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汽车零部件及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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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苏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汽车零部件及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109-320554-89-01-807333建设单位联系人孔联系方式189建设地点苏州太仓沙溪镇岳王台北路1号2号厂房2楼地理坐标东经121o9,4.369;北纬313228.19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I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LJ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苏州太仓沙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审

2、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沙政发备(2023)181号总投资(万元)7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7.1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l否是:占地面积(m2)1500(租赁建筑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建设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同花、甑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噂英、苯并固花、氟化物、氯气。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

3、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风险物质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进行河道取水。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注:【.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根据上表可知,

4、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省政府关于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2)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对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评审查20203005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太仓市沙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相符性分析规划年限:2010年至2030年。规划范围:规划区域为沙溪镇,总面积132.4平方公

5、里。产业空间布局:沙溪镇区主要向南,优化东北;岳王工业集中区主要向南、向西拓展,与太仓主城区相衔接。镇域空间结构:按照集中、聚焦的原则,规划末镇域形成“一片一区”的城镇布局结构,一片即沙溪镇区,一区即岳王工业集中区。控制原撤并镇直塘和归庄空间拓展,规划期内其功能向农村社区转化。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禁止新增城镇建设项目,现状工业项目应该逐步淘汰或向镇区、工业集中区集中。产业发展与布局发展综合目标:以率先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充分挖掘沙溪镇自然文化特色,加快特色旅游业的发展,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调整优化农业生产模式,提升工业经济效益,优化人民居住环境,把沙

6、溪镇建成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集历史古镇、文化古镇、工业古镇、工业强镇、宜居新镇于一体的综合型、现代化城镇。产业发展规划:以工业园为发展载体,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避免与古镇保护造成影响。整合锡太公路北侧生物医药产业园和沙溪工业开发区资源优势,推进两个工业园联合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形成规模优势,重点建设岳王台资科技创新产业园(后改为太仓市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积极对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以新材料、生物医药、精密机械、电子信息产业为新的发展方向,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打造沙溪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苏州太仓沙溪镇岳王台北路1号2号厂房,属于岳王科技创

7、新产业园范围内,规划范围为东至岳南新村、南至沪宜高速、西至岳杨路、北至新港公路,约1.51平方公里;产业定位为: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组装)、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医疗器械、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机械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项目,轻工不涉及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该产业园产业发展定位。项目租赁苏州美高美塑玻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标准工业厂房,根据产权证,项目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根据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用地规划,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该产业园用地规划。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

8、施建设情况:供水:水源规划:以长江尾水源,由浏河水厂和白茄水厂联合供水。园区供水干管沿新港公路引入。给水管网:区域从城区供水管网沿新港公路引入供水干管。园区内供水干管DN600o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就近自排进入河道。岳王污水处理厂维持现状规模不再扩建,远期太仓主城陆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输送岳王及周边污水至城区陆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现状岳王污水处理厂改造为提升泵站。电力:供电电源主要依靠220千伏新泾变提供,岳王社区规划在新港公路与新四路交叉口西北新建IlOkV岳王变。供热:区域规划集中供热。禁止自建燃煤或燃油小锅炉。燃气:规划引入管道天然气,气源来自“西气东输工程。燃气管网:燃气

9、管网从太仓市主城区Del60中压管网引入。燃气管网的布置采用环状为主、环枝结合的方式,部分中压支管布置成放射状,深入用户。燃气管道一般布置在人行道或慢车道下,个别路段可考虑布置在绿化带内。燃气管网新建管道原则上位于道路的北侧和西侧。环卫工程:生活垃圾依托岳王生活垃圾转运站。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后由小型收运车运送,可回收垃圾分拣后送至回收企业或资源化中心;不可回收垃圾经压缩后运往太仓市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由专用车辆统一单独收运;大件垃圾采用定时定点及申报、电话预约上门收集;有害垃圾定点定期收集、独立收运;建筑垃圾由混合收运逐步过渡到分类收运;医疗垃圾建立分类收集、集中贮存、密闭运输系统,统一收运。综

