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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B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XXXXXXXXX202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XX202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标准TechnicalStandardfortestingofexistingbuildingfoundation(修订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J=.刖百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复审结果的通知(冀建质(2023)1号)的要求,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本规程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系统总结了省内外既有建筑物检测监测技术的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
2、组织审查定稿。本规程共分7章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地基检测;5.基础检测;6.环境影响检测;7.变形监测。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主要是:1.补充完善了应进行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的情况;2.增加了高密度电阻率法;3.增加了浅层地震法的相关内容;4.增加了磁测井法;5.补充完善了应进行环境影响检测的情况;6.调整了各等级水准测量使用的仪器型号和标尺类型规定;7.调整了静力水准观测技术要求、水准测量观测方式、数字水准仪观测要求及观测限差。目次1总则I2术语和符号22.1 术语22.2 符号33基本规定74地基检测114.1 一般规定114.2 现场检测
3、134.3 数据分析与评价275基础检测315.1 一般规定315.2 现场检测335.3 数据分析与评价466环境影响检测526.1 一般规定526.2 现场检测536.3 数据分析与评价627变形监测657.1 一般规定657.2 现场监测677.3 数据分析与信息反馈73附录A钻探设备类型选择76附录B螺旋板载荷试验要点77附录C旁压试验要点79附录D地质雷达探测方法82附录E远程自动化监测要点85附录F百分表裂缝宽度动态监测仪安装要点89本规程用词说明91引用标准名录92条文说明9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andSymbols22.1 Te
4、rms22.2 Symbols33 BasicRequirements74 GroundTest114.1 GeneralRequirements114.2 FieIdTest134.3 DateInterpretation275 FoundationTest315.1 GeneralRequirements315.2 FieldTest335.3 DateInterpretation466 EnvironmentalImpactTest526.1 GeneralRequirements526.2 FieldTest536.3 DateInterpretation627 Deformation
5、Monitoring657.1 GeneralRequirements657.2 FieldMonitoring677.3 DateAnalysisandInformationFeedback73Appendix A DrillingEquipmentSelections76Appendix B KeyPointsforScrewPlate1.oadTest77Appendix C KeyPointsfor1.ateralPressureTest79Appendix D GeologicalRadarDetectionMethod82Appendix E KeyPointsfor1.ong-r
6、angeAutomaticMonitoring.85Appendix F KeyPointsofAssemblyforDialIndicatorCrackWidthDynamicMeasuringInstrument89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911.istofQuotedStandards92ExplanationofProvisions93总则.o.为在河北省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评价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科学检测、正确评价、技术先进、绿色环保、保证质量,制定本规程。1.0.2木规程适用于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检测、监测与评价。1.0.3既有建筑地
7、基基础检测与评价应选用科学的方法,检测资料应完整,检测结论与评价应正确。1.0.4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监测与评价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其他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foundationofexistingbuildings己实现或部分实现使用功能的建筑地基基础。2.1.2 EBF(ExistingBuildingFoundation)静载荷试验EBFStaticloadtest利用既有建筑物的部分自重作为反力的静载荷试验。2.1.3 持载再加荷静载荷试验loadingandreloadingtest静载荷试验加载至原使用荷载时,维
