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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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坑工程监测与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主要内容,一、基坑安全存在的问题二、基坑监测的要求三、规范的适用范围四、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正确理解五、规范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规定六、基坑监测实例,一、基坑安全存在的问题,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向空中求发展、向地下深层要土地便成了建筑商追求经济效益的常用手段。在建筑工程市场上,三层的地下室已是司空见惯,随之而来的基坑施工的开挖深度也从最初的57m发展到目前最深已达15m,地铁的深度更是超过了15m。,从80年代以来,我国从深圳的第一座深基坑设计施工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当初深度达到5m的就被定义为深基坑,而今天,可被定义为深基坑的深度则应为7

2、m以上。,深基坑工程支护技术虽已在全国不同地区、不同的地质条件下取得了不少成功的经验,甚至在一些达到国际水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研究或提高,以适应现代化经济建设的需要。深基坑工程支护施工过程中常常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土层开挖和边坡支护不配套 常见支护施工滞后于土方施工很长一段时间,而不得不采取二次回填或搭设架子来完成支护施工,一般来说,土方开挖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工序简单,组织管理容易。而挡土支护的技术含量高,工序较多且复杂,施工组织和管理都较土方开挖复杂。,(二)边坡修理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 常存在超挖和欠挖现象,一般深基坑在开挖时均使用机械开挖、人工简单修坡后即开始挡土支

3、护的砼初喷工序。而在实际开挖时,由于施工管理人员不到位,技术交底不充分,分层分段开挖高度不一,而人工修理时不可能深度挖掘,只能就机挖表面作平整度修整,在没有严格检查验收就开始初喷,故出现挡土支护后出现超挖和欠挖现象。,(三)成孔注浆不到位、土钉或锚杆受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深基坑支护所用土钉或锚杆钻孔直径一般为100150的钻杆成孔,孔深少则五、六米,深则十几米,甚至二十多米,钻孔所穿过的土层质量也各不相同,钻孔如果不认真研究土体情况,往往造成出渣不尽,残渣沉积而影响注浆,有的甚至成孔困难、孔洞坍塌,无法插筋和注浆。,(四)喷射砼厚度不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 目前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喷射砼常用的是干拌

4、法喷射砼设备,其主要特点是设备简单、体积小,输送距离长,速凝剂可在进入喷射机前加入,操作方便,可连续喷射施工。但由于操作手的水平不同,操作方法和检查控制等手段不全,混凝土回弹严重,再加上原材料质量控制不严、配料不准、养护不到位等因素,往往造成喷后砼的厚度不够、砼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五)施工过程与设计的差异太大 深层搅拌桩的水泥掺量常常不足,影响水泥土的支护强度。我们发现在同样做法的支护,发生水泥土裂缝,有时不是在受力最大的地段,检查下来,往往是强度不足,地面施工堆载在局部位置往往要大大高于设计允许荷载。基坑挖土是支护受力与变形显著增加的过程,设计中常常对挖土程序有所要求来减少支护变形而实际

5、施工中土方往往不管这些框框,抢进度,图局部效益。,1 工 程 概 况 鞍山某大厦地上31层,高100m,基坑深14m,基础为箱形基础。该场地的工程地质从上至下为:第一层土厚1.65m,r19KN/m;第二层土厚9.35m,r=19.1KN/m,c=23KPa,=8.3;第三层土厚度大于10m,r=19.5KN/m,c=42.8KPa,=12.7.地下水位为5.0m,某大厦基坑工程事故分析,2 基 坑 设 计 与 开 挖 该基坑三面临街,一面与一建筑物相邻。基坑先放坡5.3m深,然后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加两层锚杆支护,桩径1.0m,桩长13.25m,间距1.6m,嵌固深度为4.55m,锚杆长16

