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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风汛期灾害性天气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防范要求1、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建设管理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在接到灾害性天气信息后,立即传达到项目部,并启动企业及项目部两级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设备。灾害性天气期间,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2名以上),所有值班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手机应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建筑工地发生突发事件后,要第一时间向工地属地政府和建设管理部门报告。2、各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范围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检查,并按照“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原则落实安全整改和防范措施。要提前加强相关人群的安全教育和提前告知
2、,确保在灾害性天气来临前安全防范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做到有备无患。3、立即暂停大型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及有关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重点检查设备基础、附墙装置、缆风绳以及主要金属结构的紧固连接情况,保持设备基础排水通畅。物料提升机吊篮、施工升降机轿厢、施工吊篮等机械必须降至地面,塔式起重机吊钩应收至最上端,吊臂应能360度自由回转。4、全面清理脚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架体外张设的各类广告牌、宣传标语等附属设施、物品,必要时要临时卸除脚手架安全网,减少风荷载,确保整体稳定性。同时,要全面检查脚手架主节点部位的扣件螺栓、基础排水以及连墙措施,确保脚手架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
3、GJ130-2011)的要求。高层建筑和空旷地区的建筑外脚手架,要适当加密连墙件。高层建筑楼面上有零散材料的,要覆盖、固定或及时移置到地面,防止大风吹落伤人。5、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负责人要全面检查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工地围墙、操作棚、外电防护架等临时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倒塌、坍塌事件。职工生活设施经加固后仍不能确保安全的,或设施紧靠施工脚手架、新砌筑尚未与建筑结构作可靠联结的砌体、临时围墙、基坑边等危险区域的,要坚决撤离设施内的住宿人员,并作妥善安置。6、全面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确保各类漏电、短路保护装置的有效性和线路的绝缘性。降雨期间,室外用电
4、设备和电箱要做好防雨措施,室外用电线路全部断电,做好现场高耸金属部件、空旷地区搭设的钢结构工程、操作棚、防护棚以及办公、生活设施的防雷接地。7、钢结构工程构件间的连接节点必须紧固到位,在结构构件未形成稳定的空间结构体系前,应采取临时的抗倾覆措施。施工场地及周边影响范围内要设置警戒区域,防止人员随便进入。8、加强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提高警觉,充分认识持续性强降雨对基坑工程及其周边环境带来的危害,针对工程地质条件及周边环境的保护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复核方案中已经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具有充分的安全保障性,情况复杂的,应及早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踏勘和补充论证,提高基坑支护结构的
5、安全系数,保障周边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上(下)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线路以及自来水、天然气、污水管道等)的安全。要加强强降雨天气时基坑及周边环境的沉降变形监测频率(沉降变形监测的次数应不少于每天1次),监测报告及时上报市安监站。要加强基坑及周边环境的安全巡视力度,撤离堆放在坑边的物资和设备,减轻坑边堆载。要加强坑底的排水,配备备用电源,确保排水畅通。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掌握基坑及其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上(下)设施以及居民房屋的安全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与工程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管理区、居委会联系,采取果断措施,实施基坑加固,情况严重的,应采取包括人员紧急疏散在内的一切必要措施。9、灾害性天气停工期间,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安排好人员的正常生活,防止发生社会治安事件和投诉上访事件。要严格实行建筑工地和作业区域的封闭管理,防止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尚未完成施工的部位,例如:打桩施工后形成的桩孔,尚未完成安装的钢结构构件,正在搭设的机械设备、设施,建筑施工形成的临边洞口等,要及时采取回土填埋以及临时固定、支撑、围护等安全措施,设置警戒标志,防止发生意外。10、灾害性天气过后,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要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做好有关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和调试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