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3.要城市美观还是给小摊贩生存权——我国政府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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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设计)题目:要城市美观还是给小摊贩生存权 我国政府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毕业论文(设计) 第 19 页目 录摘要.()Abstract()关键词.()引言.(1)一、城市中的“小摊贩问题”.(2)(一) “小摊贩”现象.(2)1. 城市风景中的“小摊贩” .(2)2.“小摊贩”给城市生活带来的影响.(3)(二)“小摊贩问题”中的主要矛盾.(4)1.“小摊贩”:要谋生(5)2.城市管理者:要市容的美观(6)二、对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的反思(8)(一)对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的反思(8)1.剥夺了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 (8)2.违反宪法关于保障公民人身权利的精神.(9)

2、3.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10)(二)对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的反思(10)三、城市管理者应如何协调“小摊贩”利益和城市管理标(13)(一)基本原则.(13)1.以人为本(13)2.构建服务型政府(13)3.依法行政(14)(二)具体措施(15)1.实行时间上的限制(15)2.实行地点上的限制(16)3.实行分类限制(16)4.实行规范化管理.( 16)四、结语.(17)参考文献.(18)致谢 . (20) 摘要 我国城管人员在维护城市的美观与小摊贩争取生存权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常常发生城管打伤、打死人的事件。城管的暴力执法严重地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降低政府的威信,影响社会的稳定

3、和国家的安全。本研究通过研究小摊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现存的传统城市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借鉴各国的管理经验和理念,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城市管理方法,转变为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理念,建设服务型的城市管理体制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言,对小摊贩的基本生活状况以及传统的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本研究的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意义。 第二部分,描述城市中的“小摊贩”现象,分析“小摊贩”问题中的主要矛盾。第三部分,对传统城市管理方式的反思。包括对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的反思和管理方式的反思。第四部分,城市管理者应如何协调“小摊贩”利益和城市管理目标。第五部分,综合本研究的观点和论述指出了

4、研究的结论。关键词 小摊贩; 生存权; 城管; 理念Abstract It becames more and more reastic between the goal of the Citys beauty and the pursuit of the street pedlarslife, that the Citysmanagers always beat the street pedlars even beaten them to death. The way of the Citys managers enforcing the law invade peoples life and

5、 property, lower the prestige of the Government,affect the social stability and the safity of our Country. This research would want to discuss the in-depth cause of the street pedlars,in order to form a new better way about how to managing the street pedlars for our Citys managers,thats servicial Go

6、vernment. This research is consisted of five parts,the first part is preface,this part describe the main condition of the street pedlars and the existed problems of the Citysmanaging,and then put forward the line of thinking,the way of research and the meaning of this research. The second part descr

7、ibe the cause of the street pedlarss,and describe the possitive and passitive social influence of the street pedlars.The third part is the introspect about the exist Citysmanaging.The fourth part is about how to form a rationalize city managing system.the fifth part is about how the view and conclut

8、ion of this research, and pointing out the insufficient of this research.Key words the street pedlar; rights of existence; city managing; idea引言 “小摊贩问题”是我国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段时间以来,随着人们对政府职能和政府的城市治理理念的反思,“小摊贩问题”也引发了人们越来越多的讨论。“小摊贩”是城市生活中的一道独特的风景,它主要是指城市中那些没有营业执照,没有固定场所,以贩售一些廉价生活必需品为主的流动经营群体。“小摊贩”的存在,在给城市居民

9、带来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城市管理者带来了很多的问题,比如市容卫生、交通安全等。在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对于“小摊贩”,特别是对于那些活跃于闹市区的“小摊贩”,基本采取取缔的办法,导致“小摊贩”和“城管”之间不断上演“猫和老鼠”的游戏,甚至引发暴力冲突事件。一、城市中的“小摊贩问题” (一)城市中的“小摊贩”现象1、城市风景中的“小摊贩”每当我们走在大街上时,总可以听到小贩们阵阵的吆喝,走近一看,有个卖梨的,梨子还挺新鲜的,买的人也挺多。这些卖水果的小摊贩,他们的运输工具通常是木板车或是三轮车 ,也有用篮子挑着卖的。买了梨子在路上边走边吃,保证能让你吃上满意的脆皮梨。往前走,还有更多好吃的东西等

