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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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要求,在全省粮食产能县(市、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中分批次推进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节水增粮增效、打造一批绿色粮棉油生产基地,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节水增粮增效技术模式,加快实现粮棉油生产良种化、标准化、绿色化、机械化和服务全程社会化“五化”目标,创建一批“吨粮镇、吨粮县“,促进粮棉油等农作物稳产高产、节本增效和提质增效。二、创建内容主要包括粮食(小麦、玉米、大豆、水稻、甘薯、谷子等)、棉花和油料(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其中,以节水灌溉为主的节水增粮增效项目包含在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中。(一)粮棉油绿

2、色高质高效创建重点围绕攻关区、示范区、辐射区“三区”建设,示范应用粮棉油优良品种,开展瓶颈技术攻关,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试验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等先进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耕种管收新机具、新装备,实现节种、节水、节肥、节药等粮棉油生产节本增效、提质增效。创建期限:玉米-小麦自2021年夏种开始、2022年夏收结束;大豆、水稻、甘薯、谷子、棉花、花生2021年底结束。(二)节水增粮增效项目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以粮食增产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以县为单位整建制开展节水增粮增效创建,每个示范县实施面积不少于20万亩。重点开展节水新技术、新装备试验,集成技术模式,因

3、地制宜示范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埔节水灌溉等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强化土壤堵情监测,实现示范区内水分生产力提高5%、粮食单产提高10%o三、资金用途粮棉油绿色高质高效创建资金重点用于统一供种、统一农资、统一管理等物化补助,耕种管收、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补助,以及组织专家开展优良品种示范推广、新技术集成组装、瓶颈技术攻关、测产验收等技术指导服务补助,其中,用于购买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不含农业机械、生产设备类)的物化投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用于节水灌溉资金不低于20%o节水增粮增效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配置自动堵情监测站和监测点、试验与监测、宣传培训等,用于水肥一体化设备购置的

4、项目资金补贴原则上不超过80%,不能用于补助道路、沟渠、电力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严禁在已有水肥一体化基础上重复补助。四、工作要求创建县要科学编制资金概算,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由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把关。各地要通过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方式,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打造产业发展样板田、科研创新试验田、技术推广示范田的“三田合一”,并设立醒目的标识牌。项目实施中期和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尹秀波高效特色农业高质高效创建方案一、总体思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

5、,以加快高效特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目标,重点支持水果(苹果、桃、梨、冬枣)、蔬菜、食用菌、茶叶等高效特色产业和优势区域,完善生产条件、强化技术支撑、转变经营模式,推进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数字化生产,集中打造一批示范产业、模式和品牌,引领全省高效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二、支持内容(一)优先支持现代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新建先进设施设备,选育、引进和展示优良品种,应用先进、数字化繁育设施,配置物联网设备技术,提高种苗、菌种的集约化、规模化、工厂化、智能化繁育水平和生产能力,增强社会化服务能力,引领产业转型升级。1.水果苗木繁育基地。新建资源保存圃和示范展示园,扩大资源

6、储备与推广利用;新建品种采穗圃、砧木采穗圃、矮化自根砧木繁殖圃和苗木繁育圃,年新增矮化自根砧苗木繁育能力30万株以上。2 .蔬菜种苗基地。新建先进种苗繁育温室大棚,配套先进设备、智能化设施,实现现代化、集约化、周年化育苗,年新增优质商品苗育苗能力2000万株以上。3 .食用菌菌种(菌包)生产基地。新建集自动化拌料、输料、装袋(瓶)、自动化高压灭菌、无菌车间接种于一体的生产线或机械化、自动化集中堆制、发酵的草腐菌培养料生产线,配套车间、发酵隧道及菇房等设施,实现一、二、三级菌种10万支、30万瓶(袋)、100万袋(瓶)以上,菌包500万袋、草腐菌发酵料5000吨以上年生产能力。4 .茶树良种苗木