8、持其使用荷载一定时间后,再继续分级加载直至试验完成的试验方法。2.1.4 单速度低应变法lowstrainintegritytestwithsinglespeed采用低能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采用单个速度传感器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2.1.5 双速度低应变法lowstrainintegritytestwithdoublespeeds采用低能量瞬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通过安装在桩侧的两个传感器实测的速度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2.1.6 旁孔透射法parallel
9、seismicmethod在基桩顶部或与基桩相连的刚性结构上激振产生地震波,利用在被测体旁平行被测体的钻孔内放置的检波器,从钻孔底向上以一定距离接收经由桩身或桩底以下土层传播的地震波,通过分析地震波在激发点和接收点间传播时间的变化,判定桩长的检测方法。2.1.7 环境影响检测environmentalimpacttest监测环境变化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影响过程或程度的技术措施。2.1.8 水阻法waterresistancemethod测量地下水位的一种方法,当测头的触点接触到水面时,会立即发出报警或警示,此时,即可通过钢尺电缆读测水位高度。2.1.9 电测法electrometricmeth
10、od测量孔隙水压力的一种方法,其使用的孔隙水压力计有振弦式、电阻式、差动变压式等。2.1.10 三维激光扫描法3Dlaserscanningmethod利用激光测距的原理,通过记录被测物体表面大量的密集的点的三维坐标、反射率和纹理等信息,快速复建出被测目标的三维模型及线、面、体等各种图件数据的方法。2.1.11 高密度电阻率法resistivityimagingmethod通过电极阵列技术同时实现电测深和电剖面测量,获得二维或三维的电阻率分布,以探测地基病害体、地下埋藏物等的电阻率法。2.1.12 浅层地段反射波法shallowseismicreflectionmethod利用地震波的反射原理
11、,对浅层具有波阻抗差异的地层或构造进行探测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简称浅层反射波法。2.1.13 浅层地震折射波法shallowseismicrefractionmethod利用地震波的折射原理,对浅层具有波速差异的地层或构造进行探测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简称浅层折射波法。2.1.14 面波法surfacewavemethod利用瑞利波在层状介质中的几何频道特性进行岩性分层探测的一种地震勘探方法,按激振方式分稳态和瞬态法。2.1.15 透射波法trassmissionwavemethod观测和研究通过地质体的直达穿透波来查明地质体的种弹性波法。2.2 主要符号2.2.1 抗力和材料性能j砌体的抗压强
12、度设计值;fc一基础底板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九一地基土的极限强度;ft-基础底板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fy-基础底板配置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或地基土的临塑强度;_泊松比;d动泊松比;2.2.2 作用与作用效应EM旁压模量;Fi局部荷载设计值:M一千斤顶的竖向力在柱(墙)根或基础变阶处产生的弯矩N载荷试验最大加载值;PO初始压力;P1.极限压力;Py临塑压力;V剪力设计值;Vs剪切波速度;Vr面波速度;2.2.3 几何参数Ao验算截面处基础的有效截面面积;Ab局部受压计算底面积;A1局部受压面积;As基础底板配置钢筋的面积;b验算截面宽度;co光速;Di天线的宽度;D0探测体尺寸;ho验算
13、截面的有效高度;加、h2j通道1、2距离激振点的轴线距离;I千斤顶中心到验算截面的距离;计算截面的周长,取距离千斤顶作用面积周边W2处基础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Vc旁压器测试腔固有体积;VoPO所对应的钻孔体积增量;X桩身缺陷至传感器安装点的距离;2.2.4 计算系数as局部荷载作用位置影响系数;c基础材料强度影响系数;h受冲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hs受剪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l基础局部受压时的强度提高系数;2.2.5 顶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系数,取小和42的较小值;仍一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2计算截面周长与基础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s与泊松比有关的系数;行
14、介电常数;2.3 .5其他C受检桩的桩身波速;Ci第/根受检桩的桩身波速值;Cm桩身波速的平均值;F天线中心频率;j频率;H时窗宽度;一参加波速平均值计算的基桩数量;采样间隔;y对探测体的扫描次数;Q观测点变形量的协因数;Range时窗长度或探测深度;Sa、SB基础倾斜方向上A、B两点的沉降量;Samples扫描采样点数;山、t2,i通道1、2的初至波到达时间;单位权中误差;V雷达波在被测介质中的波速;Vmax天线最大移动速度;a基础的倾斜度;扫描速率;观测两周期间的变形量;Ar幅频曲线上桩底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一幅频曲线上缺陷相邻谐振峰间的频差;pP-V曲线上直线变形段压力增量;7时间差;r
