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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某某县是市的南大门,年建县,县域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乡镇,万人口,现有基层党组织1673个,党员31587名。截止2018年2月底,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213家,其中社会服务机构115家、社会团体98家;从业人员3690人,党员336名。213个社会组织中,已建立党组织的67个,其中单独组建党委4个,党总支5个,党支部29个;联合组建党总支3个,党支部26个。根据调研要求,现将我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做法近年来,随着社会组织的迅猛发展,社会组织党建成为党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作为一个新的领域,各地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派遣党建指导
2、员、建立党建工作站等等,都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县在这几年的探索中,针对社会组织数量多、分布散、规模小、基础弱等特点,从工商、教育、卫生系统切入,向其他系统拓展,借助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组织优势和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部门抓党建”功能,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一是理顺体制抓管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如果沿用传统的属地管理模式,往往抓不住、管不好;而行业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具有管理服务职能,开展工作有“抓手”,指导推进党建工作就会推得动,行得通。我们先后在工商、教育、卫生系统等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成立了私个协会党委、民办教育协会党委、民办医院联合会党委,并向其他业务主管部门拓展,明确行业主
3、管部门、协会和属地党委抓党建工作职责,建立以职能部门党委(党组)统一管理指导,协会党委自我管理为主、乡镇党委属地管理为辅的“一统双管”管理体制。对一些专业性不强、规模较小,不适合归口管理的社会组织,由所在乡镇党委实施“兜底”管理。二是扩大覆盖抓组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最健全,联系社会组织最密切,推进党的组织覆盖最有力。我们在创建“协会+党委”的组织模式的同时,根据社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在定期梳理“隐性党员”基础上,对有正式党员三名以上、有合适的党支部书记人选的,采用“内建”方式,单独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采取“外建”方式,由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管
4、理或依托较稳定的行业自律组织组建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建”,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对符合建立工会组织的,先建立工会组织,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建立了党群组织建设“登记申报、年审年检”制度,夯实基础工作。全县形成了业务主管单位或行政挂靠单位党组织、行业协会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三级组织体系。三是创新载体抓活动。主管部门抓党建,能够更加贴近行业系统实际和党员需求,使基层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形成特色。我们针对不同领域开展了各具特色化的党建活动,比如在私个协会党委通过开办、“诚信经营课堂”,争创“党员示范店”、“青年文明号”和“巾帼示范岗”为主题的
5、“一课三创”活动,凸显了诚信党建特色;在民办医院联合会党委以“三好一满意”为载体,开展“医德好、技术好、服务好、群众满意”党员标兵评比,提升群众满意度;在民办教育协会党委实施“三化关爱工程”,号召各民办学校党组织围绕“亲情化教育教学、信息化家校互动、社会化监护管理”,打造留守儿童的温馨家园。县学校成为苏北最大的留守儿童寄宿学校,并被评为“中国民办教育百强校二四是统筹资源抓保障。社会组织党建基础往往比较薄弱,而主管部门拥有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和厚实的党建工作资源,主管部门抓党建,能够整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优势资源,支持和保障系统内党组织建设。我们通过建立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分片挂联党
6、组织、定点指导薄弱党组织制度,并从各系统选派了260多名经验足、威望高的党员干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力争做到“一人双岗、双向兼职”,确保党建工作有人抓。通过党费划拨一点、部门支持一点、系统内筹集一点的办法,建立100万元专项基金,保证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按照“一站五中心”模式,建设区域性、开放式党群工作站,开展“业主支持、职工拥护、党员欢迎”的各类活动,引领党员创先争优。私个协会党委党群工作站模式被评为全省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十佳创新项目。五是完善制度抓规范。我们从建立健全制度着手,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规范、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在先后下发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部门职能优势
7、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了关于在社会组织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方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也纷纷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社会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党员党内监督、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党费收缴等一系列制度,促使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存在问题近年来,虽然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整体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探讨并加以解决。一是思想认识不
8、到位。社会组织作为一种新的组织单位,党建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套,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党建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从总体上讲还处于起步阶段,导致部分部门党委(党组)对抓社会组织党建认识不深,有的不知道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工作中存在盲目性;有的认为社会组织性质特殊,是体制外的组织,建不建党组织“没关系”;还有的认为社会组织规模小、人员少,抓不抓党建“无所谓,二是党员管理不严密。社会组织大多机构设置松散,人员流动频繁,组织对个人的约束性差,不少党员处于游离状态,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一些社会组织特别是从事经营活动中的年轻人缺乏对党的认识,只注重业务能力和经济效益,参与党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有
9、的党员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愿转,有的存在“雇佣”心里不想转,导致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系统,正常开展活动难。三是保障机制不牢固。一是活动阵地难保障。大多数社会组织无自有办公场地,靠租赁或业务主管部门支持解决;二是党务队伍难保障。大部分社会组织没有配备专职人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形式上脱节;三是经费投入难保障。少数建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平常开展活动少,经费投入少,与其经营服务活动不成比例。三、对策建议社会组织党建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前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新领域,需要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探索适应社会组织特点和规律的新路子。(一)着力分类指导,
10、不断扩大党组织工作覆盖面。一是依托主管部门和监管登记部门建组织。全面落实“登记申报、年检年报”制度,打好组建信息基础、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实行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信息库,做到“六个清”,即:隶属关系清、运营状况清、从业人员清、组织设置清、党员人数清、业主身份清。二是完善党组织设置形式。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便捷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和工作方式,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不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对暂无党员或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应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党的工作
11、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三是对已建立的党组织认真整顿。对已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因各种原因被注销、不再开展活动的,应按程序及时撤销党组织,并将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及时转入其居住地或新就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管理。(二)着力创新举措,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一是创新组织生活内容。要从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职业特点和内在需求出发,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单位的工作业务,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多样”的原则,利用各级党建网信息平台、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QQ、微博、手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把组织生活与业务研讨、党员技能培训及单位集体活动等结合起来,把党的活动融入社会组织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创新
12、组织生活载体。采取设立党员兴趣小组、党员互动交流、网上论坛、党员志愿服务队及党员轮流主持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使组织生活既体现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又对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有帮助,确保党的活动和党的工作始终为社会组织所需要,为业主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三)着力建强队伍,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开展“服务社会当先锋,自律诚信比奉献”活动,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党内监督、办事公开等制度,以增强社会组织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二是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管理和技术岗位,从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群
13、众信得过的党员中选拔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三是继续实施“双培”工程。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发展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另一方面要创新党员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四是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管理。通过建立党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党员基础档案等方式,加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每个党员都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之中。(四)着力强化保障,夯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强化活动经费保障,建议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按党员人数划拨工作经费,为新组建的党组织安排一定数额启动资金,同时将党组织考核评分作为党建经费保障的依据;二是强化工作人员保障。加强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队伍工作水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解聘、辞职、调动,要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凡涉及推荐社会组织人员担任“两代表一委员”、推优评先等,应征求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的意见。三是强化活动场所保障。可采取单独设立、与行政办公场所合建合用、与社区党员之家共建共享等方式,确保社会组织党建活动场所。