10、着你,你会闻到扑鼻的烤肉的香味,那是新疆人在卖羊肉串,花一块钱买一串尝尝,味道还很不错。还有烤臭豆腐的,只见几个青年男女围坐在一个小摊周围,用筷子夹起刚烤好的臭豆腐,蘸上辣椒面,大家边吃边说:“太爽了,就是要这味才过瘾”。紧挨着烤臭豆腐的是一个烤土豆的小贩,只见那小贩把土豆周围烤糊了的黑皮用小竹片刮掉,露出金黄的熟土豆,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小贩把刮好了的熟土豆切开,撒上调好的辣椒面,递给要买她土豆的中年男子。那男子接过土豆很陶醉地吃了起来,一边吃一边对卖土豆的小贩说:“小的时候在家里常能吃到,但长大以后到外面去上学就很少能吃到了,现在工作了,做饭也都用煤气或是电磁炉,想找个烤土豆的炭火都找不到,

11、能在这里吃上烤土豆真是太有味道了” 1 重建被中断的城市摊贩文化N. 转自云南信息港2007年/3月/26日,神情显得很激动。可以说“小摊贩”和人们的日常生活靠得特别近,人们一般说到“小摊贩”,主要就是指这些在城市的马路旁、人行道上摆摊的那些卖水果、卖蔬菜、卖小吃、擦皮鞋、修伞一类的人群2 城市管理:老百姓的谋生权应当排在第一位N.东方网2007年/03月/03日。“小摊贩”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城市的低收入者、下岗人员、农村流动人口,他们是城市的低收入者。“小摊贩”古已有之,是城市中的传统职业。建国以后,在“一大二公”方针指导下的计划经济体制里,“小摊贩”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被割掉了,没有

12、了生活的空间。改革开放以后,自由市场复活,小摊贩才又重新活跃在城市生活中。2、“小摊贩”给城市带来的影响小摊贩的大量存在,说明我国目前仍然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而在我国的经济还很不发达,国家要兼顾很多群体的利益的情况下;加上我国人口多、就业岗位严重不足、社会保障体系的不健全以及社保资金不足的具体国情,就必然导致对部分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兼顾。据粗略统计,我国目前“小摊贩”的数量超过一亿。而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本不可能完全覆盖这些群体。这些“小摊贩”属于城市的低收入甚至无收入者,他们缺乏资金和专业技能。对于他们来说,做“小摊贩”无疑是最经济且收益最快的的行业。只需投入几十块钱,最多投入几百块钱

13、就可以经营了。比如,在杨梅上市的季节,一些“小摊贩”只需要花几十块钱从果农那里买上十几斤、二十斤的杨梅,用一个箩筐装上就可以开业了。因为是从果农那里直接买的,所以进价会很低,这样一来,卖价也就可以相对便宜一点,而且是当天采当天卖,很新鲜,所以消费者也特别喜欢。几十斤杨梅放在街上,不出几个小时就能全部卖完。消费者吃上了便宜新鲜的杨梅,小贩也赚到了钱。 有人会存在这样的疑问,认为“小摊贩”的大量存在抢了那些正规经营的“大商场”的生意。因此,为了保障这些“大商场”的正常经营就应当取缔“小摊贩”。其实不然,“小摊贩”和“大商场”二者之间并不冲突,它们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小摊贩”经营的很多业务是“大商场

