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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2024年版)使用说明一、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e)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海南省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省水利水电项目招标投标实际情况编制,适用于本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二、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e)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海南省
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综合评估法。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
3、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本行业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果有)的内容为对应关联关系,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e)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约定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七、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由海南省水务厅组织编制。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可从海南省水务厅门户网站下载电子文档
4、。各单位在使用中对海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海南省水务厅反映。(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假6请书第一节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1 .招标条件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投标人资格要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5 .投标文件的递交6 .发布公告的媒介7 .联系方式第二节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1 .招标条件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 .投标人资格要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5 .投标文件的递交6 .确认7 .联系方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总则J1.1 项目概况J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
5、情况J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J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J1.5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J1.6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J1.7 保密J1.8 语言文字J1.9 计量单位J1.10 勘现场J1.11 投标预备会J1.12 分包J1.13 偏离J2 .招标文件J2.1 招标文件的组成J2.2 招标文件的澄清J2.3 招标文件的修改J3 .投标文件J3.1 投标文件的组成J3.2 投标报价J3.3 投标有效期J3.4 投标保证金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6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7 备选投标方案3.8
6、 投标文件的编制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5.2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和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5.3 开标异议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2 评标原则6.3 评标7 .合同授予W7.1 定标方式W7.2 中标候选人公示7.3 中标通知7.4 履约担保7.5 签订合同8 .纪律和监督2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苕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 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 .电子招标投标M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问题澄清通
7、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附件四:中标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2 详细评审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 评标结果第二节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
8、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价格清单(一)价格清单说明(二)价格清单六、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九)主要人员简历表七、企业业绩和资信igffl6也八、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八一一域代4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酌8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一节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工程总承
9、包(EPC)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己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O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1.项目建设地点:;2. 2.项目建设规模:(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3. 3.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4. 4.招标范围和内容:;5. 5.招标控制价:;6. 6.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历天);7. 7.标
10、段划分(如果有):;8. 8.质量要求:o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勘察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还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以及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招标人可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I)勘察资质要求:资质类别、等级;(2)设计资质要求:资质类别、等级;(3)施工资质要求:资质类别、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11、业绩要求:招标人可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类似项口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类职称证,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6)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类职称证。(7)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
12、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水利水电类职称证及业绩要求。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UDS:RHzy.hainan.RO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一/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
13、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RHzy.hainan.R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年月日第二节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EPC)投标邀请书(被邀
14、请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己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O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EPC)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 1.项目建设地点:;2. 2.项目建设规模:(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3. 3.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4. 4.招标范围和内容:;5. 5.招标控制价:;6. 6.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口历天);7. 7.
15、标段划分(如果有):;8. 8.质量要求:o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范围包含勘察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还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资质,或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以及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招标人可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1)勘察资质要求:资质类别、等级;(2)设计资质要求:资质类别、等级;(3)施工资质要求:资质类别、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
16、)业绩要求:招标人可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上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水电类职称证,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6)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类职称证。(7)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
17、资格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水利水电类职称证及业绩要求。3.2 被邀请单位(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N.cn/)下载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5 .
18、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7.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开户银行:账号: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并确认(参加
19、/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日历天)淇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一日1.3.3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
20、条件:财务要求:勘察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要求:施工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口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口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口不召开口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口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偏
21、离口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2近年财务状况年_月日至年月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_月一日至年一月日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年_月日至年月_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22、在年_月_日_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和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进行
23、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5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
24、进行资格预审的)1.5.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勘察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
25、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己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等成果的除外;(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
2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6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6.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7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
27、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8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9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0 勘现场1.10.1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10.2 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0.3 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4 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
28、和决策负责。1.11 投标预备会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1.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2 分包1.1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2.2 投标人拟在
29、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3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lO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
30、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招标人在网上发布澄清后,投标人默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
31、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招标人在网上发布修改内容后,投标人默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价格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企业业绩和资信;(8)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32、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
3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
34、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
35、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6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6.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 “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
36、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组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木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
37、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7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8 投标文件的编制3.8.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8.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8、。3.8.3 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
39、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40、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投标文件解密方式和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开标时,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方式按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41、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42、)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43、,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
44、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