10、上,本项目符合沙溪镇总体规划,所在区域基础设施配置完整,可满足本项目运行的要求。2、与关于对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对太仓市沙溪镇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评审查202030050号),项目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详见下表。表12与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规划范围结合规划实施现状推进产业园建设和环境管理,进步优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加快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实现区域产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位于苏州太仓沙溪镇岳王台北路1号2

11、号厂房,隶属于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产业定位电子信息、精密机械、汽车配件(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组装)、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医疗械、现代物流和轻工等产业:机械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项目,轻工不涉及制浆造纸、印染、制革、化纤(化学合成法)、酿造等本项目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涉及电镀、印刷电路板制造、不涉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等,符合产业定位工作重点实施清单管理,入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项目环评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三线一单”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按照报告书提出的入区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优先引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含量高、清洁生产水平高、污染物排放低、资源利

12、用率高的工业项目。本项目满足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及产业定位,不列入负面清单,本项目自动化水平高、清洁生产水平较高,符合园区环境准入条件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应采取工艺改造、节水管理等措施控制和减少现有企业的资源消耗水平及污染物排放强度。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明确园区环境质量改善阶段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对园区现有主要VOCs及异味废气排放企业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监测、监督管理和预防控制。本项目实行节能减排,废水经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行回用。切实落实污染物排放管控。

13、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使区内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区域总量指标内,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区域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切实维护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本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纳入区域总量指标完善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园区污水纳管工作,确保园区内所有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太仓市岳王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待太仓主城陆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现状岳王污水处理厂改造为污水提升泵站。入园企业不得自行设置污水外排口。区域内由太仓港协喜发电有限公司集中供热,禁止自建燃煤或燃油小锅炉。园区不设固体废物处置场所。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无燃煤或燃油小锅炉入园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

14、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有效衔接,规范项目管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拟建立企业环境风险监测与监控体系,与园区形成应急联动机制本项目产业定位、土地利用规划满足相关要求童之梦幼儿园目前已搬迁,距离较远。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本项目严格按照“两减六治三提升”相关要求落实执行,满足相关要求应按照报告书要求,建立产业园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注重园区环境风险源管理,严格控制新增环境风险源。建立园区环境风险监测与监控体系,完善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形成应急联动机制。优化调整建议做好与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太仓市

15、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以符合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沙溪镇总体规划(2010-2030)(2018年修改版)尽快落实园区内童之梦幼儿园搬迁关闭计划,近期严禁在幼儿园周边布置可能产生异味气体和噪声污染的企业:尽快实现区内污水全接管处理:督促园区企业尽快补齐环保手续。应严格执行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13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10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区域环境空气整治规划,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属于汽车

16、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8年),本项目不属于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类,为允许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涉及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在其规定的禁止准入事项内,为许可准入事项。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X)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根

17、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太仓市2021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苏自然资函20211587号批准),本项目与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的位置关系如下:表13项目与附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相对位置关系范围面,只(km2)名称导态能主生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总面积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相对距离墉仓清道区林太,通护杨市水维源质护水水保/杨林塘及两岸各100米范围。(其中长江湿地至随墉河河道水面;随塘河至玖龙大桥以西460米两岸各20米;玖龙大桥以西460米

18、至新太酒精有限公司北岸范围为100米,南岸范围为20米;新太酒精有限公司至南六尺塘两岸各20米:南六尺塘至G346北岸范围为100米,南岸范围为20米;G346以西至北米场河北岸到规划河口线,南岸范围为100米;陆璜公路至沪通铁路北岸范围100米,南岸范围20米:沪通铁路至岳杨线两岸各20米;岳鹿线至G15北岸范围为100米,南岸范围为规划河口线;十八港至半泾河之间北岸范围为100米,南岸范围为20米;G204至吴塘北岸范围为20米,南岸范围为100米。)636/6.360.82km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地态统护湿生系保仓湿总中范括育复X一金级园划的包保恢岖仓省公规定地和阈等太湖地体确围湿区重