14、”所不能提供或是不愿提供的,比如擦皮鞋、补鞋、修伞以及配钥匙、磨菜刀之类的服务。这些服务却又都是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可现实中的很多“大商场”并没有提供这些服务。另一种情况是这样的,虽然“小摊贩”和“大商场”卖同样的东西,但小摊上的东西会更新鲜;更富有人情味;更受市民的欢迎。比如“小摊贩”和“大商场”同样是卖杨梅,“大商场”里的杨梅要经过多次的转运和包装。那么,“商场”的成本必然会随之增加,则售价也就会随之提高,而且还不新鲜。但“小摊贩”卖的杨梅则省去了转运和包装的环节,他们每天一大早就直接去果农的杨梅地里采。最迟中午就可以拿去卖了,特别新鲜,而卖价会比“大商场”的低,对于市民来说也就更

15、实惠。另外,市民在买杨梅的过程中可以和小摊贩相互交谈,讨价还价,很富有人情味。人们通过与小摊贩之间的这种互动聊天的方式交易,既是对自己的一种放松,同时也是在享受生活,享受一种在现代化大都市快节奏生活下的一种放松。这种灵活的“小摊”经营模式既方便了市民生活,也为大量的“小摊贩”通过他们自己的诚实劳动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提供了机会,还减轻了国家的负担,要知道,一亿多剩余劳动力如果都靠国家的财政供养的话,那可是很大的负担。可以用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小摊贩”和“大商场”的关系,“大商场”就好比一个城市中的公交车;“小摊贩”就好比出租车一样,公交车是定点停车,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而出租车则可以随叫随停,

16、并且能去公交车去不了的地方,它们之间相互补充,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方便市民的生活。同样,“小摊贩”和“大商场”之间也是一相互补充,最终目的也都是为了市民的生活方便,都是市民所接受和认可的。 但“小摊贩”的存在也给城市管理者带来了一些问题:首先,直接影响了市容的美观和城市的卫生,很多“小摊贩”在马路上随意地摆放东西,有些卖菜的和卖小吃的摊贩把垃圾仍得到处都是,走的时候也不带走;其次,大量的“小摊贩”集聚在城市的交通要道和行人出没密集的人行道上,影响了市民的出行,常常造成交通阻塞、引发交通事故;第三,引发治安问题,城市的管理者要取缔“小摊贩”,常常是用暴力的手段来执行,而“小摊贩”为了生存不得不与城

17、关对抗,这就必然产生冲突。最后,还会出现一些卖小吃的“小摊贩”卖给消费者过期变质的食物,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正如一个网友所说的那样:“如果听凭小摊贩无序存在。特别是如果任由小摊贩在城市中本已密集和拥挤不堪的道路上自由发展,也会影响到另一类公共利益,既城市的交通秩序和基本美观”。1 给城市小摊贩生路是城管的理性转身!N. 转自 2007年/3月/26日。而这些,都是需要研究和探讨的。 (二)、“小摊贩问题”中的主要矛盾小摊贩问题中的主要方面集中在矛盾双方的利益冲突:一方面,“小摊贩”迫于生存的需要,必然要去摆摊;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者为了追求“城市的美观”要强行取缔“小摊贩”。二者之间的利益就产生

18、了矛盾冲突,并且这种冲突将会一直持续下去,除非对二者冲突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否则,矛盾将不可调和,甚至还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安全。1“小摊贩”:要谋生 有人会说,既然城管管得很严,不给摆摊那就不摆摊,做点其他体面的事不是更好吗?这里就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数量如此庞大的“小摊贩”群体为什么一定要摆摊?如果不摆摊的话,他们又去做什么?“小摊贩”主要是由城市低收入者、下岗职工、农村流动人口组成的。对于这些小摊贩而言,他们都是从社会各阶层分离出来的弱势群体,既无固定收入来源、又没有社会基本生活保障,生存是他们最为迫切的需求。城市中的低收入者,主要包括老年人城市低保户以及那些身有