15、x速度波第一峰与缺陷反射波峰间的时间差;V与Ap相对应的钻孔体积增量。3基本规定3.0.1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宜包括地基检测、基础检测、环境影响检测和变形监测。3.0.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1可能由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上部结构倾斜、开裂、扭曲等工程事故;2地基基础存在安全隐患;3荷载或使用功能发生改变;4建(构)筑物纠倾、移位;5周边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6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检测的建筑;7其他可能使地基基础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3.0.3根据检测目的,可检测整体或局部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内容可为特定的分项指标。3.0.4检测前应明确检测目的、要求和检测实
16、施的可行性,并宜取得下列资料:1既有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资料、设计图纸资料、桩基或地基处理施工资料、验收资料、施工工艺和施工中出现的异常情况;2既有建筑物现状实际使用荷载、沉降量和沉降稳定情况、沉降差、倾斜、扭曲、裂损情况;3临近既有建筑物的场地环境、地下工程和管线分布情况;4与检测工作相关的其他资料等。3.0.5应根据调查情况、检测目的和要求,选择检测方法,编制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概况;2检测依据、目的、方法及数量;3人员、仪器设备、进度计划;4试验点开挖、加固及恢复;5安全措施;6环保措施;7需委托方配合的条件。3.0.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程序,应按图3.0.6进
17、行。图30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程序框图3.0.7应遵循先简后繁、先粗后细、先面后点的原则,综合确定检测项目和方法。3.0.8检测点位置应综合考虑结构类型、荷载分布、岩土工程条件等因素确定,下列位置应设置检测点:1工程损坏部位;2荷载突变部位;3加固改造影响部位;4岩土特性复杂部位;5环境影响异常部位。3.0.9检测数据的整理分析,应结合建筑物使用情况、岩土工程条件、检测方法等因素,综合判定得出结论。3.0.10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对检测结果有疑异,应查找原因,必要时应重新检测或选用其他检测方法补充检测。3.0.11当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检测次数或调整检测方案:1变形量或变形
18、速率出现异常变化;2变形量达到或超出预警值;3周边或开挖面出现塌陷、滑坡;4既有建筑物及地表出现异常;5由于地震、暴雨、冻融等自然灾害引起的其他变形异常情况。3.0.12应采取措施保证环境条件满足仪器设备正常工作。3.0.13现场检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修复因检测所形成的地基基础的局部缺损。3.0.14现场检测与修复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检测环境复杂的工程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方案。3.0.15既有建筑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正常使用性、可靠性需评级时,评价等级可划分为a级、b级、C级、d级,评级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确定。3.0.16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9、1委托单位;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地基型式、基础类型、结构类型,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数量、检测日期:3检测依据、检测方法、仪器设备、检测过程;4检测点的编号、位置和相关施工记录;5检测点的标高、场地标高、设计标高;6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7检测结论。4地基检测1.1.1 一般规定4.1.1 既有建筑地基检测包括天然地基检测、处理后地基检测、复合地基检测以及复:合地基中无粘结强度增强体的检测。4.1.2 应根据工程特点、检测目的和内容、周围环境按表4.1.2选择既有建筑地基检测方法。表4.1.2地基检测方法序号检测方法适用范
20、围1钻(井)探适用于查明岩土层的类型、分布、地卜水的埋藏条件:适用于查明场地的不良地质作用、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2EBF静载荷试验适用于测定基础下天然地基、处理后地基、复合地基以及复合地基中单桩的承栽力特征值3螺旋板载荷试验适用于测定深层地基上或地下水位以下地基上的承载力,并估算其变形模量4静力触探试验适用于测定软土、一般黏性土、粉土、砂十和含少量碎石的既有建筑地基土的比贯入阻力、锥尖阻力、恻壁摩阻力、孔隙水压力和划分土层、判定土类5标准贯入试验适用于评价砂土、粉土、般黏性土的均匀性、物理力学性质以及饱和砂土、粉土的液化等:适用于评价非碎石土换填地基、强分地基、预任地基、不加填料振冲加密处理地基
21、、注浆处理地基以及桩间土等既有建筑地基均匀性、物理力学性质和地基处理效果续表4.1.2序号检测方法适用范围6动力触探试验适用于评价素填土、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软岩、极软岩的均匀性、物理力学性质:适用于评价复合地基中无粘结强度增强体的质量7十字板剪切试验适用测定饱和软黏性土(00)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和灵敏度8旁压试验适用于测定黏性土、黄土、粉土、砂土、碎石土、软岩及风化岩等岩土层的旁压试验特征参数、强度和变形参数9扁铲恻胀试验适用于测定软土、般黏性土、粉土、黄土和松散中密砂土的静止ll压力系数、水平基床系数:评价黏性土的状态:判别土类IO波速测试适用于测试既有建筑场地剪切波和压缩波波速、地