19、范围为121514.998E至121o7,19.881,E,31。3129.761N至313T29.792*N(不包含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湿地保育区及恢复重建区)3.181.991.195.Ikm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太仓金仓湖省级湿地公园,项目距其边界最近距离为5.1km。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域,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服务功能下降;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12020)1号)及太仓市2021年度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优化调整方案,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20、为北侧0.82km处的杨林塘(太仓市)清水通道维护区。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空间管控区,不会导致太仓市辖区内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项目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是相符的。(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22年太仓市环境状况公报中的结论,2022太仓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优良天数为303天,优良率为83.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4gm3,项目所在区域03超标,因此判定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

21、4年),空气质量达标期限与分阶段目标如下:力争到2024年,苏州市PM2.5浓度达至J35Ug/cm3左右,O3浓度达到拐点,除03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苏州市环境质量在2024年实现全面达标。因此预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能够达标。通过采取如下措施: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强度、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强化高污染燃料使用监管);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准入条件、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大淘汰力度);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进一步控制So2、NOX和烟粉尘排

22、放,强化VOCS污染专项治理);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开展船舶和港口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强油品供应和质量保障、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强化施工扬尘管控、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推进堆场、码头扬尘控制,强化裸地治理、实施降尘考核);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汽修行业VoCS治理,推进建筑装饰、道路施工VOCS综合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排放控制);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届时,太仓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项目纳污水体为千步泾,能够达到地表水环

23、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本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固废以及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等,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即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突破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原辅料利用率高、能耗低、不浪费水资源,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完全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占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亦不会达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

24、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长江经济带,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长江办20227号)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在国家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不占用国家规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符合2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

25、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螃蟆港、泰州引江河Ikm范闱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Ikm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Ikm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向陆域纵深Ikm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3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三级保护区禁止建设内容。符合4

26、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筱、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符合5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燃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符合6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件制造,不属于禁止建设产业。符合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符合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符合9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12年本)明确的限制类、

27、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禁止、淘汰、限制项目符合综上,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在上述负面清单所列范围。项目建设与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表15太仓市岳王科技创新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清单类型准入内容相符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园区不涉及生态空间I.河道水面:禁止围垦,除规划许可的水面和滨水景观设施以外,禁止新建、扩建与防洪、改善水环境无关的建(构)筑物。2.绿地:禁止开发。空间布局约束重点管控单元1 .禁止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项目。2 .禁止粉

28、尘、NoX、HCK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大,不能在规划区内实现减量替代的项目。3 .居民区100米范围内禁止引入排放异味、刺激气体和高喝声的项目。4 .在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从事机械切割钢材、铝合金等金属材料以及机械加工石材、木材等非金属材料的工业生产活动。5 .区内部的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风险源时区内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储罐区等风险源应远离区内人群聚集的办公楼、周边村庄,以减少对其他项目的影响:区内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防止其中某一风险源发生风险事故引起其他风险源爆发带来的连锁反应,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范围。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类项目,相符。现有源提升改造

29、补齐环保手续。污水全部接管入网。污染物排放管理新改扩项目L禁止引入水质经预处理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的项目。禁止引入新建、改建、扩建污水不能接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2 .禁止引入不能实行集中供热、需自建燃煤锅炉的项目。3 .禁止引入使用“三致S物质或使用剧毒物质为主要生产原料且无可靠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的项目。4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限制使用苯、甲苯、二甲苯为溶剂和助剂的项目。5 .禁止引入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6 .禁止引入工艺废气中有难处理的、恶臭、有毒有害物质且无法做到达标排放的项目。7 .禁止新建、改建、扩