19、残疾的。这些人虽然能从国家和社会那里得到少量的帮助,但不足以维持日常的生活开支。因为年老或身体原因,干不了力气活,也因为没有专业的技能,所以,技术活也干不了。但是,类似烤土豆、烤红薯、卖份报纸之类的轻巧活还是能做的,因此,他们选择来做“小摊贩”。对于那些下岗职工来说,多数在原单位的一个部门干了十几二十年的工作,一旦脱离了那个熟悉的岗位,很难适应别的工作。多数人下岗以后都是四十多岁、五十多岁的人,年龄大了,记忆力非常差,要学点技术相当困难。况且,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事等着要去处理;要操心日常生活开支;要操心子女的书学费;要赡养年老的父母。整天被这些繁琐的事情消耗了大量的精力。当然,也有的下岗职工

20、刚下岗的时候还有大量的人脉关系的,可以问朋友借钱做生意什么的。但对于没有任何经验的他们来说,再多的钱也会很快地赔光;而且,过了四十多岁的人就会很稳重,不会轻易冒险。否则,输一次就再也爬不起来了。因此,他们选择了投入小的“小摊贩”,只要肯吃苦,一个月还是能赚2000多块钱,就算“生意”赔了,也就是几百块的损失,重头再来也不困难。其实“小摊贩”的生活是很幸苦的,收入只是勉强能够维持生活。以卖水果的小贩为例,他们通常在凌晨4、5点钟就得起床,然后推着沉重的木板车,走很远的路去水果批发市场批发当天要卖的水果。起得早是希望能买到质量和颜色都要好的水果,以图卖个好价钱。一般会买一百多斤左右,多了推不动,而

21、且水果有保质期,过几天卖不出去就烂了。接下来的就是吆喝一天的生意了,要不停地吆喝,有的一天下来连说话都困难,如果遇到大太阳的天气而路边又没有可以乘凉的地方的话,那么就只得在大太阳底下晒一天,常常是晒得头昏脑胀的,脸上和手臂时常会被晒伤。如果发现了城管还得推着沉重的板车东躲西藏的,在跑的途中会撒落很多的水果,也许那些撒落的水果正是他们一天所能赚到的全部收入。一个小贩在与笔者交谈的过程中,很无辜地说:“说老实话,谁不想有一份体面的固定的工作?每天上完8小时的班就可以一家人团聚,谁愿意干这种又脏又累的活,不仅挣不了多少钱,还整天被城管赶得到处跑。他们不让我们干这活,那要我们去做什么呢?干别的我们又不

22、会,坐在家里国家又不养我们,怎么国家就容不得我们,这明摆着不让人活嘛!难道要我们去偷、去抢才行吗?“一年没收一次,也许还能承受,如果一年没收几次,可能就会使生活陷入非常困顿的局面,难以为生”1 蔡定剑. 没有城管,城市就会乱套?N南都周刊 南方新闻网,2008年01月21日。因此,迫于生活的需求,他们在争取生存权这一最起码的权利时,他们就只能以身试法了。2、城市管理者:要城市的美观首先,来看传统的城市管理者是如何理解“市容的美观”的。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认为“市容的美观”就是街道上无垃圾、无杂物,道路整齐划一,道路两旁都是正规的商店,而且商店的建筑风格也有规定,最为主要的是不允许有在路边摆摊的小

23、摊贩的存在,似乎城市里有了小摊贩就不像一个城市了,似乎城市里有了小摊贩就会降低了该城市的现代化气息、影响了该城市的“美观”,认为小摊贩是只能存在于农村的现象而不应该出现在城市。因此,他们所理解的市容的美观就是街道干净、路面上整齐有秩序,这就肯定容不下小摊贩这个“刺头”了。而笔者认为,对于“市容的美观”要从整体上去理解它,所谓“市容的美观”应该是这样的,它不仅是城市的道路要整洁有秩序,另外最主要的一点是城市的管理者要能够制定合理的引导政策,使城市里的社会各群体能够各得其所,安居乐业,起码要能够保证城市里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如果城市里有很大一部分的群体,他们连自己的基本生存问题都不能保障,而政

