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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使用说明一、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2010版)适用于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独立大桥及特大桥、独立长隧道及特长隧道的新建、改建及养护大修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附属设施工程及其他等级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可以参照本样本进行编制,并可适当简化。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2010版)的投标人须知和评标办法中有用相同条款号标示的内容,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确实没有必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2010版)合同条款分为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两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通用条款文字不应进行任何改动,如果有不同要求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编写原则在专用条款中进行修改、删除或补充。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2010版)第八篇“投标文件格式”给出了综合评标法的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应根据此格式进行编制。主张将竞争重点放在拟投入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服务质量方面,弱化监理服务价格的竞争,倡导监理服务优质优价。技术、商务评审的内容、标准、分值和权重宜参照本范本执行。五、监理机构按一级机构设置。六、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七、招标人应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3、的规定,对投标人选派的主要监理人员的职称、专业、资质、资历、工作经验等提出明确要求。八、招标人可对试验检测工作单独招标。不建议招标人强制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监理资质和试验检测资质。目 录第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5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7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50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68第二卷第五篇 监理规范84第六篇 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范85第七篇 施工技术规范119第三卷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121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152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154第十一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164第十二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165第四卷第十三篇 图纸和资料167第 一 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某
4、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 项目 JXYJAKT2011-01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已由 阿克陶县发改委 以陶发改字201190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阿克陶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阿克陶县交通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采用未进行资格预审方式。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公路项目 JXYJAKT2011
5、-01工程,全长 2.814公里,工程概算投资额 2400万 元。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1年10月 1日至 2012年7月 20日,共7(个)月,监理服务期7(个)月。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第一监理合同段负责第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 施工标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K0 000 K 2 814 ,长 2.814 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工程、绿化、亮化、地下管网。2投标人资格要求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专项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工程监理专项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的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6、执照,具有 公路、市政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设备、资金等具有相应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 1 个监理合同段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监理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3招标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于2011年9月 5 日至2011年 9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 时00分至 2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克州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市交警大队斜对面克州一建办公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 2011年 9 月 25 日 16 时 30 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6 份递交至 克州中国银行四楼招标中心 。5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 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标人:阿克陶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克州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阿克陶县幸福东路93号 地址:阿图什市建设东路11院邮编:邮编: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联系人: 薛建春 联系人: 高健斌 招标人: 阿克陶县交通局(
8、盖章) 日期: 2011 年 9 月 5日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 目 概 况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招标人名称:阿克陶县交通局 地 址:阿克陶县幸福东路93号 邮 编:电子信箱: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薛建春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应删除招标代理机构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计取。(若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克州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建设东路11院 邮 编:电子信箱: 电 话:传 真:联 系
9、 人:高健斌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 监理机构设置本工程设一级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监理办)。招标范围及监理合同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绿化、亮化、地下管网 本次招标分为 1 个监理合同段。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如建设单位在工程现场设置管理机构,对该机构的授权、机构设置、职责等应在此处明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援建资金(投资组成)。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具体信息或数据2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 个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2(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接受4.1是否组织踏勘现场是踏勘现场时间、地点时间: 2011 年 9月
10、 7 日 16 时 30 分集合地点:阿克陶县交通局5.1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是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时间: 2011年9 月7日 16 时 30 分会议地点:阿克陶县交通局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1 年 9 月 15 日 16 时 30 分5.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6.4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1年9月25 日前10.3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否11.1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万 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 2011 年 9月 25 日 16:30 时之前招标人指定
11、开户银行招标人指定账户若采用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否12投标文件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3 日内1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6 份14.2外层信封书写要求招标人 邮编: 地址:阿克陶县交通局 名称: 某某对口援建新疆阿克陶县某某一大道工程第JXYJAKT2011-01 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在2011年 9 月 25日 16时 30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续上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4.3内层信封书写要求投标人 邮编: 地址: 名称: 项目 工程第 监理合同段投标文件;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1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地点:阿图什市中国人民银行四楼
12、(克州招标中心)截止时间: 2011 年 9 月 25 日 16 时 30 分15.2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原定截止时间 日前18.1开标时间、地点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阿图什市中国人民银行四楼(克州招标中心)18.2是否邀请公证机构是19.2投标资料保密时间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 1 年内20.2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21.4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 克州招标中心 公示。22.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 72 小时内24.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履约担保金额监理服务费的 5 3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投标人须知一、总
13、则1项目概况1.1 项目说明及招标范围:见附件1。1.2 主要工程数量表:见附件2。1.3 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3。1.4 施工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见附件4。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2.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满足附件5的要求。2.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可以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投标人须知第2.1款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监理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资质等级;(2)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理人。拟派驻现场监理
14、机构的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5)联合体必须提供能证明其监理资质、法人资格及工程监理业绩等的文件或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
15、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工程的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适用已进行资格预审)2.1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采用资格预审时,招标人应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要求、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等内容。资格审查要求应按照本样本附件5内容编写,并采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5号令)规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并取得投标资格。2
16、.2 投标人在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更新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人名称、资质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情况及相关行业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资格预审后新竣工验收的同类公路工程的项目监理评定书或有关的质量证明文件;(3)资格预审后新承接工程的名称、规模、工期和已投入的主要监理人员等情况;(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变化情况如资格预审与招标文件发售间隔时间较长或因不可抗力,导致主要监理人员必须更换时,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被更换人员。 ;(5)资格预审之后介入仲裁或诉讼的情况。2.3 招标人不接
17、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让。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监理合同段对应的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踏勘现场4.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如组织现场踏勘,建议安排在发售招标文件后立即组织为宜,以避免非本地投标人的往返。 。4.2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进入工程进行踏勘
18、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或招标人的代理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4.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4.5 踏勘现场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4.6 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5投标预备会5.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5.2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如果有)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招标人将在投标预备会上予以解答。投标
