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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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本项目拟建厂址现状本项目拟建厂址现状本项目现场照片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7六、结论96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97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在山西省主体功能

2、区划分总图上的位置附图3:本项目在太谷县生态功能区划图上的位置附图4:本项目在太谷县生态经济区划图上的位置附图5:本项目在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总图上的位置附图6:本项目在晋中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上的位置附图7:本项目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中的位置附图8:车间设施设备布置图附图9:本项目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本项目委托书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本项目备案文件附件4: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附件5:关于对山西省太谷县宝光碳素有限公司新建20000ta直径60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6:山西省太谷县宝光碳素有限公司新建20000ta直径60

3、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7: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附件8: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2022年第二季度)附件9: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附件10: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负极材料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附件11: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109-140726-89-01-9704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4、小白乡上庄村东南820m地理坐标(112度42分09.252秒,37度27分39.63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_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945.0环保投资占比()4.7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95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环评专题设置情况如下:表1-1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原则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专题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立物、So2、NOx苯并花等不设置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在厂址厂界500米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林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不涉及直排不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6、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注:“1”表示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表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规划

7、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第一类“鼓励类”中“十六、汽车”中“3、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250O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及“十九、轻工”中“14、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即本项目生产的负极材料属于鼓励类。第三类“淘汰类”中“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五)钢铁”中“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Oo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本项目配套建设两座

8、8炉直流艾奇逊石墨化炉进行生产,艾奇逊石墨化炉生产的负极材料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上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本项目石墨炉配套建设18000KAV特变,型号为ZHSFPT-18000/35,故本项目石墨化炉不属于淘汰其他符合性分析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本项目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2021年11月23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

9、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l-2o表1-2本项目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5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J5节付合1一、“两高”项目范围为:1、石油、燥炭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符合其他燃料加工业(25);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主要包括:煤电(4411、

10、4412)、焦化(2521)、钢铁(炼铁3110、炼钢3120)、铁合金(3140)、铝冶炼(3216)、镁冶炼(3217)、石灰(3012)建筑陶瓷(3071).水泥(熟料)(3011)平板玻璃(3041)碳素(3091)、煤化工(25222523;包括但不限于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烬、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合成氨、煤制对二甲苯)、尿素(2621)、烧碱(2612)、电石(2613)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两高”项目暂按以上行业范围为准,并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动态调整)。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一其

11、他;目前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尚未取得能评批复,根据报告内容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当量值为30104.74吨标准煤a,小于5万吨标准煤/a;综上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2019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10月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

12、大气2019164号)。本项目与工业炉窑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l-4o表L3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1956号)相应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三、重点任务1(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工程配套的

13、工业窑炉,均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项目不属于严禁新增产能行业,不涉及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符合2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要按时完成各地已出台的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本项目配置的工艺装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需符合业关闭。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3力施染度理(.实污深治

14、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本项目工业炉窑排放的废气采取了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符合4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

15、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除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厂区内物料的输送、投料及转运等过程采用气力输送,各产尘点设置了集气除尘装置,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采取了有效抑尘措施。符合表1-4与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16、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6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二、重点任务1格设目境入严建项环准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及产能置换办法。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全省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建设的清洁燥制气中心除外)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涉及石墨炉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晋中市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约820m处,本项目碳化工序外委加工,利用厂址附近的碳素企业的炉窑进行碳化处理,本项目在充分利用附近炭素行业企业

17、的资源优势、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协调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建设,符合产业空间布局,各产污设备均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措施。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本项目不涉及煤气发生炉建设。符合2大剩能不标业加过产和达.L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推进限制类工业炉窑升级改造。落实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加快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Ea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步伐。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本项目配置的工艺装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符合窑汰度炉淘力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

18、,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2010年本)中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3施染度理实污深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大工业炉窑治理力度,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生设施。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制及相关规定。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亳克/立方米考核评价,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亳克/立方米。各地有更严格管控要求的从严执行。以上工业炉容治理任务2019年完成改造。1、本项目石墨化炉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

19、湿式电除尘防治措施2、经采取以上措施,石墨化炉运行时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其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符合4全面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理。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环节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草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管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

20、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原料以吨袋包装形式在全封闭车间临时堆放后直接入炉使用,辅料存放于料仓中,生产加工工序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各产尘点均设集气罩,设备之间通过密闭溜槽链接符合5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相关行业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强焦炉、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其中,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级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器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酚氟废水预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展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煤气发

21、生炉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处置,或进煤气冷却由直接水洗改为间接冷却。吹风气、驰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环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符合9立全测控系建健监监体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砰石为燃料的砖瓦

22、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碳素焙(锻)烧炉(窑)、石灰窑、格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工业炉窑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重点行业厂区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项目将严格按照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厂内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安装高清视屏监控设施。符合站、安装高清视屏监控设施。重点运输单位建设门禁系统和视屏监控系,监控运输车辆近处情况,门禁系统、CEMS、DCS等数据保存一年以上,视屏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