24、府却对他们通过自己诚实劳动谋生的行为进行抵制,这无疑是逼他们走上绝路。那么这部分人就会仇视政府、仇视富人,他们就会去偷盗就会去抢劫甚至会去杀人,他们就会让生活在城市里的其他人也过不上放心舒适的生活。这样一来,城市里就分为了两个群体,一个群体是被生活逼上绝路的弱势群体,他们迫于生存的需要会做出很多危害社会的事情;另一部分人是享受着城市发展的成果的受益者,他们衣食无忧,不用为生活去奔波,但却生活在恐惧之中,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财产随时会被偷走或是被抢走,而且连生命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下。可以说,我国这种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对城市的美观的追求这一目标是不切实际的,既然目标是不切实际的;那么,不管采取什么样

25、的方式都不能达到目的。正如蔡定剑所说的那样:“在今天的条件下,公民的生存权都没有保障,去奢谈城市的美观是不现实的”1 蔡定剑. 没有城管,城市就会乱套?N南都周刊 南方新闻网,2008年01月21日。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城管设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多头管理,但由于多数城管人员的素质低下,加上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的扭曲,一味地追求的不切实际的脱离国情的市容美观和秩序。因此,当这样的“美观”遇到人们追求生存权的问题时,就必然会产生冲突,并且不可调和。而如果这种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不改变的话,那么小摊贩与城管之间的矛盾冲突也将永远不可能停止。因此,就必须得对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进行分析探讨、反思。以下两点就是

26、针对传统城市管理方式的反思,包括对治理理念的反思和对管理方式的反思。二、对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的反思传统的城市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两点,首先是管理理念的扭曲,脱离了我国的具体国情,追求不切实际的城市美观。因为,真正的城市美观是在人民都能吃饱以后的一种更高层次的追求,而我国目前仍有相当大数量的弱势人群处于贫困线以下,同时,国家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保资金不足,还不可能把这些人全部纳入社保范围内。因此,就不应当取缔“小摊贩”。(一)、对传统的城市管理理念的反思 传统的治理理念是一味地追求市容的整洁和秩序,不仅不允许在繁华路段摆摊,而且在不影响交通和市民出行的路段也一概不允许。城管一看到就

27、没收其财产,或者是将摊点砸了,这实际上是一种扭曲的城市管理理念。“小摊贩”在我国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行业,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历史的原因才一度被取缔。改革开放之后又涌现了大量的小摊贩,做“小摊贩”很方便,投入也不多,少则几十块,多的也只要几百块,就算赔了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因此,“小摊贩”的存在增加了就业机会,解决了那些即没有工作又没有享受社保的人群的生存问题,分担国家的负担,又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是一件非常有益的事。1、剥夺了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小摊贩”是由一个数量相当庞大的人组成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由于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就只能通过摆小摊这种形式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很多“小贩”就连进货的那

28、些的钱也都是东拼西凑得来的,虽说也就是几十块到一百多块钱,但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很多了,他们的吃饭问题就靠把这些货卖出去得到的钱。而我国的城市管理者在治理的过程中,只要逮到“小贩”就“没收”他们的财产,那些没有被逮到的“小贩”,也在跑的过程中丢掉了很多东西。如果是卖鸡蛋之类的易碎物,则极易被打碎,这样的话就会使小贩的生活很艰难。正如一个小贩所说:“一年没收一次,也许还可以承受。如果一年没收几次,就会让我们的生活陷入非常困顿的局面”1 地摊呼唤合法空间、市场报J.2007年/3月。因此,这样“没收”了小贩的货物无疑剥夺了“小摊贩”的生存权,极易把“小摊贩”逼上一个极端贫困局面,而人在极端贫困的情况

29、下行为就会有所失常,就会对城管痛恨,对社会仇视。就会出现城管被“小贩”打伤或是打死的情况;导致社会上的不稳定因素大幅度增加,偷盗、抢劫、杀人盛行。2006年在北京市海淀区就发生了一起“小贩”杀死城管人员的案件:故事的两个主人公分别是海淀区的城管工作人员任志强和退伍军人崔英杰,崔英杰是一名退伍军人,由于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加上政府也没能为其提供就业岗位,因此,崔英杰迫于生活的需要就必须得想办法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崔英杰于事发的头一天才从朋友那里借了几百块钱买了一辆三轮车,然后再买些小商品就开始了他的“生意”了。任志强和其他城管人员在一次执行“公务”的时候发现了崔英杰用一两新买的三轮车拉着一些

