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小龙王塘3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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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SIO2023-13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小龙王塘3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简本)二。二三一月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小龙王塘3号区块项目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0.6667ha投资金额1088.5万元用海期限50年预计就业人数人占用岸线总长度Om邻近土地平均价格万元ha自然岸线O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万元人工岸线Om填海成本万元Zha其他岸线m海域使用类型其他工业用海新增岸线0m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建设填海造地0.6667ha新材料园区应急中心hahaha注:邻近土地平均价格是指用海项目周边土地的价格平均值。摘要1.出让用海基本情

2、况(1)出让海域名称: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小龙王塘3号区块;(2)出让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出让方式:挂牌出让;(4)用海类型:其他工业用海;(5)用海方式:建设填海造地;(6)用海面积:0.6667ha;(7)用海期限:50年;(8)出让方向:出让海域用于新材料园区应急中心项目建设。2 .用海必要性出让海域的建设是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需要;符合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符合舟山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可填补金塘北部开发区应急中心的空白,实现金塘北部围垦区块的科学化发展;是提高金塘材料园区预防和抵御突发事件的整体能力,保障人民安全生活生

3、产的需求。因此,出让海域的建设是必要的和迫切的。出让海域位于金塘北部围区内,属于金塘北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拟建项目中的开发指挥部项目,工程的建设将占用一定面积的海域资源。因此,出让用海必要。3 .规划符合性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用海位于金塘工业与城镇用海区(A3J0)。出让用海符合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对金塘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因此,出让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是相符的。4 .占用岸线情况出让海域位于已填成陆的金塘北部区块内部,工程实施不占用岸线。5 .资源生态影响及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出让用海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

4、能损失价值为0.7595万元/年,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价值为1.0271万元。本报告建议将本项目生态修复措施纳入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块零星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中统筹考虑,整体实施,以期达到良好的区域生态修复效果,使得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6 .出让用海选址、方式、面积、期限的合理性出让用海区位和社会条件适宜,自然资源、环境条件是适宜的,用海选址合理。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有利于维护海域基本功能,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对水文动力环境、冲淤环境的影响,有利于保持自然岸线和海域的自然属性,能够保护和保全海洋生态系统,用海方式合理。用海面积为0.6667ha用海面积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产业用海

5、面积控制指标,减少海域使用面积的可能性较小,用海面积合理。出让用海期限为50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港口、修造船厂等建设工程用海五十年”,用海期限合理。目录1底11.1 论证工作来由11.2 论证依据2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41.4 论证重点42出让用海基本情况52.1 出让海域概况52.2 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及尺度6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132.4 出让用海情况142.5 出让海域用海必要性153所在海域概况183.1 海洋资源概况183.2 海洋生态概况194资源生态影响分析204.1 生态评估204.2 生态影响分析204.3 资源影响分析215海

6、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235.1 JJTJ235.2 出让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285.3 利益相关者界定285.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295.5 出让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296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306.1 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基本情况306.2 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的影响分析306.3 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307出让用海合理性分析35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357.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377.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387.4 占用岸线合理性分析387.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387.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428生态用海对策措施448.1 生态修复目标448

7、.2 生态修复措施448.3 生态修复实施计划478.4 监管措施479结论499.1 出让海域用海基本情况499.2 用海必要性结论499.3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结论499.4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结论499.5 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结论499.6 用海合理性分析结论509.7 用海可行性结论501概述1.1 论证工作来由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滨海湿地保护、围填海管控工作,结合我省实际,2019年4月24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浙自然资规(2

8、019)I号),其中第二条“主要举措”中,在第二款“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第5部分“规范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用海审批”指出:对于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之前,选址在已填海区域且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近期和中期建设项目,沿海各市政府应加快处理,成熟一个、处置一个,确保尽快落地。沿海各市政府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规定,组织编制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的生态评估报告和生态修复方案(集中连片或相邻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整体评估并编制整体生态修复方案),形成具体处理方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省政府同意后

9、,由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全省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后,纳入处理方案项目的用海审批权限依照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用海,由项目建设主体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现行审批程序上报围填海申请或出让方案,由县(市、区)政府出具审查意见并附生态评估工作和相关处置工作情况报告等材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省政府批准。”目前,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块零星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和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块零星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均于2019年8月6日通过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的专家评审。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围填海历史

10、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理方案”)也己于2022年10月24日完成了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办函(2022)2262号)。方案涉及2个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图斑,均为未确权已填成陆区,面积共计60.7963hao本次拟出让的海域所在图斑编号为330902-0052。出让海域用海面积为0.6667ha,海域出让后用于建设应急中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低水平重复建设旅游休闲娱乐项目及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的项目,属经营性用海,拟由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按规定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根据“自然资规(2018)7号”和“浙自然资规(2019)1号”文件精神,为

11、确保具体项目尽快落地,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先期开展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小龙王塘3号区块的海域出让工作。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以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权。出让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委托相关单位对出让海域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果制定出让方案。受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的委托,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根据出让海域用海性质、规模

