费。7 .为乙方提供自来水,并给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8 .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

9、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 .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4 .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5 .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设与约定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6 .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7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七、合同的转包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经过甲方同意,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8 .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9 .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

10、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0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11 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2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甲方应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包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13 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14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

11、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九、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15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6 本合同转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包合同不能履行,给转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

12、补充协议(经公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份。甲方:(签字)乙方:(签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H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土地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第二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性质:承包土

13、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是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第三条:依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承包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鼓励经营方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坚持稳定和完善集体土地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第四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发包方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新增土地范围以内,面积为30亩,其中林带2.5亩,实际播种及交费用的面积为27.5亩。该土地的位置与四周界限见本合同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4、。第五条:承包土地期限: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为50年,即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计算,合同期满后自然解除。第六条:承包土地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经营年限阶段,执行不同承包费标准。并以现金形式交纳。承包费标准共分五个阶段,即:1、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免交土地承包费,但每年每亩土地上交管理费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费共计275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o2、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赛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1375元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13750元人民币(壹

15、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O3、 _年_月_日至_年_一月一一日,共计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计上交27500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4、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费共计4125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41250元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5、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9625元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96250元人民币(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第七条:土地承包费的交纳方式:在

16、合同履行期间,每年于当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承包当年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于当年11月20日前结算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必须在当年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乙方在交纳土地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款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费。第八条:承包土地种植类型: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用于种植果园,主要种植优质的核桃、苹果、红枣等品种。不是改变合同约定的种植用途。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3、甲方有要按照如数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证金和土地承包费。4、甲方负责乙

17、方用水,用电等其他方面与当地农民同等对待,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解决宅基地。5、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国家相关规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种植技术指导。7、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对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8、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国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约定种植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10、法律、行政法规规

18、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谿产品。2、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承包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优先录用权。4、乙方必须承担公益性建设的义务工,义务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带的放水、补植,清渠等公益性劳动。具体按土地承包面积每10亩一个义务工,如若不参加或完不成按每个义务工40元纳入上缴任务。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有要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

19、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土地承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7、乙方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不提擅自买卖、出租、荒芜所承包的土地;不准转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须经甲方同意,上报国土、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8、乙方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务人员,应承包管理责任,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管理费用,对雇佣人员进行保险,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9、乙方用于生产的各项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10、

20、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工作完成时间,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11、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新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了乙方的权益时,乙方可以提出

21、变更或解除合同。4、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费三个月的,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5、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6、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7、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8、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2、。2、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应上交总承包费的50%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无偿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关物。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兴修建筑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复垦。乙方如毁坏承包地内的树木、水利设施等,要照价赔偿。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连连荒芜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交纳土地承包费14倍的罚金,并不退还押金。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为非农业用地,买卖、出租、荒芜、转包所承包

23、的土地,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同时,解除承包合同。7、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仍然解决不了的,30日内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即产生法律效力。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乙方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减产或绝产,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或参照当地政府对农民的减免规定,对当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适当减免。第十四条:其他

24、约定:1、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2、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政策需要重新调整或统一规划土地,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3、合同到期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须达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种植经济林的土地内(如苹果园、梨子园、红枣园等)果树必须符合相应承包年限种植的年轮,否则将参照国家相关产业种植要求标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围上的附着物果树、林带、水渠、水利设施、临时住房由乙方无偿交给甲方。第十五条:附

25、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定备案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温宿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一份,镇土地管理所备案一份。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一年月一日年一月B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4甲方:乙方: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

26、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H止o三、四至界限见附图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

27、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5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农村土地租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现将甲方农村土地向乙方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信守。一、土地基本情况该块土地位于县乡村队,位置地名:,东西长米,东至,西至,南北长米,南至,北至,土地面积:亩。二、承包期限、租金及支付办法1、期限年,从年至年。2、租金:粮食斤/亩.年/现金元/亩.年,合计:粮食斤.年/现金元年

