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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补贴对象家庭贫困学前教育残疾儿童(0-6岁)、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学生。补贴标准1、残疾儿童补贴: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补贴,每人每年资助3000元,每名残疾儿童最多可连续资助三年;2、九年义务教育及高中(中职)贫困残疾学生及残疾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500元;高中(中职、省特校)阶段在校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子女每人每学年1000元;3、贫困残疾大学生及研究生: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
2、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4、对符合条件的在园贫困残疾幼儿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建档立卡家庭残疾幼儿每人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残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一、二年级贫困家庭残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该项资助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淮北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助(2018)41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淮北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教资助2018)21号)文件,由教育部门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