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麦芽糖醇液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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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6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7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9六、结论12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122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示意图附图4项目选址在广东省“三线一单”数据平台的位置截图附图5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6肇庆市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7地表水监测断面、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附图8项目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9高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10区域大气功能区划图附图11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图12“肇庆市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2024年

2、1月出水指标检测月报表”截图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附件3原环评相关行政文件附件4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5常规性监测报告附件62019年验收监测报告附件72021年验收监测报告附件8法人身份证附件9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10近期生产废水在线监测统计表附件11干燥废气类比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赤解糖醇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一摘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麦芽糖醇液技术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02-441200-07-02-37*建设单位联系人丘*联系方式138*建设地点肇庆市高新区白沙街6号(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地理坐标(112度51

3、分3.878秒,23度17分53.1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H、食品制造业,24其他食品制造一一无发酵工艺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一一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2-441200-07-02-37*总投资(万元)H(M)O环保投资(万元)

4、50环保投资占比(%)0.45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是:用地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2010-202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文件名称:关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文号:肇环函(2011)207号审批机关: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原肇庆市环境保护局)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关于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肇环函(2011)207号)指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旺片区

5、)重点发展金属新材料、汽车机车制造、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港口物流及现代服务业、工业旅游等行业,“严格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条件。鼓励发展区域规划主导产业,积极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总体规划以及涉及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和废水排放量大等水环境风险高的建设项目入园;严格限制发展合成类医药、化工、“两高一资”建设项目;通过引进符合规划要求的高新技术产业逐步替代现有不符合园区规划的工业企业。”“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和公共配套设施选址。应按规划的主导产业及循环经济要求开展企业引进工作,注意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的合理配置与布局。引进项目应严格遵循总体规划以及内部各分区

6、所设定的功能要求。工业区与居民区之间设置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并在生活区与工业区之间、综合服务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避免园区盲目发展、交叉污染、产业发展无序和恶性竞争。”本项目属于食品添加剂制造业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总体规划,不涉及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排放,不属于水环境风险高的建设项目,项目不属于合成类医药、化工、“两高一资”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上述审查意见的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经查,本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3年修正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珠江三角

7、洲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1年本)等文件中规定的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品、设备、工艺;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项目。因此本项目与国家、广东省和珠三角地区的产业政策相符。2、与选址合理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肇庆市高新区白沙街6号(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根据肇庆高新区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大旺片区)总体规划(2010-2020),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厂址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区、水源保护区等其他用途的用地。建设单位合理规划生产布局,做好运营期

8、各种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用地合理合法。3、与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禁止入园产业、行业名单见下表。表1-1禁止入园的产业、行业名单序号产业名称行业名称1纺织业印染2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皮革糅制加工3造纸及纸制品业纸浆制造4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精炼石油产品的制造,炼焦(焦炭),核燃料加工5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业燃料制造,农药制造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7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铁合金(冶炼)8金属制品业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9食品制造

9、业食品制造业(发酵)根据广东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肇庆大旺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全面的跟踪性分析与评价,部分结论如下:“未来,高新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发展无污染或轻污染、低水耗、低能耗、低物耗的高新技术产业”,本项目属于食品制造业,主要从事麦芽糖醇液和麦芽糖醇(结晶)的生产,生产工艺不属于发酵工艺,不属于园区禁止引入行业,此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水耗、高能耗项目,因此符合规划要求。4、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本

10、项目位于环境管控单元中的重点管控单元(详见附图5),对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项目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是否相符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km2,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km2,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本项目位于肇庆市高新区白沙街6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

11、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地表水、环境空气等现状指标均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总体环境现状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同时本项目严格环境保护及管理措施,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者有效处置,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功能等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能、蒸汽,用电由市政供电部门提供,用水由自来水厂供给,蒸汽由供热管网输送,用量不会达到

12、资源利用上限,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符合全省总域局控区布管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新本项目属于麦芽糖醇液和麦芽糖醇(结晶)制造业,不属于需入园集中管理的项目。符合体管控要求要求建化学制浆、电镀、印染、糅革等项目入园集中管理。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使用量,力争在全国范围内提前实现碳排放达峰。本项目生产过程使用电能、蒸汽。项目建成运行后运行期间占用电源338万kWa,水资源消耗约179468m3a,占当地资源能源比例较低,不会突破地区的资源利用上限。符合域局控求区布管要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13、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本项目主要污水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依托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干燥/粉碎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规处置不外排。符合境险控求环风防弊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省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和尾矿库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原有项目已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具有较为完善的环境风险管控设施。符合“一核一带一

14、区”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域局控求区布管要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属于食品制造业,产品为麦芽糖醇液和麦芽糖醇(结晶),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使用符合源源用求能资利要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主要以蒸汽、电能为能源,均属于清洁能源。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蒸汽用量为2.12万吨a,用电量为338万kWa氨氮29.67ta以内。后期根据最新环评批