30、小东西正在兜卖。于是,十几个城管人员便围了上去,强行收缴崔英杰的三轮车和车上的货物。崔英杰当时用手拉着三轮车不放,跪在地上哀求着说:“我哀求你们,什么东西都可以拿走,就是请把我的三轮车留下。因为那是我头天刚刚借钱买的”。但城管还是强行收缴了崔英杰的三轮车,丧失理智的崔英杰在冲上去挣抢三轮车的过程中,过失杀死了城管队员任志强。1 城市管理要给小摊贩生存权华商网-华商报N.2007年/03月/06日城管的这种简单、粗暴禁止的管理理念没有分析我国人口多、就业难,经济不发达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具体国情,在追求“城市的美观”的过程中,采取的办法是一刀切,实现了在公共权利高压之下的“城市美观”。粗暴的

31、剥夺了“小摊贩”的生存权,这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对于一个城市来说,即使对于像上海这样一个经济发展水平已经很高的国际大都市来说,也没有达到只有富人,没有穷人的地步。没有达到不需要油盐酱醋的地步;没有达到不需要烧饼、油条的地步;也没有达到不需要缝缝补补的地步”2 城市发展要有宽容之心N. 东方早报2007年/02月/26日。所以,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有一颗宽容的心,正如小贩杨先生说的那样:“我一年的收入虽然不高,但是我就靠这个摊位养活了一家人,我们不偷、不抢,靠自己劳动赚钱,社会应该理解我们”3 方瑜.流动摊贩管理好比大禹治水J. 潇湘晨报2007年/03月/15日。2、违反宪法关于保障公民权利的精

32、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个体经济”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第7页。而我国这种强行取缔“小摊贩”的做法显然是违背宪法精神的。他们既没有偷也没有抢,更谈不上危害社会,反而是社会的一大福利。他们自谋生路,不要国家负担还便利了市民的生活,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把“小摊贩”看做是一种很灵活、方便的个体经济,是对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一种补充,是国家要大力鼓励和倡导的。行政机关只能是通过合理的疏导和管理,指导、帮助“小摊贩”,是要促进

33、“小摊贩”的发展而不是取缔。3、给市民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贴近人们生活的“小摊贩”是受到城市居民欢迎的。通常,一个小区的附近会有补皮鞋、擦皮鞋、配钥匙以及卖新鲜蔬菜之类的“小贩”。谁的鞋子坏了或是想配个钥匙什么的,在自己的楼下就能做到,既节约了时间也节约了路费。况且,现代社会是一个快节奏的社会,时间对于人们,特别是那些白领来说尤为宝贵,省下来的时间可以用来做更多发展自己的事情。比如说,居民楼下那些诸如修皮鞋、修伞、磨菜刀之类的“小摊贩”,他们提供的服务非常贴近人们的生活,可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还节省时间。“人们不可能为了磨一把菜刀、修一个拉链、买一斤水果而逛上一天的

34、街,这些与居民生计息息相关的事务需要灵活、便利的小摊贩来存在,既有天然合理性,也符合民意的要求。”2 给城市小摊贩生路是城管的理性转身!N. 转自 2007年/3月/26日。这样的服务在现在的一些大商场已经没有提供了,就算有那么一两个的商家还提供类似的服务,但对市民来说也相当地麻烦,因为要跑很远的路,还要经过很多繁杂的程序。这不仅花费金钱,还浪费了大量的宝贵时间。而这些的浪费了的时间完全可以通过“小摊贩”节省下来的,这些时间是完全可以用来做很多更重要的事情的。说大一点,也是对国家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说,城市管理者这种强行取缔“小摊贩”的做法不仅不合民意,剥夺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而且还浪费