7、繁育基地。引进抗寒茶树无性系良种,建设资源保存圃、新优品种试验园、无性系品种母本园和采穗圃,建设种苗繁育温室大棚,配套先进设施,提高无性系苗木繁育能力,年繁育500万株以上。(二)支持现代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重点示范推广现代农业设施设备、先进栽培技术、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1.水果产业。新建6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200亩以上)现代水果集约栽培示范园,引种优良品种和苗木,示范推广现代矮砧、宽行密植、矮化轻简、便于机械作业的集约高效栽培模式,应用农业物联网、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机械化防治等先进技术设备,建设高效数字果园。2 .蔬菜产业。新建设施内总面积1

8、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50亩以上)的现代设施蔬菜栽培示范园,建设新型材料墙体结构、PO膜、新型保温被的日光温室,建设高性能抗风雪、抗震钢架结构拱圆大棚以及“菜菌共生”双屋面日光温室(阴阳棚),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植物补光灯、农业物联网等设备和有机基质、水培等无土栽培技术,建设智能化数字化蔬菜温室大棚。3 .食用菌产业。新建设施内总面积5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25亩以上)的现代食用菌高效栽培示范园,支持周年控温菇房、菌菜复合棚、高标准钢结构大棚及其他新型周年栽培大棚等设施建设,实现智能化、精准化、周年化生产。4 .茶叶产业。新建防护设施内总面积200亩以上(其中单个实施主体70亩以上)

9、的无性系茶树良种生态示范园,引种无性系茶树良种,配备钢管结构越冬防护设施,配套生态防护林,应用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物联网等先进智能技术设备,建设智慧茶园,示范带动全省无性系茶树良种和生态茶园建设。(三)支持应用数字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配置环境传感、数据采集、生长监控、数字病虫测报、自动化装备等智能化设备以及云平台、手机APP、数字化管理软件系统等,实现示范园区的数字化管理和智能化生产,打造绿色高质高效的数字农业园区。三、补助标准鼓励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进行补助,其中种苗繁育基地比例不超过50%,标准化示范基地补助比例不超过40%。资金投入(含自筹与财

10、政补助)主要用于果树茶树苗木购置、园区内生产路与蓄水输水等基础设施、生产性设施设备、数字化智慧农业设施建设等,不能用于一次性物化投入、办公生活设施等。四、有关要求项目县按照省级要求,选择适合实施主体,确定适当建设内容,编制详细具体、准确切实的实施方案与投资概算,经市级审核、省级备案后,由市级批复实施。各县要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相关内容,市级部门要加强督导,及时组织验收,尽早发挥资金效益和任务作用。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张飞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家庭农场培育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0)24号)和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11、规范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鲁农委办发(2020)17号),重点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发展粮食类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实施内容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联合社)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1 .重点支持滕州市、招远市、临胸县、嘉祥县、新泰市、日照市东港区、齐河县、庆云县、滨州市沾化区、荷泽市定陶区等10个县(市、区)开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每县安排不低于20万元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推

12、进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试点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占当地县级以上示范社数量的比例应达到10%以上。2 .支持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开展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升级技术装备。3 .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行业机构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生产技术、产业发展、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服务。4 .支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创建和绿色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参加国内知名农产品会展活动,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拓展营销渠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建立标准化生产制度,实行农产品追溯系统管理。5 .鼓励

13、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服务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承担政府组织的涉农项目建设。三、奖补方式鼓励各地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其中建设清选包装、烘干等产地初加工设施,可参照以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补助。四、有关要求各市要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项目实施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项目实施台账,包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实施内容和补助金额、补助方式等内容。各市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总结报告(包括支持主体名单、资金金额、实施内容

14、)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里在次年的绩效评价中进行抽查核验。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潘东崛附件4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巩固完善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推动共同富裕为主线,以转变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发展服务型规模经营为目标,加快发展以生产托管服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聚焦农业生产薄弱环节,支持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模式,推进各生产要素资源聚合,完善支持政策,强化行业管理,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绿色化

15、水平,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二、建设内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服务类企业等服务组织面向小农户开展社会化服务,重点解决小农户在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中关键和薄弱环节的专业化服务需求。2021年全省完成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500万亩。(一)服务内容。以保障粮食安全和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应为目标,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要求,突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托管,推进农业生产节本提质增效,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发展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托管的财政支持方式,为拓宽服务领域、开辟服务市场积累经验。(二)服务主体。建立县域农业