23、。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自动架空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4、本项目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7号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否合、业局项设工一产布和目立(一)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24、管控要求。本项目选址于晋中市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820m,产品包括锂电池负极材料为鼓励类,厂址不在太谷城市总体规划的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太谷区城市总体规戈J,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二)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本项目位于晋中市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820m,据调查,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

25、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等禁建区域。符合(三)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本项目产品属于锂离子电池石墨类负极材料,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项目采用了先进的制造技术,提高了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性能(三)负极材料碳(石墨)比容量2335AhZkg,无定形碳比容量2250Ahkg,硅碳比容量2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项目建成后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立相应质量检查部门和检验人员,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五、资源(一)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本项目在现有厂

26、区内建设。符合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地,节约集约用地。(二)企业应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和能耗台帐,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锂离子电池企业综合能耗应400kgce/万Aho本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生产工艺。综合能耗400kgce7JAh0符合(三)鼓励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设计,加强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本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喷淋系统产生的污泥、布袋除尘器收尘作

27、为原料回用,冷却釜、电捕废焦油送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公司作为糊类原料利用;木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注重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符合(四)企业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本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符合(五)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有机溶剂、废电池等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贮存、收集、运输、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本项目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落实各

28、项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固体废物依法分类贮存、收集、运输、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符合(六)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应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本项目建成后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符合(七)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鼓励通过第三方认证。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指标宜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In级及以上水平。企业现有工程已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基本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29、中相关要求。5、本项目与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14年4月11日,山西省政府发布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山西省国土空间细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区域,并赋予其不同的发展功能定位。到2020年,山西省计划在全省15.67万kn?面积上着力构建:“一核一圈三群”城镇化战略格局、六大河谷盆地为主的农业发展战略格局、“一带三屏”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点状开发”生态友好型能矿资源开发格局等四大战略格局。本项目在山西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上的位置详见附图2。由图可知,本项目位于国家级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的

30、农产品主产区是指具备较好的农业开发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以提供生态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为其他功能,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以保持并提高农产品生产能力的区域。功能定位: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发展方向: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推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品牌化经营,积极培育农产品加工企业,壮大以杏花村汾酒、山西老陈醋、平遥牛肉等为主的品牌食品加工业,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促进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建成若干特色农产品产业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对加工工业较

31、发达的地区,要以县城和重点开发的城镇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吸引农村居民点的人口集聚,培育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引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配套设施。加强小流域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广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人工增雨抗旱和防雹减灾作业能力。加强土地整理,加快中低产田改造,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区域性商品粮生产基地。控制开发强度,对现有城镇要实行集约开发、集中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中心城镇,防止工业开发成片蔓延式扩张。加强生态保护,严格执行陡坡退耕政策,逐步退出已经占用生态用地的

32、耕地,加强农田、灌渠周边防护林建设,维持稳定的山丘林草、盆地农田景观系统结构。本项目建设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本项目生态影响区域主要局限于厂区内,运营期内对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均采取了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不违背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6、本项目与太谷县生态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太谷县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厂址位于11IB222任村、小白旱作农业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小区。该生态功能小区的发展方向是:建立生态农业基地和农业循环经济基地,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促进农业向高产、优质、低耗的方向发展。其保护措施为:1.发展节水农业,

33、以小麦、玉米深加工为重点,以生产高质量、中高档食品和大众食品为主,指导企业开发各类绿色食品、方便食品、特色食品、大众餐桌食品、出口创汇食品、精深加工食品、高层次新产品和满足农村和城镇工薪阶层多层次消费的面制品、主食类加工制品等产品;2.重点抓好施肥、使用农药等关键环节,提高蔬菜采后清洗、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水平,重点发展和研制开发技术含量高的低温脱水蔬菜、速冻菜、保险菜、蔬菜汁、蔬菜粉、净配菜等系列产品;3.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强化优质无公害壶瓶枣等具有传统优势的特色农产发展力度,建设专业化、规模化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4.以山西怡园酒庄有限公司为龙头,拓展葡萄、红枣、设施农业、

34、观光旅游等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周边农民的经济收入;5.在云岗种苗集团、绿美园艺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带动下,以王村、白燕村为中心,向周边各村辐射发展苗木花卉生产。项目厂址位于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820m,属于扩建项目,生态影响区域主要局限于厂区内,主要表现为厂区内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随着本项目建设,厂区内的生态保护措施在施工、运营期得到落实,可消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或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项目建设及运营带来的影响是区域自然体系与人工生态体系可以承受的,符合太谷区生态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在太谷县生态功能区划图上的位置详见附图3。7、本项目与太谷县生态经济区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太谷县生

35、态经济区划,本项目厂址位于In重点开发区,IHA西北部工业及综合产业发展生态经济区。该区的保护要求是:1.由于该区的生态环境已经遭到相当程度的破坏,人们生活环境呈下降趋势,应依法治理区内企业的不达标排放,各企业要做到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2.大力植树种草,加强区内环境污染承载能力,与净化能力。该区的发展方向是:禁止:1.关闭规模小、布局不合理、安全条件差的企业,减轻对环境的压力;2.淘汰低层次、高耗费、重污染的企业,形成协调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限制:对于区内相关的建材产业,要加强监管,减轻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对于已经产生威胁和破坏的区域,要责令企业进行生态修复。鼓励:1.以西吾、董村、沙沟

