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经济开发区土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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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经济开发区XXXX土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XXXX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XX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XXXX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XXXXX开发区联系人:周惠 电话:0477-49XX088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XXXXXX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东胜区东仕戴斯酒店东,蓝海

2、大酒店8003。联系人:杨江燕电话:0477-81XX1681.1.4项目名称XXX经济开发区XXXXX土方工程1.1.5建设地点XXXXX济开发区1.2.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1.2.2出资历比例全额。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建设工程标段划分:一标段:生活区占地面积约426991,挖方量约511317.4m3 ,填方量约962367.6m3 二标段:1#、2#平台占地面积约371000.2,挖方量约942285.7m3 ,填方量约790315.3 m3 三标段:永丰源占地面积约108951.2,挖方量约355823.8m3

3、 ,填方量约17785.5 m3 四标段:包装厂占地面积约33312.4,挖方量约14988.6m3 ,填方量约82771.5m3 石油支撑剂占地面积约38100.4,挖方量约275368.8m3 ,填方量约1226.6m3 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2 年2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2 年3 月2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1.3.4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945042.8,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

4、级,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业绩优异、信誉良好。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业绩要求:近两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要求:省部级有关部门及开户银行颁发的企业诚信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二级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建造师、否则作废标处理。开标时建造师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其他要求:标书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人员必需与现场施工人员一致,如需更换人员,须书面向甲方提出更换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1

5、.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20日15时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15日前。3.1.

6、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二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三、四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开标前二天以现金形式交至招标公司财务室或者到招标公司刷卡(刷卡手续费50元)将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入标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两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两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两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并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及 副本两份。(一个标段做一套投标文件)4.1.2封套上

7、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能源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递交投标文件时检查( 2)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 人,专家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当每标段投标人5家时推荐3家,5家时推荐2家。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电汇的形式打入招标人

8、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8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依据企业自身情况及本工程工程量清单GB50500-2008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09年现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定额编制报出标的工程总造价。9资格审查方式后审20涉及业绩及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方面的内容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工【2007】26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及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方面的内容均单独提供原件。21外境企业备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建建2011147号】文件及相

9、关要求,2011年5月1日前有自治区备案的不需要在办理鄂尔多斯市备案,如没有自治区备案的可直接在鄂尔多斯市办理年度备案手续。自治区外的施工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定要出示备案原件。否则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22招标控制价一标段:玖佰壹拾万元二标段:壹仟壹佰万元三标段:贰佰壹拾万元四标段:叁佰贰拾万元(所有报价均不得超出控制价,否则视为废标)招标文件费¥1500.00元 (售后不退)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

10、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各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各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

11、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

12、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n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n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并计入总报价中。n 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如下表。 类别及费率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100以下1.0%100-5000.7%500-10000.55%1000-50000.35%5000-100000.2%10000-10

13、00000.05%100000以上0.01%n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

14、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

15、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

16、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

17、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

18、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19、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

20、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

21、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

22、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

23、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

24、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

25、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

26、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

27、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8、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

29、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

30、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31、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32、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等级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土石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开户银行授信额度的余额证明附审计报告原件近两年信誉省、部级有关部门及开户银行颁发的企业诚信

33、证明文件证书原件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具备房建建筑工程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人员。 项目经理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原件、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特别说明:如建造师资质证书正在注册中,投标人应请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本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工期30日历天工期质量合格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条款号条款因素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34、投标报价:60分施工组织设计:22分项目管理机构:13分其他评分因素:5分2.2.2评分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1计算公式偏差率A1=100%(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2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02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4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3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2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3分资源配备计划03分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3分)建造师任职资格与业绩建造师执业资格(附证书原件)壹级2分。贰级1.5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拟

35、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每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加2分,最多加至4分;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岗位配置是否全面完善(具备配备人员应包含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合理3.5分,缺一项扣0.5分。项目人员是否全部持有所属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全3.5分,少一个减0.5分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投标报价偏差率=0,得52分;(注:基础分为52分)偏差率为正值,每有+1%,减2分,减分至30分; 偏差率为负值,每有-1%,加2分,加分至60分;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企业资信企业每获得一个相关工程的国家级、省部级奖项

36、得0.5分,最高加至2分(附获奖证书原件)企业具有安全文明获奖证书得1分;无0分企业有无国家体系认证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2分,无0分(附证书原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

37、.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

38、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39、)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评

4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 投标人得分二A 十B 十C 十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

41、.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

42、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 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

43、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1.1.1.8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 . 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

44、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 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

45、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 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 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 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 永久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 临时占地: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1.1.4 日期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 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 . 1 款发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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