12、和特点,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并进行了出让海域及附近地形、地质、地貌、海洋环境及海洋资源开发、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资料的调研,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报和征询了意见。根据“自然资规(2018)7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的有关精神,本次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以此文件为基础,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本单位编制完成了本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简本)。1.2 论证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

13、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4)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订);5)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2007年1月1日起施行);6)国家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的意见(国海规范(2016)10号),2016年12月27日发布);7)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2021年1月8日起施行);8)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7年9月30日修正);9)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

14、条例(2017年9月30日修正);10)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2014年12月24日修正);11)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浙海渔发(2013)6号);12)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国务院,2018年7月25日发布);13)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号,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0日发布);1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自然资源部,2018年1

15、2月27日发布);15)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4月24日发布);16)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处理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1)5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7日发布)。1.2.2 标准规范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42361-2023);2)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1-2018);3)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4)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5)海水水质

16、标准(GB3097-1997);6)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7)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8)海洋调查规范(GB12763-2007);9)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1.2.3 项目基础资料1)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块零星围填海项目生态评估报告,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2019年8月;2)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块零星围填海项目生态修复方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2019年8月;3)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2022年6月。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1.3.1 论证工作等级本项目位于金塘北部围区内,用海方

17、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面积为0.6667ha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关于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的判据,确定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等级为二级,具体见表表1.31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判定表一级用海方式二级用海方式用海规模所在海域特征论证等级项目用海情况填海造地所有规模所有海域一项目填海造地面积为0.6667ha1.3.2 论证范围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2010)22号)要求,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km。论证范围面积约为20Okm2。1.

18、4 论证重点根据“自然资规(2018)7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填海项目”的有关精神,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同时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并结合项目用海自身特征和所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重点为:(1)用海必要性分析;(2)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4)生态修复措施。2出让用海基本情况2.1出让海域概况1、出让海域名称:舟山市定海区金塘

19、北部小龙王塘3号区块;2、出让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出让方式:挂牌出让;4、出让宗海用海类型:其他工业用海;5、出让宗海用海方式:建设填海造地;6、出让面积:0.6667ha;7、出让期限:50年;8、出让方向:出让海域用于新材料园区应急中心建设。2.1.1 出让海域地理位置出让海域位于金塘北部开发区块,地块西侧、南侧为空地,东侧为北围公路穆西线北段,北侧为疏港路,见图2.1-1。图1.2-1出让海域位置图2.1.2 出让海域建设内容出让海域主要用于建设金塘新材料园应急中心一处,项目计划总投资为2.1.3 5万元,总用地面积约6667r112,总建筑面积约6140.92m202.2

20、平面布置、主要结构及尺度2.2.1 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局着重考虑消防业务用房及相关配套与指挥中心、物资堆放仓库分别满足能相互联系且不会互相影响的条件。总图设计主要建筑物包括:消防业务用房、应急训练场地、训练塔、物资堆放仓库、指挥中心各一处及相关项目附属用房。详见图2.2-1。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667m2,总建筑面积约6140.92m2,其中消防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2378.86m2,训练塔一座,建筑面积40m2,应急训练场地一处,面积为1369.23m2;指挥中心一幢,建筑面积1921.44n?;物资堆放仓库一座,建筑面积407.39m2;岗亭3座,8m2座。详见表221。表2.2/构建筑物

21、指标一览表(单位:面)序号名称占积层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计容面积1消防站业务用房1189.4322378.86152378.862指挥中心640.4831921.44151921.443物资堆放仓库407.391407.393.5407.394训练塔854017405应急训练场地1369.2311369.233.51369.236岗亭241242.5247车位137.58总用地面积66679合计3776.036140.926140.92出入口:本项出入口共计两处,分另I位于该地块的北侧与东侧。绿化:为创造环保、舒适的环境,在地块四周路旁种植行道树。2.2.2 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

22、用年限: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建筑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七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本工程均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三级。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图2.2-1项目平面布置图;1lI;A山,%加,-J-;j.i-1-1-&111JwJIIIJ瓯“,pTlT-jM皿tllbd匕W,I。Er:-i#16D32AIHntm”*,一一JMl*备由4一层平面布置图氨氮40mgL,则污染物产生量为Ce)DCQ.68kgd、SS0.34kgd氨氮0.07kgd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期混凝土废水,以及混凝土保养时排放的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o施工现场应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尽量回收,用于工程用水。

23、施工单位应建好临时的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严禁排入外海。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对可回收部分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应送至政府指定场所堆放,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作无害化处理。综上所述,经过处理后的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沉积物环境影响不大。2、营运期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废水。需做好与城市市政雨、污水管网的衔接工作,在投产前预埋好与市政管网的连接管。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排污管道,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需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点,密闭容器存放。垃圾要专人收集,并作一日一清,在夏季应缩短清运周期,清运时注意运输路线,避免垃圾残液泄漏在道路上,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处理。提倡垃圾分类袋装化,做好分类收集利用。综上所述,经过处理后的营运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周边海水水质和沉积物环境影响不大。4.3 资源影响分析4.3.1 对岸线资源的影响分析出让海域位于己填成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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