6、m,倾角15,层距为3.5m,用槽钢作横梁,参考图2102。基坑开挖时采用深井降水。,当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不久,基坑局部便发生破坏。首先是锚杆端部脱落,横梁掉下,桩间土开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桩土之间裂缝增大桩后4m远的基坑周围地面开始裂缝,裂宽逐渐增大,最后倒塌。基坑的破坏使邻近的自来水管道断裂,基坑浸泡,接着再次塌方,支护桩在坑底附近被折断,见图。,3 事 故 分 析 3.1 支护结构设计的安全储备不足。通过验算发现,如果不改动锚杆,而将支护桩的嵌固深度由4.55m增加到6.5m,支护结构稳定性和抗倾覆均能较好地满足要求。3.2 基坑附近地下水管的渗漏,使得基坑上部的粘土含水量增大,支护

7、结构所承受的压力增大。同时,地基土含水量增大使得锚杆的锚固力减小,导致支护结构受力趋于临界状态。3.3 施工质量不过关。从事故现场可以发现,支护桩的混凝土强度,以及锚杆固段混凝土强度均达不到设计要求。3.4 施工单位的一部分工人没有完全掌握工艺要求,所以在锚杆灌浆、横梁安装以及其它方面均存在一些较大的偏差。,(六)设计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深基坑支护由于其土压力与传统理论的挡土墙土压力有所不同,在目前没有完善的土压力理论指导下,通常仍沿用传统理论计算,因此有误差是正常的,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许多研究,在传统理论土压力计算的基础上结合必要的经验修正可以达到实用要求。问题是对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课题,脱

8、离实际工程情况,往往会造成过量变形的后果。,基坑支护失效实例,1994年9月上海黄浦区某大厦基坑支护靠马路40m长支撑破坏,600厚地下连续墙倒塌。基坑挖深23.5m原因为设计、施工和监测多方面,基坑支护失效,角撑局部屈压,(七)工程监理不到位 按规定高层建筑、重大市政等的深基坑是必须实行工程监理的,大多数事故工程都没有按规定实施工程监理,或者虽有监理而工作不到位,只管场内工程,不管场外影响,实行包括设计在内的全过程监理的就更少。,(八)施工监测不重视 主要是建设单位为省钱不要求施工监测,或者虽设置一些测点,数据不足,忽视坑边住宅的检测,或者不重视监测数据,形同虚设。支护设计中没有监测方案,结

9、果发生情况不能及时警报,事故发生后也不易分析原因,不利于事故的早期处理,省了小钱化大钱。,基坑向着大深度、大面积方向发展,周边环境更加复杂,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难度愈来愈大。为了减少支护事故,除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强化监理,保护坑边住宅与环境,提高深基坑支护技术和管理水平外,还要加强基坑监测工作。,由于地下土体性质、荷载条件、施工环境的复杂性,单单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和室内土工试验参数来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往往含有许多不确定因素,尤其是对于复杂的大中型工程或环境要求严格的项目,对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土体性状、环境、邻近建筑物、地下设施变化的监测已成了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当前,基坑监测与工程的

10、设计、施工同被列为深基坑工程质量保证的三大基本要素。,二、基坑监测的要求,运用常规测量手段搞变形监测,已有悠久的历史了,并在道路、管线、建筑物的沉降、位移监测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在今天,非表面的沉降、位移监测已发展成为深基坑监测的主要内容。再停留在用常规的测量手段搞监测,在基坑监测市场中已占不到份额了。,(一)深基坑监测的意义和目的,意义深基坑的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告诉我们,理论、经验和监测相结合是指导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正确途径。对于复杂的大中型工程或环境要求严格的项目,往往难从以往的经验中得到借鉴,也难以从理论上找到定量分析、预测的方法,这就必定要依赖于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测。,目的