35、了国家的资源,增加了国家的负担,是管理理念的扭曲。 (二)、对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的反思城管人员管理方式简单粗暴,有损政府的公信力。传统的城管体制是这样的,城管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配备有专门的执法车,车上坐满了城管工作人员,他们开着车到街面上去巡查,一看到路边有人摆摊的,一停下车城管人员就冲上去,什么话也不说便把东西带走。如果遇到不服,甚至反抗的,那么就会被城管人员殴打,有被打伤的也有被打残的,更有被打死的。 据报道,2007年,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东风路中队的6名称是执法人员的人在东风路将一名练摊的女大学生打伤住院。市民和学生看了以后十分地不满,很多市民围在一起要求严惩打人的城管人员,

36、东风路交通一度被阻断。事发几天以后,郑州市政府7日下午发出消息,6名执法人员被治安拘留。缘由是“城管在清理辖区违章占道摆摊时,与一商贩发生摩擦,引起附近市民和学生围观。在处理过程中,城管人员与市民和学生发生冲突。”此报道一经在网上公布,更是引起网民的不满,很多网友都对城管的这种行为很气愤,要求严惩打人的城管人员,并且要求取缔城管1 城市管理要给小摊贩生存权华商网-华商报N.2007年/03月/06日。还有一例是在2008年1月7日发生在湖北天门的“魏文华事件”2 城市管理要给小摊贩生存权华商网-华商报N.2007年/03月/06日, 1月7日下午3时30分左右,魏文华到位于汉北河的工地办公事,

37、4时左右返回天门市区,途径皂毛公路,车行至天门市竟陵湾坝村附近时,他看到数十名身穿制服、头戴钢盔的城管人员在推搡村民。魏文华感叹了一句“城管又在打人了”,便将车停在路边,下车观看,连车门都没来得及关上。看了一会儿,魏文华便拿出自己带有摄像功能的诺基亚手机,准备将现场的情景拍下来。不到两分钟,便有一二十个城管人员过来动手殴打,之后又有二三十名城管人员将魏文华围了起来。魏文华被数十人殴打五分钟后,不治身亡。此报道一出更是引起了人们从未有过的恐慌,人人自危。试想,一个旁观者仅仅是因为用手机拍摄了城管打人的录象就被40多名城殴打致死,那么以后还有谁是城管不敢打的,面对城管粗暴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谁还敢制

38、止?也许哪一天仅仅是因为看到了城管的暴力执法行为而说了一句公道话,可能就被城管打残或是打死,那么城管不就成了一个赤裸裸的暴力机构了吗?以上这两例只是关于城管粗暴执法报道的很小一部分,类似城管粗暴执法的例子不胜枚举,出现城管动不动就打人的行为归根结底就是城管素质的低下,没有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淡薄。城管这种动不动就打人的行为,公然地粗暴地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践踏法律的威严。对于小摊贩而言,就算他们在没有得到政府许可的情况下摆摊,违反了相关的“城市管理规定”,这也只能说明他的此项行为是违反规定的,要处罚也只能针对该行为进行处罚,要么警告、要么罚款。如果是罚款,那么罚多少?怎么罚?是由城管当场处罚

39、还是由城管开具罚单,然后由“小贩”到银行或是什么部门去接受处罚等问题,都应当作出很明确的规定。并且,在处罚的程序上也要有严格的规定。首先,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须出示证件,说明处罚的理由。如有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因为任何国家的法律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都会出现特殊情况,世界各国的法律在对待特殊情况时也都是区别对待的。也得区别对待,更何况城市管理是一项非常具体,非常贴近人民生活,关乎人民的切身利益的一项管理。而我们的城管人员都不由分说就随便抢东西、打人,不仅违法、侵犯公民权利、极易激起民怨,引起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和对自身处境的不安。试想,如果政府可以随便犯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我们还能相信政府吗?那么我

