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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参考格式为注册会计师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如被审计单位采用其他财务报告框架的,则相应替换为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名称,如“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会计准则”)编制的通用目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提供的业务约定书的参考格式。本约定书不具有强制性,仅作为一种指引,项目组可结合本审计准则中该书的考虑事项使用。本约定书是针对单个报告期间的财务报表审计而起草的,并且需要根据具体要求和情况作出修改。如果拟用于连续审计(参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一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2010年11月1日修订)第十三条),则需要予以修改。就拟议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是否适用,项目组可咨询技术与标准部或质量监管部,必要时可
2、寻求法律建议。重大资产重组综合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编号:甲方:ABC股份有限公司乙方:XYZ(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甲方、乙方、丙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在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就双方合作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约定:一、定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定义仅限于对本约定书所使用名词的解释。1.I“甲方”:指ABC股份有限公司。1.2 “乙方”:指XYZ(集团)有限公司1.3 “丙方”:指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4 “双方”:指甲方和丙方或乙方和丙方。1.5 “一方”:指丙方或甲方或乙方。1.6 “约定书”:指本约定书文本及
3、其与本约定书不可分割的若干附件与补充文件。1.7 “执业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0年11月1日以财会【2010】21号文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应用指南。1.8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以财会【2006】3号文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1.9”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4月16日以证监会令第53号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2011年8月1日以证监会令第73号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1.1 10拟购入资产”:指甲方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4、的方式购买的生产经营性资产(含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1.11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12 “中注协”: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13 “地方注协”:指中国各省市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二、服务内容和服务目标2.1 服务内容甲方拟向乙方发行股份购买拟购入资产方式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委托丙方提供以下专业服务:(1)对乙方以拟购入资产为(模拟)会计主体、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拟购入资产截止20X1年12月31日、20X2年12月31日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X1年度和20X2年度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以及模拟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2)对甲方基于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X
5、2年12月31日完成的假设,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甲方截止20X1日、20X2年12月31日的备考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X1年度、20X2年度的备考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3)对乙方以拟购入资产为(模拟)会计主体编制的拟购入资产20X3年度盈利预测结果进行审核。(4)对甲方基于重大资产重组已于20X2年12月31日(或20X4年度内某个时点)完成的假设编制的甲方20X3年度备考盈利预测结果进行审核。(5)对乙方以交割基准日为截止日、以拟购入资产为(模拟)会计主体、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拟购入资产截止20X3年XX月XX日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
6、X3年度I-X月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以及模拟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6)对甲方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后发行股份的情况进行验证。(7)对甲方、乙方聘请的其他中介结构出具的、与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财务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就甲方申报重大资产重组期间与财务相关的事项向相关监管机构进行说明。2.2 服务目标(1)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乙方基于重组基准日、以拟购入资产为(模拟)会计主体编制的拟购入资产模拟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就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模拟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拟购入资产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对甲方编制的重大资