16、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做好入库标准制定、资格审查、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要求,选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服务企业等服务主体开展服务,推进服务方和被服务方双向选择。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域开展服务,坚决防止地方保护主义,每个单环节社会化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个。项目县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托管服务市场,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加强联合合作,促进各主体多元互动、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推动服务链条横向拓展、纵向延伸,打造一体化的服务组织体系。对服务面积弄虚作假、服务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较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退出服务主体名录库,五年内取消

17、其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格。(三)服务对象。支持小农户集中连片地接受社会化服务,参与农业全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活动。项目县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o要合理制定接受服务的单个经营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四)补助环节。聚焦制约当地农业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中的突出短板,选取3个关键环节、薄弱领域,支持服务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和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多个环节集中进行补助。对于当地市场机制运作已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单一服务环节,原则上要逐步退出财政补助范围。(五)补助标准。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对象和市场发育成熟

18、度确定不同的财政补助标准。突出服务小农户的政策导向,分别确定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为防止干扰市场机制,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扩种大豆的项目县不超过150元;丘陵山区原则上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根据农民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以及服务市场的发育成熟度,补助标准可相应逐步降低。(六)补助方式。实行先服务后补助,通过以奖代补、服务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小农户等经营主体集中连片接受各类服务主体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部门按照服务合同实际服务量兑付补助资金。

19、项目县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补助方式和运行机制,补助资金可以补服务主体,也可以补农户,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七)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支持发展生产托管服务的贷款产品。鼓励通过生产托管服务,经营主体组织或直接为农户提供信用贷款,统一购买完全成本保险或收入保险等保险产品,降低农业经营风险。三、工作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合作,共同做好实施工作。各地切实加大对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管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查处违规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和多头补贴等问题。市级注重指导项目的实施,根据工作进度开展全面检查和评价。省级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开展抽查和综合绩效评价。要加大宣

20、传,让小农户、村集体和各类服务组织广泛知晓政策,激发参与的积极性。各市要于8月31日前将项目县实施方案报省里备案,并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实施总结和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许慧莹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开展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探索开展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利用机制,助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二、建设内容(一)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按照“项目示范区连续三年不变”的指导思想,原则上2021年项目继续覆盖2020年建立的项目示范区。1

21、.酸化耕地治理。在鲁东、鲁中南土壤pHW55的酸化区域实施,每个县推广2.5万亩,集中连片建设千亩示范区,推广施用土壤调理剂(土壤修复菌剂、生物修复菌剂)、增施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和秸秆还田等为酸化耕地治理模式。2 .盐碱耕地治理。在黄泛平原和黄河三角洲的轻、中度盐渍化区域实施,每个县推广2万亩,集中连片建设千亩示范区,完善灌排设施,集中连片推广土壤调理剂(土壤修复菌剂、生物修复菌剂)、深松整地、合理灌溉等盐碱耕地治理模式。3,县域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开展田间调查、取土化验等基础性工作,重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相关项目建设区、耕地占补平衡区、耕地损毁复垦区及新增耕地区开展县域耕地质量等

22、级年度变更评价和数据库更新。4.补充耕地质量评定试点。在2020年12个试点县开展,按照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和山东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等有关标准要求,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对本地区2020年度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形成质量等级对比报告。(二)化肥减量增效1.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创建。从小麦、玉米、棉花、花生等作物中,每县选择2种,建设不少2个连片示范区,总面积2万亩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措施,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配方施肥、机械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施肥技术。示范区配方肥到位率8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3%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带动全县化肥用

23、量实现负增长。完善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形成主要作物减肥增效技术模式。2,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在6个县完善肥料包装物回收网络,继续探索形成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模式和机制。3 .巩固提升土肥水基础工作。巩固取土化验、试验示范、施肥调查、耕地质量监测等基础工作。按照每万亩安排1个采样点的原则,根据县区耕地面积统筹分配取土化验任务,合计12000个。全省统筹开展肥料利用率试验、配方校正试验、经济作物“2+X”肥效试验、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肥效试验、小麦锌肥效果试验等700处,每个农业县安排试验示范5-7处。其中示范县至少安排小麦

