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24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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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2024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线上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JJW1.24032184采购人: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二O二四年四月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第四章采购需求-28-第五章合同文本-3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4-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温岭市2024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8日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编号:JJW1.24032184项目名称:温岭市2024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549880最高限价(元):无数量:1预算金额(元):54988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温岭市2024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示范食堂”的学校提供体系认证、指导整改、长效监管等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

3、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七条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特定资格要求:对本项目具有履约服务能力。(W)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招标文件:(一)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4、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三)获取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一网上办事指南一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招标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招标文件的潜

5、在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四)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4: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上传开标时间:2024年5月8日14: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

6、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己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一项目采购一询问质疑投诉一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一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

7、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一)电子招投标相关事宜:1.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5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

8、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一下载专区一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2)供应商须申领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一下载专区一电子交易客户端一CA驱动和申领流程O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在项目开、评标活动过程中,投标人需保持联系渠道畅通。(二)投

9、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三)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colcoll402172index.html)o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联系人:应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527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万昌路服务业大厦8楼传真:0576-86087802项目联系人(询问):韩金伊、夏汾汾-4-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97460576-81761099质疑联系人:吕玉平质疑联系方式:0576-81761

10、099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联系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温岭市2024年实施学校“示范食堂”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JW1.24032184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投标文件形式、组成及制作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1、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3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4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制作: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于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递交:1)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1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压缩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一份):2 )“备份投标文件”以压缩文件形式加密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压缩文件命名为:投标项目编号和投标单位简称。接到在线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发送压缩文件密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号码:1206277063)o3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4 .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13、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传序号项目内容输递交的,或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5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和撤回1.修改(补充)和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补充)或撤回“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6投标报价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7踏勘现场组织(详细内容)不组织8样品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

14、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也不提供9演示也要求,提供现场演示的各投标人将需演示的部分自行演示并录制成视频制作在U盘中,录制视频时长WlO分钟,录制视频必须为MP4格式(若视频为其他格式导致评审中不能正常播放,责任自负),IJ盘装入密封袋,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包装,并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快递形式寄送至代理机构处,寄送地址及联系方式为:台州市温岭市城东街道服务业大厦8楼,韩金伊,13736870812o1只接受顺丰快递】不要求1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11是否进口允许进口0不允许进口12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服务类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

15、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13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I,l,l0不适用(服务类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1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15合同签订采购人与

16、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6供应商注册事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新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17履约保证金1 .金额:合同金额的1%;2 .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形式(具体形式由甲方指定);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文本。18代理

17、服务费1.收取方式: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单位收取;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的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19现场组织实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20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1其他说明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投标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

18、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序号项目内容22注意事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采购结果公告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23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4项目类别服务类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

19、、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人:是指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投标人: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投标费用1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

20、规定除外)。4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U)534号文的收费标准(见附表)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须包含在总报价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在签发中标通知书时向中标单位收取;本项目按服务招标类型*80%收费,不足捌仟元按捌仟元计取。附表:招标代理月艮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X)-100000.25%().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

21、.01%0.01%(四)特别说明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人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

22、参数与采购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

23、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投标人在规

24、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投标文件的

25、效力:(1)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未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1、资彳容证明文件的组成:(未提供下列,尿注材料的资

26、格审查认定为无效)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声明书(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承诺)格式附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提供授权委托书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格式、内容自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格式、内容自拟(此项不可写“无”,否则为序号内容备注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无效投标)5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若为监狱企业,请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27、件(格式内容自拟)。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内容自拟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1供应商自评表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证书一览表4拟投入主要人员配备表5类似业绩一览表7类似项目情况表8技术商务偏离表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3、报价文件的组成;序号内容备注1投标函格式附后2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自行提供(三)投标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采购需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

28、标人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D“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按政采

29、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2、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份数(1)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一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2)签署: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当采用CA电子签章功能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可书面签字或盖章后扫描至“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上传,也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章。(3)份数:3.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在线上传递交一份。3.2 ”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发送一份至邮箱:12062770

30、63蜘,以接收方邮箱收件箱所显示时间为准。3、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5、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

31、解密及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因网络或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解密。(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且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默认投标人自动放弃。(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3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四、开标(一)开标程序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在线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3、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投标文件解密结束,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邮箱地址:1206277063);4、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投标人,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审。5

34、、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评估及比较等。符合性及商务技术审查不通过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告知其原因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其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签章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报价文件开启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7、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写并签署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推荐中标候选

35、人;8、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出具开标记录,由主持人、记录人、现场监督员当场签字确认;9、开标会议结束。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评审工作的组织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采购

36、结果)公告前保密。(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四)评审原则1、评审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评审工作将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事先已列明的内容进行(如现场方案讲解、演示等)。(五)评审意见的争议处理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

37、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六)评委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七)评审流程及内容本项目具体的评审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流程及内容如下:1、评审前准备(1)由评审专家推选评审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小组组长。(2)由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所有评委成员阅读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

38、、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办法、评审标准,以及其他与评审有关的内容。2、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符合性审查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I)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39、标委员会将通过邮件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30分钟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澄清、说明或补正说明的,视为无异议。(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邮件形式书面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八)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与,政府

40、采购云平台,中的报价两者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九)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的;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

41、的;3、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出现混传或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4、投标人没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8、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42、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1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1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公章盖章不齐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14、投标报价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1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

43、投标,其投标无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

44、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十一)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3、评标委员会应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汇总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畸高、畸低(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情形的,评审小组组长(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当场改正或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改正又不作书

45、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4、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十二)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监督,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定标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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