7、产重组备考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就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备考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甲方购入拟购入资产后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对乙方编制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假设和编制基准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审核报告。(4)对甲方编制的备考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假设和编制基准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5)对乙方基于资产交割日、以拟购入资产为(模拟)会计主体编制的拟购入资产模拟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就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模拟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8、面公允反映拟购入资产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6)对甲方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的股本情况出具验资报告。(7)对中国证监会关于甲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材料的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核查意见或专项说明。三、双方的责任(一)甲方、乙方的责任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及甲方负责人、乙方及乙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和乙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或拟购入资产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3.2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9、求编制拟购入资产模拟财务报表是乙方管理层的责任,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模拟或备考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模拟或备考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3.3编制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是乙方管理层的责任,编制备考盈利预测是甲方管理层的责任。甲方、乙方管理层应确保:(1)盈利预测是依据截至编制该信息日所能获得的所有信息,对其涵盖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的最佳估计假设编制;(2)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该信息
10、的涵盖期间内管理层对预期未来发生的事项和采取的行动的基础之上;(3)盈利预测所依据的重要假设、编制时选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其他可能对盈利预测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已作出充分披露。3.4甲方、乙方有责任保证向丙方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财务及其相关资料。甲方、乙方管理层负责确保及时为丙方的审计、审核工作提供丙方要求的全部财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并将所有可能对审计、审核工作形成的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如实告知丙方。3.5甲方、乙方有责任确保丙方不受限制的接触任何与审计一、审核工作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3.6甲方、乙方管理层同意告知丙方在审计报告日至财务报表
11、报出日之间注意到的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事实。3.7甲方、乙方管理层有责任向丙方作出与审计、审核工作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该管理层声明书包括(但并不限于)甲方、乙方管理层需确认:甲方的备考申报财务报表和乙方的模拟财务报表、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和备考盈利预测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已基于合理的假设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对甲方、乙方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全部责任;向丙方提供所有与审计、审核工作相关的财务及其他相关资料和告知所有相关事项,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无违反法规行为或舞弊行为;保证按约定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审计、审核报告。3.8甲方、乙方有责任为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
12、助,主要事项将由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3.9丙方的审计、审核工作不能减轻甲方、乙方及甲方、乙方管理层的责任。(二)丙方的责任3.10 丙方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模拟财务报表、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对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和备考盈利预测发表有限保证的审核意见。丙方按照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审核工作。执业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一、审核工作,以对模拟财务报表、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以及对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和备考盈利预测的下列方面作出评价:(I)编制盈利预测时所依据的假设;(2)盈利预测是否在假设的基础上编制;(3)盈利预测是
