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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地方标准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协作单位、任务分工等。1.任务来源2024年4月1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下达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等4项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4)212号),向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下达了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标准制定任务,完成时限6个月。2.协作单位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
2、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揭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商事服务局、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黄埔区市场
3、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菱王电梯有限公司、辛格林电梯有限公司、住友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美迪斯电梯有限公司、广东铃木电梯有限公司、雷登电梯有限公司、广东华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中山市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名优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莞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茂名检测院、广
4、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惠州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顺德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头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山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门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湛江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揭阳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韶关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河源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梅州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汕尾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阳江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肇庆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清远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潮州检测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云
5、浮检测院、广东省电梯技术学会、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州市电梯行业协会。3.任务分工1)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电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作为主起草单位,负责组织各参编单位开展前期调研、资料收集、文献查阅,起草编制标准大纲、标准草案,主持标准起草组工作会议,整理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起草标准送审文件,配合完成标准审查,起草标准最终形成报批稿,配合对标准进行校对,完成标准发布。2)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广州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东莞、茂名、惠州、顺德、珠海检测院、汕头检测院、中山检测院、广、江门、湛江、揭阳、韶关、河源、梅州、汕
6、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检测院结合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电梯部件失效或损坏情况,参与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主要失效模式和原因分析讨论,协助起草标准草案,以及完成最终报批稿发布。3)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广日电梯工业有限公司、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菱王电梯有限公司、辛格林电梯有限公司、住友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美迪斯电梯有限公司、广东铃木电梯有限公司、雷登电梯有限公司、广东华辉电梯配件有限公司、中山市广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名优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电梯制造、维保企业调研各自电梯部件产
7、品设计制造中考虑的失效模式和使用中收集到的部件失效或损坏情况,参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主要失效模式和原因分析讨论,协助起草标准草案,以及完成最终报批稿发布。4)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珠海市、江门市、肇庆市、惠州市、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云浮市、韶关市、清远市、梅州市、河源市等市场监督管理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商事服务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天河区市、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市白云区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电梯监管部门,结合电梯监管经验及对老旧电梯监管需求,提出老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非本质安全部
8、件的报废思路。5)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调研其使用管理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部件维修更换情况。6)广东省电梯技术学会、广东省特种设备行业协会、广州市电梯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参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主要失效模式和原因分析讨论,协助起草标准草案。二、立项必要性,包括行业现状,痛点,拟解决的问题。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广东省在用电梯数量越来越多,近年来,长期服役的老旧电梯数量也随之快速增加,其结构件疲劳磨损及安全保护功能退化给电梯的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逐渐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
9、长期服役的老旧电梯中,有不少由于部件老化或原零部件已停止生产,安全性能不满足现行标准的要求,导致运行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何针对老旧电梯的电梯部件确定报废原则和方法,是目前电梯行业健康发展、确保电梯安全使用,开展电梯安全管理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电梯的生产制造早已进入标准化和模块化时代,在使用现场安装各个部件形成整机,在电梯使用期间进行部件的维护、修理和更换。电梯的使用寿命受建筑物的性质、电梯类别、电梯配置情况、原始设计寿命、使用环境、已投入使用的时间长短、使用频繁程度、维护保养状况等因素的影响,有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报废标准。电梯各主要部件的功能、受力状态、耐磨损程度、抗老化程度、
10、受环境状况的影响程度、对维护保养情况的依赖程度等,也有很大不同。因此,通过对相关安全要求符合性的分析、风险分析等手段确定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准则;推荐通过分析电梯部件维修或更换新部件的性价比,决定电梯整机是否报废。2024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明确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方案中实施设备更新行动指出,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中华
11、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对整机或者重要零部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电梯进行报废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还没有对应的强制技术标准作为支持。本标准在相关电梯安全规范基础上,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准则,为电梯制造商设计电梯提供了参考,为电梯使用单位、维修保养单位、改造单位确定电梯以及电梯部件的维修、改造或更换提供了依据,为电梯安全监管机构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提供了支持,同时也对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三、标准编制原则,标准框架、主要内容及其确定依据。1 .