30、建排放重点重金属(铅、汞、镉、铭、类金属碑水污染物)的项环境风险防控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安全环保方面的改造工程除外。8 .禁止引入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项目。9 .禁止引入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且无总量指标来源等不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10 .禁止引入不能满足环评测算出的环境防护距离,或环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播值难以落实到位的项目。11 .禁止引入对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产生明显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类项目,相符。不良环境和生态影响的项目。12.食品及饲料添加剂行业禁止引入涉及化工合成工序的生产项目。联防联控要求建立生态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区域联动应急响应体系,实现

31、联防联控。准入要求禁止引入环境风险重大且不具备相应有效防范措施的项目环境风险防控环境风险防控要求1 .涉及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排放、贮存等新建、改扩建等项目的,企业必须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估报告并备案,严格按要求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预案演练。2 .禁建设进行调查评经理修复并通过环保验收的污染场地(原从事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场地)的再开发利用项目。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的禁止类项目,相符。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规划,日用水量为363

32、085nVd企业单位产品水耗和水耗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达100%。资源开发利土地资源利用要求本轮规划范围总土地面积为151.03ha,其中工业用地规模需严格控制在10L56ha0入区项目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开发区规划进行土地开发,不得突破园区规划范围。项目用水量较小,租赁厂区未突破园区规划,主要能源为电能清洁能源,相符。用要求地下水开采要求不得开采地下水,区域开发建设不得对地下水环境带来污染。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规划能源利用主要为天然气、蒸汽和电能等清洁能源,视发展需求由市场配置供应禁燃区要求规划区内全部采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岳王科技

33、创新产业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综上,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不违背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3、项目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1)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件,本项目位于苏州太仓沙溪镇岳王台北路1号2号厂房,属于太湖流域和长江流域,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6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

34、区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江苏省域生态环境重点管控要求空间.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I本项目不在规划的生态空布局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I问及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约束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全省陆域生态空间总面积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

35、土面积的22.49%0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陆域面积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8.2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4.28%。内。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不在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符合空间布局约束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

36、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本项目距离长江干支流Ikm以上,不属于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符合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搬迁与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跄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

37、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和省规划的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染排管空污物放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本项目污染物排放较少,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合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氯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排放总量分别为66.8万吨、85.4万吨、149.6万吨、91.2万吨、11.9万吨、29.2万吨、2.7万吨。本项目废气在太

38、仓范围内平衡,废水在污水处理厂平衡,符合总量要求。符合L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区。符合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本项目不属于化工行业。符合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

39、备体系。项目建成后项镭及时编制应急预案及体系。符合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符合源用-一资利一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不得超过524.15亿立方米。全省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因家最严格水资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符合效率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矿井水、洗煤废水70%以上综合利用,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工业水循环利用率达到90%02.土地资源总量要

40、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0.67万公顷。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利用现有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符合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界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主要能源为水、电、天然气。符合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太湖流域间局束空布约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

41、,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项目位于太湖重要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氮磷生产废水排放。符合2.在太湖流域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符合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符合染排管性污物放r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

42、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太湖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符合境险控环风管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本项目危险化学品均由公路运输至厂区。符介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液以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工业废弃物均委外处置。符合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太湖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符合源用率求资利效要I.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

43、等需要。本项目用水量较少,不会侵占居民生活用水。符合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2)与关于印发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相符性本项目建设位于苏州太仓沙溪镇岳王台北路1号2号厂房,位于太仓市科技产业园范围内,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对照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7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

44、: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1)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淘汰类产业:(2)本项目符合规划的发展定位、规模、功能布局;(3)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O(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染防治条例三级保护区禁止建设内容:(4)本项目在三级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排污口,不属于条例中的禁止建设项目;(5)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45、,不属于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排放、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换机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额,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关国家排放、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本项目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废气在太仓范围内平衡,废水在污水厂内平衡,符合总量要求。环境风险防控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项目建成后项需及时编

46、制应急预案及体系。源发率求资开效要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n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本次项目不涉及。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文件相关内容。4、项目与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太政发(2022)3号)相符性分析表18项目与太仓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类别文件相关要求相符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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