13、否已恰当列报。3.11 丙方的审计、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计、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模拟财务报表、备考财务报表的金额和披露的相关证据,以及获取有关编制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假设是否合理、是否依据假设编制盈利预测和盈利预测结果是否恰当披露的相关证据。选择的工作程序取决于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模拟财务报表、备考财务报表、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和备考盈利预测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丙方考虑与申报材料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审核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申报材料的总体列报。3
14、.12 丙方有责任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或乙方在某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模拟财务报表或备考财务报表且未按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3.13 丙方有责任在审核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且甲方或乙方未按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下列事项:(1)盈利预测依据的假设没有为其提供合理基础:(2)盈利预测并未在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3)盈利预测的列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14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乙方在出具的审核报告中应对此作出必要的警示。3.15 就审计、审核责任方面,丙方不应被视为已经知悉甲方或乙方向非承担审计、审核工
15、作的丙方其他员工提供的信息。3.16 16在出具审计、审核报告后,丙方已没有进一步责任考虑或查询可能影响财务报表的期后事项。然而丙方希望甲方或乙方将在报告日后发生的或发现的有可能影响相关申报财务资料的重大事项或事实通知丙方。3.17 丙方根据甲方的口头或书面通知合理预计完成相应的审计工作所需要的时间。该时间安排以甲方已为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了所有丙方认为必要的配合和协助,确保丙方可以取得为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所需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且不存在重大专业意见分歧为前提。丙方会随时向甲方报告审计工作进程。如果出现导致需要更多的工作时间的情况,丙方将告知甲方,双方应根据本约定书第15.4条和第1
16、5.5条的规定,另行协商确定审计报告出具的时间要求。四、工作局限性4.1 丙方开展的审计、审核工作存在固有限制,比如模拟或备考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基础是甲方及第三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真实和完整的,因此丙方的审计、审核工作不能对审计、审核报告获取绝对保证。由于存在固有限制,即使丙方已适当地按照执业准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审核工作,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甲方或乙方的申报财务资料的某些重大错报未被发现的风险。4.2 丙方开展的审计、审核工作未能发现舞弊或违反法规行为导致的甲方或乙方申报财务资料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审计、审核工作未能发现错误导致的错报的风险。这是因为违反法规或舞弊行为可能涉及经过策划的隐瞒行为,例
17、如串通舞弊、伪造文件、故意漏记交易、高级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或故意向丙方作出不实陈述。如果丙方认为可能存在违反法规或舞弊行为,丙方将与甲方、乙方的管理层或治理层进行沟通。4.3保障资产安全及防止和发现舞弊、错误和违反法规行为,是甲方、乙方治理层和管理层的责任。丙方将计划审计、审核工作,以获取甲方、乙方的申报财务资料不存在重大错报的合理保证,无论该错报是由于舞弊、错误还是违反法规行为导致。然而,丙方的审计、审核工作不应被依赖用以发现可能存在的舞弊、错误或违反法规行为。4.4在审计、审核过程中,丙方若发现甲方、乙方内部控制存在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或乙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
18、报。但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或乙方在实施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丙方出具的沟通文件。4.5丙方开展的审计、审核工作系丙方依据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资料,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得出的职业判断。由于丙方不能确保丙方依据对甲方或乙方所提供资料进行的理解与甲方的真实意图完全一致,因此,直接而不加选择的采用丙方提出的建议存在无法实现甲方或乙方预期目标的风险。4.6丙方出具的审计、审核报告不应被视为对甲方或乙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情况或盈利预测结果等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提
19、供的绝对保证。五、业务报告和业务报告的使用5.1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审核报告。5.2丙方应于20X3年X月X日前出具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等业务报告,在20X3年X月X日前拟购入资产基于交割日的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以及发行股份后的变更验资报告。5.3丙方出具的相关业务报告的数量根据甲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的要求具体确定。5.4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审核报告时,不得修改丙方出具的审计、审核报告及其后附的已审计模拟财务报表、备考财务报表、拟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备考盈利预测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当甲