22、区内的异常体以及评价地基上密实度等11地质雷达测试适用于测试地基异常体或孔洞12高密度电阻率法适用于探测岩溶、明显的软弱土体、刚度差异较大的岩土体、地下埋藏物、地质分界面等地下地质体或界面,对下有塌陷的区域,可协助进行(塌陷范围)滑动面的探测.(受周边环境影响较大)13浅层地震法适用于研究与岩土工程有关的地质、构造、岩上体的物理力学特性,以探测地基病吉体、地下埋藏物、地基场地上层分布4.1.3 复合地基中有粘结强度的单桩的检测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基桩的检测规定。4.1.4 地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拟增层、增载、接建、紧邻新建、邻近大面积堆载、邻近基坑开挖、邻近地下工程施工、附近地下水抽降的既有
23、建筑地基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对既有建筑物的增载和保护规定。2拟平移、顶升的既有建筑地基检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对新建建筑的规定。3发生工程事故的既有建筑地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搜集既有建筑物的荷载、结构特点、功能特点和完好程度资料,基础类型、埋深、平面布置,基底压力和变形观测资料,地基类型和相关资料;2)调查既有建筑物发生质量事故的时间、周围环境变化情况和相关监测资料;3)查明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类型、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4)查明既有建筑场地范围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
24、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5)查明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7)查明既有建筑场地内有无液化土层、湿陷性土层、膨胀土层、填土、软土等特殊性岩土,并提供相应的岩土参数,评价其性质、分析其危害;8)查明既有建筑场地土类型,划分场地类别,提供抗震设计参数;9)查明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4.1.5 地基检测点应沿既有建筑物的周边和角点布置在外墙基础下或地基处理范围内。4.1.6 发生工程事故的既有建筑物,可在内墙基础下增设检测点。4.2现场检测I钻(井)探4.2.1 应根据钻探位置、岩土类别、可钻性
25、、取样要求和施工环境按附录A选择钻探设备。4.2.2 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4.2.3 事故的单体既有建筑物,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且不应少于4个;4.2.4 新址、其他既有建筑物,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应少于2个。4.2.5 勘探点的类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存在工程事故的既有建筑物,勘探点均应为采取土试样勘探点或原位测试勘探点;2平移建筑新址和轨道、其他既有建筑物,采取土试样勘探点和原位测试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2。4.2.6 勘探点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重点位置勘探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5m;2其他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
26、21的规定;3既有建筑地基主要受力层或有影响的下卧层层位坡度大于10%时,应加密勘探点。4.2.7 勘探点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增层、增载的既有建筑物,勘探点深度应按增加后的总荷载确定,确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2接建、紧邻新建、邻近大面积堆载的既有建筑物,勘探点深度应根据新建建筑荷载或邻近大面积堆载确定,并不小于根据既有建筑荷载确定的勘探深度,确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3邻近基坑开挖、邻近地下工程施工、附近地下水抽降的既有建筑物,勘探点深度应根据基坑开挖、邻近地下工程施工、附近地下水抽降的影响深度确定,并不小于根据
27、既有建筑荷载确定的勘探深度:4顶升既有建筑物、平移建筑轨道的勘探点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既有建筑物的基础为条形基础时,不应小于3倍基础宽度:当既有建筑物的基础为独立基础时,不应小于1.5倍基础宽度;5平移建筑新址的勘探点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对新建建筑的规定。4.2.8 采取土试样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顶升既有建筑物和平移建筑的轨道、新址,采取土试样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对新建建筑的规定;2其他既有建筑物采取土试样的间距,基底下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地基处理深度范围内应为0.5m,超过该深度时为1.0m。4.2.7原位测试
