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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关于房屋买卖意向合同合约范本房屋买卖意向合同合约范本合约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码:合同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见证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合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管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乙方购买合约甲方坐落于号楼房间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一日止。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第三条合约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合约时,向
2、合同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第四条合约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有产权争议的房屋;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第五条合同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合约时,向合约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第六条上述房屋在合约甲方实际交付合同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
3、费、电话费等)由合约甲方负责。分担日期以办完过户手续合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为准。具体金额以物业公司的数据为准。第七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第8条定金在20年月一日见证人代合约甲方向合同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第9条付款方式;首付款:合同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元人民币支付给合约甲方余款:过户完成一次性付清。注:过户完成首付款和余款当日兑现第10条违约责任如合同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合约甲方;如合约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合同乙方,同时合约甲方向合同乙方交付人民币元违约金。出卖人(以下简称合约
4、甲方):现住址:身份证号:买受人(以下简称合同乙方):现住址:身份证号:见证方:见证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合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管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第十一条交房日期:。第十二条备注:室内留下的固定装修及家具电器包括:(根据家具清单)。此清单是合同合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在本合同合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本合同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合约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
5、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合同合约及其补充协议、家具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本合同合约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合约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第十七条此合同合约与出售委托合同合约、承购委托合同合约及房屋买卖合同合约同时起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合约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九条附带家具(见家具清单)合约甲方(签字):合同乙方(签字):见证人(签字):20年月日延伸阅读:房屋买卖意向合同合约中出现的案例一、意向书不等于房屋买卖合同合约?属父子产权各持有50%的房屋,在物业公司员工见证下,双方达成了由儿子XX以60万元,向父亲老
6、朱出让其名下持有的全部份额。岂料,事后XX又反悔,认为60万元就出让吃亏了,被老朱告上法院要求履行房屋买卖协议书及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近日,法院判决涉案房屋产权归父亲老朱所有,儿子XX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另由老朱支付XX人民币60万元。原来,2年前,老朱与XX曾为本市XX路某号房产引起诉讼,老朱向法院诉称,该房屋系自己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却登记在XX名下。后父子关系不睡,经法院判决父子双方各持有该房屋50%的份额。2020年3月31日,双方在物业公司员工见证下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老朱出资60万元,买下属XX名下的50%份额产权,定于6月30日前付清款项,XX得款后应协助老朱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7、事后XX认为60万元转让,自己吃亏了予以反悔,再次引起诉讼。老朱还请物业员工出庭作证,签署房屋买卖意向书全过程。法庭上,XX辩称房屋买卖协议只是意向书,双方没有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合约,而且意向书是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意向书不公平,属被迫签署的,认为父子矛盾主要是父亲反对他交女朋友,自己并不想将房屋卖给父亲,因为该房屋价绝对不止120万元,坚称双方未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合约。法院认为,老朱与XX签署的该房屋买卖意向书,包含了儿子XX将共有房屋中持有的份额转让给父亲老朱,该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合约法律关系成立。根据协议条约条款,双方对房屋买卖合同合约的主要合适的内容已作约定,应视为双方房屋买卖合同
8、合约成立,双方均应按该合同合约义务履行,遂作出了一审判决。二、无需承担的房屋买卖合同合约违约金案情回顾:2020年,吴小姐与王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合约,合同合约约定了具体的价款,支付方式及房屋交付方式,并约定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合约的时间,居间合同合约签订后,吴小姐支付购房定金10万元,后由于在买卖合同合约签订时,双方未能就王先生的全家户口迁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合约,吴小姐要求王先生退还己支付购房定金,王先生认为吴小姐到期不购买房屋,构成违约,拒绝退还定金,吴小姐随委托本律师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定金,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至实际退还日)。审理结果:法院
9、裁判认为,吴小姐通过中介方居间介绍与王先生签订的房地产居间合同合约中,关于买卖房屋的合适的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成立且生效,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吴小姐要求取得无户口遗留的房屋具有合理性,双方就该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合约,王先生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吴小姐。其以吴小姐违约为由拒绝返还定金的意见,不符合客观事实。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吴小姐返还购房定金10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向吴小姐支付利息。律师说法:该案件中所涉及到的“;户口迁出问题”;属于能够影响到当事人是否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约的重要因素。当事人对该
10、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在居间合同合约中并未作出明确约定,故双方最终未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约属于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王先生收取的定金仅仅是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合约前的担保,在对正式合同合约重要条约条款不能达成意见时,双方对此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显然本案王先生拒绝退还定金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由于此类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定金协议、意向协议等购房意向协议一般只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总价、定金或意向金、买卖合同合约的签订时间达成初步的一致,但尚未就房屋买卖所涉及的具体合适的内容,比如房屋交接时间、过户交易时间、过户交易税费承担、购房首付、银行贷款额度、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房手续、
11、出卖房屋现在是否有银行抵押贷款,有银行抵押贷款的则如何注销抵押、出卖房屋现在是否有租赁合同合约在履行,有租赁合同合约在履行的则何时终止租赁合同合约履行、出卖房屋内现在是否有户口未迁出,有户口未迁出的则何时迁出户口、水电燃气等更名过户手续及其费用承担等等问题达成明确的一致,仍需房屋买卖双方进行充分、深入的磋商后才能具体确定,因此,这时的上、下家仅处在房屋买卖意向阶段,该等协议的只是就房屋的“;买“;与“;卖“;具有合意,如一方作不买或不卖的决定,则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但这并不能直接意味着买卖双方已建立房屋买卖合同合约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合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合约另有约定外,自合同合约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合约效力。该案件中,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合约尚未签订,因此不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合约的法律关系。从以上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还是比较复杂的,建议购房者,及时寻找专业律师,避免损失更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