20、方或乙方认为有必要修改会计数据、报表附注和所作的说明时,应当事先通知丙方,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审计、审核报告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出具审计、审核报告。5.5除非特别约定,丙方的审计、审核工作不为任何第三方而计划或实施。因此,丙方的审计、审核报告将不会特别提及第三方可能关注的事项,且第三方也可能会就某些事项有不同评估。丙方的审计、审核报告亦仅为约定书所述的目的而出具,甲方或乙方不应为约定书所明确约定的目的以外的其他目的而依赖或使用丙方的审计、审核报告。丙方不对甲方、乙方或其他第三方因不当使用审计、审核报告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六、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及有关信息的获取6.1丙方在审计、审核过程中编制
21、的与本约定书约定业务有关的工作底稿和档案(包括电子文件及档案)的所有权属于丙方。6.2工作底稿包含丙方与审计、审核服务相关的机密专有技术、方法和商业秘密。除非根据中国法律、中国有关政府部门、中国司法或监管机关、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的要求或经丙方事先书面同意,丙方不提供相关工作底稿信息。6.3如果中国国家或地方政府、司法或监管机关,包括但并不限于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注协或地方注协,要求丙方(1)在任何法律程序、问询、检查或调查中,或(2)在中国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服务机构监管系统和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报备与丙方为其服务或客户相关的信息的情况下,提供丙方工作底
22、稿中的信息,甲方、乙方同意并授权丙方为遵照上述要求提供丙方工作底稿所含的甲方或乙方机密信息。6.4鉴于丙方根据上述6.3条款,允许检查者查阅丙方的工作底稿和提供丙方工作底稿所含的甲方或乙方机密信息,甲方、乙方同意并不因此而取得任何权利,丙方及其合伙人和员工也不对甲方、乙方承担任何由此可能产生的相应责任或义务。6.5如果丙方按甲方或乙方要求,或按中国政府规定、传唤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就此项业务,提供丙方的工作底稿或传唤丙方员工作为证人,只要丙方不是作为该程序中的一方当事人,甲方或乙方应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报销丙方因此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和律师费用。七、互联网通讯7.1在开展审计、审核工作过程中,丙方可
23、能有时以电子方式与甲方进行交流。但是正如甲方、乙方所知,电子信息的传输并不能保证安全无误,信息可能会中断、损坏、丢失、销毁、延误或不全,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损害或无法安全使用。因此,虽然丙方会在以电子方式传输信息之前采取合理措施检查当时最常出现的电脑病毒,但丙方不会向甲方或乙方承担有关电子信息传输的任何责任。八、保密性8.1 就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审核业务,双方将遵循并承诺其已遵循相关法域内所有适用的数据和隐私权保护法律法规(若有)O8.2 除非获得甲方或乙方在约定书中的授权或其它授权,或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政府、司法或监管机关、中注协或地方注协的要求,丙方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或与其讨论丙方在履行专业职
24、责中所获取的甲方或乙方的机密信息。8.3 3甲方同意,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丙方可以为以下所述目的使用和披露甲方、乙方的机密信息和个人数据:(1)为提供约定书所述服务之目的,或为因提供审计、审核服务所附带产生的其他目的包括质量及风险管理复核;(2)对丙方有关甲方或乙方人员具体联系方式的记录和数据库进行更新以便联系与审计或约定书相关的人员;(3)为合法的业务目的,包括客户关系管理、客户管理、内部财务报告以及信息技术支持;(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丙方将确保履
25、行相应的保密义务并确保采取所有适当的技术及组织管理保密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或非法地披露或处理该等信息和数据。九、利益冲突9.1由于丙方为很多客户提供多种服务,因此丙方向其他公司和机构提供服务时,甲方、乙方可能会认为其中存在利益冲突。虽然丙方已有既定程序识别这些利益冲突情况,但丙方无法肯定能识别所有可能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其中部分原因是丙方无法预料在哪些情况下甲方会认为其中有利益冲突情况。如果甲方或乙方知道或发现任何影响此项业务的利益冲突情况,甲方应告知丙方。如出现上述情况且丙方认为在实施适当程序后甲方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丙方会与甲方或乙方讨论并商定丙方将采取的措施,以维护保密性并确保丙方
26、向甲方、乙方提供的建议和意见是完全独立的。丙方不会为第三方的利益使用甲方或乙方的保密信息,正如丙方也不会为甲方或乙方的利益使用第三方的保密信息。十、收费标准和条款1.1 1作为丙方制定计划的结果,甲方、乙方和丙方一致同意根据以下条款及约定的费用,完成预定的审计服务目标。1.2 为了实现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的目的,甲方、乙方应及时提供丙方要求的全部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甲方、乙方也须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提供实际情况下必要和合理的工作场所和甲方、乙方员工的协助。如果由于任何原因,甲方、乙方无法提供以上资料和协助,或者丙方工作中发现资料不一致或其他异常情况,丙方将为所需要提供的额外服务而与甲方、乙方协商
27、调整收费。以上调整将以“补充业务约定书”的形式进行约定。1.3 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丙方从事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方、乙方和丙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约定书所述的服务费用,并以“补充业务约定书”的形式进行约定。1.4 如因甲方或乙方原因,导致丙方需要以其他基准日补充出具本约定书“2.2服务目标”第(3)项至第(9)项涉及的业务报告,甲方、乙方和丙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约定书所述的服务费用,并以“补充业务约定书”的形式进行约定。1.5 丙方按照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内容为甲方、乙方出具的审计、审核报告以中文作为报告文本。若甲方要求丙方