11、全面、高精度的监测是保证基坑工程安全的透视眼。随时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施工参数,优化设计,或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实现对基坑周边环境进行有效的保护。监测数据同时为设计与科研工作人员提供第一手的现场资料,有益于认识围护体及周边环境在开挖过程中的变形与受力特性,为今后改进设计理论和施工技术提供依据,推动基坑工程理论水平的提高。,首先,靠现场监测提供动态信息反馈来指导施工全过程,并可通过监测数据来了解基坑的设计强度,为今后降低工程成本指标提供设计依据。第二,可及时了解施工环境地下土层、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面建筑在施工过程中所受的影响及影响程度。第三,可及时发现和预报险情的发生及险情的

12、发展程度,为及时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充当耳目。,(二)深基坑监测的内容,深基坑施工,必须要有一定的围护结构用以挡土、挡水。围护设施必须安全有效。浅基坑的围护结构以前常用的是钢板桩或混凝土板桩;深基坑则大多采用现场浇灌的地下连续墙结构或排桩式灌注桩结构,并配以混凝土搅拌桩或树根桩止水。,开挖时,坑内必须抽去地下水,715m深的基坑,中间必须配二到三道水平支撑,水平支撑采用钢管式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围护结构必须安全可靠,并能确保施工环境稳定。从经济角度来讲,好的围护设计应把安全指标取在临界点附近,再靠现场监测提供的动态信息反馈来调整施工方案。,基坑工程的监测是设计的必要部分,设计应明确提出监测项目和

13、具体要求受基坑开挖影响的周边管线、房屋等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关文件与标准确定监控对象和指标监测应包括对围护结构自身监测和周边环境监测两部分,监测内容,监测内容,监测内容,监测内容,(三)目前应该做到的监测项目,(1)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面道路和建筑物的沉降、位移。(2)围护桩地下桩体的侧向位移(桩体测斜)、围护桩顶的沉降和水平位移。(3)围护桩、水平支撑的应力变化。(4)基坑外侧的土体侧向位移(土体测斜)。(5)坑外地下土层的分层沉降。(6)基坑内、外的地下水位监测。(7)地下土体中的土压力和孔隙水压力。(8)基坑内坑底回弹监测。,北京西客站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基准点,在施工现场进行沉降观测

14、,沉降观测现场,支撑轴力监测和混凝土构件内力监测,混凝土构件内力的量测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一般要分裂缝开展前后两个阶段考虑。构件内力一般无法直接测读,能直接测读的尽是位移。从位移的变化得到应变,从应变算出应力。到目前为止,有一定可靠度的量测仅限于轴向受压构件周详压力的监测。,钢筋应力计焊接安装,支撑轴力监测和混凝土构件内力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目的挡土墙板、排桩变形后的形状不同深度土体位移,监测是否有土体失稳的预兆及现象在与坑边垂直的剖面上位移随与坑边距离变化的规律,钻孔测斜仪,测斜仪探头:竖直角传感器圆气泡测倾斜方位传感器指南针测方位CCD摄象系统微机:将图象处理成坐标,测斜仪工作

15、原理,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注意侧斜管扭转的影响 注意位移的方向,滑动测微计,80 年代初,瑞士联邦苏黎世科技大学K.Kovari 教授等提出了线法监测原理。其显著特点区别于以应变计为代表的点法监测原理。点法监测只能测定元件埋设处的应变信息,而线法监测是连续地测量相邻2 点间的信息,从而导出整条测线上的变形分布。本工程采用瑞士生产的滑动测微计,运用线法检测原理,确定灌注桩在荷载作用下轴力、摩阻力、端承力等参数及其变化规律。,滑动测位计测试示意,地下连续墙水土压力测试(挂布法),土压力计

16、,孔隙水压力计,地下连续墙水土压力测试(挂布法),地下连续墙水土压力测试(挂布法),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监测,坑外地下水位的监测:浅层水位:监测隔水帷幕是否漏水深层承压水层水位:监测降承压水头的效果 估算水头降低的影响,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监测,降水效果的检测,是对降水单位监督。(1)坑内水位的监测(2)各井抽水量的监测(3)真空深井井管中真空度的监测,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监测,坑内水位的监测 监测降水后浅层水位的降低,直接判断可否挖土。监测深层承压水位的降低,直接判断有否冒底突涌的危险。,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监测,完整井 非完整井 承压完整井 承压非完整井,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监测