28、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标准贯入试验、十字板剪切试验、旁压试验、螺旋板载荷试验在基底下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地基处理深度范围内不应大于1.Om,超过该深度时不应大于1.5m:2采用连续记录的静力触探或动力触探,每个检测单体或单元不应少于3个孔。4.2.9 土工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生工程事故的既有建筑物,应进行常规土工试验,必要时应根据初步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有针对性的土工试验;2其他既有建筑物,其土工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4.2.10 程地质勘探应留取岩土芯样照片,有特殊要求时,应留取岩土芯样。11EBF静载荷试验4.2.11 既有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
29、数量同条件下不应少于3点,面积较小的不应少于2点。4.2.12 既有建筑浅部地基土、深部地基土及大直径桩桩端土的承载力应由静载荷试验确定,加载分级、稳定标准和终止加载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4.2.12加载反力装置宜选用既有建筑物的自重作为压重,应符合下列规定:1既有自重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2应对作为压重的既有建筑物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试验不应破坏既有建筑物和影响既有建筑物的正常使用;3必要时,应对作为压重的既有建筑物局部构件进行检测、监测。4.2.13 EBF静载荷试验的试验点应选择在既有建筑物上部结构刚度大、完整性好的部位。千斤顶
30、或千斤顶上的压力传感器直接与基础下钢板或钢梁接触(见图4.2.13),钢板或钢梁大小和厚度或高度,可根据基础强度和加载大小确定。基底与钢板或钢梁间、承压板下宜铺设中粗砂找平。图4.2.13EBF静载荷试验示意图I一既有建筑物基础;2承压板;3一百分表;4一千斤顶;5基准桩:6基准梁;7一垫板或钢梁;8一试坑壁4.2.14 以既有建筑物的自重作为反力时,应按下列规定对基础进行受弯验算、受冲切验算、受剪验算和局部受压验算。1钢筋混凝土基础受弯验算截面应取柱边和基础变阶处(图4.2.15 -1),可按下列公式计算:V11WI/II图4214-1抗弯计算简图0.必Ao(4.2.14-1)M,l.2M(
31、4.2.14-2)式中:M一千斤顶的竖向力在柱(墙)根或基础变阶处产生的弯矩设计值(kNm);基础底板配置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kPa);AS一基础底板配置钢筋的面积(n?);加一验算截面的有效高度(m);N载荷试验最大加载值(kN);/一千斤顶中心到验算截面的距离(m)。2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受冲切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图4.2.14-2):图4214-2受冲切计算简图Fwo.70刷IimhGFR12N,7=min(i,如1.2=4+-PS2=0.5+幽4%(4.2.14-3)(4.2.14-4)(4.2.14-5)(4.2.14-6)(4.2.14-7)式中:F1局部荷载设计值(kN);A-受冲
32、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力不大于800mm时,取为为1.0;当h不小于2000mm时,取饱为0.9,其间按线性内插法采用;ft一基础底板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kPa);系数,取力和2的较小值;一计算截面的周长,取距离作用面积周边尿/2处基础垂直截面的最不利周长(m);中一作用面积形状的影响系数;2计算截面周长与基础截面有效高度之比的影响系数;A-作用面积为矩形时的长边与短边尺寸的比值,s不宜大于4;当小小于2时取2;对圆形冲切面,人取2;OS局部荷载作用位置影响系数:在基础中间时,s取40;在边上时,以取30;在角上时,as取20。3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受剪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VO.7Ato(
33、4.2.14-8)V21.2N(4.2.14-9)rhs=(800o),z4(4.2.14-10)式中:V剪力设计值(kN);ShS受剪切承载力截面高度影响系数,当加小于80Omm时,取的为800mm:当加大于200Omm时,取o为2000mm;AO验算截面处基础的有效截面面积(11?)。当验算截面为阶形或锥形时,可将其截面折算成矩形截面,截面的折算宽度和截面的有效高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附录U计算。4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局部受压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图4.2.14-4):式中:.AA/.BWI.354城AB21.5N归(4.2.14-11)(4.2.14-12)(4.
34、2.14-13)基础局部受压时的强度提高系数;基础底板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kPa);局部受压面积(11);局部受压计算底面积(11?),按同心对称原则确定。5无筋扩展基础作为载荷试验的反力时,千斤顶应安放在墙或柱下,基础的局部受压验算应符合下列要求(图4.2.14-4):F4135c(fA(4.2.14-14)B21.5N(4.2.14-15)式中:f砌体的抗压强度设计值(kPa)o4.2.16 静载荷试验的承压板宽度或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天然地基的承压板宽度或直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2处理后地基的承压板宽度或直径不应小于处理深度或影响深度的0.