40、们公民的权利还由谁来保障呢?我们设立政府的目的又是什么?是为了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增进公民的福利,还是危害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呢!显然,城管人员打人和砸东西的行为是有悖于政府设立的初衷的,也是与城市最初设立的目标相违背的。三、城市管理者应何协调“小摊贩”利益和城市管理目标 (一)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转变传统的一味追求城市美观的管理理念为“以人为本”的现代城市管理理念 。我们的城市管理者要改变传统城市管理中的那种为了追求城市的整齐、美观,而坚决取缔小摊贩的做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认识到由于我国的人口数量大,加上就业形势严峻,因此必然会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的存在这样的国情。在国家无力给他们提供

41、就业岗位,并且无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的条件下,就应当允许他们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去谋生,坚持“以人为本”。要明白我们政府是为人民行使权利,是为提高人民的生活,保障人民的权利而设立的,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最本质的职能就是为人民服务。当社会中有如此大规模的人群,他们既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也没有国家的社会保障支持。那么,我们政府的首要目标就是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保证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因为,相比城市的美观和小摊贩的生存而言,生存权绝对处于最高的地位。“要解决城管和小摊贩的冲突问题,关键还是要改变城市管理理念。”1 蔡定剑. 没有城管,城市就会乱套?N南都周刊 南方新闻网,2008年0

42、1月21日 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做到“以人为本”,即政府的各项管理政策必须是体现为满足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以人为本,首先要关注民生,而对劳动者来说,谋生是根本,生存没有着落,其他发展便会成为空谈”。2 顾骏 老百姓的谋生权应当排第一位N 东方网2007年03月03日要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的服务理念,和谐管理,变堵为疏,亲民执法,实现管理和服务的有效统一。 2、构建服务型政府在讨论如何构建服务型政府之前,先让我们来分析政府的来源:“从政府的起源来说,虽说它是社会中分离出来并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力量,但这种力量是来源于公民权利的让渡,因而,它理所当然应当按照让读者的要求来提供单个公民无法

43、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就说明,政府本身并不是一个天生的统治和控制机构,而是一个为组成它的公民提供服务的机构,所以,服务才是政府的本质所在,也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能”1. 井敏.构建服务型政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10页2. 井敏.构建服务型政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170页3. 井敏.构建服务型政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186页4. 井敏.构建服务型政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186页5. 井敏.构建服务型政府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第187页 在明白了政府的职能是服务以后就来看如何构建服务型政府,构建服务型政府要做以

44、下的努力。第一、要明确政府的智能是服务 “对服务型政府来说,政府存在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公民和社会利益的实现,因而服务不仅是政府施政的主要手段,也是政府施政的唯一目的” 2。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要有明确服务意思,政府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损害人民的利益的。第二、 培养城市管理人员的服务理念第三、 要明白政府的各项的职能是为了人民服务的,如果政府的职能不是为了增进人民的福利,相反还是损害公民的权利时,那么政府要做的便是调整政策,而不是贯彻一个错误的政策。首先,城管人员要把服务看作政府城市管理的合法前提,明白城管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人民服务,而不是损害公民的权利的。 其次、要体现民本位思想

45、,“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怎样提供服务要根据公民抑意愿来决定,而不是政府想提供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3。政府应当倾听社会上的那些弱势群体的声音,顺应民意,而不是违背民意。第三、建立服务的问责制,“政府要对服务的结果承担责任” 4。“当政府没有达到其承诺的服务标准或者没有使公民满意时,政府要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责任追究机制还应该是方便、快捷和安全的” 5。 3、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指的是城管人员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的前提便是做到有法可依。我国传统的城市管理状况是这样的,它没有一部规范合理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自由裁量权相当大。现行城管最直接的授权来源于行政处罚法16条:“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此项规定就是城管权利来源最直接的规定,但相当的笼统和模糊,具体操作的过程中有很大的随意性。所以,为了增强执法的合“法”性,很多地方的城管部门自己制定相关的“规定”,包括可以随意“没收”财产以及城管可以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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