17、,地下水水位和地下水压力监测,(四)测点的布设,测点布设合理方能经济有效。监测项目的选择必须根据工程的需要和基地的实际情况而定。在确定测点的布设前,必须知道基地的地质情况和基坑的围护设计方案,再根据以往的经验和理论的预测来考虑测点的布设范围和密度。,原则上,能埋的测点应在工程开工前埋设完成,并应保证有一定的稳定期,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各项静态初始值应测取完毕。沉降、位移的测点应直接安装在被监测的物体上,只有道路地下管线若无条件开挖样洞设点,则可在人行道上埋设水泥桩作为模拟监测点,此时的模拟桩的深度应稍大于管线深度,且地表应设井盖保护,不止于影响行人安全;如果马路上有管线设备(如管线井、阀门等)的

18、话,则可在设备上直接设点观测。,测斜管(测地下土体、围护桩体的侧向位移)的安装:测斜管应根据地质情况,埋设在那些比较容易引起塌方的部位,一般按平行于基坑围护结构以2030m的间距布设;围护桩体测斜管应在围护桩体浇灌混凝土时放入;地下土体测斜管的埋设须用钻机钻孔,放入管子后再用黄砂填实孔壁,用混凝土封固地表管口,并在管口加帽或设井框保护。测斜管的埋设要注意十字槽须与基坑边垂直。,基坑在开挖前必须要降低地下水位,但在降低地下水位后有可能引起坑外地下水位向坑内渗漏,地下水的流动是引起塌方的主要因素,所以地下水位的监测是保证基坑安全的重要内容;水位监测管的埋设应根据地下水文资料,在含水量大和渗水性强的

19、地方,在紧靠基坑的外边,以2030 m的间距平行于基坑边埋设,埋设方法与地下土体测斜管的埋设相同。,分层沉降管的埋设也与测斜管的埋设方法相同。埋设时须注意波纹管外的铜环不要被破坏;一般情况下,铜环每1m放一个比较适宜。基坑内也可用分层沉降管来监测基坑底部的回弹,当然基坑的回弹也可用精密水准测量法解决。,土压力计和孔隙水压力计,是监测地下土体应力和水压力变化的手段。对环境要求比较高的工程,都须安装。孔隙水压力计的安装,也须用到钻机钻孔,在孔中可根据需要按不同深度放入多个压力计,再用干燥粘土球填实,待粘土球吸足水后,便将钻孔封堵好了。,土压力计要随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时一起安装,注意它的压力面须向外;

20、并根据力学原理,压力计应安装在基坑隐患处的围护桩的侧向受力点。这两种压力计的安装,都须注意引出线的编号和保护。,应力计是用于监测基坑围护桩体和水平支撑受力变化的仪器。它的安装也须在围护结构施工时请施工单位配合安装,一般选方便的部位,选几个断面,每个断面装二只压力计,以取平均值;应力计必须用电缆线引出,并编好号。编号可购置现成的号码圈,套在线头上,也可用色环来表示,色环编号的传统习惯是用黑、棕、红、橙、黄、绿、蓝、紫、灰、白分别代表数字0、1、2、3、4、5、6、7、8、9。,测点布设好以后,必须绘制在地形示意图上。各测点须有编号,为使点名一目了然,各种类型的测点要冠以点名,点名可取测点的汉语拼

21、音的第一个字母再拖数字组成,如应力计可定名为:YL一1,测斜管可定名为:CX一1,如此等等。,(五)数据观测,根据经验知道,基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坑深的34倍,因此,沉降观测所选的后视点应选在施工的影响范围之外;后视点不应少于二点。沉降观测的仪器应选用精密水准仪,按二等精密水准观测方法测二测回,测回校差应小于lmm。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面建筑都应在基坑开工前测取初始值。在开工期问,应根据需要不断测取数据,从几天观测一次到一天观测几次都可以;每次的观测值与初始值比较即为累计量,与前次的观测数据相比较即为日变量。根据公认的数据,日变量大于3mm,累计变量大于10mm即应向有关方面报警。,位移