35、3倍,且面积不应小于1.Om2;3单桩复合地基的载荷板面积,应与一根增强体承担的面积相同;4多桩复合地基的载荷板面积,应与多根增强体承担的面积相同。4.2.17 复合地基的单桩载荷试验,宜在原位进行。条件受限时,也可按原单桩的设计参数、施工工艺在靠近既有建筑物且应与原建筑物地基条件相同的场地上设置模型桩,按本规程第5.2.37条第5.2.40条进行持载再加荷试验。4.2.18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使加载设备的中心与增强体的轴线或重心重合。4.2.19 试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尺寸应能满足试验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空间和试验要求;2试验坑壁含水量较大或较松散时,应采取支护措施。4.2.20
36、试验坑坑壁较密实稳定时,基准桩可设置在垂直于基础方向的坑壁上;坑壁含水量较大或松散时,基准桩宜设置在坑底,承压板与基准桩间的净距不应小于承压板的边长或直径。m螺旋板载荷试验4.2.21 反力装置宜以既有建筑物的自重作为反力,并符合本规程第4.2.12条的规定,其验算应符合本规程第4.2.14条的规定。4.2.22 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土层分布布置试验点。同试验孔,试验点的竖向间距宜为1.0m:土层较厚且土质均匀时,试验点间距可取2m3m:2试验应在钻孔内进行。钻机钻孔应在预定试验深度以上20cm30cm处停钻,并清除孔底受压或受扰动土层;3螺旋板头应匀速入土,入土速度宜为旋转一圈下降一
37、个螺距。板头旋至试验深度后,应静置5min以上。4.2.23 螺旋板载荷试验要点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IV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动力触探、十字板剪切、扁铲侧胀试验4.2.24 静力触探、标准贯入、动力触探、十字板剪切和扁铲侧胀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相关规定。4.2.25 当采用标准贯入或动力触探试验鉴别混凝土灌注桩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时,宜在桩端下3d5d(d为桩径)且不小于5m内进行。4.2.26 轻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贯入深度不宜大于4m,重型、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试验贯入深度不宜大于15m。4.2.27 动力触探架应安装平稳,试验设备各部件连接处丝扣应
38、完好,连接紧固。4.2.28 标准贯入试验和动力触探试验贯入时地面以上探杆高度不宜超过1.5moV旁压试验4.2.29 旁压仪在使用前,应进行旁压器弹性模约束力的率定试验,对高压旁压试验,尚应进行仪器综合变形率定试验。4.2.30 旁压试验孔可采用人工成孔或机械成孔,对易坍塌的地层和地下水位以下的地层应采用泥浆护壁钻探成孔,成孔应垂直、平顺、光滑,呈圆筒形,防止孔壁扰动、坍塌和缩孔。4.2.31 同一地质单元的旁压试验孔不应少于3个,同一地层的旁压试验数量不宜少于6个。旁压试验钻孔位置距已有钻孔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0m。4.2.32 旁压试验和钻探应交替进行,每钻进一段进行一次试验,严禁一次
39、成孔,多次试验。4.2.33 进行旁压试验时,应保证旁压器在同一地层内。钻孔内旁压试验点位置的竖向距离不宜小于1.5倍旁压器长度,且不少于1.0mo4.2.34 试验孔直径宜比旁压器外径大2mm8mm,成孔深度可大于试验深度0.5m1.0m,应保证旁压器底端向下有一定空间,不影响试验质量。4.2.35 旁压试验要点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VI波速测试4.2.36 剪切波、压缩波测试包括单孔法和跨孔法。4.2.36单孔法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测试孔应垂直;2波速测试宜自下而上按预定深度进行,测试点间距宜取lm3m;3剪切波的传感器应固定在测试孔内预定深度处;4剪切波振源宜采用锤击上压重物的木板