28、提供除中文以外的其他国家文字版本,甲方、乙方和丙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约定书所述的服务费用,并以“补充业务约定书”的形式进行约定。1.6 6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收费的调整,丙方的收费详见“十一、收费”之规定。十一、收费11.1 本约定书约定涉及的审计、审核服务的收费是以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1.7 2甲方(或乙方)应在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日内本支付约定书ILl款约定的服务收费的50%,在丙方出具“2.2服务目标”第(1)项至第(4)项涉及的业务报告之日起日内支付约定书ILI款约定的审计服务收费的30%,在丙方出
29、具“2.2服务目标”第(5)项和第(6)项涉及的业务报告之日起日内支付约定书11.1款约定的审计服务收费的20%11.3 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审核、审阅和其他鉴证服务不再进行,甲方(或乙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服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审核工作,并离开甲方或乙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或乙方)应另行向丙方支付人民币XX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或乙方)收到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XX日内支付。11.4 丙方员工因开展审计一、审核、审阅和其他鉴证服务需要而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和通讯费、邮费、复印和打印费等由甲方(或乙方
30、)支付并承担。十二、丙方员工及其它实体12.1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丙方可能会视需要酌情利用其它实体的资源,该其它实体(不论是否是公司形式)是指与丙方有关联的实体以及它们的合伙人和员工的资源,但提供本服务仍然仅属于丙方的责任。12.2 甲方、乙方同意不会因本服务而对其它实体或其人员提出任何索赔(不论是根据合同关系、侵权(包括过失)或其它)。任何其它实体的合伙人或员工就本服务而与甲方、乙方联系的行为仅代表丙方而为,丙方将为他们的前述行为向甲方、乙方负责。12.3 甲方、乙方不会对丙方任何员工提出由本服务所产生或与本服务相关的任何针对个人的索赔(不论是根据合同关系、侵权(包括过失)或其它),但这并没
31、有限制或排除丙方因其员工的行为或遗漏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条款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用。12.4 4第12.2至12.3条款的规定是为丙方员工、其它实体及其合伙人和员工(统称为受益人”)的利益而明确规定的。甲方、乙方同意,各受益人均有权引用第12.1至12.4条款,如同他们是本业务约定书的签署方。每一个同意协助提供本服务的其它实体均依据第12.1至12.4条款所提供的保障而为,丙方正式代表其接纳该条款所提供的保障。十三、责任限制及补偿13.1 如果由于甲方、乙方的董事、员工或代理人的舞弊行为、不实陈述或故意违约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损害、费用或支出,丙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3.2 丙方、其合
32、伙人或员工向甲方、乙方承担的全部责任以约定书所约定的专业服务费金额为限,无论这些损失是因侵权、违约或其他原因所引起。此限制不适用于由于丙方恶意行为或欺诈行为而引起的索赔事项。13.3 丙方对不是因丙方、其合伙人或员工过错所直接导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其合伙人或员工也无义务对任何与本约定书中所约定的服务有关的间接损失、利润损失或类似损害,或未能实现的预期节支负责,无论这些损失是因侵权、违约或其他原因所引起。13.4 如任何第三方就根据本业务约定书而提供的服务,或就甲方、乙方使用丙方根据本业务约定书而交付的任何服务成果,向丙方、其合伙人以及其它实体提出索赔,甲方、乙方应补偿并使丙方、其合伙
33、人、员工以及其它实体免遭因此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损害或法律责任(或由任何第三方可能提出的诉讼),并且偿付丙方因此等诉讼或索赔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按律师与客户之间的收费基准计算的法律费用),但最终认定因丙方及其合伙人和雇员及其它实体与本服务有关的恶意行为或欺诈行为所导致的第三方相应损失部分除外。十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14.1 本业务约定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14.2 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丙方出具审计、审核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解决方式:(1)
34、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五、约定书的生效和变更、终止15.1 本业务约定书是双方就此项业务有关的服务达成的全部协议。它替换并取代此前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建议、通信和理解。15.2 本业务约定书自甲方、乙方、丙方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签署和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在本约定书中明示或默示的于本约定书终止后仍持续有效的条款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终止。15.3 如果根据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乙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审核服务时,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乙方
35、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15.4 若需要对生效的约定书的相关条款进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独变更本约定书的任何条款。15.5 5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审核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审核报告,甲方、乙方、丙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15.6 6本约定书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二OX三年X月X日二OX三年X月X日丙方:(盖章)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盖章)二OX三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