22、监测点的观测一般最常用的方法是偏角法同样,测站点应选在基坑的施工影响范围之外。外方向的选用应不少于3点,每次观测都必须定向,为防止测站点被破坏,应在安全地段再设一点作为保护点,以便在必要时作恢复测站点之用。初次观测时,须同时测取测站至各测点的距离,有了距离就可算出各测点的秒差,以后各次的观测只要测出每个测点的角度变化就可推算出各测点的位移量。观测次数和报警值与沉降监测相同。当然也可用坐标法来测取位移量。,地下水位、分层沉降的观测,首次必须测取水位管管口和分层沉降管管口的标高。从而可测得地下水位和地下各土层的初始标高。在以后的工程进展中,可按需要的周期和频率,测得地下水位和地下各土层标高的每次变

23、化量和累计变化量。地下水位和分层沉降的报警值,应由设计人员根据地质水文条件来确定。,测斜管的管口必须每次用经纬仪测取位移量,再用测斜仪测取地下土体的侧向位移量,再与管口位移量比较即可得出地下土体的绝对位移量。位移方向一般应取直接的或经换算过的垂直基坑边方向上的分量。应力、水压力、土压力的变量的报警值同样由设计人员确定。,监测数据必须填写在为该项目专门设计的表格上。所有监测的内容都须写明:初始值、本次变化量、累计变化量。工程结束后,应对监测数据,尤其是对报警值的出现,进行分析,绘制曲线图,并编写工作报告。因此,记录好工程施工中的重大事件是监测人员必不可少的工作。,(六)监测与动态施工技术,动态施

24、工的实质是根据现场监测提供动态信息反馈来指导施工全过程。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及时把监测成果与设计所预期结果进行比较,预测下一段施工可能出现的新行为、新动态,对后续的开挖方案与开挖步骤提出建议,不断优化设计和完善施工方案。对可能出现的险情进行及时的预报,当有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将问题抑制在萌芽状态,使基坑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以确保工程安全。其实施过程的关键在于险情预报是否准确及时,应急处理措施是否合理。,险情预报的判据,变形量控制标准是工程界十分关心的问题,也是难以确定的问题,由于工程情况的不同,不可能有统一的变形量控制值,所以应视不同土质、不同相邻条件确定相应的控制标准。,1、围

25、护结构的险情预报内撑式基坑工程通常结合支撑体系的设置进行分层开挖,排桩墙围护结构破坏的可能性较小,正常情况下,开挖最下一层土体时才有出现这类破坏的可能性。预报主要是依据围护结构的侧向位移值及应力,分析可能出现的最大位移量及弯矩,看其是否将大于警戒值。,2、支撑结构的险情预报支撑结构的类型主要有钢管支撑、钢筋砼支撑。工程施工中选为监测内容的物理量常为支撑构件的应力,据以得出构件承受的轴力或弯矩。险情预报主要是将本道支撑的实测轴力或弯矩与设计轴力或弯矩相比较,由此判断其安全性。,3、周围地层变形的险情预报这类险情由环境保护要求引起,其险情判别主要取决于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对地层变形的承受能力。建筑

26、物的允许变形有明确的规定,但通常是用于新建建筑,将其用于基坑周围建筑物的险情预报的判别时则应适当调整。地层变形可引起管线挠曲,影响正常使用。地下管线允许最小曲率半径常由以下三者控制:1)管道接缝的允许张开值;2)管道结构的纵向强度;3)管道结构在横断面上的强度。,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的确定应根据险情的种类,分别考虑采用合适的工程措施。对于支护结构濒临失稳时,应急处理措施的作用主要是加强支护结构,可在原有支护体系的基础上增设支撑,若加撑后不能有效阻止支护失稳,应立即组织抢险,用于抢险的工程措施通常为回填,靠对坑底地层恢复压重使围护结构停止继续变形。对坑内回填的挖除应在对支护结构或地层加固后