24、、玉米肥料利用率试验各1处。每个示范县按照部级调查方案调查农户100户以上。支持往年50个施肥调查县和10个国家级门市肥料信息网点继续开展施肥情况跟踪调查监测。继续对国家、省、市、县四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开展调查和取样检测。4 .技术指导服务。制定发布主要粮食作物氮肥定额用量和施肥配方,指导农户科学施肥,总结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试点县要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县级技术培训2次以上,乡镇技术培训5次以上;其他县要组织县级技术培训1次,乡镇技术培训2次以上,提高技术到位率。三、资金用途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项目实施所需的物资、服务,开展农户施肥调查、取土化验、试验示范等基础性工作,以及产品抽检、开展

25、配方信息发布、宣传培训等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必要性支出。四、实施要求项目县要成立由市、县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开展项目全过程包靠指导和业务培训,总结提炼形成适宜当地推广的退化耕地综合防治技术模式。依托实施意愿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注重同秸秆还田、深耕深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统筹实施,协同推进耕地质量改良提升。各地要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年度总结、绩效自评报告报送省农技中心。联系方式:省农技中心土肥部董艳红邮箱: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以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提升农业质量效益

26、竞争力为目标,以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为主线,着力提升独特地域、独特生产方式、独特品质和独特历史文化地理标志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强化质量标识和追溯管理,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引领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样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二、实施内容(一)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一是加强特色品种资源保护。保护特定产地环境,建设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加强特色品种繁育选育和提纯复壮。二是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建设核心生产基地,改善生产设施、仓储保鲜及运输设施条件,改造升级加工工艺及设备,推行绿色化、清洁化生产模式,提升与延长产业链。

27、(二)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一是推行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产业标准体系,按照标准化生产规程组织生产,加强培训推广,示范标准化生产。二是开展产品质量管控。建立地标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目录,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纳入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系统。开展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营养品质评价,推动产品分等分级,促进地理标志农产品特色化发展。(三)推进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深入挖掘传统农耕文化,丰富品牌内涵,讲好地理标志农产品历史故事。开展相关媒体推介活动并制作专题宣传片,通过省级以上宣传平台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设计并应用适合本地域风格特点的整套视觉识别系统(包括标志标识、卡通形象、标准字

28、体、标准色、场景应用等)。培育一批以地理标志农产品为核心的区域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提高品牌认知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品牌溢价。(四)健全支撑服务体系。一是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用标企业管理。证书持有人按照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等相关规定,对产品生产区域、规模产量、特色品质、标志使用等开展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标志使用人做好生产信息采集,推行产地和产品台账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要求,规范上市产品包装标识,实行产品带标上市。二是推动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建立地理标志

29、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并对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生产、监管、服务等信息化水平,积极加入山东品牌农产品综合服务平台及其他电商平台营销。三、资金用途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加强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和核心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和特色品质,开展专题宣传和推介,加强品牌营销,推动身份标识化和全程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四、工作要求各项目县要加强地标保护工程的组织领导和技术指导,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时间节点、资金使用、政策配套、工作考评等相关要求,市级审核批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各市要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项目实施总结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30、省财政厅。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一、主要目标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突出产业需求,围绕鲜活产品,聚焦新型主体,相对集中布局,标准规范引领,农民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助力降损增效,提升产地冷藏保鲜能力、商品化处理能力、稳供保障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二、建设重点(一)建设范围突出相对集中布局,聚焦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围绕蔬菜、水果,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不包括粮食、畜产品、水产品)开展设施建设。(二)建设内容1.通风贮藏库。在马铃薯、甘薯、山药、大白菜、胡萝卜、生姜等耐贮型农产品主产区,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

31、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2 .机械冷库。在果蔬及其他种植类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和果蔬速冻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3 .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有关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4 .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

32、,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预冷库或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清洗、分级、检测、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三)支持主体依托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建设主体”)实施。(四)补助标准采取“双限”适当支持。按照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IOo万元。省农业农村厅将根据不同仓储保鲜设施类型,组织制定补助控制标准,原则上实现全省补贴标准相对统一。鼓励地方进行适度叠加补贴,原则上叠加后补贴比例不高于建设设施总造价的50%o三、工作安排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