15、复结果进行更新。3-2.【水/限制类】向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以排放。3-3.【大气/限制类】园区各项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规划环评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园区(核准范围2Z5204km2统计)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SO21499taNOX2177t/a、颗粒物552t/a、VoCS200ta以内。后期根据最新环评批复结果进行更新。34.【大气/综合类】新建、改建、扩建涉及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安

16、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3-5.【大气/综合类】加强涉VOCS3-1:本项目的废水排放量为:303.03m3d,CODCr:9ta氨氮:lta,符合园区水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3-2:项目内废水处理达到工业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与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中表2“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排放)标准的较严值,可以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3-3:项目内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0.162ta,符

17、合园区大气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34、3-5:项目不涉及VoCS废气产生。3-6:项目内有专门的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暂符合符合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新引进涉VoCS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替代,不得采用高挥发性原辅材料(共性车间除外)。3-6固废/综合类】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须配套建设符合规

18、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存场所,并配套相应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符合相关要求。境险控环风防4-1.【风险/综合类】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4-2.【土壤/综合类】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强化金属制品业、电镀(含配套电镀)等涉重金属行业及化工行业企业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4-1:本项目环境风险较小,做好风险管控措施可有效防范事

19、故发生。4-2:项目不属于强化金属制品业、电镀(含配套电镀)等涉重金属行业及化工行业企业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较小。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基本符合产业政策、城市规划、环境保护、肇庆市“三线一单”和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ZH44128420008)重点管控单元的要求,选址合理,其建设符合有关环保要求。6、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1)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附近主要水体为东排渠、独水河口、北江、绥江,分别属于IV类、In类、11类、11类水体,对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X)2)IV类、川类、11类标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

20、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依托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引至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对水环境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水环境功能区要求。(2)空气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其大气功能要求。(3)声环境本项目位于肇庆市高新区白沙街6号,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修订版)的通知(肇府函(2021)587号),项目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项目北厂界毗邻白沙街、西厂界毗邻宝石路

21、、南厂界毗邻兴隆一街、东厂界毗邻滨江路,根据肇府函(2021)587号中肇庆高新区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白沙街、滨江路、兴隆一街、宝石路均属于划分4a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因此东、南、西、北面厂界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对声环境功能要求。(4)生态环境本项目选址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本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自然

22、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项目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通过采取评价中提出的治理措施有效治理后,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项目的运营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合。7、与饮用水源保护区位置符合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部分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1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肇庆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7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部分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的通知(肇府函(2020)192号),项目周边的饮水水源保护区主要有北江大旺区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

23、水水源保护区具体划分如下表所示。表1-5项目周边饮用力t源保护区范围一览表序号保护区名称和级别水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陆域保护范围与水质保护目标面积(平方公里)与本项目最近距离(km)备注1北江大旺区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新取水口上游100O米至下游250米,以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的水域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西岸向陆纵深至防洪堤背水坡坡脚线以内的陆域0.354.39粤府函(2019)277号,新划定二级北江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起上溯1650米(与佛山市北江水厂二级水域保护范围下边界相接),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起下溯250米,以取水口侧的航道边界线到岸边的水域;龙王庙水库排渠自与北江交汇处上溯

24、1450米的水域北江干流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西岸向陆纵深至防洪堤背水坡坡脚线以内的陆域;龙王庙水库排渠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向陆纵深至防洪堤背水坡坡脚线以内的陆域1.194.182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吸水口上游1500米起至吸水口下游400米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11类。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堤围向陆纵深50米的陆域范围。1.0216.52肇府函(2020)192号,待大沙镇水厂供水替代工程实施完成,并拆除马房水厂和岗美水厂取水口后,取消该保护区。二级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起上溯至五马岗旧桥(约3000米),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起下溯至马房水利枢纽(约400米)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11类。北岸自一

25、级和二级保护区水域向陆纵深至独水河(四会境内又名青莲渠),不超过二广高速临绥江侧路肩线,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南岸自一级和二级保护区水域向陆纵深IoOO米,除一级保护区以外的陆域。7.5386.173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白沙新吸水口上游IooO米起至吸水口下游250米河段的水域。一级保护区水域西岸一侧向陆域纵深50米的陆域。0.711.068粤府函(2019)277号,在北江大旺区一村取水口建成通水、具备实际供水能力,并向省政府报备相关证明文件后,方可取消二级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起上溯4000米,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起下溯250米的水域。一、二级保护区水域西岸一侧向陆纵深200米内

26、除去一级保护区的范围。4.520.7811本项目位于北江大旺区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下游,厂址边界与北江大旺区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3.98km;厂址边界与北江大旺区白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0.56km;项目厂址边界与绥江马房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最近距离为6.37km。项目选址不在相关地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陆域范围内。8、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环环评(2021)45号):“新建、改建、扩建“两

27、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其他符合性分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析产业园区。对炼油、乙烯、钢铁、焦化、煤化工、燃煤发电、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铜铅锌硅冶炼等环境影响大或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类别,不得以改革试点名义随意下放环评审批权限或降低审批要求。“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