27、进行,做到分层开挖。对于周围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可采用跟踪注浆法来阻止地层变形的发展。鉴于地层变形通常滞后于围护墙体的变形,采用这类措施通常都有效。,三、规范的适用范围,(一)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1.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

28、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1.0.4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术语,2.0.1 建筑基坑building foundation pit 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地下建(构)筑物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2.0.2 基坑周边环境surroundings around foundation pit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的统称。2.0.3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 Monitoring of Building Foundation Pit Engi

29、neering 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2.0.4 围护墙retaining structure 承受坑侧水、土压力及一定范围内地面荷载的壁状结构。,2.0.5 支撑 bracing 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2.0.6 锚杆 anchor bar 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的承受挡土墙水、土压力的受拉杆件。,2.0.7 冠梁top beam 设置在围护墙顶部的连梁。,2.0.8 监测点 monitoring point 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监

30、测点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分批布设,注意加强保护和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如果监测点被破坏或者松动,及时进行处理,并在监测报告中说明。同时位移监测点可以作为沉降监测点使用。,位移、沉降监测点(单位mm)降监测点(单位mm),监测点标识,监测点实景照片,监测点清单,2.0.9 监测频率 frequency of monitoring 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2.0.10 监测报警值 alarming value on monitoring 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用以判断监测对象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三)基 本 规 定,3.0.1 开挖深度超过5m、或开

31、挖深度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3.0.2 建筑基坑工程设计阶段应由设计方根据工程现场及基坑设计的具体情况,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3.0.3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3.0.4 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2 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3 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

32、下管线、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3.0.5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见附件,3.0.6 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1 进一步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2 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

33、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3 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4 通过现场踏勘,了解相关资料与现场状况的对应关系,确定拟监测项目现场实施的可行性。,3.0.7 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1 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2 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3 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可回收锚杆)、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5 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3.0.8 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

34、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3.0.9 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及时调整监测方案。3.0.10 基坑工程监测不应影响监测对象的结构安全、妨碍其正常使用。,3.0.11 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1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2 测点布设、验收记录;3 阶段性监测报告;4 监测总结报告(见附件)。,3.0.12 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1 接受委托;2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3 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4 展开前期准备工作

35、,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5 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6 现场监测;7 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8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9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三、规范中易发生争议条款及强制性条文规定、要求与用词说明,规范对于建筑施工、设计人、施工员来说,那就是准则。虽然不能作为是否优秀的标准,那起码是判断建筑合格与否的标准。可以说:“满足规范的建筑不一定是好建筑,不满足规范的建筑必定不是好建筑。”“好建筑必定是满足规范,无论多好的建筑,只要不满足规范,都不能算是好建筑。”,1、规范中有哪些相关的规范与本工程有关,并将这些规范罗列出来。2、在罗列出来的规范条

36、款中,哪一些是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哪一类是作为参考的,或者说哪一些是直接关系到本工程的定位与布局的,哪一类是与本工程无关的。,3、在规范中,哪些是强规(强条)、哪些是地方上的规定规范,因为这两类无论在甲方眼中,还是在规划部门与各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或者说是在一次次审图过程中,都会被当成不可逾越的规定,在设计过程中是必须满足的。4、认真研究规范条文,规范有几类条文,一类是不许你怎么做,一类是你需要怎么做。对于不许你做的,规范没有提到某种做法,那就是你可以不做。对于需要你怎么做,规范提到某种做法,那就是可以做。,5、规范分类,第一类为强规与强条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是国家为工程建设中