33、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或改扩建设施。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工作流程,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全过程线上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一)认真组织实施。坚持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应在组织申报工作启动前IO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布申报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等相关事宜,指导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完成审核后,要通过官方渠道公示通过审核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建设内容等信息(公示期5个工作日)。10月31日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验收及补助资金拨付工作。(二)加强监管指导。各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督促指导,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委托有资

34、质的第三方开展工程质量评估、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别要对改扩建以及二次申报主体加强建设监管,明确界定改扩建和二次建设具体内容,坚决杜绝套取国家资金行为。(三)及时组织验收。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设施建设的规范性、申报内容的一致性、技术方案的符合性等开展核验,鼓励有条件的县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统一验收。(四)兑付补助资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在全县(市、区)进行补助发放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对享受补助的冷藏保鲜设施,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和

35、编号。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信息化处张丙朋渔业增值放流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中央渔业增殖放流财政资金引领示范作用,大力实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不断增加渔业资源水域资源量,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努力开创新时代增殖放流事业新局面。二、建设内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放流苗种采购。(一)海洋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在山东黄渤海沿岸增殖放流,品种主要为黑鲤、许氏平鼬、鲜蝶竭类、大沈六线鱼等海水鱼类、对虾、斑石蜩、三友梭子蟹等。(二)淡水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在南四湖、东平湖

36、流域以及内陆大型水库增殖放流,品种主要为鲤鳗鱼、草鱼等。(三)珍稀濒危物种增殖放流。在威海文登市靖海湾松江鳏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松江鲸鱼,新增海马增殖放流;泰安市泰山赤鳞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增殖放流多鳞白甲鱼;烟台增殖放流松江鲸鱼,新增海马增殖放流。三、工作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增殖苗种招标制度,对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前均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进行现场监督和验收。探索建立以政府补贴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渠道,动员个人、企业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增殖放流事业,建立健全水生生物资源有偿使用和资源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全省放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市实施方案经省渔业发展总站负责技

37、术把关,8月31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同时要于2021年12月20日前将实施总结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处周玉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快速发展。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通过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打通种养循环堵点,建立养殖场户、服务组织和种植主体紧密衔接的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力争通过3-5年试点,扶持一批粪肥还田专业化服务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构建1-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建立一批粪肥收集

38、、处理、施用专业化服务主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试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化肥用量。二、建设内容支持济南市商河县等23个县(市、区)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创建,在耕地和园地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整县制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一)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以粮食和蔬菜作物为主,每县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面积10万亩以上。每个试点县要重点选择2-3个100亩以上示范片,设置标牌,开展粪肥还田利用技术示范,强化示范引领作用。(二)开展有机肥施用试验示范。每县完成畜禽粪便堆肥原料配伍、有机替代减肥梯度等试验示范5处,科学确定粪

39、肥还田量和替代化肥比例;并集成2套以上具有本地特点的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三)开展有机肥施肥调查和施用效果监测评估。选择代表性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施肥情况调查,每试点县调查不少于50户;安排20个土壤有机质提升监测点,对比分析粪肥还田在化肥减量、地力培肥等方面的作用。(四)强化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结合农业农村部“百名专家联百县”等科学施肥活动,全覆盖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开展技术培训、专家指导等活动5次以上。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项目政策、技术和成效,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资金使用补贴资金用于引导扶持专业化服务主体就地就近开展粪肥还田利用,支持畜禽粪

40、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料施用等。农业农村部门用于开展试验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的资金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10%o其余资金用于粪肥收集、堆汹、配送、施用专业化服务补奖。粪肥收集一堆衩不超过240元/吨,堆肥配送施用补贴不超过80元/吨,全链条服务到田不超过320元/吨。商品有机肥补贴资金不超过项目补助资金总额的10%,每吨不超过300元。同时限定各种粪肥还田技术模式补贴金额不得超过物料成本的30%o受益农户不受地域、经营规模限制。每个服务服务主体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粪肥收集、堆汹、配送设施建设、机械购置不列入补贴范围。四、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级人民政府是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