28、。3、租金缴纳方式:于每年阳历12月31日前根据双方约定缴纳粮食/现金按年一次性足额缴纳。三、双方权责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租金按年向乙方收取,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向乙方随意增加/减少租金。2、如遇地震、旱灾、冰雹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经济受损时,承包租金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现场划定土地界线,甲方向乙方对该块承包土地界线进行交底。4、承包期限内,乙方有责任对该块土地进行界线管理,不得由他人抢占,如遇地界纠纷及时向甲方反馈情况,由甲方协商处理。5、承包期内如乙方原因无意向承包时,应在每年秋收春耕前向甲方提出请求,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与他人承包事宜,如乙方未及时

29、向甲方提出退包请求,导致该块土地荒耕,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收取一年的粮食/租金。6、承包期限内如乙方未按时交纳或未足额缴纳租金的行为,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收回租赁土地。7、承包期内如遇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或国家征收时,地上附着物赔偿属乙方所有,其他赔偿属甲方所有。8、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协商承包事宜并续签承包合同。9、承包期满乙方无意向续租,如数交还该块土地,并保证土地地界清楚,如有土地被抢占或缺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按照农村土地赔偿标准给予赔偿。四、违约责任1、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

30、约责任。2、承包土地仅作耕地使用,不可另作它用,如乙方违约,则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并罚没该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五、其他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村民委员会协商解决或向靖边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土地权属方):乙方(土地承包方):签订地点:年月B年月B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6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土地承包免责协议书范本:一、甲方愿将自己的.亩土地承包给乙方,承包期限为年

31、。二、甲乙双方商定该土地承包费每年商议协定;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承包费一年一次性付清,付款期限为每年月日;四、在乙方种地的同时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的种植行为,如葡萄架的维护和维修等;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一月一日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7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位于下村社西山坡顶耕

32、地(旱地)亩承包给乙方。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共25年。三、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元,计每年元,于每年9月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五、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见证人:年月B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8县乡村一组,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

33、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O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亩,三等地亩,四等地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时间共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2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3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

34、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斤斤O交售时间是O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元,纳税时间是o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元,管理费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4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义务工任务。5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士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

35、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士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6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2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3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事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

36、迟延项目价值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4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3.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第六条不可抗力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

37、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第七条其它。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村委员、(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县乡村组(公章)年月0乙方户主:(盖章)年月日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9依据黑龙江省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双方发包

38、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2、监督、检查乙

39、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4、维护土地的农业

40、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十、违约责任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

41、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甲方(发包方):黑龙江省农场发包责任人(签字):责任人身份证号码:乙方(承包方签字):身份证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10

42、甲方:乙方:为加快农村生态产业发展,促进农村林地、荒山的综合开发利用,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双赢的前提下,签订以下合同:一、甲方将本社毛家山周围林地、荒山约亩发包给乙方经营使用,界址东西南北,由乙方筹建生态农场。二、毛家山林地荒山承包合同期为30年,从20_年月日起至2043年月日止。三、毛家山林地荒山的承包金额为每亩300元,承包金实行年年支付形式,每年12月2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四、乙方在承包合同期产有下列权利:1、综合利用和开发林地、荒地,对林地、荒地树、竹拥有所有权,有确伐和新栽种其它林竹等权利。2、在承包范围内享有临时建设房屋、圈舍、道路、水渠、塘池、

43、对坡、沟、坎有权挖填方和整治。3、享有国家对上述承包范围内容各项补助或扶持资金。五、甲方(含该社群众)应支持乙方正常的经营和管理,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治安环境,甲方负责召开本社社员大会,在同意发包林地荒地意见表上签字按上指印,将此表原件交付乙方保存。六、合同到期,乙方将承包范围内的林地、荒地按现时状况交给甲方(含基础设施),其它动产属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包的权利。七、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捌万元整。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和官峰村委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

44、一月日土地承包服务合同(农村)篇11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为了乡下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乡下耕种形式,甲方将集体所有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用于乡下科技的开发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限定,甲乙两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有信守。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认可并报乡人民政府准许,将位于乡村面积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西至,北至,南至o附图已经甲乙两方签字确认。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O2、承包形式:o三、土地出租期限出租期限为年,即自年

45、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元。2、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部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五、交付土地的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六、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

46、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七、附着物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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