37、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特别制订的工程建设标准中必须强制执行的条文,在工程建设实施中必须严格执行。,第二类:当地部门规范规定以及标准。中国的俗语:“不怕官,只怕管。”规范再大,也是人定的,人来执行的,人来审查的。只要审查的人不松口,反正就别想过。当地规定被作为特别规定,有些条款是因地制宜,或许有些规定会更严格,但也会有规定会放松。,第三类:国家规范规定与标准中的“应”“不应”。这类条文规定,别以为不是强规就可以违反,还是遵守的好,否则万一出了问题,还是设计、施工人员的问题。虽然审图单位把你放过去了,但建筑使用者还是有权追究你设计、施工人员责任。,第四类:对要求严格

38、程度不同的用词(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第五类:就是当地的习惯做法,只是做一个参考,也不需要太拘泥了。,四、规范的主要内容详解及有关规定、技术要求与措施,(一)监测项目,一 般 规 定 6.1.1 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6.1.2 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1 支护结构;2 相关的自然环境;3 施工工况;4 地下水状况;5 基

39、坑底部及周围土体;6 周围建(构)筑物;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8 周围重要的道路;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6.1.3 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监测项目尚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况相配套。,仪 器 监 测,6.2.1 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 6.2.1进行选择。表 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6.2.2 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巡 视 检 查,6.3.1 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6.3.2 基坑工程巡

40、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2 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3 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41、;(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4 监测设施(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5 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6.3.4 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6.3.5 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6.3.6 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监测数据综合分析。,一 般 规 定,7.1.1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

42、应满足监控要求。7.1.2 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7.1.3 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7.1.4 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7.1.5 应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二)监 测 点 布 置,基 坑 及 支 护 结 构,7.2.1 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7.2.

43、2 围护墙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围护墙的周边布置,围护墙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冠梁上。,7.2.3 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入土深度;设置在土体内的测斜管应保证有足够的入土深度,保证管端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7.2.4 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横向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处监测点。竖直

44、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较大处,监测点间距宜为35m。,7.2.5 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2 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4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7.2.6 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施工栈桥下、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宜少于立柱总根数的10%,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

45、宜少于20%,且不应少于5根。7.2.7 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每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锚头附近位置。,7.2.8 土钉的拉力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30m,每层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各层监测点在竖向上的位置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受力、变形有代表性的位置。7.2.9 基坑底部隆起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应选

46、择在基坑的中央、距坑底边约1/4坑底宽度处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数量不应少于2个。纵向或横向有多个监测剖面时,其间距宜为2050m,2 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20m,数量不宜少于3个。,7.2.10 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2 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测点。在竖向布置上,测点间距宜为25m,测点下部宜密;3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4 土压力盒应紧贴围护墙布置,宜预设在围护墙的迎土面一侧。,7.2.11 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

47、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竖向布置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监测点竖向间距一般为25m,并不宜少于3个。7.2.12 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最低设计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要求。,7.2.13 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

48、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控制地下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3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周 边 环 境,7.3.1 从基坑边缘以外13倍开挖深度范围内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均应作为监控对象。必要时,尚应扩大监控范围。7.3.2 位于重要保护对象(如地铁、上游引水、合流污水等)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监测点的布置,尚应满足相关部门的技

49、术要求。,7.3.3 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少于3个监测点;2 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3 建(构)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4 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5 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6 烟囱、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点。,7.3.4 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墙角、柱基及裂缝的两端,每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处。7.3.5 建(构)筑物倾斜监测点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构)筑物角点、变形缝或抗震缝两侧的

50、承重柱或墙上;2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3 当采用铅锤观测法、激光铅直仪观测法时,应保证上、下测点之间具有一定的通视条件。,7.3.6 建(构)筑物的裂缝监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在基坑施工期间当发现新裂缝或原有裂缝有增大趋势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每一条裂缝的测点至少设2组,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宜设置测点。,7.3.7 地下管线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根据管线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2 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25m,并宜延伸至基坑以外2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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