41、实施主体,负责整县制开展粪肥就地消纳、就近还田补奖试点。县级要建立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非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收集、堆汹、配送还田,指导农户合理使用,负责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和资料报送。畜牧部门负责指导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无害化处理,督导规模化养殖场与服务主体对接;生态环境部门严查粪污滥倾乱倒;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及时支付和安全使用。二是强化支持保障。聘请部“百名专家联百县”科学施肥专家成立技术指导组,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巡回指导,提高各类经营服务主体提高技术水平。县农业农村局承担的部分试验示范、宣传培训等技术工作,可通过

42、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关科研院所、院校等第三方机构完成。(三)规范项目实施。要建立粪肥质量、流向全程可追溯管理台账,对服务主体原料收集、生产、供应、施用等过程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到粪肥去向有据可查,监管不留死角。供应农户施用的粪肥,应保证农产品安全生产,对环境卫生无害。(四)强化绩效管理。各试点县要保障资金规范使用,防止出现挤占、截留、挪用资金情况。2022年3月底前组织试点县开展绩效评价,对试点成效好、机制创新力度大的试点县,原则上持续支持5年,对运行模式不畅、机制创新不足、财政补奖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县将退出试点范围。市级将试点县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财政厅备案。总结资料于2

43、021年月2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联系方式: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壤肥料部马荣辉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姚永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科技支撑、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推动秸秆还田、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项目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成2个以上秸秆全量利用样板县。项目县秸秆精细化还田水平有效提升,“五化”利用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秸秆收储体系更加健全,市场化运转机制基本建立;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应用模式和运行机制;县域秸秆资源台账进一步完善。

44、二、主要内容(一)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1.进秸秆还田。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生物反应堆等技术;重点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还田作业;支持鼓励蔬菜主产县探索蔬菜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模式。2.秸秆生产有机肥。鼓励将秸秆或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后产物作为原料生产有机肥,提高秸秆还田及肥料化利用水平。3.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业。推广秸秆直接粉碎饲喂技术、青贮饲料机械化技术、秸秆微生物发酵技术、秸秆氨化技术等,支持建设秸秆青贮窖池、打包青贮饲料。4.发展秸秆基料化产业。鼓励利用小麦、玉米、棉花等秸秆加工栽培基料、养殖基料,支持秸秆生产食用菌菌基、菌包和菌渣生产饲

45、料、有机肥、栽培基料等。5.秸秆能源化利用。重点在棉花主产区,推广秸秆热解气化、固化成型及炭化技术,扶持建设秸秆固化成型及炭化产业化示范项目。(二)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能力。1.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支持以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为主体,建设秸秆收储站点,统一建设、购置、使用秸秆收储、加工、运输设施设备,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2.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土壤有机质含量对比检测,提升农用地环境监测水平。(三)形成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项目县要依据本地秸秆资源禀赋、利用现状和发展潜力,尽量选择2种以上秸秆利用模式集

46、中示范,重点突出秸秆还田和收储体系建设。要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探索具有本地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激励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特色鲜明的县域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三、资金用途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服务采购、设备购置、设施建设,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开展秸秆资源调查等。其中秸秆还田作业补贴不超过50%,含深耕的不超过每亩80元。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补贴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50%(对于享受农机补贴的,中央财政补贴不高于设备购置资金的20%),青贮池建设限补100元/立方米,收储运体系建设补贴不高于建设成本的50%o补贴对象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秸秆利用企业和第三方组

47、织等。鼓励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按进度分期拨付。四、其它要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市级组织评审、批复并督促实施。实施方案批复后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要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方案、招标文件、物资发放台账、协议、总结、宣传报道等文档和照片资料,装订成册、归档立案。请各市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年度工作总结、各项目县工作总结和县域典型模式、年度主推技术等报省农业农村厅。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王慧玲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实施方案一、总体思路为切实做好全省动物疫病防控,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要求,我省将通过动物防疫财政支持政策实施,加强政府引导,进一步优化动物防疫资源配置,严格措

48、施落实,强化防控力度,进一步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有效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二、主要内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为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强制免疫补助。其中强制扑杀补助是约束性任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和强制免疫补助为指导性任务。(一)约束性任务强制扑杀补助:主要用于国家在2020.9.1-2021.8.31期间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马鼻疽和马传贫等。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地方财政补助60%o(二)指导性任务1.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对2020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方面,补助对象为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20)6号)、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有关要求,统筹各级财政保障作用,按照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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