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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修订征求意见稿)(注:增的内容使用“黑体”标注,删除内容使用“口”标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
2、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鼓励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拓展服务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第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接受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3、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I,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第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I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客运功能区的人员和行李物品、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六不出站”。“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发车区)。“六不出站”是指:超载或违规装载营运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营运客车不出站、旅客未系
4、安全带不出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具体按照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第十七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汽车客运站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生
5、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汽车客运站接收实习学生的,应当将实习学生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汽车客运站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可自主开展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也可委托对外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务的机构或者其他汽车客运站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有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和布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
6、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可与安全生产例会一并召开。发生重、特大道路客运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发生站内人员伤亡事故或者在本单位发出的营运客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或者安全生产例会进行分析通报,并提出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应当有会议记录并建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36个月。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布考核和奖惩情况。第二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7、第二十日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I可参照国务院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胺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二十日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信息化管理技术,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十Il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第二十三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畅通,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齐全有效。第二十国四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质关运灰害I客运量突增、公共卫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突发事件
8、阚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演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并根据需要及时修订。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因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还囿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以下简称“禁限运物品”)查控或I制度,按照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开展检查工作快取以下措施防止易燃、易爆和易两I等危险品进站上用I:(一)制定迹团禁限运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庭窝两查控工作。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设施设备条件、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结果判定及处理、工艺组织及流程。本规范适用于营运客车
9、的安全例行检查。2术语和定义2.1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在受检营运客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由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与营运客车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为非替代关系。2.2 安全例检人员从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专业人员。2.3 设备条件3.1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及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等条件,并设有“安全例检”文字标志和“5km,h”限速标志。3.2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设有地沟或者车辆举升装置。
10、地沟的长度应不小于营运客车最大允许长度的1.1倍,宽度不小于0.65m,深度不小于l3m0地沟内应安装照明设施和安全电源。3.3 三级及以上的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应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具有车辆信息登录、检查数据存储.检查信息查询、检查报告生成、人工录入等功能。3.4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灭火器数量不少于3具(5kg具),地沟内应放置1具。3.5 安全例行检查应配备以下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a)检脸锤;b)便携式照明器具;O轮胎气压表;d)轮胎花纹深度尺;e)套筒扳手、扭力扳手;f)钢卷尺、钢板尺;g)停车楔,数量不少于2只;h)安全帽、工装、手套、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用品。4检查项
11、目、方法及要求4.1 外观4.1.1 检视车身外观,无漏油漏液现象,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齐全、完好,车窗玻璃齐全。4.1.2 打开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开关,刮水器各挡位应工作正常,关闭刮水器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到初始位置。4.2 制动系统4.2.1 气压表工作状况起动发动机,观察气压表指示情况,气压表应能正确指示系统压力O4.2.2 制动管路密封性采用气压制动的营运客车,在储气筒气压达到起步压力以上时,关闭发动机,踩下制动踏板,在地沟内或者举升装置下方,检查各车轮制动气室、气阀及制动管路的密封性,应无漏气声。采用液压制动的营运客车,检查各车轮制动分泵及可视制动管路的密封性,应无油液滴漏现象。4.2
12、.3 制动系统自检接通发动机起动开关,检视制动系统各故障指示灯指示状况,应无故障报警。4.3 转向系统4.3.1 左、右转动转向盘,在地沟内或者举升装置下方,检视转向机构及球销总成的连接状况,各连接部位应连接可靠、无松动,球销总成应无松旷和开裂。4.3.2 采用目视和检验锤敲击的方法,检查横直拉杆,应无变形、裂纹和拼焊现象。4.4 照明及信号指示灯4.4.1 前照灯检视前照灯,应齐全、完好、表面清洁,无松脱;开启前照灯并进行远、近光变换,应工作正常。4.4.2 信号指示灯分别开启转向灯(前、后、侧)、制动灯、示摩灯(前、后)、危险报警灯(前、后)、雾灯(前、后)、倒车灯,均应工作正常。4.5
13、车轮及轮胎4.5.1 车轮螺栓及螺母采用检验锤敲击的方法,巡视检查可视的轮胎螺栓、螺母以及可视的半轴螺栓,各车轮及半轴的螺栓、螺母应齐全、完好,紧固可靠。4.5.2 轮胎外观4.5.2.1 检视胎冠、胎壁等部位,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者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的缺陷。4.5.2.2 同时目视检查并装轮胎间,应无明显异物嵌入。4.5.3 轮胎花纹深度检视轮胎磨损状况。必要时,用轮胎花纹深度尺检测轮胎胎冠花纹深度。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不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纹深度应不小于1.6nmo4.5.4 轮胎气压采用检验锤敲击和目视的方法,巡视检查各轮胎的充气状况
14、,必要时用气压表测量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4.6 安全设施4.6.1 车门应急开关检视动力启闭车门的车内应急开关,应急开关的标识及护罩、手柄、固定件等机件应齐全、完好。4.6.2 安全顶窗检视安全顶窗,安全顶窗开启装置的护罩、手柄、固定件等机件应齐全、完好。4.6.3 安全锤检视封闭式营运客车的应急窗,应配备安全锤并在规定的位置放置。4.6.4 灭火器目视检查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应随车配备,压力值处于正常范围内,驾驶员座椅旁应放置1具,且安放稳固并便于取用。4.6.5 停车楔检视停车楔,应随车配备,数量不少于2只。4.6.6 警告牌检视三角警告牌,应随车配备并妥善放置。4.6.7 安
15、全带检视安全带是否齐全,功能正常。5结果判定及处理5.1 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时,安全例行检查结果判定为合格,签发“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5.2 检查项目中有任一不合格项时,安全例行检杳结果判定为不合格。在营运客车调修后,重新进行全项检查。注:对于不合格项可立即排除的故障和缺陷,在排除故障和缺陷并得到合格确认后,该项可视为合格。5.3 完成安全例行检查后应填写、保存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6工艺组织及流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应在驾驶员的配合下,宜采用“双人作业法”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推荐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图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推荐工艺流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式样车牌号码车属单位
16、检查日期年月日时分检查记录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外观口漏油漏液口车湿度璃口机镀口刮水器2制动系统口气压表工作状况制动系统自检口制动管路密封性3转向系统口球销总成口横直拉杆口转向机构连接4照明及信号指示灯口前照灯口远、近光变换口转向灯口制动灯口示即灯口危险报警灯口雾灯口倒车灯5车轮及轮胎口车轮螺栓及螺母口轮胎外观口轮胎花纹深度轮胎气压6安全设施口车门应急开关口安全顶窗口安全傕灭火器停车楔口警告牌口安全带检查结果判定安全例检人员签字您驶员签字说明:1.“检杏结果”栏:。为合格,X为不合格。检查项目不合格的,应在检查内容口内用X标记不合格子项C2.“检查结果判定栏:。为合格,X为不合格。检查
17、项目全部合格时,检查结果判定为合格,同时签发“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检查项目中有任一不合格项时,检查结果判定为不合格。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式样编号: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检查合格时间:年月日时分车牌号码/颜色:安全例检人员签字: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印章:营运客车留存备查(本通知单24小时内报班有效)出站登记表式样序号日期车牌号码报班手续是否齐备(O)超载检查(O)免票儿童数(人)是否系好安全带(O)驾驶员签字检查员签字出站时间填写说明:“报班手续是否齐备“填X时,请注明“很班车辆与出站车辆不符”“报Jl是驾驶员与出站驾驶员不符等上1.体原因;“超W治检数填。为不超载,X为超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