19、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进行准备。5.3 招标人将在投标预备会结束后,以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按规定报备后并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5.4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投标预备会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第二卷 第五篇 监理规范第六篇 工程专用施工监理规
20、范第七篇 技术规范第三卷 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第四卷 第十四篇 图纸和资料此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6.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招标人设
21、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的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浮动幅度不应超过20%。,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书面告知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在按规定报备后,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补遗书方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款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5条在
22、投标预备会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修改内容按规定报备后以补遗书方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款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2 补遗书(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15.2
23、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后推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内容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文件,包括:a. 投标书(含投标书附录)b. 联合体协议(如果有)c.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d. 授权书(如有,附公证书)e. 投标保证金f.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f. 资格审查更新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2)技术建议书(3)财务建议书(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9.2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技术建议书,其内容应翔实,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9.3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财务建议书,说明投标人按照招
24、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该服务所需的费用。9.4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除另有规定外不得修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10投标报价10.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10.2 本合同监理服务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应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后同。应在按照附件1(6)给定的监理服务费计费额计算本合同监理服务基准价的基础上,投标人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缺陷
25、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应依照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计算表(附件D-2)中的监理人员数量、服务时间计算,总额包干。10.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财务建议书中计算投标报价。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10.5 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监理服务费予以调整的,按第四篇合同专用条款6.2.4.款的规定执行。10.6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10.7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上、下限范围,否则作废标处理
26、。11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高速公路最高为5万元人民币,其它公路项目一般为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拟投多个标段的,应对所投标段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若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一般应为招标人账户。 ,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27、。银行保函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11.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不对其投标文件开标。1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监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逾期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11.4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12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
28、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般为60120日。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得因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3.1 投标人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人须知前
29、附表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3.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及资格后审资料(或资格预审更新资料)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按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其授权代理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
30、理人的签字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应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做出有效公证,并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并公证。13.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按第八篇的目录和格式要求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
31、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14.2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14.3 内层信封上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14.4 如果同时投多个合同段,不同合同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14.5 不符合上述要
32、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6 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和地点本条中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递交地址应一致。 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签收。15.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7条、第8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
33、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投标人自行带回。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7.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五、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
34、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招标人应邀请主管部门监督或公证机关公证。18.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应介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如邀请主管部门监督的或委托公证也可由主管部门或公证机构检查、公证。18.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对投标书的签署等进行核查。18.4 开标时,招标人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所投监理合同段、投标价和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证书号码
35、、投标保证金、监理服务期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细节。18.5 如果招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或公证机构当场核查确认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如未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18.6 招标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并经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签字后存档备案。18.7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 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18.8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
36、一情况,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 投标书中所填合同段号与外包封的合同段号不一致;(2) 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3) 投标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书未填写投标报价。19保密19.1 开标后直到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19.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密时间内,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针对对方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0评标20.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详见附件6)进行评标。六、合同的授予21定标方式
37、21.1 除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确定中标人。21.2 在不违背本须知第21.5款规定的前提下,本监理服务合同将授予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综合评价得分最高、且评标结果公示后经有关部门备案的中标人。21.3 如果推荐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遵守投标人须知第23.1款或第24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可确定备选中标人为中标人。当备选中标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1.4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 克州招标中心 公示后并将评标报
38、告和评标结果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公示内容有:(1)推荐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得分及总监姓名等;(2)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依据。 21.5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并对由此而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但投标担保将退还。22中标通知书22.1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在评标结果公示并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写明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监理服务所需的监理服务费用。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
39、招标人。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2.3 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2)经查实投标人有转借资质行为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3)经查实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谋取中标。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和中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23.2 监理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3.3 双方
40、签署监理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23.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应向发包人提交监理人派驻监理办监理人员的名单及材料,派驻监理办的监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不应提出更换其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发包人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备选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监理人员按计划到位上岗。但因发包人原因推迟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要求以同等条件人员调换监理人员的,发包人应予以批准。24履约担保24.1 在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金额的5%。招标人可根
41、据浙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要求不同履约担保额度,AA级的为3%,A级为4%,B级和C级为5%。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后,一般不应再要求其提供质量保证金等其他方面的担保。 。24.2 履约担保可采用本招标文件第十二篇规定的银行履约保函格式,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24.3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4.4 履约担保的返还按第三篇合同通用条款第4.5.3项的规定执行。24.5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同时向中标人提交监理服务费支付担保。24.6 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
42、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6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八、纪律和投诉2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违法方式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推荐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工程“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除外。3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