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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者权益行政爱护讲义王学政一、消费者权益行政爱护的概念与种类(一)消费者权益行政爱护的概念消费者权益行政爱护,是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对消费者合法权益进行的爱护。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我国宪法和相关组织法的规定,包括:国务院(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下设各部、委、局和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构,各安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构,各地级市(含地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构,各县级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构等。依法,则是指依据国家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爱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来作为或行事。爱护,则主要是指通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来进行的一切旨在爱护消费
2、者权益的活动。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确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详细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做出的单方职权行为。行政爱护在消费者权益爱护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鉴于我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和国务院“三定方案”给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重要的爱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这里主要讲解并描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实施的行政爱护。(二)、消费者权益行政爱护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种:1,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爱护制度2, 从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3, 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4,
3、开展消费教化与引导二、消费者权益行政爱护的主要内容(一)、在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爱护制度方面行政机关通过抽象行政行为爱护消费者权益主要表现为制定出台和不断修改完善具有爱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依据职责对涉及消费者权益爱护的详细问题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这些规范性文件既包括依法制定的干脆规范经营者涉及消费者权益的经营行为的文件,也包括通过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或者促进产业发展来间接爱护消费者权益的文件。在这些规范性文件中,包括有:行政法规、规章、一般规范性文件三种。1,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专指国务院依照法律通过行政法规制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条例、规定、方法等。
4、涉及消费者权益爱护的行政法规数量许多,工业产品许可证条例、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等等。2, 规章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在消费者权益行政爱护中发挥主要作用的是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规章制定程序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依据立法法的规定,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消费者权益的行政爱护涉及多个部门,这些部门都负有爱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职责。相应地,这些部门也都制定了不少爱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2010年制定的反价格垄断规定、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国家工
5、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制定的欺诈消费者行为惩罚方法,等等。3, 一般规范性文件除了规章之外,各部门还通过制定确定、吩咐、通知等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规范本部门、本系统爱护消费者权益的详细行为,明确和细化爱护消费者权益的详细措施、方法,健全消费者权益爱护工作制度。如商务部门的反垄断审查制度、价格部门的价格监测制度、农业部门的农产品监测制度,等等。(一)在从事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活动方面1,对经营主体实施准入管理。即依法对市场准入进行管理。包括宏观调控部门的审批、监管部门的许可与注册等。其外在表现形式包括审批书、许可证、营业执照、备案证等。2,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即依法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6、监督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或者运用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的方式包括日常的巡查、专项检查、监督抽查、监测等。3,查处行政违法行为。即对检查中发觉或者消费者举报核实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包括制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予以行政惩罚。4,规范经营行为。即通过指导、建议以及会同行业组织治理等方式,对比较普遍的问题进行处理,规范整个行业或者区域的经营行为。,(三)、在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方面消费者权益爱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检举和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相应地,行政机关就有依法接受并处
7、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义务和责任。处理消费者的申诉举报是行政机关干脆面对消费者的行政爱护行为,既包括对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民事争议居中进行调解,也包括对调解过程中发觉以及消费者举报的经营者涉嫌违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具名举报的,相关处理状况还应当刚好反馈举报的消费者。广义上讲,消费者举报也包括对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的不当或者违法行为的举报。因此,行政机关虚心听取消费者指责、看法和建议,主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也是行政爱护的组成部分。(四)、在开展消费教化与引导方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的消费教化引导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消费者组织和有关部门协作,通过各类有效途径,选择多种多样载体,面对消费者、生
8、产经营者等进行的与消费相关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学问技能、消费理念、权益爱护等方面教化和引导工作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对广阔消费者开展消费宣扬教化和引导,普及消费学问,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和实力,主动促进和谐消费;通过对经营者开展消费宣扬教化和引导,提高其诚信遵守法律意识和自律实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对消费者负责;通过对行业协会开展消费宣扬教化和引导,更好地发挥行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有效地规范行业行为,更好地服务消费者。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爱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爱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依据国务院办公厅2008年7月印发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
9、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88号)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爱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职责有:1.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爱护消费者权益的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如起草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值竞争法、商标法等草案,制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值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监督管理、合同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的规章。2 .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包括对各类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探讨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
10、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供应信息服务等。3 .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包括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平安,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查处不正值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爱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生产经营者经营行为等。4 .开展消费维权,保障消费者权益。包括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
11、法行为,刚好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询问、申诉、举报等。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与爱护消费者权益亲密相关,可以说工商行政管理全部业务都涉及爱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这些职责的履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涉及法规、竞争吵法、直销监管、商标、市场规范管理、食品、企业、外资、广告、个体、消保等各个内设机构。各内设机构依据职责分工,分别担当着相应的消费者权益爱护工作。(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设的消费者权益爱护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为加强消费者权益爱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履行爱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设立了特地的消费者权益爱护机构。消费者权益爱护法实施后,199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公允交易局内设置
12、了消费者权益爱护处。1998年8月,在政府精简机构的状况下,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了消费者权益爱护司。200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格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爱护司更名为消费者权益爱护局。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三定”规定消费者权益爱护局的主要职责是:拟订爱护消费者权益的详细措施、方法;担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担当指导消费者询问、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相应地,县级以上地方工商局大都设立消费者权益爱护处、科(室)、股,详细担当有关消费者权益爱护工作。各级消费者权益爱护机构的主要工作
13、有:1.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爱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国务院给予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权,对商品销售者是否履行商品质量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和开展质量监测,突出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退市不合格商品。近年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仔细总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阅历,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义务,大力提高监测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和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加快推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信息化网络监管体系和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主动完善商品质量准入退出制度,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2 .开展有关服务
14、领域消费维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对有关服务领域欺诈消费者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会同或者协作相关部门与行业组织开展教化引导和行业治理,依法规范有关服务领域的经营行为。3 .按职责依法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觉和消费者举报经核实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销售失效变质商品以及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按职责依法查处有意拖延、无理拒绝等消费侵权违法行为。4 .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询问、申诉、举报。利用12315信息申诉举报网络,刚好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询问、申诉和举报,推动农村村镇和城市社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与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刚好调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 .开展消费教化和消费引导。围绕国家经济结构调整与扩大内需政策,开展宣扬教化和消费引导,宣扬国家激励消费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更新消费理念,提倡科学、健康、文明消费,促进提高居民消费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品识假辨假宣扬和询问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防范实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