28、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本实施方案所指两高行业,是指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两高项目,是指“两高”行业生产高耗能高排放产品或具有高耗能高排放生产工序,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续国家对两高项目范围如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具体如下表”本项目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即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9、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相符性分析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要求: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

29、代。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本项目属麦芽糖醇制造业,不涉及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不产生VoCs,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综上,本项目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的相关要求。10、与肇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肇府(2022)14号)相符性分析坚持绿色发展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生

30、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统筹考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制造业结构高端化带动经济绿色化发展,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集群,培优升级新材料、精细化工、绿色建材、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智能家居等特色产业集群;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严格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持续降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在总体制造业中的比重。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碳达峰的重大战略部署,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肇庆市碳排放达峰路线图、达峰路径和达峰保障措施;加大能源、重点高耗能工业碳排放总量控制力度,推动能源、工业、

31、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在2030年前达峰。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PM2.5和03协同控制为主线,加快补齐03污染治理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联防联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改善,让“肇庆蓝”成为常态。持续推进VOCS减排和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Vc)CS源解析,系统掌握工业源VoCS产生、处理、排放及分布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建立更新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推进采用低VOCS排放技术工艺,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深化工业炉窑和锅炉排放治理。强化扬尘防控。建立健全

32、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监管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规范化建设。聚焦国考、省考、市考断面达标、万里碧道建设,依照“查、测、溯、治”工作方案,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形成排污口保留清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2025年底前,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强化固体废物源头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审查,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属麦芽糖醛制造业,不涉及VOCS原辅材料的使用,运营过程外排的污水主

33、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依托一期、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增设排污口;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规处置不外排。符合相关规划。11、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肇庆市高新区白沙街6号(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根据肇庆高新区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大旺片区)总体规划(2010-2020),该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用地是合法的。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于2008年11月投资建设“肇庆焕发生物科技

34、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淀粉糖项目”(以下简称为“一期项目”),该项目年产量40万吨淀粉糖。建设单位于2013年1月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麦芽糊精、0.5万吨结晶山梨醇、0.5万吨结晶麦芽糖醇和1万吨焦糖色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1月投资建设“药用B环状糊精(倍他环糊精)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三期项目。2016年10月,建设单位对一期、二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及变更,其中一期项目增加洗桶工艺,产能不变。二期项目主要对玉米淀粉生产设备全部更新换代,设备更新后总产能可达30万吨/年,伴随有副产品毛油、玉米蛋白粉、玉米纤维饲料的生产。2018年,建设单位将二期工程变更为

35、:设置植脂末/麦芽糊精共用生产线年产植脂末2万吨、麦芽糊精3万吨;设置年产1万吨焦糖色素生产线;设置原料淀粉生产线年产玉米淀粉30万吨及其副产品玉米蛋白粉、玉米纤维饲建设料、毛油等,并重新报批二期工程环评。内容2019年,建设单位在一期二期范围内投资建设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液体山梨醇5万t、变性淀粉2万t、果葡糖浆1万t、大米淀粉浆10万t、结晶甘露醉1万t、结晶山梨醇2万t扩建项目。2021年,建设单位取消2019年批复的变性淀粉2万吨/年生产线,新增玉米副产品胚芽深加工年产2.5万吨玉米油精炼技术改造项目,扩建年产10万吨葡萄糖浆技术改造项目及扩建年产6万吨山梨醇技术改造项目。20

36、23年,建设单位在新建三期工程内投资建设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用B-环状糊精(倍他环糊精)建设工程项目,年产赤薛糖醇3万吨、B-环状糊精1万吨。为持续发展,增加产品延伸加工、扩大新产品经营范围,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一二期范围内建设“年产2万吨麦芽糖醇液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改建项目”“项目”,备案证见附件9,项目代码2302-441200-07-02-374706)。本次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麦芽糖醇液技术改造项目位于肇庆市高新区白沙街6号(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建设内容:在现有生产基础上进行产品升级改造

37、,通过技术改造增加大米淀粉、生物酶法转化、麦芽糖氢化、精制、结晶分离、浓缩、干燥等生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增加年产2万吨麦芽糖醇液全套生产线;拟将原环评肇庆焕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批复文号:肇环高新建(2021)33号)中的液态山梨糖醇6万t/a减产至2万ta,并将减产部分改为年产2万吨麦芽糖醇液(其中1万吨液体糖醇、另1万吨糖醇液加工为8000吨结晶糖醇),副产大米蛋白粉1500吨,并将原来430万大卡导热油炉改为600万大卡导热油炉,新增建筑面积342.4211依托该项目液态山梨糖醇产品加氢工段设备,并在此基础上新增部分加氢工段配套设施、大米淀粉工段设备、麦芽糖醇精制浓缩工段设备、结晶工段设备、副产品蛋白粉设备。本项目共投资11000万元,在一期工程已建成的大米淀粉加工车间、糖浆车间及新建占地面积102.3?的加氢反应车间(一层)和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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