40、两端,木板应与地面紧密接触,板上所压重物宜大于400kg,木板的长向中垂线应对准测试孔中心,木板与孔口的距离宜为lm3m;5压缩波振源宜采用锤击金属板,当激振能量不足时,可采用落锤或爆炸,金属板距孔口的距离宜为lm3m04.2.37跨孔法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1土层中测试孔的间距宜为2m5m,岩层中宜为8m15m;2振源钻孔和接收钻孔应垂直,钻孔宜采用泥浆护壁或下套管,套管壁与孔壁应紧密接触;3测试时,振源孔内的传感器与接收孔内的传感器应设置在同一水平面上,测点间距不宜超过1m;4当测试深度大于15m时,应对所有测试孔进行倾斜度及倾斜方位的测试,测点间距不应大于Imo4.2.38 测试工作结束后
41、,应选择部分测点重复测试,重复测试的数量不应少于测点总数的10%;跨孔法也可采用振源孔和接收孔互换的方法进行测试。v11地质雷达测试4.2.39 地质雷达探测结果宜采用开挖等方法予以验证。4.2.40 地质雷达仪的探测参数宜根据检测目标和环境条件设置。4.2.41 测试时雷达仪的天线移动宜垂直基础的走向做检测剖面,并应清除剖面的障碍物。4.2.42 对确无条件进行连续检测时,可采用点测法。4.2.43 同一检测剖面应进行多次重复测试。4.2.44 地质雷达测试方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VI高密度电阻率法4.2.45 高密度电法观测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装置形式应根据探测目的、场地条件选择;
42、2排列长度应大于探测对象顶部埋深的6倍;3电极间距和隔离系数应根据探测对象的规模及埋深确定,最大隔离系数应满足勘探深度的要求。4.2.46 测线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1测区范围应根据探测目的、任务要求、方法特点确定,保证异常的完整,并具有足够的背景;2测网密度应根据探测对象的规模确定,确保最小探测对象有异常显示;3测线宜避开地形、地物及其他干扰的影响,并宜与勘探线一致或平行:4测线方向应垂直地层或探测对象走向布置;5测线长度应能保证异常边界完整。4.2.47 高密度电法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双极性方波供电方式;2应使用极化较小的同一种电极;3排列两端或两排列重叠部分的观测数据应满足探测
43、深度的要求:4电性条件复杂时,宜采用多种装置观测;5不同装置的观测数据不得互用或相互换算。IX浅层地震法4.2.48 浅层地震勘探应根据工作条件和探测目的及要求选择浅层地震折射波法、浅层地震反射波法、瑞利面波法、透射波法等勘探方法。4.2.49 浅层地震法勘探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被探测对象与周围岩土体存在明显的物性差异;2被探测对象的厚度、宽度或直径,相对于埋藏深度具有一定的规模;3被探测对象激发的异常场能从干扰背景中清晰分辨出来。4.2.50仪器设备应出厂合格、使用合规,采用的软件应有人机联合解释功能并通过鉴定。4.2.51 浅层地震勘探工作开始前,应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试验,根据试验
44、成果选取仪器参数、物性参数或其它技术参数。4.2.52 资料解释时.,要校验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与完整性,充分利用地质资料和已有井孔勘探资料,采用软件处理数据,应采用人机交互模式,按照从已知到未知、先易后难、点面结合、定性指导定量原则进行。4.2.53 成果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项目背景与任务要求:工程概况、任务依据、规程规范、工作目的、工作时间、参加人员、工作过程;2测区地质及地球物理条件:地质结构、地貌单元、地下水及地球物理特征:3外业工作方法:方法原理与选择,采用仪器及参数设置,测线(测网)布置与工作量,现场调整情况;4质量保证措施及评价:干扰识别与排除,重复观测与检查;5资料处理及
45、解释:成果解释方法、成果汇总、多方法成果对比,解释成果与井孔勘探成果对比;6结论与建议。4.2.54 报告插图及插表应符合下列要求:1插图可包括地理位置图、地形地貌图、方法原理图等;2插表可包括工作量表、物性参数表、仪器参数表等。4.2.55 附图和附表应符合下列要求:1附图和附表应符合本规程第5章基本规定及第7章中各方法的要求;2附图可包括平面布置图、物探成果图、地质解释图、典型的定性图件、参数分布图,定量解释的成果平面图、剖面图等:3附表可包括解释成果表、坐标及高程表、对比表等:4.2.56成果报告应采取相应的勘探手段(钻探、井探等)验证或核实物探成果,影响结果的各种环境及条件限制应在成果报告中予以说明。IXI浅层地震反射波法4.2.57 浅层地震反射波法的应用应符合下列要求:1被探测地层与其相邻地层之间存在明显的波阻抗差;2被探测地层厚度不应小于有效波长的1/4;3被探测地层界面较平缓,入射波能在界面上产生较规则的反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