36、中阳三个红枣园区为示范,重点发展技术含量高、农产品附加值高的经济,如引进高科技的的保鲜技术、开发具有特色果汁果肉饮料、果蔬混合饮料、果酒、果酱-、果肺、果粉等深加工产品;2.发展以南席辣椒大市场为龙头的蔬菜基地,引导菜农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操作,重点抓好施肥、使用农药等关键环节,净化蔬菜生产环境;大力推行净菜上市,提高蔬菜采后清洗、分级、包装等商品化处理水平,解决毛菜直接上市问题;3.依托现有工业小区对工业布局进行整合,形成胡村铸造工业园区、水秀物流园区、后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等。根据该功能区的保护要求,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仅限于厂区内,且加强了厂区的绿化,对废气、废水及噪声、固废均

37、采取了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故项目建设可满足该功能区的保护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太谷生态经济区划要求。本项目在太谷县生态经济区划图上的位置详见附图4。8、本项目与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太谷区县城规划范围包括规划区,规划范围:包括白塔街办、北城街办、南城街办、明星镇、水秀乡的全部范围以及胡村镇、北洸乡、侯城乡、阳邑乡的部分村庄,涉及69个村庄,总面积135.69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至南环路,东至农大东侧县道,西至高铁站。建设用地面积为为19.22平方公里,规划期限

38、为2017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年-2020年,远期为2021年-2030年。县域城乡总体布局:规划太谷区的城乡空间结构为“一核两轴三区”的布局。“一核”即太谷县城,是县域人口集聚与城镇建设的重心,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辐射和引领整个太谷县的乡镇发展。“两轴”即由东西向108国道、南同蒲铁路、南北向太太路构成的“Y”字型城镇发展轴带,是县域对外联系的主要交通轴线,也是县域产业、人口与城镇分布集中区域。“三区”即太谷县未来生态、农.业和城镇三大主体功能空间。其中,生态空间是指太谷县域内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农业空间指太谷县域内以农业生产和农村

39、居民生活为主体功能,承担农产品生产和农村生活功能的国土空间;城镇空间是指太谷县域内以城镇居民生产生活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项目位于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820m,根据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中的地域空间划分内容,项目厂址不在“规划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仅属于“县域”规划范围内;根据规划的城乡空间结构(“一核两轴三区”)的布局内容,项目厂址属于“三区”中的农业空间结构布局。本次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址进行,现有厂区占地面积150亩,本次建设项目不新增占地,因此本项目建设不违背农业空间结构布局。厂址位于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820m,根据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图(2017-2030)可知

40、,本项目位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边界外东北方向约8.0km处,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7-2030)。本项目在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总图上的位置详见附图5。9、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颁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全面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下:9.1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本次评价对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三线一单

4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市政发202125号)中相关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分析。1)项目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晋政发202026号)符合性分析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可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根据其附件“山西省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文件中“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项目与所在生态环境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见表1-6。

42、表1-6本项目与山西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一序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废水全部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符合2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等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要加快实施城市规划区“两高”企业搬迁,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

43、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不属于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以及两高项目。不违背3实施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联防联控,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本项目根据环保管理部门要求实施分级分类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符合4太原及周边“1+30”汾河谷地区域在执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区域管控要求基础上,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全面推进现有焦化、化工、钢铁、有色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逐步退出城市规划区和县城建成区,推动焦化产能向资源禀赋好、环境承载力强、大气扩散条件优、铁路运输便利的区域转移。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44、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企业。不违背5鼓励焦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实施“飞地经济”O本项目不涉及“飞地经济”发展模式。不违背6汾河流域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污染统筹治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实施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于全厂用水,全厂不设符合汾河入河排污总量控制,积极推行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一网一河(湖)”一体化运营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水近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城镇生活再生水资源化分质利用。废水排放口,项目无废水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的相关要求。2)项目与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市政发202

45、125号)符合性分析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市政发202I25号)文件中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既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承载区,也是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的重点区域。本项目在晋中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上的位置详见附图6。本项目与市政发202125号文符合性分析见表1-7。表1-7本项目与市政发202125号文“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符合性分析分类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重点管控单元要求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

46、、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本项目采取措施后,废气可做到达标排放,废水不排放。符合根据分析,本项目不违背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不违背生态保护红线要求。9.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根据收集太谷区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数据可知,太谷区PMio、PM2.5、Ch均有超标现象,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该区属于不达标区。本次评价利用山西明朗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9日-15日对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600mm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的监测数据,利用现状监测点为西炉村;监测项目为TSP、苯并a抽。由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西炉村监测点TSP、苯并同花日均浓度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本项目厂址北距象峪河2.2km,西南距乌马河2.1km,象峪河常年干涸无水,仅雨季有小量水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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