12、标准编制原则1、技术指标主要依据现行的相关的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制造技术资料等,例如GB16899-2011.GB/T372172018,产品制造设计手册、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2、重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是指对设备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例如驱动主机、控制柜),未包括部分易损部件、采用新技术及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中应用较少的部件,且未考虑设备相关的建筑、土建、尺寸等,未涉及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情况。3、标准文件中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仅从设备本身安全性出发,实际操作可结合技术及经济的可行性Q4、达到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或达到使用维护说明书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如修理后仍不能符合要求或
13、修理成本过高,均需考虑报废。5、报废技术条件为风险评价标准的配套标准,为系统性隐患排查及整改建议提供支撑。2 .标准框架本标准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制,包括目次、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报废技术条件共4个章节以及附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表”。3.主要内容本标准主要规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支撑结构(桁架)、梯级和踏板、梯路导轨、滚轮、驱动主机、驱动链、附加制动器、梯级链和踏板链、梯级链和踏板链的驱动轴及轴承、梯级链和踏板链的链轮、扶手装置、扶手带系统、梳齿板、检修盖板、楼层板、梳齿支撑板、
14、控制柜、导线和电缆、含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和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PESSRAE)等18个重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4、确定依据本标准根据依据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制,主要技术指标依据现有相关的技术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等。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上位标准关系。现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报废义务。现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
15、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本标准为上述法律法规要求落地执行提供技术支撑。五、标准先进性或特色性1、紧贴近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电梯事故案例,针对性强。本标准针对单链条驱动链、不具备梯级缺失功能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控制柜等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电梯重要部件,编写了相关的报废条件,2、紧贴最新法规和标准。与现有相关国家标准相比增加了最新电梯技术规范和标准涉及的重要部件和功能的相关要求,如控制柜中的故障锁定功能。六、标准调研、研讨、征求意见情况。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2024年4月12日,主导单位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
16、,开展调研、文献资料查阅等,分别与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应急处置机构、监管部门等充分交流、共同研讨。2024年4月15日,主导单位牵头,邀请24家检验机构、16家制造企业、29家监管部门、5家使用维保单位、3家行业协会,沟通成立起草小组,收集整理调研素材、查阅相关技术资料,筹备筹备标准编制工作会议,形成标准编制大纲(初稿)2024年4月16日,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线上线下同步开展,明确任务分工,讨论确定编制大纲,提出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2024年4月17日,召开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汇总任务分工,对标准内容进一步讨论,形成标准讨论稿。2024年4月18日,召开编制组第三次工作
17、会议,就标准的主要内容、组成结构、术语定义,技术指标的合理性等再次完善,根据建议共同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2024年4月19日,召开标准编制组内外技术讨论会,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积极研讨,逐条讨论标准文本,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24年4月19日至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七、技术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量化指标的确定依据。本标准涉及的主要技术条款、量化指标均来源于现有的法律规章、强制性及推荐性国家标准、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等,指标设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契合电梯安全运行的实际需求,与现行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相协调。八、与国际、国家、行业、其他省同类标准技术内容的对比情况,或者与
18、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采标情况,以及是否合规引用或采用国际国外标准。与国家推荐性标准GB/T37217-2018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相比,本标准增加了单排链、不具备故障锁定功能控制柜的报废技术条件。九、涉及专利的有关说明。无O十、报批阶段应补充专家审定会情况。暂空。十一、标准名称变更应详细说明理由并单独拟文申请。标准名称由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变更为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重要部件报废技术。主要理由:标准编制过程中有人提出:标准原名称中的“主要部件”在最新的安全技术规范TSGT7001-2023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有明确所指,与本标准中所列的部件有差异,为避免引起歧义,用“重要部件”代替“主要部件”。十二、编制单位增减应予说明增减原因并单独拟文申请。无O十三、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无O十四、贯彻地方标准的要求,以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期和实施日期等建议。1)本标准为强制性地方标准,为使标准得到很好的实施,建议在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多渠道、多场合开展标准宣贯会,让相关单位理解标准制定的初衷和目的,积极配合标准的实施。2)以老旧电梯安全评估为主要抓手,识别老旧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需要报废重要部件,推动部件更换难度大、费用高的电梯整机更新。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